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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日志 10年后我对你的爱与爱情无关

[ 2007-03-25 21:23:57 | 作者: lzis ]
十年,足以让一段婚姻坚固持久,同样也可以让一段婚姻瓦解坍塌,就像她和他。所有的承诺和诺言,竟然脆弱得经不起丝毫的考验,多年的感情说碎就碎了,一个瞬间而已。

  终于有一天,他回来说:我爱上别人了。

  一言中的,尽管残忍,但是她心里还是欣然的,他还是说了,好过欺骗。

  其实有些东西早看到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真的是这样。于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无法回避时,她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女子,更不愿将就。

  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抱着孩子回到父母那里,临走的时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两个人剪开,一刀下来,心也痛了,说看得开,到底是爱了这么多年,伤自然是一定的。

  画面一闪,便是多年,昨日还身强体壮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脑血栓,但是却半截身子不能动弹了,新娶的那个女子开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请了人专门护理,可那细微的细节处岂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迟迟不见好转。终于,一纸离婚诉书置于病床前,一如当年,只是角色换了,他签了字,这下他倒是安心了。这个时候,孤零零的一个人,男人开始无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来,她的好也开始在每个早晨来临时折磨着他清醒的神经:一觉醒来,晨光从红色的棉布窗帘后映射过来,她已经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欢吃的豆浆和油条,见他睁开眼睛,她过来给他掖掖被角说,再睡会吧,还早呢。想起,这一切却早已成了最温暖和残酷的记忆。

  住在一个城市里,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给母亲来到床边日夜守候。翻身喂饭,甚至是脱衣后的擦洗她也没有任何的难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来,他追随着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没有多话,只是说,他是孩子的父亲。

  其实,有很多话在她的心里。那些相爱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搀扶走过的那段路怎么会说忘就忘了呢,牵了手便是爱人亲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说,希望可以重新开始,听了,她眼睛在别处。

  这么多年,时间早已经把我们撕裂成了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永远不会了,只能这样了,如果还有其他的干系,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亲,和爱情无关。

  这个时候,刘若英的那首歌飘过来: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推荐日志 爱你,就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 2007-03-25 21:23:31 | 作者: lzis ]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 说:“学业为重嘛。” 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 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 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 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问孙子, 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推荐日志 相见不如怀念:暗恋如梦

[ 2007-03-25 21:20:27 | 作者: lzis ]
芸不知道那次的暗恋算不算是她的初恋,她总是无法界定暗恋和初恋的区别。暗恋,就像是一朵花儿在她的心里悄悄含苞,却是永远无法开放。

  芸第一次看到敏是她十七岁的那年,那年她上高二,班上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皮肤白白净净,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芸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从此她的眼光都随他的身影而动。他很优秀,长得帅,成绩好,围在他身边的女生也个个优秀的要命,芸不是,芸长的瘦小,皮肤黝黑,成绩也总是不上不下,在中游荡来荡去的。所以,芸总是站在远方,静静的注视着他,一直到中学毕业。

  芸带着这份深藏心灵深处的美丽暗恋,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找了个经商成功的丈夫,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芸有了自已的车,自已的房。生活像永恒不变的钟摆,往往复复。偶尔,敏的影子会在芸记忆的一瞬间里闪过,就象蓝天上倏勿划过的飞鸽,转瞬即逝,除了空气曾有过颤动,看不到留下丝丝痕迹。

  直到那一天,她从遥远的南方回到久违的家乡,分别了十几年的同学们要热闹地聚一聚。她下意识的上街做了头发,全身上下做了最精心的打扮,如今的她,虽然算不上是成功女性,但却是个绝对的自信、优雅的成熟女性,她有点埋怨上天,为什么让她到了大学才长个子,才让她发育,大学四年,她不但个子长到了一米六七,面且皮肤也变的出奇的白皙细嫩起来。

  芸进来的时候,昔日的同学都“啧啧”惊讶起芸的美丽和风度,芸看到敏时,并没有认出他来,她礼节性地一一和同学自我介绍,握手打招乎,等到她快走到靠窗前的那个男人面前时,她看到那个男人站起身来,“呼噜”一声,深深的吸了一口痰,“啪”的一声,随口吐在了猩红的地毯上,然后对芸伸出手:“我是敏。”

  有时美丽的回忆只是像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只能在记忆的阳光里折射出彩色的光环,千万不要想着拿现实去碰撞。

推荐日志 最后一滴泪

[ 2007-03-25 21:19:46 | 作者: lzis ]
 永远记得和阿志初次见面的时候,那种熟悉的感觉让我在刹那间就相信了:人,是有前世的,而我和阿志是前世就熟识着的。

  阿志从容而略带些纯真的微笑仿佛一直存活在我心底,从前世到今生一直未曾变过。而他也仿佛涉过了万水千山,走遍了海角天涯,突然从前世走到了今生,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我知道,我和阿志之间会有一个故事,一个在前世未曾演绎完的故事。

  我从没有问过阿志,他当初见我时,是否也是在短短几秒内就从心底接纳了我,就如同儿时接纳一个未曾谋面的亲人。因为我固执地认为这种感觉不会是我单方面一个人有的。其实问不问与有没有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由陌生到熟稔,再到推心置腹。

  我和阿志就在那种神奇的熟悉感的支配下,开始了我们之间的种种纠缠。

  什么时候爱上阿志的,已是不可考的了。也许,那种感觉是从前世一直延续到今生的,只知道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无法自拔了,而阿志在那时正残忍的告诉我,他喜欢上了我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的,在刹那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隐瞒了自己的感情,并宣称自己要帮阿志抓住他的幸福。

  也许爱的越深,就越矛盾。我一面希望阿志能够快乐,一面又希望能够独占阿志。那种矛盾的心态,在那时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让我日渐消瘦,而阿志就在那时点破了我的心思。

  那时的我和阿志,是时常有着书信往来的,虽然我和他当时根本就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而阿志就在一次的信中写到:“……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你心里并非‘无有人’,那个‘无有人’只不过是你掩盖事实的一种手段,……你是一个被情所网住的俘虏,你心里有他,而他的心里不光有你,还有一个与你同等重要的人。于是,你忧心重重,想用虚伪的笑来掩饰一切,想要忘了他。可是到目前为止,你始终未能如愿……”我没有承认,我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块浮木就再也不肯松手一样,一口咬定阿志是错的。

  再后来,阿志被那个女孩拒绝了,这时我才敢承认我自己的感情。我知道我对阿志的感情已经太深,深到只要他肯接受我,那么即使我只是一个幻影一个替身都不在乎了。然而,阿志也同样的拒绝了我,他说在他的心中,我只是一个妹妹,永远永远不会改变。

  阿志也许永远不会了解,他的那个“不”字给我的世界带来了怎样的冲击。就在那一刹那,我的世界褪去了它全部的颜色,所剩的只有苍白。

  那段日子不知是如何走过的,阿志的刻意疏远让我更加颓废。我开始恨,恨与阿志的相遇;恨阿志曾对我的细心体贴;恨阿志点破我的心思给我希望……我恨一切我认为自己可以恨的,然而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依然忘不了阿志。

  时间就在那种极复杂的感情下滑过了,我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对一切都不在意起来。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为了阿志的疏远,我和阿志闹了两次绝交。当然,是带着几分孩子气的闹意气,也有几分背水一战的感觉。之后,我们就又好了起来,只是不提感情。那时,我把每一个和阿志有一点相像的男孩当作阿志,我对他们好,好到连我也不知是不是在喜欢他们。不过,随着时间慢悠悠的过去,我也渐渐地了解,在我的心底,始终只有阿志。

  但是,我知道因为不提感情,我和阿志才有这样的平静与和谐。于是我压抑自己的感情,直到自己麻木不仁。然而,就在这时,阿志却投下了一颗“炸弹”,他说其实他是喜欢我的!心已经麻木的我,反应平平,只淡淡的喔了一声。直到几天后,这颗“炸弹”才在我的心中及脑中爆炸!

  虽然我不知道,他所谓的喜欢指的是什么,但是他的这句话还有那天的温柔体贴以及似乎带着深情的眸子,又一次搅乱了我的心。只是,我不敢有太多的幻想,因为我怕一切只是自己会错意。

  再以后的日子似乎真的有一点恋爱的味道。我要远行,阿志知道了会紧张的嘱咐我这嘱咐我那;我会在某次与阿志的通话中爱娇地说想他,让他不停的说话给我听,而阿志竟也依我;当我坦白的告诉阿志,我嫉妒他身边的女孩时,他也只是笑却不会像以前一样因此而冷淡我……在这样的情景下,仿佛回到了我们曾经最初的那个年代,那个带着几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觉的年纪,直到有一天的一个突发事件。

  那天之前,阿志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提议想和我见面,我很高兴的同意了他的提议。我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预知所会发生的事,我不会答应阿志去看他——两天后是我生日,我们就会见面了——至少我不会带别人一起去。可惜我不能预知未来,于是我去了,而且,为了在两天后我的生日会上,阿志不会只认识一、两个人,在征得阿志的同意之后,和几个会在我生日会上出现的、平日里和我很好的女孩一起,快快乐乐的上路了。

  然而事情就那样发生了,直到今天我都不明白是怎么发生的,只知道我们突然就吵起来了。这是我们认识六年以来唯一的一次面对面的吵架,不是冷战,是真正的吵架,两个人就站在大街上相互瞪着眼睛,指着对方大吵起来!我是口拙的,而阿志是能说会道的,于是我怒极的转身就跑,甚至扔下了在一旁已经看呆了的几个朋友。

  手袋是阿志替我拎着的,身无分文的我一边哭着一边决定走回家。背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回头,是阿志,他的脸上有怒气,也有无可奈何。将摩托车开到我的身边,他凝视我,有些咬牙切齿地:“小醋桶!就这么跑了?把我们都扔下,我和你的朋友都不熟,你不是要我难堪吗?”我瞪着泪眼,只是不说话。阿志又说:“真不知道你到底怎么了,说就走,也得给我留一点面子吗。跟我回去!”我瘪瘪嘴,心里有无限的委屈,却还是和阿志一起回去了,可是默契不复存在。

  我的生日会,阿志终于没有来。我哭了,却终于知道,这一次,什么都变了,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我和阿志永远不可能成为陌路人,但在那一次吵架中,我们又一次地疏远了对方。

  数月后,阿志和我终于很平静地通了电话,谁也不提曾经的那次争吵,都只轻轻地说声:“你好吗?我很想你。”

  放下电话,我凝视相片中的阿志与我,里面的我巧笑嫣兮,环着阿志的颈,而阿志的双手握着我的,眼中尽是宠溺与温柔……曾经的美丽岁月啊!

  泪又轻轻滑落,我没有动,心里却知道,这泪将是与阿志这长长数年纠缠里存在的最后一滴,含着我刻骨铭心的爱的泪。因为我知道,我的初恋已经是谢幕的时候了,尽管我很舍不得,然而幕已拉下……

推荐日志 初恋和我的人生

[ 2007-03-25 21:18:44 | 作者: lzis ]
如同平时一样打开我的OUTLOOK,看到了我期盼已久并寻找半生的她,我还以为她永远不会和联系了。。。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今天看到她写的MAIL,仿佛是她在徐徐的面对我讲着幸福的人生,太熟悉了的文字表达,淡淡依稀了的面孔。

  我和芳是从小学一起的同学,两家也是‘世交’,自然我们的关系和其他小伙伴的关系不一般,我总是来充当她的保护神,不允许别人欺负她,更不允许她不开心。。。并且我们是从小学三年级就是同桌,结果小学毕业后我就顺利的考上镇重点中学,她也是为了读重点中学,不得不留级,其实也是我给她的主意。总的来说芳是那种比较笨一点点的女生,又很多愁善感,因为她是家里的最小,所以娇气很重,其实她比我还大一岁。

  我的成绩从小学都是很出众,其实我也是真的没有用心去学习多一天,本来我认为学习本身就是的一种快乐的事情,很自然的就可以学好,不用补课,也不用家教。因为农村的农活很多,我又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不得不提前来帮助父母来分担家务;到了初中,我的成绩也是十分的优异,特别是英语,每次考试都是级段第一,全县第一。。。芳也在第二年考上了我在读的初中,只是低我一届,她的成绩一直是平平,开心的是我们可以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同时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给她讲了许多的学习方法,但是到了她那里几乎没有什么效果。慢慢地我发现自己不可以一天看不到她,或者是一天听不到她的声音;当然芳还是像小鸟一样天天叽叽咋咋地和我形影不离,哪怕是刮风下雨或者是白天黑夜,我总是把她先送回家,然后才放心的回家。在学校也是我们在一起聊天,一起玩耍。。。很多人都说我们在谈‘恋爱’,可是我当时还没有真正的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但是我知道我很喜欢她,看到别的男生和她聊天我就感觉心里不舒服,就生气不理她;她也是看到我和别的女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问清楚原因。。。

  就是这样青梅竹马的相爱了,我们也知道了我们是在恋爱,我们曾经期盼着快快长大结婚,生孩子,过日子。。。计划了我们的美好人生。也许是太年轻,也许是太单纯,我们各自都保持着这个秘密,等待将来某一天实现。也许是我们的亲密表现早早地让我们一起上学的伙伴和村里看出了,大家都说我们是一对;我们听到都是很开心,很希望有一天尽快实现我们的梦想。恰恰在这个时间里,我的成绩也是不如以前了,整天都是看着芳的脸色过时间,她开心,我开心,她不开心,我也无心学习。慢慢的我们双方家里人也知道了,开始是父亲的一顿骂我不给他争气,不能够给弟弟妹妹树立一个榜样,这么小就考虑以后的婚姻,真的是没有出息;当然她也是和我同样的命运,被奚落,被骂。。。但是我们还是偷偷的在一起,但是都是透过我们村的女生伙伴去她家里叫她出来玩,我在外面等她;因为我比芳提前一年读初中,顺利成章的是我又一次好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这样是把我们彻底的分开了,因为我要到县城里去读书,至少一个礼拜才可以回来,我去县城高中读书的前一个晚上,我又一次透过我们村的小伙伴把芳约了出来,这次她哭了,真的哭的很伤心,哭的我不知所措,她告诉要好好读书,在高中等她,同时也要我答应她一定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并且每一个礼拜天都要回来看她,她会在这个地方等我。。。

  就是这样,我怀着芳的思念,怀着父母亲的期望,听这李春波的《小芳》去读了县上最有希望的大学‘预科班’---县重点高中。在那个陌生的高中里,别人都把这所学校看作是通向天堂的驿站,但是我除了对芳的思念,还是思念,每天都期盼着周日的到来。但是随着高中的学习安排紧张,我是无法每个礼拜都回家了,只有一个月和三个礼拜,那是绝对的对我和芳的思念的折磨和考验,每次一个月回去之后看到我就扑在我怀里哭。。。我也很心痛;更另我们失望的事情发生了,她第一年的中考失败,没有考到我所在读的重点高中,我鼓励她,我安慰她从新来一年。。。这样我们又被折磨了一年,同样的结果发生了;她不得不从新进行选择,开始是在家里没有事情做,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帮她哥哥照顾小孩去了,也是为了散散心.

  这样让我们无法见面了,只有书信来往(至今我还保存着我们所有的信函,大约500封);给我的打击也是非常的,我学会了喝酒,吸烟,打架。。。的一些恶习,再也无法安心学习,但是每次我还是告诉她我的成绩很好。。。答应她一定可以考上大学。其实我内心是无比的痛苦和辛酸,我对不起父母亲,对不起日夜思念我的人;我几乎不可自拔了,我的很多同学和朋友(社会上的)都知道我很义气,有什么事情都找我出面,我打过无数次架,也打伤过无数个人。。。后来他们有的更过分去收保护费,但是我知道这是个不轨路,但是我也是无法逃脱他们的纠缠和依赖,多行不义必自毙,在一次打架中有人失手把一个学生打成残废,我们这个所谓的‘十二浪子’帮会也被政府铲平了,有的被判刑,有的拘留,最后我还是有父亲托人找关系被拘留十五天后放人的结果,回到学校收到的答案是被开除。

  我感觉无比的惭愧和丢人现眼,我已经没有脸面再次回到生我养我的村子了,因为我的事情早已经被传的沸沸扬扬,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没有人能够看的起我,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他们面对我的只是沉默和叹气;我更是不敢看看弟弟妹妹那双似懂非懂的眼神。。。我更没有脸面去面对我爱的人---芳。我选择了出走,并且留下了一封长长的信告诉父亲母亲我的不对和我自己要走的路,他们回应我的依旧是沉默,我没有勇气告诉芳所发生的一切,我没有任何勇气告诉任何人我要去干什么。。。

  我去了一个外省的城市,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干什么?所以就去建筑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苦累更是不可言语,还要受大工的骂,吃的也是更差,几十个人集住在一个工棚里,臭汗熏天。。。我忍受了,我在反省,是否要这样苦苦干一辈子来逃避家人和我爱的人,还是要重镇旗鼓?我思考着,我努力的干着苦力。。。终于我考虑清楚了,我不能够把十几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也要给父母亲和芳一个交代。第二天,我去找工头结算了工钱,一共是940.60(我清楚的记得),就偷偷的回到我们县的第二高中,找到一些朋友帮忙,买一些东西给教导主任送了;在距离高考还有三个半月的时间里,我终于回到了教室复读,当时也有很多的学生认识我,都知道我是原‘一高’的大哥成,也是没有人敢惹我,去食堂打饭和排队买票,几乎所有的人都让着我,可是我感觉很难看,也不在乎这些了。我心里只有如何赢得高考来回答芳和我的父母亲。几个月的苦力劳动和接下来三个半月的苦读直到高考我也瘦了15斤,结果是让人满意的,果然不辜负自己所望,我考取了本省一所知名大学的外语系国际商务英语专业;等我拿着大学通知书回家告诉我父母时候,他们也表现出了无法掩饰的喜悦,也是在当天第一次和我父亲我们一起喝了半斤白酒。一夜辗转反侧,我要去告诉芳我已经考上大学,我知道她当时已经回到我们村小学当了一名小学教师,想着她看到我开心的笑容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小学门口等她,她看到我也有几分的惊讶。。。是高兴还是出呼意料?没有答案。然后我告诉她所发生的一切,她也不顾很多小学生来来往往的就泪一直往下落。。。然后转身就跑掉了。后来我找人去约她几次都没有结果,只是让人给我带来了一封信,告诉她在这近一年里是如何对我的思念和苦等,还有她父母亲的对我的不信任,认为我是个有劣根性的人,小小年龄都犯下如此的错误,还不定将来如何?还是让我们等一等吧。。。其实我也知道等是意味着什么?我也鼓足了勇气去找了芳的父亲,得到的是同样的结果,让我们以事业为重,等等以后再说。

  就这样我经历了我的初恋和人生,三年的大学,除了对芳的思念就是专心读专业,每个礼拜都写信给芳,但是只是收到十几封回信后再也没有因讯了,后来才知道是她父母亲全部截取了我给她的信,也铸就了芳对我的误解,一直认为我是当代‘陈世美’。。。

  今天收到芳的MAIL让我思绪万千。。。她告诉是在一个小学同学那里知道我的MAIL地址,并知道我在深圳一家美国公司从事翻译工作。她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小BABY,老公是个军官,目前她也是个专职的太太,没有事情的时候就上网聊聊天,给好友发发MAIL。很高兴知道了她的一切,我也将详细的告诉她过去所发生的一切。真的为她高兴,并且会告诉她我不是当代‘陈世美’,我还是单身。。。在这个喧哗都市里努力为我的事业奋斗着!!


推荐日志 不懂爱情的“初恋”

[ 2007-03-25 21:17:27 | 作者: lzis ]
去图书馆上自习,常能看到一个女孩勤奋的身影,纤秀安静,长发垂肩。后来知道,她叫木杉。

  真正了解木杉是在一次去婺源旅游的途中。婺源被誉为“中国最美的乡村”,民风古朴文景鼎盛。在大巴车上,同学们谈笑风生,只有木杉默默地吃着橘子,但掩饰不住痛苦的表情。我走过去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有点晕车,所以猛吃橘子以求缓解。我见她脸色煞白,就说我这里有晕车药,你吃一点,再掐一下人中和虎口两个穴位。照我说的方法做了,她脸上渐渐有了红晕。她笑起来很好看,有种桂花盛开的感觉,彻底打破了她那冰雪般的矜持。

  晚上木杉要吃橘子,我陪她到老乡家去买。黑夜的乡村异乎寻常地温柔,温柔得像一个怀抱,可以让人忘却一切凡俗的烦恼。婺源的景致确实不错,石桥朦胧,流水潺潺,烟雾连绵仿佛一幅上好的山水画。我站在村头的石桥上,看木杉剥开橘子,把橘瓣一个个掏出来,慢慢放进嘴里。我眯起眼睛望向远山,幽幽地对木杉说:“你说山的那边是什么?”“应该是海吧。”“海的那边呢?”“那就是山了。”“为什么?”“有些东西或许就应该是个轮回。”

  于是我们不再说话,这里的意境太美了,惟恐声音会将它打破。木杉站在清寒的溪边,把橘皮放进去让它随水而去……木杉不是特别漂亮的女孩,但那一刻,我忽然发现,她非常有味道,淡雅而纯真,还有几分书卷气。

  在石桥上,我闻到一些气息:温柔的惆怅、美丽的邂逅、一次神秘的幽会、一丝甜蜜的忧伤!

  木杉要去《聊斋》的拍摄景地,去见识一下蒲松龄笔下人物的生活状态。

  婺源山路多,景点散,我们在县城租了一辆“摩的”。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向前飞奔,我和木杉坐在后面车座上,山路的颠簸使我不由得抱住了她的腰,握紧了她的手。一路行来好风光,李坑的小桥流水、江湾的伟人故里、晓起的空幽古巷……一一在身边闪过,我们高声地喊叫,兴奋地欢呼,甚至放纵地大笑。长发飘飘的木杉,握着她的手,像是握着千年的契约,我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沉静温柔的女孩,就是上一辈子我所欠的人。

  摩的师傅把我们当做一对情侣,在经过自家门口的时候,邀我们到他那里坐坐。小院花香弥漫,正是八月桂花遍地开的时节,木杉是北方人,见到这么一片桂树,自然欣喜不已,但又不好索要。摩的师傅看出她的心思,笑呵呵地给木杉折了一抱桂花。怀抱桂花的木杉笑意盈盈,我不由呆住了,好一个“人面桂花”!从来没有闻过这么清雅的桂花香,它在空气中,在云朵上,在溪水中,在两旁的树叶上,散落在我俩的身上和心里。

  就在那桂花香中,我有一种想吻木杉的冲动——我好像听到了天籁般美丽的声音,圣洁如天使;好像看到了爱情的花朵在绽放,就像小小的桂花,芳香幽幽。可是,我并没有那样做。两个人一时无话,时间仿佛停滞了……

  就这样我们和大家一起回来了,一切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几次邀木杉出来吃饭,她都婉言拒绝。我开始给她写信,一封又一封,可木杉对此并没什么反应。一天晚上我打电话给她,有些语无伦次。木杉说,我们下去谈吧。

  清凉如水的月色中,木杉娓娓相诉:“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爱情,请原谅我。也许这样会伤害你,但我必须把这个想法告诉你,这也是我做人的原则。我不想像别的女孩那样,为了暂时的虚荣,浪费也亵渎了感情,你认为呢?”

  一时间我不知说什么好,木杉独立决断的个性为我欣赏,但这决定又使我难以接受,我非常矛盾。之后的那段日子,我无所适从,生活像失去了重心变得杂乱无章。然而经过两个月的思考,才渐渐明白那刻骨铭心的感情并非我认为的爱情。我悟到了它的内涵:在特定的情境下,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回忆。

  我过生日那天,木杉请我吃北方的饺子,像老朋友一样祝我生日快乐。望着明净欢愉的木杉,我说假如可能,毕业后你可不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

  木杉未置可否地笑笑,给我讲了这样的故事:有两个小蜗牛,不小心掉到一个玻璃瓶中,于是他们惺惺相惜,莫名其妙地相爱了。可是一天,瓶子被人不小心打破了,它们见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又有了各自的情感归宿。当两个蜗牛老了,它们再度相聚,回首当初不禁感慨万千,说那时候它们不懂爱情。

  木杉说完后,静静地望着我。我好像有点释然了,虽然喜欢的人近在咫尺,但已不像原来那么无助和伤心。如果有一天,她选择了我,我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如果有一天,她告诉我有了中意的男友,我会永远为她祝福。

  因为那时,我或许不懂爱情,才有了不懂爱情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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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7:00 | 作者: lzis ]
 一、

  考大学的时候,考虑到回家改善生活方便,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本市的大学.

  报道那天,我起来晚了,来到学校的时候写着名字的黑板已经被围得密不透风.有只苍蝇想挤进去,结果被踩死了.我还没有醒透,有点傻的望着校园里这片歌舞升平的景象,想着那只苍蝇的惨死,愈发困了.正要梦游般的渐渐睡去,脚面上却忽然突然平白无故多了一百多斤重量!本美女还没有来得及尖叫,就它背影被吓了一跳,MY GOD,这个MM怎么这么高?!定睛一看穿着拖鞋的脚指头上长长的脚毛,原来是男的:)真够BT的,头发留那么长!这个家伙仿佛习惯了坑坑洼洼的道路,居然毫无反应的径直走了.....

  就这样我大学的第一天,看见了一只死苍蝇,被踩了一脚,就发生了这么多.

  后来发现那个家伙原来和我是一个学院的.有天在楼门口看见了他,刘海还是挡住了2/3的脸.我咬了口雪糕想,真衰!那家伙突然回过头找着什么,目光涣散,然后看了雪糕一眼,走了.

  后来才知道他叫SUNNY,是男的.

  你相信缘分吗? 我信.

  有天他在我前面走,忽然"啪"的一声有东西掉到地上,一定是头发太长的缘故导致他反应迟钝,竟然没有发现,直直的走过去.我天生非常善良:)跑过去叫住他

  "喂,东西掉了!"

  他终于转过来,我发现这个迷糊的家伙眼睛居然很明亮,透过长长的头发直盯着我,我突然手足无措起来.我不明白这个乱七八糟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明亮的眼睛,好象有特异功能可以看穿人心.我开始想要跑.

  "你,哪班的?"他终于说话了.

  "干什么?" MD 什么态度啊,我翻着眼睛说"大一的".

  "脚没事吧?"他笑的诡异.啊? 原来是故意的!!

  我正发愣,他居然说"那帮我把书送到203教室去吧".

  转眼间,手里多了几本大厚书.我可不想再吃哑巴亏,一把拉住他衣服."凭什么啊"喊完马上后悔了,这个家伙这么象女人说不定会打我.

  他却眯起眼睛,笑着看我,不说话,我突然觉得----好帅啊J

  由于一时好色,忘了说话,他就转身走了.55~~

  二、

  我感觉自己现在就好象是一个年迈的老婆婆,正做在摇椅上,迷迷糊糊的回忆着自己当年的故事.(如果再配上大明宫词中那个苍老的独白声音就更完美了)

  我第二次和SUNNY说话是在开学后快1个月的时候,我去交定月票的照片,当时是傍晚.我站在走廊里等老师来,他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很温和的看着我,仿佛换了一个人,没有了跋扈的神情,象个大哥哥在对一个学妹说话.他问我的名字,问我原来的学校,我的专业…….我也记不得都说了什么,我被溺在他温和的声音中,恍恍惚惚.我分明记得当时有红色的夕阳照在我们中间,可是后来我自己又去过好多次那个地方,那里根本就不可能有阳光.我和SUNNY之间发生的故事有很多都是这个样子的,记忆可能出了问题,可是感觉不会忘记,不会错.

  后来等了很久老师也没有来,学校的效率一向都是这个样子.

  后来,他忽然说:我叫SUNNY.

  SUNNY? 阳光!

  三、

  有的时候我怀疑过,SUNNY 也可能不是我们学院的或者根本就不是我们学校的,我很少在校园里看见他.我九月开学,到了冬天,十一月,我就见过他以上几次.

  天气渐渐冷了,晚自习也越来越难以忍受.我坐在窗边,看着灰蓝色的天空,心里无聊起来,琢磨怎样打发下自习后的晚上.突然间,我看见天空中渐渐飘落着白色的小东西,下雪了.上大学以后的第一场雪.

  晚自习终于结束了,大家都雀跃的冲了出去,我都不知道他们在高兴什么,不就是下雪了么,你们都是南方人啊,真TMD难以理解.我慢慢的穿上大衣,一圈圈的围上围巾,感觉凄凄冷冷的,简直快要哭出来了.

  “TT”

  啊,是SUNNY,他怎么出现了?我差点没乐出声

  我快速的向他跑过去,就跟刚才被我嘲笑的那些人一样.

  可是跑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想,这样太不淑女了(虽然我根本也就不是淑女),但是我还是装得非常优雅的停了下来,尽量神秘的微笑着,看着他.

  请想象一下当时我是多么的恬静啊!再加上我当时是大一,正当年啊 ,多清纯!哪个男人会不为之所动?!

  可是,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往往是最准确的,在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就觉得他象女人,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不解风情,不懂怜香惜玉!他竟然看都不看一样我好不容易才微出来的笑,拉着我的围巾,拖着我边走边说,你快点,我带你出去走走,下雪了.我晕,又是下雪了.怎么大家都…..再说你干嘛使劲拉我,MD,我跟你很熟吗?

  可是,你看人家SUNNY只是走的很快,跟本没跑,你说是不是?J

  我连跑带颠的跟着他后边,在大风雪中前进,让我想起了”咪咪流浪记”的主题曲.

  “落雨也不怕,落雪也不怕……”

  就这样,我乐颠颠的跟在他后边,跑步前进了20来分钟,他忽然转过来说,到了.

  我拼命的想看到一点什么浪漫别致的东西,可是我只看到了一个冒气的小摊.

  老板热情的招呼我们“来吃地瓜饼啊,热乎的”.我扑打着眼睛看着SUNNY,不明白他想做什么,难道是这个是他爸?

  他也看着我,我发现他的脸居然有一点红,我开始紧张起来,这就见家长了,太快了吧?!

  “我…”他支吾了一下,我更紧张了.

  “我觉得你和这里的地瓜饼的感觉很象,所以就带你来了”

  ?!我睁大眼睛使劲看着那个金黄色的冒气的小东西,看不出我很它有任何雷同之处.相信所有思维正常的人们都能理解我当时的感受!

  不过,小不忍则乱大谋.我做了一件让我从心底佩服自己的事情.

  我微微笑着眼睛,很温柔的点点头,说”那我们尝尝吧”

  老板把小饼放到我手里,对SUNNY说”呵呵,很好的小姑娘啊,要抓紧哦”

  哈哈,老头,有眼光,我以后一定天天来给你捧场,我当时心里那个美啊,我们很象情侣么?像么?啊?哈哈!(这个场景熟悉吗?J)

  我抬起头,看着SUNNY,他只是微微笑着,眼睛里边什么都没有,我无端的失望起来.

  雪慢慢停了,风也小了,我手里握着热的小饼,跟着他往回走,我们都没有说话,好象目的就是走回学校似的.我开始还想,他为什么不拉我的手呢?后来发现原来我两只手都捧着小饼,MD,拼了,我快速的吃掉了它们.边吃边想,他要是拉我,我就顺势靠过去,哈哈.

  可是,直到到了寝室门口,也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天晚上,我由于呛风吃了地瓜饼,肚子疼了好久.

  四、

  我们再见面是下第二场雪的时候,早上他给我打电话,于是我和SUNNY去了一个公园。

  对于这次约会,我的印象里有两个东西。一个是皑皑的白雪,另一个是我和SUNNY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那个公园是一处古迹,有一个很高很古老的塔,据说是为了纪念什么建造的。塔的每个角上都挂着铜铃,有风吹来的时候,整个塔上所有的铜铃错落的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颇为壮观。班驳的塔身也神秘了起来。围绕这个塔,人们修建了一堆花花草草以及小喷泉什么的。

  公园的后门出去,有一个小陡坡,从这里可以抄近路回去学校。我们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

  我们在公园里逛了一会,阴冷阴冷的。就打算回去学校了。走到小坡那里,他突然指着树上挂的不知道什么东西说“看,地瓜!”

  我是有点傻,也没有什么常识,但是我也知道地瓜不长在树上。我抬着头看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植物,说“你当我那么笨啊,地瓜才不长树上呢!”

  我是真得意啊,正想埋汰他几句,你要知道,从我看见他那天起,所有的事情我都没有占过上风,可是我忘了,天刚刚下过雪,我还在下坡。。。。。。

  我突然感觉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后仰去,结结实实的倒在SUNNY怀里。

  “就这还不笨呢”他笑,表情怪怪的。

  好啊,这个死人!耍我!我抬头瞪他,却看见他下巴上有2、3根特别长的胡子,嘿嘿,这个家伙胡子长的很特别啊,哈哈。不要怪我太狠毒啦。1秒钟以后,在SUNNY的惨叫声中,它们到了我的手里。

  我甜甜的看着SUNNY说“留个纪念,纪念长在树上的地瓜。”

  后来他就一直搂着我的腰走完了那个小坡,现在想起来我还记得那时侯腰部肌肉僵硬的感觉。

  再后来搬寝室的时候,他的胡子被我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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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6:32 | 作者: lzis ]
她的稿子被第n次的退了回来,杂志社的编辑终于忍无可忍的说,如果你还不把结局改掉,我会拒绝看你的文字,因为这已经是这个月你第五篇结局相同的文章了,第一次我们觉得你很有创意,所以肯发表,可是为什么结局都是一样的?她没有讲话,眼神中没有失望,更没有愤怒,只是嘴角泛起一抹微笑,说,因为我相信只有这一种结局!我会再来的!然后头也不会的走了。

  13岁时,一个男孩对她讲,十年之后,我会回来娶你。她问,如果你不回来了呢?他说,那就证明我死了。她满意的微笑。然后男孩和他的父母移民加拿大,从此杳无音讯,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那个诺言。可是她始终坚信男孩会回来,回来娶她!于是她总是在写故事,各种各样的故事,可是结局永远是一样的,男孩回来找她,他们结婚了。

  她没有父母,他们死于一场空难,那一年她13岁。

  她走进她的房子。屋子里散发着衣服上残留的酶味与樟脑味混合的气味。她不禁打了个喷嚏。然后又开始习惯这种味道。她从来不开窗子,更不会拉开窗帘,她讨厌阳光,所以总会带一副墨镜,因为她清楚的记得,她的父母死于那个阳光可以把瞳孔刺到晕眩的正午。她摸索到仅剩下的一只香烟,眯着眼睛抽了起来。她走到镜子前,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一头失去光泽的长发,瘦弱的身体被黑色的风衣裹得更显淡薄。脸上露出一丝倦容,没有一点化妆,然后她无奈的笑笑。

  这时,门铃响了。她去开门,是他。她的男朋友。一个英俊而且有才华的人,他们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那天,她站在舞池疯狂的跳舞。然后他给了她一杯果汁,她笑着对他说,我只喝酒。然后他们在一起喝酒直到酒吧打烊。然后男人说爱她。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他手里提着一只蛋糕,今天是她25岁生日。他走进去,很不喜欢的奴奴鼻子。他说,你应该打扫一下你的房间的。她说,我喜欢它这样。他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他对她求婚。他说,我需要一个家,而你更需要。他拿出一枚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她没有拒绝。

  婚礼定在了三个月以后,他把一切都打点的井井有条。她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她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娶一个这么邋遢、落拓的女人。

  她还是每天写小说,只是在晚上,只写那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那天,编辑很高兴的通知她,她的文章发表了,叫她去拿稿费。她听了以后哭了。对编辑说,今天我结婚。然后把手机关掉了。

  他在教堂等了2个小时以后,终于不顾一切亲朋好友诧异的眼光和唏嘘来到了她的家。楼下围了好多人。他听见一个孩子扯着母亲的衣角问,妈妈,为什么那个姐姐会穿着婚纱躺在地下。然后妈妈迅速的抱起孩子离开。他慢慢的走过去,只看见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安静的浸在血泊里,血肉模糊。他抱起她轻轻的吻了一下。

  第二天他整理她的东西,看到了她最后的那篇稿子。结局是,男孩10年以后没有来找她,她确信他已经死了,于是在他答应会回来娶她的那一天,跳楼身亡。

  他泪流满面的颓废的摊在地上。喃喃的说,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我回来了,我只是想在今天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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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5:31 | 作者: lzis ]
我抬起朦胧的泪眼望着慰祖的侧脸,他的睫毛在轻轻颤动。

  我们注定不能恋爱。因为我们不曾丢失彼此,所以无法遇见爱情。

  而,森,遇见你,是遇见我的爱情吗?

  我叫做广慧,他是慰祖。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我们不是青梅竹马。也就是说,不知道别人是否觉得我们很亲密,但我们从来没有恋爱。

  往往一个小孩的发展并不是像父母在我们出生时所设想的那样,就好像我一点也不博爱智慧,而慰祖呢,我不觉得他是一个可以告慰祖宗的大好青年。

  慰祖又一次失恋了,他来抓我诉苦。他是一个在爱情上蛮随意的男生,并不是随便,只是很轻易地就能喜欢一个女生,有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那个女孩的袜子上的花纹刚好触动了他莫名其妙的美感。慰祖学美术,他梦寐以求的伴侣是一个弹钢琴的女孩子。从这个标准就可以了解他对于爱情是多么的无知。

  其实我也一样,我的标准不比慰祖的成熟很多,因为我最希望找的男朋友是一个跆拳道高手,光着脚趾,平头的男生,纯白的衣角和黑色的腰带猎猎飘扬,光是想想我就觉得性感得要命。

  所以慰祖来找我征求爱情的意见,真的很无稽。我是女人没错,可是我和他一样不了解女人。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无数次。有时候我要出去约会,就会很没有人性地把慰祖赶出我的房间。当然,如果我也刚好是单身的时间,我就会拿枕头把慰祖暴打一顿,直到他重新振作回家去给女朋友打电话为止。

  慰祖这次来找我,我刚买了一双很让人快活的鞋子,在镜子前扭来扭去,鼓满着蠢蠢欲动,想要恋爱的心情。他瘫坐在我床边的地毯上用指甲抠着上上次失恋时他用烟头不小心烫出来的小洞,一副痴呆的表情。于是我盘腿在他身边坐下。

  “你要我怎么办?这次是你甩人家,根本就不是很难过。”我实在无奈得很,他大概只是要留下来吃我妈的拿手菜,却扮出这种恶心嘴脸没完没了。

  他揪着床单说:“我烦透了!我早就想和她分手了。可是现在你让我到哪里去找一个女朋友陪我去陈绮贞的歌友会?去听我最喜欢的那首《还是会寂寞》?”

  他转而捉住我的衣角:“不要打我啊。听我说,广慧,为什么我们两个不尝试做一对?”

  我转脸看他,思考三秒,说:“我允许你想到这个好主意。”

  我是这样想的,反正我也需要人陪我吃麦当劳,需要有人对我的新鞋子新发型及时给予即使是虚伪的赞美,不如众望所归地和慰祖恋爱一下试试。他是了解我最多的一个男生,我在他面前掏鼻孔掏的像大闹天宫,他的眉毛保证都不会动一根。

  估计他也是这样想的。他一样需要有人给他当模特,需要有人帮他吃掉面条里的香菜碎片,而我也不会对他身上发出来几天没洗澡的异味觉得不能忍受。

  我们决定了开始恋爱,可当慰祖拉起我的手开始在房间里像小时候那样笨拙地跳舞时,我毫无兴奋,昏昏欲睡。当我把这个事情告诉我的死党,她说:“这件事情不坏。可是,难道你和慰祖在一起不会有乱伦的感觉么?”

  不愧是我的心腹,我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我们太熟了,我看过他一岁时的裸照,而他也曾经帮我把卫生棉装在他的包包里。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和你这样熟的男人,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于是给慰祖拨电话:“你可不可以去学跆拳道?你知道这样也许我会比较容易地爱上你。”

  他笑:“你提醒了我!如果你会弹钢琴,我也应该能,不,是一定足够把你当成女朋友了。”

  于是我们两个约定好,去为了这次恋爱学习。没有办法,因为我真的会去爱一个会回旋踢的跆拳道队员,即使那个人是慰祖。

  而慰祖说:“弹钢琴的女孩子!那样灵活的手指!偶尔微微用力踩下去的小腿!再加上流畅的旋律!只能用完美来形容!”说得我也忍不住动心起来。

  第一次去钢琴班上课的时候我很紧张,和我坐在一起的都是四五岁的小朋友。上课之前一个长得像小熊维尼的小男孩走到我身边说:“你是老师吗?”“不,我是你的同学。”我忍不住掐一下他鼓出来圆圆的腮帮子。“啊,那么你是姨姨。”他走开了。显然他不能接受有一个我这么老的女同学。

  真正的老师走进来的时候我很意外,因为她的漂亮。我以为弹钢琴的都是气质美女,其实就是说五官可以不要求那么精致。可她真的是漂亮,理所当然地很有气质。那一瞬间我真的信服慰祖的理论。

  第一节课她只教了怎样辨认七个音符。课间休息的时候,她走到我身边说:“为什么会来学钢琴?以你的年龄,是大了一点。”她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我叫Angie,A-N-G-I-E,听起来蛮像天使的发音对不对?”

  “我是广慧,我学钢琴是因为……呃……因为爱情。”我想了想决定说实话,尽管这听起来很傻。果然,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意外的光彩,“为了爱情?好酷的理由。我小的时候学钢琴是因为,妈妈许诺说每次给我最大的巧克力。”我们相对而笑。

  她对我说:“我的班也许进度比较慢,因为你看,这些都是很小的小朋友……”我打断她,很诚恳地说:“没关系,我很笨的,也许我会比他们都差。”

  当晚慰祖向我抱怨:“我的腿都要断了!广慧,为什么你不能喜欢其他运动?你知道我对于一切球类都很行。”

  我很直接地回答:“那样的话我早就爱上你了。而且你以为钢琴是很容易学吗?”

  他大概也想到了这个,于是开始喋喋不休地对我讲述他的跆拳道教练有多么的英姿飒爽。他告诉我那个男人身高185厘米以上,而且是正宗的黑带选手,并且眼睛颇像格里高利·派克——我最喜欢的《罗马假日》的男主角。

  慰祖就是这点好,从来不会诋毁别的男人的容貌。其实慰祖长得也很不错,不知道为什么情路坎坷。

  他说着说着我的心里开始燃起花痴的熊熊火焰。

  他真的不应该对我说那个男人长得像派克。出于报复心理我也对他形容了Angie的相貌,把她说的真的好似天使下凡。互相刺激一番之后,我们同时进入了一种让人不安的沉默当中,我猜他和我一定想到了一起。可是他不出声,我也就咬紧牙关。

  我就是痛恨他这一点,很多尴尬的事情总是不明说出口,指望别人先说——天秤座卑鄙的劣根性。

  “那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压电话了,晚安。”我装做很平静的把听筒放下了。

  三秒钟后电话重新响起。电话那头的人说:“广慧,你不要打我啊。我有一个建议就是,为什么你不把你的钢琴老师介绍给我?而我也可以为你和我的跆拳道教练牵线?”

  这个家伙,终于还是被我打败,我得意地捣住嘴巴偷笑。要是换做其他女生也许会觉得很受辱。可是我觉得很受用。因为我就是这么想的。

  而我和慰祖没有感觉,这也是很明显的事情。

  如果他能够追到Angie,我真的会对他刮目相看。而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看到那个跆拳道黑带的帅哥了。

  慰祖带我去道馆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慰祖拽住我的手,他是怕我会神经质地咬指甲给他丢脸,这是我的习惯。

  旁人看着我们拖着手进来便开始向慰祖起哄:“好可爱的女朋友!你小子!行啊。”

  我很纳闷,这些人的眼睛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我和慰祖那种超级不来电的样子,会给别人正在热恋的感觉么?从小到大都有人在我们身边这样聒噪,简直是一场闹剧。我还以为爱情是可以带在眉梢眼角的,后来才晓得只要人们看到你们形影不离,就会当你们在拍拖。

  慰祖也不去解释,他径直带着我穿过场地走向那头正在压腿的男人。走到跟前他拍人家的肩膀:“森,这是我上次给你说过那个我的朋友。”我微微吃惊,转头看慰祖,他已经迫不及待给我备案了吗?

  那个叫森的男人转过来:“我是樊森,你好。慰祖已经跟我说起你很多事情。”他的眼睛果真像派克一样深邃。如果不是慰祖轻轻踩我一下,我猜我是会失态到笑出来的。

  我的心脏砰砰跳着,嘴唇发干,伸手和他相握。他的手掌非常宽大,而且干燥温暖。我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是对的——一见钟情。

  好小子慰祖,我不忘回头给他一瞥感激的目光。

  我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你的名字里那么多木头还有树杈杈,是五行缺木的缘故?”森却笑了半 天:“也许是吧,我没有想过。你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人。”他似乎已经知道我很喜欢跆拳道,问我为什么不和慰祖一起来学习。

  我盯着他的脚趾支吾着,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其实我喜欢的是会跆拳道的男人,并不是我自己非学不可。森似乎了解了我的意思,他笑笑就走开了。这一节课他做了很多次示范,而且还做了几个颇具表演性质的高难的动作,看得我大为倾心。

  回家的路上慰祖对我说:“广慧,我猜森看上你了。要知道很多动作他今天第一次表演给我们看,而且他刚才向我要了你的电话号码。”真的吗?我舔着蛋筒冰淇淋,很快活。

  晚上回家我一直抱着电话,爸要上网看新闻被我拦阻。终于在十点五十九分的时候,森打来了电话,他约我去看电影,我很快答应了。也许我应该矜持一下,至少犹豫几秒钟的,但我不想那样做。

  而慰祖也如我所料地对Angie陷入了狂热的爱恋当中,他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对我说:“这次求你千万帮忙,不追到她,接下来的十年里,我每天晚上都要在被子里偷偷哭的。”

  作为初级班惟一一个和老师年纪相仿的学生,我早已经和Angie混熟了,当我知道她现在没有男朋友,不失时机地隆重推出了慰祖。

  后来的一个月中,无暇顾及慰祖和Angie的发展情况,以我对慰祖的了解,他应该能成功。森听说我在学习钢琴之后也很同意,他说觉得弹琴的女子有一种特殊的味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像男人对于女人留长发那种偏执一样的普遍,但我决定学习下去。

  终于找到自己爱的人,在这以前我从没有这样恋爱过。我猜慰祖也是同样的感受。

  有一天我邀了Angie一起去道馆,慰祖还没有带她去看过训练。我跑过去拽着森的胳膊,介绍Angie给他认识。没想到他俩礼貌地互相致意之后,却把眼睛越睁越大。

  “是你!樊森!” Angie大声惊呼。森使劲点头,很激动:“你是颜小琪?” Angie一样拼命点头,我还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字。慰祖和我一样是一头雾水。但紧接着森和Angie就对我们解释:“我们是初中的同桌,可是毕业以后再没有见过。”

  这个世界总是这么小。

  大家很兴奋,于是跑到一家饭店,点了一桌菜边吃边聊。森和Angie是多年未见,他们和所有这种情况下的老同学一样,指手画脚地大声说着每一个老师和同学过去和现在的样子,不容别人插嘴。

  晚上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森还是沉浸在他初中的金色记忆里。他说Angie小时候就很好看,有很多男孩子要和他换座位。我有些吃醋地问他:“那你有没有喜欢过她?”森侧头想了一下,很腼腆地笑了,说:“那个时候的事情,都是小孩子的游戏而已。”

  之后我们常常四人约会,去唱歌,去打棒球,去吃火锅。

  有一天,森在做示范动作的时候不小心拉伤了大腿。他很懊丧地暂停了课程,在家里休息。我去探望他的时候刚好Angie和慰祖也在。

  森并没有大碍,只是需要人帮他按摩膏药,我不了解那些肌肉的排列,而慰祖似乎不是很胜任。Angie自告奋勇,因为她曾经学过一些按摩的手法。我和慰祖在旁边看着,屋子里只有那两个人的交谈声。Angie在感叹着森的肌肉,而森对于她的手法赞不绝口。我不知道这些话是不是他们找出来说的,因为我看到,他们都渐渐脸红起来。微汗的Angie很专注,不再抬眼看森,而森时不时地帮她把散落的头发拨到脑后。

  我和慰祖几乎是同时转过头看着对方,我知道他这次又和我不谋而合。我们沉默悲哀地望着彼此,我看到慰祖的眼睛里不光有伤恸,还有对我的同情。于是我知道,他比我发觉的还要早一点。

  我们默契地拨通了对方的手机,然后假装接电话,笨拙地找出理由匆匆告辞。也许现在离开还不算太迟,至少我们还有离开的勇气。

  闷了一周。慰祖请我看电影《向左走向右走》,我们走出影院的时候满心悲怆。我们两个就好像电影里的外卖小妹和医生,我们的出现只是为了促使他们的爱情。

  我们沉默地走在街道上,路灯把我和慰祖的影子拉得很长。慰祖揽住我的肩膀,影子看起来我们像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事实上,我们不是。

  “要不要我们重新尝试恋爱?”慰祖问我。

  我摇头,我知道慰祖,他是害怕我们两个相似的抗拒孤独病发作。可是我爱森,他爱Angie,都爱得很认真。因为遇见爱情,然后错过,以致我们不能再和对方凑合。

  这个时候慰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电话的时候脸色阴晴不定,看来这个电话对他真的是很重要,因为他从来不喜欢站在街上拿手机聊天。所以我一声不出。

  慰祖收线,向我走来。他的眼睛里情绪复杂极了。

  慰祖按住我的肩膀:“森求我问你,还能否让他回来?”

  我不可置信地推开慰祖,不能消化这个消息:“那么Angie呢?他们没有在一起吗?”

  “森告诉我,他们尝试在一起几天,也和我们一样以为会是个好事。可实际上,两个人都发现,长大以后的他们并不是对方要找的那个人。而森说他真正爱的人是你,广慧。他想要和你重新开始。”

  要命!

  我要不要森回来?

  空气里回荡着《向左走向右走》的主题曲《遇见》,孙燕姿的声音很激越地响了起来: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

  我们也曾/在爱情里受伤害/

  我望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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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5:02 | 作者: lzis ]
“拉帮套”这个词,几乎已被时代淘汰,尤其是年轻人,多半是不明白其意所指。可是我却对它十分敏感。在几十年前的辽北农村,这个词的含义是低微的卑贱的,只有爷爷这样的男人才被这样称呼。

  虽然年轻时的爷爷跟个犍牛一样强壮,但是因为家穷,爷爷直到30岁还没有娶上媳妇,这在当时的农村便等于被婚姻判了“死刑”。太爷太奶亡故,几个姑奶相继出嫁,只剩爷爷守着一个破屋子准备过似乎已注定的“光棍儿”人生。偏巧这一年,我的亲爷爷得了瘫病,一下子就栽到炕上起不来了,奶奶不但要照顾肩挨肩的三个孩子,还要时刻料理爷爷的吃喝拉撒。我亲爷爷和现在的爷爷从小一起长大,好得只多出一个脑袋,所以很自然地,爷爷就成了奶奶家最得力的帮手。后来就有好心的乡亲们来撮合,说秦老大你就给老梁家“拉帮套”吧。在得到我奶奶的默许后,秦老大就成了我现在的爷爷。

  尽管当时乡亲们对这样的“拉帮套”是认可和同情的,不过我父亲却把这看成奇耻大辱。父亲不能容许自己的瘫爸爸还活着却有另一个人履行着实际的父亲责任。不管他对自己多么好,父亲始终不跟他多说一句话。不久,我的亲爷爷去世。

  父亲不到17岁就同村里的一帮年轻人一起应召到城里去建水电站,三年后娶了母亲,五年后,父亲成了正式工人。我初二那年奶奶去世,爷爷又成了孤身一人,惟一与他作伴的是两头大黄牛。而我,每每和同学谈起家世时,我便绕过那个贫穷的老家,绕过那个瘦弱的老人。我不愿意他跟我有一丝的关联,不愿意“拉帮套”这个词带给我一生也抹不去的耻辱。

  住在城里的父亲只有年节的时候才肯带我去看望爷爷。每次去我们都不会在那里吃饭,尽管爷爷总是乐颠颠地忙着去村里的小卖部买豆腐买肉。我不愿意多待在他身边哪怕1分钟,我讨厌爷爷身上那股似乎已进入血液的牛粪味儿。但我明显地感到他对我的喜爱,他看着我,那么专注地看着我——从他的眼中,我感到他渴望像别的爷爷们一样,能抱一抱自己的孙子——这个名义上的孙子。但是,每一次,我都躲开了。我们离开的时候,依然剩下风烛残年的孤独的他,剩下每次他虽然明知道我们不吃却还要坚持买来的菜和肉。

  我上高一那年,父母双双下岗了。父亲成了一个人力车夫,母亲则在批发市场替人看管衣服摊儿。他俩每月的收入加起来虽有五六百元,可光是给患有严重糖尿病的姥爷看病就要用去大半。等我高考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已是捉襟见肘。

  最盼也最怕的那一时刻终于到来:东北林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带着我的梦想飞落在我的手中。但是,录取通知书上那一组标明学费的阿拉伯数字让父母和我的头都大了。只有去借——为了儿子的前程,一向打死也不借钱的父亲终于下定决心去跟几个老工友们借钱。

  这个时候,我们听到了敲门声。

  门口,站着我的被雨淋湿的爷爷,雨水顺着他的花白头发淌下来,一件我在初二时穿过的旧运动装紧紧地裹在他的身上,显得异常滑稽。还是两年前因为父亲去外地务工,善良的母亲背着父亲把爷爷接来住过一次。只那一次,不识字的爷爷便记住了他的“儿子”的家在哪里,现在想来,他的这份“记性”该是用了怎样的一种心情啊!

  进了屋,爷爷看着我,笑眯眯的,表情里有一份表达不尽的喜爱。我却以一贯的冷漠跟他打了声招呼便朝里屋走去。这时候爷爷语气愉快地叫住了我:“斌斌,看爷给你送啥来了!你考上了大学,是咱老梁家的光荣啊,咱村可都传遍啦。说俺斌斌能耐大呐。”我回过头,只见爷爷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塑料包,打开——那是厚厚的一沓钱。我愣了,父亲也愣了。爷爷笑呵呵地说:“瞅你们,还愣着干啥?快接钱呐,5350元,你们没想到吧,我那两头牛还真值两个钱儿!”父亲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根儿,他说:“俺们有钱,不用你的钱。”“得了,你有没有钱我还不知道?别打肿脸充胖子了,花我的钱我乐意,应该的。”说着把钱往茶几上一放,就站起身要走。母亲忙拦着留他吃饭,他瞟一眼父亲和我,见父亲蠕动着嘴唇却说不出话,以为是不愿意让他留下就坚持走了。事后母亲埋怨父亲,父亲干瞪着眼睛,硬梆梆地甩一句:“你就知道我不想留啊!”

  以后在我念大学的几年里,爷爷总在我需要钱的时候来到我家,总能乐呵呵地掏出一沓钱给我“零花”。我不知道没有了牛,爷爷的钱从哪来。每次问他,他都说:“我啊,有个挣钱的好门路呢!”然后就像藏着个大秘密似地冲我扮一个鬼脸儿。扮鬼脸儿时,他脸上那粗糙松懈的皮肤就拧成一团,清鼻涕淌到唇沟里——那样子不但不好笑,而且相当地难看。已对他有了一些亲近的我,只好忍受着他这副奇怪的模样。而父亲也不知道他所谓的挣钱好门道在哪里,只想是他多年的积攒罢了。

  去年暑假,我跟父亲一起回老家探望病重的三奶。在小站下车时已是黄昏。我们从蜿蜒的土路走向小村,一望无际的大草甸子因为天旱而绿意惨淡。也就是这一望间,我看见了爷爷,正奋力地拢着大约30多头牛。年过七旬的弯了腰瘦得只剩把骨头的爷爷,挥着长鞭,奔跑着,吆喝着,而那群牛根本不听他的指挥——显然他们很不满意这里的草是那么少,它们自顾自地去寻找草地,全然不理爷爷一次又一次的跌倒。

  我和父亲都为眼前这一幕震惊了!

  我忙跑上前,也不管自己根本没有拢牛的经验,只是帮爷爷从四面围圈着那一头头倔强的牛。等我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时,牛群终于安静下来。再看爷爷,他坐在滩地上,张着嘴费力地喘着气,脸涨得通红,鼻尖上划破的地方渗着血,衣服上满是草浆和泥土。他大口地喘着气,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父亲问:“咋整了这么多牛?”爷爷笑了:“都是咱们村儿的。现在放牛不好放了,都嫌费劲,我就张罗着拢到一块儿,我放,一头牛一天5毛钱,这30多头,就是15块呢。一天15块钱,我这老头儿一天挣15块钱,你说上哪儿找这样的好差事啊。有这钱,咱家斌斌上学还愁?”

  黄昏的微光照在他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照着他的得意,混杂的气味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扑进我的鼻孔。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揽他的肩,爷爷却连忙躲开:“埋汰(肮脏),我身上埋汰!”说着,就去赶牛,回头对父亲说:“快去看你三婶儿吧,我还要等一会儿。草少,牛还没吃饱呢。”暮色渐深了,听着爷爷那声嘶力竭的吆喝声,看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奔跑着的背影,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涌出来。

  一头牛,从早放到晚,收入5毛钱。我的爷爷就这样5毛5毛地、一点一滴地,积攒起孙子光明的未来啊!

  等爷爷把牛一家一家地送走再回到自己的小屋里,时针已指向晚8点。父亲破天荒地为爷爷炒了几个菜,买来一壶酒。爷爷看到他不在家从不会亮的屋子有了灯光,灯光下有他几十年来一直视若己出的“儿子”和倾尽全部心血培养的孙子在等他回来吃饭,老人家竟然倚在门框上挪不动脚步,这样的情景,他盼了多少年!父亲头一次郑重地呼唤他:“爸,爸,过来吃饭吧。咱爷俩喝两盅。”爷爷抬起浑浊的泪眼看着“儿子”,伸出剧烈颤抖的手来。父亲拉过这双苍老的散发着牛粪味儿的手,哽咽难言。我却终于忍不住喊一声“爷爷”,扑到他怀里哭了。

  这个“拉帮套”的男人,70岁的时候,终于有人承认他是父亲、他是爷爷。他用无私的爱,感化了父亲坚硬了几十年的心。我发自肺腑的一声“爷爷”,迟到了20年。隔着20年的光阴,我终于紧紧地拥抱了爷爷。

  现在,父亲找了一份收入较高也较稳定的工作,我也有了工作去向。爷爷在我们家颐养天年。他有心情的时候会穿上体面的衣服故意往人多的地方凑,说不到几句话,就会说到他的有出息的孙子,别人听得不耐烦了,他也不在意,仍旧带着满脸的笑容回家来。

  我知道爷爷的那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