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模式: 普通 | 列表

推荐日志 不在爱中凋谢

[ 2007-03-25 21:59:17 | 作者: lzis ]
{1。}

  凌晨4点一刻

  four quarter。

  左手幸福。右手迷途。

  我拒绝爬很高的楼拒绝身边留很多药片拒绝在每一个散漫的温暖季节触摸别人的脸。

  我总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瓜子脸。游戏到底可以进行到什么时间,我想它迅速完结可为什么我却依然有依恋。我被一个很漂亮的男人的漂亮的眼神灼伤,我半个字没说就开始注视他,意志坚定到无法动摇的地步。我们仅仅是网络的接触。我只是记得自己被他的眼神烫伤那一瞬的感觉,我热爱身体一瞬间不属于自己的感觉。我的躯壳太沉重,我没有力气背负它走太远的距离。

  我答应自己要在他回国的那一刻在自己激情还没丧失之前我要吻他的脸做他的猫承他的欢。我想我们会拥抱到凌晨。关节不会疼痛。因为这个男人的体温温暖了我。我的手脚一年四季冷冰冰。他说他暖完我的手会暖完我的脚。我笑了。有个故事说手脚冰冷的人只要把自己的手脚放在一个人的肚子上,而这个人不会推拒而又是爱你的人。那么你的手脚冰冷会不言而喻。那么他呢 …

  很久前对着自己说猫米不需要感情。我的爱情长在某个人身上。那个人飘洋过海,我的感情就跟着他飘洋过海,以后的生活,我就在等他,等不到他我就找个人把我当猫一样的养着。要等他等到什么时候,等到我的思念和墙壁雪白一样空白……

  {2。}

  离开他的时候我听见的自己暴露在空气中的赤裸的冷笑。当不成第一总不能屈就当个第三者。

  他曾说过希望每天晚上可以像猫一样卷缩再他怀里,让他修长的手指细致而缠绵的抚摩我的长发,我会洗净我所有的铅华。甘心只当他一人的猫。但笑容还没弥漫开来,忧伤已爬上唇瓣。我站在风中,凌乱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我看不清我的方向,我迷失在风雨中,只有海棠花如妖如冶开在眼前我以为我变了。我总是维持着抗拒的顽固的姿势,在如薄雾般透明的似水流年里。堆垒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掩护一颗心,敏感而不为人知的心。轻柔的风,不经意间会触见那根受伤的弦。而不时飘残的落花,给原本眯缝着的双眼蒙上一层氤氲的水气,只是一闪而过,消失在没人发现的地方。我倔强而又固执地一点一滴堆积着冷漠。草木零落,一帘残梦,那些发酵的如同流水一样浓郁的忧伤,会偶尔暴烈地汹涌上来,但更多时候只是像一个沉寂幽暗的夜间花园,拒绝着任何人的接近。

  他很细腻。似乎我的脉搏起跳就能让他知道我此刻的心境。我常在想,飞蛾出世,命定是扑火,可有多少胭脂粉黛多少烟花盛典美仑美奂流光溢彩,它怎么眼中就只有那抹红光烈焰呢?顿了顿,也许,我们就像活在半天高的空中阁楼,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束手无策地看着离别和伤害从身子里穿过。然后腐烂。无法拒绝。

  

  {3。}

  那一天的阳光像斑斑驳驳的玻璃,碎了一地,像是情人的眼泪,我的心痛了起来。整个天空就这么剩下我悲凉的呐喊。你何时回来成就我的爱。亲爱的。你答应我我们要爱到啊拉神殿覆灭的那一刻。我想就这么抱着你。久久,久久。就像是一幅年代久远的水墨画。

  {不管你是好人或坏人,只要你说我是你爱的人,我不介意变得天真,表演你给我的剧本。}

  {不管你是好人或坏人,只要你是对我最好的人,我也可以出卖灵魂,享受你给我的吻…。}

推荐日志 一转身的距离,便是永远

[ 2007-03-25 21:58:54 | 作者: lzis ]
能离开吗?离开后,会不会是永远?

  霜

  05.03.18

  (1)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眼睛隐隐的疼,每次从网上离开, 都会有几秒的黑暗,我以为那只是上网过久的正常的现象而已。可,命运偏偏给了我迎头一击。

  眼睛疼得越来越厉害了。我想我应该多休息,可能就会好了。我是太让人放心不下的孩子,固执得以为那只是用眼过度的后果而已。 可我是太天真的,当一切到来的时候,我措手不及。

  3月10日。 猝不及防的黑暗。

  爸爸回来了,妈妈也回来了。他们都是太爱我的。

  去医院检查。结膜炎。左眼完好,右眼视力0.1。基本失明。必须马上治疗。

  我一下子崩溃。在妈妈怀里哭得声嘶力竭。

  可一切无济于事。

  爸爸联系好上海的医院,3月12日,就可以去治疗,医生说只要以后不用眼过度,能够完全好的,视力可以恢复的。

  爸爸妈妈放心了。

  可我还是害怕。我开始不敢睡去。我怕一醒来,便是永远的黑暗。

  我给申哲打电话,半夜打,老不说话。

  我不想给他任何的负担和担心。我希望我可以自己去度过这段日子,我不要他担心的。

  3月11日。清晨,有人敲门。

  我看到疲惫之及的申哲站在门前。

  我又不争气的哭了。

  申哲抱住我。很久不说话。有温热的液体滴到我头上。

  (2)

  申哲一直都陪着我,即使晚上,他也要看我睡着之后再离开。我总在他身边耍赖,不肯吃那么苦的药,也不肯滴那么难受的眼药,申哲会慢慢的耐心的哄着我,然后看我把药吞下。那些酸苦在他的目光中消失。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坐着,静静的,申哲喜欢看着我的眼睛,那目光一直看到我心里。

  我突然害怕起来。万一某一天,我给不了他那样的眼神,我也看不见他那样的眼神,我该怎么办?

  这种害怕让我太慌乱。

   申哲是太懂我的。他知道我的害怕,知道我的倔强, 他知道我即使害怕的颤抖,也仍是不肯说一句的。他不说一句话,只是抱着我。

  如果可以,我愿意那是我的地老天荒。

  3月12日。上海。

  终于过去了,我终于还是可以看见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从上海回来的时候,心里一直就只有这一句话。

  一切终于过去了。

  可心里还是会有害怕。

  突然害怕某一天自己真的就这样看不见了,那样,我该怎样来面对自己的人生? 那样申哲还回爱着我吗?

  爸爸妈妈也都在身边陪着,他们尽最大的努力让我觉得温暖,他们尽自己最大努力让我觉得开心。

  我笑给他们看,笑得很灿烂,很开心,可心里却是苦苦的。

  我是知道的,过段时间他们仍然会是要离开的。他们以为,他们的女儿已经足够大到自己去面对了。可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孤独中长大的女儿,已经无法去面对这一切,外表的坚强终究抵不过内心的恐惧。

  我是太懦弱的人,通常在寒流到来之前就选择逃避,可这次,我只能选择面对。

  我知道一切都会过去,可还是会忍不住害怕。我紧紧抱住申哲,希望他给我温暖,可我知道,他终究还是要走的。

  (3)

  申哲终究还是走了。我无法说什么,只能看着他离开。

  深夜,他给我打电话。

  我在电话这头笑得很开心,快乐的说着,即使眼泪不断的滴落,我还是快乐的说着。想到一句歌词:我的声音在笑,泪在飘,电话那头的你知道吗?知道吗?知道吗?

  申哲是太了解我的人。

  霜,你别哭好吗?

  我只好不说话,我是太怕被人看穿的, 即使那个人是申哲,我深爱的男人。

  我尝试着开始新的生活。没有网络,也没有申哲。

  可我竟然做不到。网上的一切已经溶入了我的血液。甚至我只有在对着电脑的时候才写得出东西。

  我是以写字为生的,是为生,不是维生。不写字,我不知道我的生活该怎么继续。除了写字,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突然觉得自己是太无用的人。

  申哲总会在深夜给我短信。

  霜,开心点啊。

  霜,不要哭。

  霜,乖乖的吃药,听话。

  霜,记得照顾好自己

  ……

  我笑笑。心里仍然是挥不去的害怕。这个叫申哲的男人就是我的生命,我知道他爱我,可仍然会害怕有天他会遗弃我。

  想起一句话:谁也不是谁的永远。

  越发的害怕。开始失眠。

  不工作的日子有太多太多的时间来回忆。我也不知道除了回忆我还能做些什么。不可以上班,不可以上网,不可以上街。

  所有的记忆都沿路边赶来。

  15岁的申哲用乳白色的单车栽着13岁的我,快乐的飞扬。

  15岁的我面无表情的面对申哲神情憔悴的妈妈,选择离开。

  17岁的我在大学平静的生活,平静的尝试恋爱,可尝试的结果未必不是失望。

  18岁,听莫文蔚的《广岛之恋》我眼泪肆虐。是谁太勇敢,说喜欢离别,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流走……

  19岁,生日那天去广场,看见对着我微笑的申哲,15岁那年的泪终于全部流了出来。我开始快乐,同时,也开始忧伤。

  20岁,我开始明白,空间的距离也同样能够让人绝望。我付出再多的努力,我都到不了申哲身边。那种让人绝望的无奈让我窒息。

  21岁,我选择“支教”。幼稚的以为既然到不了那便远离吧。我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有了那么多让我心疼也让我开心的孩子们。

  22岁……

  时间真的是太锋利的武器。我真的22岁了。

  可22岁的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又能抓住些什么呢?

  一直认为自己是长袖善舞的,可现在才明白,很多的事情,我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我害怕,一转身的距离,便是永远。

推荐日志 想起那个教我系鞋带的女子

[ 2007-03-25 21:58:20 | 作者: lzis ]
我想起在凌晨的马路边教会我系鞋带的那个女子

  我想起我靠着她的肩膀痛哭的那个女子

  我想起当我睡着后对着话筒听了我一夜呼吸的那个女子

  我想起路灯下,不肯离去的那个女子

  1.

  曾反复提醒自己要告别那些个人化的写作,这种习焉不察的恶习,似乎只能带给自己短暂且虚荣的安慰。但是空空如我,又能多想起些什么?对着键盘敲字已显得那么艰难,某些时候意味着恐惧。

  颓废时,却如此害怕自己真的颓废了。

  2.

  最近总是会做梦,回到从前或遇见故人。怀旧的情绪已完全从梦境延伸到了生活中。我反复想起过去。

  聆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她在我生命中的意义。

  三步的距离,我们始终又远又近。

  陌生的聆从另一座城市过来,她说喜欢我的文字,于是就来了。多年以前,这种喜欢更接近纯洁。

  在凌晨的马路边,聆低着头耐心地教会了我怎么系鞋带。这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刻,我竟是在她面前完成的。

  暧昧始于接触隐私。

  因为系鞋带这件个人的事情,我将会永远记得聆。

  3.

  “关于记忆,是鸽子永远无法甩脱的宿命。总以为那些过往的点滴稀释在无际的天空中,然而过往就像是上了咒语的锁链,每当黑暗来临,就将鸽子拉回记忆的原点。于是鸽子心里,将注定无情地捆绑着,无论如何放纵的展翅,也永远无法真正地飞出去。你是否就是那只鸽子呢?”

  这是聆给我讲的第一个故事。殷勤的善意让我暖沁心肺。

  2004年2月25日,10:36 PM。

  我为听了这个故事感到兴奋,以至于无法入睡。我决定上街走走,或许能摆脱那种宿命,永远地飞出去。

  灯火霓虹下那些飞驰而过的汽车,不都是在奔向记忆的原点或终点吗?聆是聪明的女子,被我称为大智慧的那种聪明。

  大部分女人看似理智、清醒、孤高,但是到了枕边,她们同样善于挑逗。

  因为她们不懂得距离。

  距离是,始终的三步。不远不近。触手可及却又无法以一臂之长维系。

  聆在我身后三步之遥,从未靠近。

  4.

  “每当人们问起北极熊一个人冷吗?是否孤寂?他就会笑笑说,真的不必为我担心,这世界的冰天雪地,其实就是我冰冷的内心。然后他会点上一根火柴,火光随即就消失,在凛冽的空气里,北极熊说,或许你不相信,那爱情里的炙热如火,我是再也无法适应。你是北极熊还是我才是?”

  每个人都有忧伤的天分,欲冠以伤,何患无辞。

  聆告诉我,回忆是最珍贵的东西,可以偶尔拿出来品尝,但千万不要炫耀,越多人拥有就越平凡。

  我问她,痛苦也能炫耀吗?

  她说,华丽的伤让人向往,我们都很虚荣,不是吗?

  我尴尬起来,害怕看她的眼睛。夜风吹来时我想起故事里的北极熊,把自己紧紧抱住,不让任何人触摸。

  我很想体会那种滋味,像你那样舍不得抚平的伤口。

  聆的这句话说得那么轻,风一吹,可能就消散了。

  5.

  “斑马说黑与白一混淆,我就不再是我。但是那些到自己面前的人,总希望是永远的停驻,却发现当前面的绿灯一亮,所有的人,原来都只是路过。不要做一只斑马,拥有的只是无数从你身边走过的人,而没有人真正停留。”

  我曾问过聆愿不愿意留下,她笑笑,除非路灯坏了,要不然我也只能淹没在经过你的人潮之中。

  我未免有一些感伤,一瞬间看见很多人的脸,陌生且匆忙地走过我这一个小站。

  聆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说,毕竟我们都有着共同的此时此地,这还不够吗?

  我笑了,想拥抱她却举不起双手。

  她闭起眼睛,许久才睁开,对我说,谢谢你的拥抱。

  6.

  “他们说,鲸鱼庞大的身躯里,住着的是一颗孩子的心。女孩总以为自己的爱,会是温柔包容的海洋,任凭鲸鱼冒险,任凭鲸鱼歌唱忧伤。然而,孩子的心永远贪玩,即使拥有了女孩浩瀚的爱,却依旧拒绝不了自己,一再地伸展双翅,幻想朝着无垠的天空一跃而去。你是不是也像鲸鱼一样有一颗孩子的心?”

  初夏的深圳,聆让我感觉到了宁静与清新。

  是的,我一再任性地探索,渴望飞向天空,但最终还是回到了那宿命的海洋中。其实我已经拥有了最好的房子,何必执意要添加那么多扇窗呢?

  聆问我想起了谁,我仔细回味,告诉她,或许没有必要送我一整片海的。

  只要有足够的水分,我就可以生存。越自由越让人贪心。

  可是谁给的爱才能让我知足呢?

  聆说,当你企图飞出去的时候,其实你已经满足过了,只留下了默默哭泣的女孩。她的眼泪也是包容着你的海洋,所以你从未发现。

  7.

  “女孩走进了森林,猫头鹰决心要将她留下。于是每到了夜晚,猫头鹰就会在树上挂满星星,并且用他圆圆的脸,假扮月亮。女孩始终以为森林的夜晚是如此美丽灿烂,她从不曾感到惧怕,却也从不知道,黑暗中的猫头鹰,其实如影随形地陪着她。我像不像那只猫头鹰呢?”

  在一间公园的椅子上,我和聆看着身边的孩子那么愉快地玩耍。他们毫无顾忌的欢笑,让时间在两个场景中真实地刻写着。

  这种巨大的成长的压力让人又兴奋又沮丧。我怕我即将深陷,抬起头望向夜空。

  我说,星星很漂亮。

  聆转过头对我说,我更喜欢看月亮,更多时候我们都要承受着不完美,就像缺少了一部分似的不停奔波。

  她的眼睛大而明亮,闪烁着淡淡的光。

  8.

  “猫咪可以轻易虏获女孩的心,却不曾为了谁改变自己。人们不懂,安全感或者忠贞不背叛,甚至是迷惑人的美丽衣裳,猫咪通通缺乏,然而他却是爱情国度里的王。猫咪舔舔手上的魔法棒,心想,爱情是一种超自然现象,没来由地爱上其实和对方的一切无关,你只是不幸地中了对方的魔法。我是不是中了你的魔法呢?”

  总是在事过境迁后,我们才想起那些过往如此真实,它发生在命运的轮盘里,随着转动渐渐变得模糊。所有记忆的总和,经过后只能成为另人惋惜的一个微小的点。

  聆说,爱,不一定要求彼此形影不离。在爱的面前,距离显得那么不重要。有些爱,注定了只能观望,如果执意要靠近,结果就会像扑往火焰的飞蛾,留下拼不回原形的碎片。你的爱不属于我,但是我的爱也不会就此消失。它离你只有三步之遥,决不会远去,也不会贴近。

  9.

  “绵羊的身上,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温暖。在酷热的夏天,没有人去理会他汗流浃背的身体。然而寒冬来临,人们取走他身上的毛絮,他只是默默地蜷伏在冰冷的空气中。绵羊的天性,有着源源不断的爱意,以至于所有人都早已习惯去忽略他是否有着更为深刻的思绪。这就是一种宿命,在绵羊的血液中,或许有着莫名的乐观,于是在所有的爱情演出里,他的角色永远没有声音。如果你的身旁有只绵羊,那么你是不是太残忍了呢?”

  这是聆给我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聆对我说的最后一些话。

  我静了下来,闭着双眼,感觉聆已经越来越远地埋进了夜色里,却又好像总是在我闭眼后出现身旁,一睁开眼睛就会瞬间消失。

  我们共同的故事,我们曾经的脚步,是不是都像这样永远和我们自己仅隔着一对眼帘,而已。

推荐日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2007-03-25 21:57:51 | 作者: lzis ]


  午后两点的阳光,懒洋洋的滑进茶色玻璃里,让整个人也懒洋洋起来,其实今天应该是下雨的,然而我却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或许今天可能会有爱情,或许继续着一切,无聊与寂寞。过滤过的阳光分外可爱,可爱得我想站在黑暗里膜拜。我不喜欢阳光。这与兴趣无关,因为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已经很差了,已经不能够适应阳光的炫目耀眼,知道使得我走起路时想在梦游。

  依稀觉得这个夏天不太热,如果夏天不太热,就是说这个季节很容易被我们遗忘了,因为上帝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忘了加些叫炎热的东西。

  ②

  “是啊!突然下得好大。刚进来时还差一点跌倒呢!”两个男孩好奇的望着我。

  “还好,没什么!你们没怎么样。”

  “对了,刚才我说到哪了?哦,雨,下雨。”

  回忆慢慢在夏日午后的一场大雨中绽放。

  就像现在,在像酒吧里的咖啡店里和咖啡,雨后的下午。

  《Yesterday once more》,过去的气息扑面而来。所有的快乐,不快乐,浪漫和忧伤。

  如同在网络里给我的感觉一样。

  ③

  05.7.4日,我要永远都记得这日子。当我静静的坐在那里品着咖啡的时候,突然闯入的两个男孩。抬眼看他们的时候对着他们笑,我知道。我要等的人来了。他们两个仿佛很紧张的样子,于是开始找些话来做开场白。我叫着那个光头声音却又很好听的大男孩小哥哥,他与想象中的一样,应该说是跟我一样,我们都是病孩子。而另一个男孩仿佛很默然的样子,我听小哥哥叫他:“狗娃子。” 我想当时我一定滑稽极了,大声的叫了一声狗娃子。连发音都跟小哥哥的一模一样。然后,我们三个人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

  这一路走来收获了什么?伤口和成长,我们的心已经老了。网络上我们是快乐的孩子,而今恢复到现实,如同平常一样,我们都只是自己。伪装的快乐不能从网络里带到现实里来。彼此心知肚明。

  ④

  “我知道吸血鬼,一个神秘的种族,发展后裔很有趣,听说要把自身的血输给被吸血者,这叫“初次拥抱”——THE EMBRACE。一个很奇怪而且奇妙的过程,不过被吸血者可以不成为吸血鬼,也就是说他可以成为只以动物的血作为食物,专门……”

  “YES,专门裂杀吸血鬼的,那是有名的吸血鬼猎人。”

  “你让人怀疑——我是说你的目的,说那么一大堆,会不会是想为吸血鬼家族发展下线?”小哥哥打断了我的话,背对着阳光对我笑。我突然很认真的对他说:“因为你们两个家伙就是吸血鬼,而我就是吸血鬼猎人。” 忽而听到狗娃子的声音:“你会吗?柔弱的让人心疼。嘻……”为着这句话,我开始对他另眼相看,心里暗地里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叫他狗娃子,要像网络上一样叫他宝贝,或,亲爱。

  ⑤

  我们三个人走在一起,像极了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不是从网络里走到现实,甚至是刚谋面的人。其实说起来有谁会相信网络里的爱情?如果不是现在我们真实的彼此感觉着彼此的气息,打死我也不会信。然而,正是曾经的不相信开始让我现在变的迷茫起来。我喜欢眼前这个高高瘦瘦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大男孩。虽然每次跟小哥哥都极其不雅的叫他狗娃子,但现实里,他竟然是一个帅气的大男孩。

  你在何处?我们所恋慕的明天?

  不论老少,贫富,衰弱或强健,我们总是透过欢乐,透过烦忧。

  无休止的寻觅你的笑颜——

  但是,在你的位置上,啊,可怜。

  找到的总是我们所逃避的:今天。

  ——雪莱

  ⑥

  “我们要去哪呢?好不容易见一次,总不能就这样分离了把?”我开始撒娇似的问那两个家伙。他们相互眨眨眼睛懒洋洋的说:“现在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好好的睡一觉。呜,坐了两天的火车都累死了。”“切,你们还算是男人吗?坐了两天的火车就在这里嚷嚷。哼。那再然后去哪?”我憋着一肚子疑问不停的缠着他们问这问那。 “吵死了,怎么你总是那样,跟只苍蝇似的的。我告诉你,再然后我们去南京。”

  小哥哥开始心烦意乱起来。他开始臭骂我是一苍蝇。而我竟然没有生气。真是奇迹。或许因着这称呼跟着他在网上嫌我烦时一样。 “那我们去吃烧烤好不好?然后我们去逛街。想想我都好久没出门了呢。正好你们两个陪我。” 然后,我听见有两个尖叫的声音传进我耳朵。 偷笑。

  ⑦

  其实,我并不想做一个再也爱不上任何人的人,也不想成为一个吸血鬼猎人。因为你是吸血鬼。

推荐日志 给我点血,让我爱你

[ 2007-03-25 21:57:17 | 作者: lzis ]
1。

  常常的走过夕阳狭窄阴暗的过道,没有路灯。曾听人说过这里闹鬼。偶尔肢体的某一部位难免会碰到墙壁,那种坚硬的冰冷即使是隔着衣服也是可以感觉到的。我的脑子里就会闪出一个念头;自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废物。

  他的屋子是干净的,也是冰冷的。因为,每个周都会有一个脸色苍白,皮肤干燥的年轻女子来收拾他扔点的啤酒罐和我抽的烟头。他从没给过好脸色她。

  我喜欢赤裸着脚在他干净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寻找着我还存在的感觉。最后走出阳台,看着那棵枯萎了的血色玫瑰。拿出一根烟,在被污染了的空气里点燃,俯身向下看,头发在风中飘扬,那感觉极好。这样也把他吓得半死。

  他紧张的出来把我拉起来大声说;你疯拉?我看着他的眼睛,诡异的笑了笑,吸一口烟,极慢极慢的说;我没疯,我只是想感受在这个腐败的城市的上空是什么感觉,什么味道。

  他松了口气回到了屋子里,继续他刚才的工作。我忽然的受冷落,我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有时候,手里的烟燃到尽头时,我就把烟头从阳台上扔下去,看着它往下缓缓地坠落,消失。

  失眠是痛苦的。我需要大量的安眠药。要是他家里没有,我就睡不着,感觉在梦中会有一双修长且苍白的手掐住我的脖子,让我无法呼吸。我就看着睡得香甜的他。抚摸着他那张漂亮的脸,再吻吻他那如黑色蝴蝶双翅的眼睫毛。走下床,喝水、抽烟。

  水是冰冻的,在冷风习习的夜里,我的牙齿在打冷颤。就像一个站在阳光下的人突然到了冰天雪地里。无法自住的发抖。

  有时候,我讨厌睡觉。觉得一睡了就会像妈妈一样一睡不醒。和我睡在一起的男人和我同样是寂寞的,彼此接受并默默的付出。

  2。

  他是一个干净的男人。如他的房子,干净、冰冷。他有着一头浓密如海藻般的黑发和一双漂亮会发光的眼睛。没完没了地在黑夜里闪动。他是个只喝酒不抽烟的男人。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看了我一眼才缓和的说;因为,她不喜欢我抽烟。

  凌晨,从噩梦中醒来。梦里的撕喊与拼了命也挣扎不脱的恐惧让我深深的绝望,那一刻才感觉到在就快饿死的时候而又想生存的欲望。额头上的汗水滑落经过眼、鼻进入嘴。原来汗水与泪水一样是咸的。咸涩的像海水。

  现在。凌晨2点。

  放CD。偶尔的我也会听一些疯狂的音乐。那是自欺欺人鬼魅凄凉的高唱,起码不会让我感到孤寂。

  他醒了。是音乐吵到他了吗?他开灯,走过来,抱着我。把头埋在我白哲的勃间,我冷漠的接受。不在是无言的抗议了,那是没用的,他清楚我每一个动作、神态。他是另一个我。

  他皱着眉头,随即松开了抱着我的手。

  把灯关了,你知道,我属于黑暗的。我说。

  那你就把音乐关了。我讨厌这嚎啕的音乐。他的声音有些浑浊,但很轻柔,他知道我的骨子里是歇斯底里。我想起,那个夜晚,他疯狂的和我做爱,然后,我抽烟……他用古怪的声音对我说;我害得他感冒了。

  公平?还有这样幼稚的交易?!他以为感情是可以放在天平上的吗?我抓了抓短碎又凌乱的头发。他厌恶我常常像个无助的小孩那样抓着头发。可我偏偏喜欢做一切让他讨厌的事。我喜欢,他注意我。

  他几乎以为我是冰冷的一尊雕塑而不是一个有感情的人。我的血是冷的,心是硬的,除了身体是柔软的他几乎感觉不到我一点的感情。我的克制超出了他的记忆,他终于承认对我的好奇与不明的情绪了。

  有时候,我们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就这样搂着对方。他突然的摸摸我的头爱怜的说;葬,你应该听我的。否则,你会像一个失明的瞎子一样,找不到回来的路。

  我只是冷笑着,冷笑着他的话。没有任何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清楚自己,我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只是我还没有厌倦,到那时我想我会消失得无踪无影的。

  3。

  我必须找一份工作,这样我才能养活我自己,至少不必被饿死。我微笑着。自从那次吵架后,我常常这样微笑着,令人寒冷的微笑。

  夕阳看着我,她永远也不会离开烟的。弄不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有时候,她是柔和的,有时候,是石头的坚硬。

  难道,你不知道你根本不适合工作?你的思想笨拙。他把脚翘起。环抱着双手。

  我只是告诉你,没有要你同意。我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猛吸过头,烟灰掉到手背上,疼得我皱起眉头。看着他起身,最后是关门的声音。我轻轻的一笑。灿烂得犹如开在三月里的花。

  我在酒吧里找到一份工作,很轻易的。

  我喜欢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不同的男人和不同的女人。我知道相爱的人是不能用任何一种方式可以牵连在一起,不,应该是手段。比如接吻,口水与口水的交流,抚摸,甚至在肮脏的地方做爱。

  夕阳的身体停顿下来,我懒懒地看他,他的身体是温暖的。可他永远也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可以做到给我。

  最后一次做爱是在凌晨一点,他粗暴得像野兽。他喜欢抱着我的感觉。我是瘦弱的。

  你就像离不开水的鱼,要离开我就像晒干了的鱼一样,停止呼吸。夕阳说。

  我看着他那双销了我的魂的眼睛一字一字清楚的说;你、错、了。我没有谁都可以话得下去。

  我可以随时把你扔掉,就像扔掉那些没有的废品一样简单。他可能渴了。他放开了我。看着他那的那个杯子,觉得好象是和他一样在超市里买牙膏时赠送的。

  该结束了。他说。这正是我所要说的。好笑的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我们在一起三年了的时间,只需要四个字就抹杀了那三年里的感情。

  烟,我抽烟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恢复。起身的时候,打翻了他喝水的杯子。哐啷的一声,杯子连带水一起碎在地上闪亮亮的同时 也听到了自己的心也哐啷的一声碎了,不知碎在什么地方了。

  他一直有喝水的习惯,我喜欢。我沉默着收拾着18岁时带了爱的东西,全部整完后,我才发觉可以带走的东西竟然少得可怜。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落在他的身上了,带也带不走,留下了思念的疼痛。

  4。

  一月的天气是寒冷的。路上已经没有人了。 我不知道该在那停下来。往角处有一家网吧,我想上网。在路上的时候,才发现,和他这么多年了。自己竟然是无处可存在的。这是多么荒谬的爱呀!

  网上并没有一个人是可以诉说的。只有文字,文字可以缓解我身上的疼痛,可是并不能治好。

  忽然的Q上出现了一个另我惊愣的名字。远走不高飞,女。

  我说;为什么,只是远走而不高飞呢?

  她说;我少了一只翅膀,飞不起了。

  我说;那只翅膀遗弃了你吗?

  她说;是的。在什么地方我忘记了它,在什么地方它遗弃了我。

  我说;黑暗的人儿。

  她说;生命和死亡如此接近。让我迷失在隔离的世界。

  我下了线。心口在疼痛着。失去了一只翅膀。

  我来到了一几旅馆,因为这里比较便宜。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墙壁脏得泛着清色,墙角潮湿得像尿迹。

  我安静的像一朵凋谢的花朵,散发出腐败的味道。

  黑暗中只是猛抽着烟,偶尔翻翻身,发出一些打破寂静的声音。

  失眠一直到天亮,原来,我需要的不是安眠药,我需要的安眠药是夕阳。

  早晨,我在街道的上乱逛。经过一家首饰店的时候,我停了下来。走进去,为自己买了一枚戒指。忽然的,只是想起了手指永远的是寂寞的。

  天空很蓝,像湖水,蓝得忧郁。我不知道湖水是什么样子的,我曾想象,一个我深爱着的男人会牵着我的手带我去看湖水。想象里,是接近死亡的颜色。

  从首饰店里出来,阳光让我睁不开眼睛。我想用手挡住强烈的光线,我觉得自己是黑暗的,就像僵尸并不能照着阳光。在光线的照射中,我看到了久违的妈妈。

  5。

  看到了。我在镜子里面看到了,我只一只翅膀,左边带着戒指的手臂后面是空荡荡的。没有白色羽毛的翅膀。

  原来,在三年里,我早就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夕阳。为了爱他,把自己的另一只白色羽毛的翅膀折断了。

推荐日志 爱情语录

[ 2007-03-25 21:56:56 | 作者: lzis ]
1.如果你想被别人爱,你首先必须使自己值得爱,不是一天,一个星期,而是永远。

  2.要是一个人在自己最心爱的人面前总遮遮掩掩,不让他(她)知道自己对她(他)有意思,那么她(他)就可能没有机会博得他(她)的欢心;那么,就是把天下人都蒙在鼓里,也无补于事。

  3.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流露两分。

  4.年轻的姑娘们遇到人家第一次求婚(求爱),即使心里愿意答应,口头上总是拒绝,有时候甚至回绝他两次三次。

  5.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6.小伙子们,特别是那些先生们,他们喜欢的是女性的诱惑,而不是那些让他们等得恼火的女人。

  7.眼泪是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男人唯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

  8.一个女人必须了解和牢记,男人--只要他是是男人,无论老幼,他都爱漂亮的女人。

  9.恋爱的女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她所爱的男人承认她是他的一部分。

  10.恋爱中的女人要求她的情人是英雄、巨人,一个半神的人,又要求自己不全属于他,所以只有完全占有了他,她才会快乐。

  11.女人很少愿意去反问自己:他真的爱我吗?可她会问自己100遍:他在爱另一个女人吗?

  12.女人会在快乐的爱情中忽视自己,当她预感到有危险时,会重新开始关心自己的仪态、衣着、打扮,重新开始整理房间,积极出没于社交场所,这架势有如在打仗。

  13.跟女人打交道,最终总是这个结局:应该把爱献给她;对所有的女人,都应该给予特有的爱。

  14.每个女人内心里都向往着爱情,渴望获得受人钟爱的快乐。希望得到保护、提高、同情,这是女人的一种特性。再加上多愁善感和情不自禁,往往使女人很难拒绝对方。这使她们认为自己是在恋爱。

  15.获取女人欢心的要素大概是:坚定的意志、决断、勇气,以及亲切、正直诸品质,反之,智慧上的优异对女性不发生任何直接或本能的力量……

  16.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17.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18.女人是男人前程上的一大障碍。爱上一个女人,想再做什么事情就不容易了。要便利地爱上一个女人,不受她的一点妨碍,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结婚。

  19.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20.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21.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22.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23.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24.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25.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推荐日志 一个女孩和她的项链

[ 2007-03-25 21:55:50 | 作者: lzis ]
从前,在一个国家的皇城里,住着一个女孩。女孩从小失去了妈妈,她和爸爸跟继母生活在一起。象所有的继母一样,女孩的继母也对她很不好。打她,骂她,不给她好看的衣服穿,不给她吃好东西,弟弟也象对待佣人一样对待她,欺负她。女孩从小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使她有了异于常人的性格,面对继母和弟弟时的忍耐和屈辱反过来使她在另外的方面形成了一种异常的倔强和执着。但是,一个女孩子,她的天地能有多宽呢?她们家也只不过是一个搓麻绳的小作坊。然而,在那样一个年代里,有许多事是我们无法想象的,那个时代里,麻绳是一种特殊的生活用品,无论如何男女老少,人人都需要它,倒是刚出生的孩子不太用得上,因为婴儿都是不穿衣服的,稍大一些的孩子也多数是光着屁股满街跑,麻绳这种东西对他们来说,就几乎没有什么用处了。

  女孩子在继母和弟弟的欺压下,在生产麻绳的劳作中逐渐长大。她是一个有着特异秉赋的人,以致她没有在日复一日的压抑中趋于痿顿,反而充满了一种顽强的蓬勃。这样蓬勃在她继母日益的衰老中显得越发茂盛,渐渐地,事情似乎悄悄发生了变化。也许她的继母已经发觉她的威力已经无法在这个女孩身上奏效,于是她悄然退却了,以一种最不易为人知的方式给了女孩以自由。她们似乎达到了一种默契,一个退让,另一个却配合着并不显出得胜者的面目以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由于年代久远,我们已无法考证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哪些身体和心灵上的层层蜕变,但是,由于后来被记录下来的事情,使我们知道了一些确切发生过的事,才使得我们这个故事得以在今天被讲述出来。我们要感谢故事的记录者和传播者,如果不是他们的努力,我们就无法了解在过去的久远年代曾经发生过的这样一些奇异的事。

  故事的起初是源于送货。也许你们都无法相信,在那么遥远的过去,商业活动就是一门最发达的社会行为。虽然麻绳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但是生产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女孩子的家里,女孩似乎是天生最富有商业头脑的人,她在一个早晨忽然产生了一个伟大的念头:送货!把麻绳送到每家每户,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使她的竞争者们处在了劣势。而当那些竞争者发现了她的这一商业秘密以后,她又迅速把送货的对象圈在了富人阶层,并且以最谦卑的笑脸(也许是在对她继母和弟弟的斗争中取得的最宝贵的经验)和最卑微的半蹲姿势(大概相当于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某些跪式服务的场面)赢得了那些有钱的主顾们的欢心,所以富人们大多成了她的客户,而她也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当人意满志得的时候,人是非常容易表现出善良的,因为善良是需要资本的,女孩此时就有了一点这样的资本。关于她的善良的记事,在记录中大致是这样的:

  因为麻绳是生活必需品,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它,如果没有的话,人就会赤身#体,而寒冷就会威胁到他的生命。那个地方的寒冷大致就和今天的纽约相当,或者就和今天的中国的黑龙江省差不多。那天,意满志得的女孩刚从一个富人家里出来,因为刚刚做成了一笔大生意,女孩高兴得不禁哼着歌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的眼风随着心的飞扬而四处飘荡,就在这时,她看见了一个躲在墙角的男孩。她看得很清楚,那个男孩身上的布是分散着的,他不得不用手东支西张的护住布片在他身上,以抵御秋季的凉风。女孩看着男孩,心里的恻隐之心动了一下,也许是想起了年幼时所受到的刻薄对待吧,她不禁可怜起这个男孩,刚好她手里有一卷刚才没有被卖出去有点质量问题的麻绳,于是,她把麻绳扔到了男孩眼前的地上,对他说,把你的衣服连起来吧。说完,还饶有兴趣地看着男孩怎样把身上的布放在地上,用针(该国的居民即使再穷,也是每个人都有一根针,随身携带着)把布缝了起来,即使是在男孩用衣服挡着解开了围在身体下面的布时还是没有移开她的眼光。

  我在这里要郑重声明,你们千万不要把女孩这种行为想象成与淫秽色情有关啊,因为我绝对相信,一个在那样受压迫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女孩是绝对不会有太多歪念头的,我想她只是在享受在另一个人面前的优越感,一种仁者的尊崇,一种摆脱了困境以后看着别人受苦而似乎对使自己受苦的人实行了报复的那样的快感。女孩很享受这一刻,以致她的眼光看上去有些迷离,而这迷离的眼光也使那个男孩产生了一些错觉,他以为她喜欢她,而她又是他的恩人,所以这个男孩很老土的不能免俗地认为,他也该喜欢她。当女孩发觉她已经做完了她该做的事情以后便转身离开了,而男孩迟疑着跟在她的后面。女孩发觉了,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对男孩说,你是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而我是这个皇城里最年轻有为的商界女强人。你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你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不搬块豆饼照照你那副德性!哼,还有一个我的客户家的翩翩公子哥摸了我的屁股一下呢!我要嫁也是嫁给他呀,怎么会嫁给你这个臭要饭的呢!说完,重重的吐了一口唾沫在男孩的脸上,扬长而去。

  虽然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但是总归女孩是给了那个男孩一卷麻绳,所以那男孩虽然也怨恨她吐了他一口,但他还是什么也没说,擦干了唾沫离开了。

  我们这个故事要讲述的重点并不是关于这个女孩的善良,而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惊人的故事。所以说它惊人,是因为它的确冲破了平常人所拥有的勇气,才使得当时的人们要把它记录并流传下来,成为我们今天的一个寓言。并且,根据世界上最优秀的古代语言学家的著作的的解释,似乎那件事就是后来我们所使用的“#奔”这个词的最原始的词根。因此,我们不得不对此事的重大性给予正视,重视,对这一古老事件产生出莫名的敬意。

  在讲述这个事件本身以前,我们有必要对这个女孩的一些事加以交代。就象我在前文中所说的那样,她的家庭对她的打击给她造成的最主要的影响就是使她产生了超乎寻常的倔强和执着,当然,倔强和执着有时候看起来好象是一回事,但是其实它们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前者是指对待别人的意见不听从而坚持己意,而后者并不一定是别人加以反对的事,当然也可能是先前不是别人反对的而后来变成了别人反对的事,而使执着转化为倔强,或者是先前是别人反对的而后来变成了别人不反对的事,而使倔强转变成了执着。但是,不管是倔强还是执着,总之,我们的这位女孩是坚定不移的在这二位一体之间晃动着再晃动着。

  咱们书归正传,还是继续说这个女孩究竟做了什么。其实,这还要从女孩那个早晨的灵犀一现开始。那个早晨,当她从马桶上站起来时,因为坐得太久了,猛然站起,以致产生了大脑的暂时性昏迷,当然这个昏迷的时候是非常非常短暂的,否则咱们的主人公就不会是现在这个结局了,她也许在那个时候把自己摔成了一个鼻子趴趴的黄脸婆了(她要是向后仰倒的话可能刚好撞翻了马桶的圆圈把她的鼻子砸塌了呢。人家那个时候卫浴设备还是很先进的哩,都是抽水马桶),那也就不会有后来咱们的这个故事了。

  我发现我变得越来越罗嗦了,其实我是有苦衷的,因为下面要讲到的那些事实在是令我为女孩感到难堪,但是我既然已经对祖先传承和守护这一故事使其不致失传的伟大精神产生了使命感,我就无论如何也要把它讲完。

  故事是这样的,在那个早晨,女孩没有摔倒而成为一个面部变形的丑陋女人,而是在暂时性的昏迷中产生了思维的飞跃。据说在佛法的教训中有类似的理论,证明:当人的大脑思维陷入停顿时,可能会产生意识上的一次质变。我们的女孩是幸运的,她不是变成了丑女人,而是有了那个使她成了成功的麻绳制作和销售商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念头。她就从那个早晨开始了她的行销计划,她去见很多很多的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她见到了穷人和富人,她最终的选择是与富人结成了“一帮一”对子,她出卖,富人收买。她是成功的,因为她那最谦卑的笑和最卑微的半蹲(她要用麻绳去比在富人的身后量富人的裤长,以帮助富人确定他该买的麻绳的尺寸,所以半蹲是她一个最惯常的姿势)。

  她也要帮富人量胸宽的,于是她有机会站在富人的面前。富人中有一种贵族,他们的通常饰物是项链,由珍珠,玛瑙,琥珀,玉石,甚至钻石串起的。那个国家当时的国王是很开明的,并没有禁止穷人或贵族以外的富人戴项链,但是因为通常人们认为项链就是要由那些珍贵的东西才能做成,所以穷人是戴不起项链的。至于不是贵族的富人们,倒觉得那是贵族们一种多余的东西,所以他们也不屑于去戴,所以后来慢慢就变成只有贵族戴项链。贵族们的项链都是国王赋予的,在那个国家里,只要是贵族,一出生就会由国家发一条项链,直到他死去,才收回,藏在一个国家宝藏的宫殿里。据说那个国家的宝藏宫里藏了数不清的数以亿记的珍宝,但是任何人没有国王的特许谁也无法得到哪怕其中最小的一件,宫殿是由一种幽灵把守,就是象哈利·波特所遇到的摄魂怪那样的幽灵。所以根本没有人能把珍宝偷出来,甚至根本没有人会去那么想,哪怕一下。

  女孩经常给富人们量胸宽,所以她就经常见到项链这种东西。以前她在自己家里时从来没见过,她的生活里除了对付继母和弟弟的阴谋以外没有什么令她费神的东西了。但是在富人胸前所看到的那个东西却着实令她大伤脑筋,它亮亮的,色彩鲜艳,好象在闪着夺人心魄的光,女孩在看到项链的第一刻起就立即敏感的察觉到自己一直所缺少的好象就是这种夺人心魄的东西,有了它,她的继母便不敢再对她非打即骂,弟弟也不会拿她当下女使唤。那个闪着亮光的圈圈仿佛象一个圣母,会使人一下子从卑贱升为至高,那就是她渴望已久的感觉,她要在她的继母面前,弟弟面前,在所有人的面前成为最高的那个,她要所有人都被她踩在脚下,似乎这就是她活着的动力,当她拥有了这种感觉,她将使她有生以来所受到的所有的屈辱都扫除干净,她甚至要把富人也当成下人使唤,就象她弟弟曾经奴役她的那样。她要报复,她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因为两个人对她的不公,她甚至恨上了每一个人。

  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她那不知是由倔强转为执着还是从执着变成倔强的那种品格开始急剧爆发出来!----她成了一个小偷!

  如果只是成为一个小偷,这还不是她最大的不幸,她最不幸的是她爱上了一个贵族家的男孩。

  那个男孩是个很善良的孩子,他并不对贫穷的人张开白眼,他对女孩子还特别的平易近人(据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另一个故事传说,那个男孩是一种特殊性取向者,他似乎曾经成为国王的首相的情敌)。据我猜想,那个男孩之所以对这个女孩比平常人更为亲切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在身边的异性那里找不到认同感,毕竟从古到今大家都懂得一个道理:兔子不吃窝边草,就算是兔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不管怎样,我们这个女孩是被感动了,震动了,激动了,心动了,情动了。然而就象绝大多数的豪门与贫家之间上演的故事一样,这段可怜可叹的爱情便是飘飘忽忽的无疾而终了。

  这段失败的爱情可能正是导致她成为一个小偷的直接根源,当她单方失恋后,那个富人胸前的圈圈再一次强烈地刺激了她的眼球,她就成了一个窃贼。

  照理说,戴在富人兄前的项链是没有理由被偷走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富人们没有一个察觉自己失窃了。在这里,我不得不解释一下,在那个古老年代存在的很多神奇事迹中,项链也是一件神奇的物件。我已经说过它们的材质,却没有说它们是由什么穿缀起来的。这种项链的链子就象看守宝藏宫殿的摄魂怪一样,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就象一阵烟,你可以穿过它,但是它随即又会收拢到一块儿。因为它的这种性质,才使女孩的偷窃成为可能。说到偷窃,我还要为女孩辩护几句,起初她并不是有意识的要成为一个窃贼的。真正的事实是,当她失去自以为是的爱情,她的心里万念俱灰,那时只有项链是唯一能进入她的眼睛的物品,这种唯一性的眼球占有率激发了原本在她心里对项链上那些小珠珠的强烈渴望,于是乎,在她恍恍惚惚的时候,趁着在富人身后从蹲姿站起的当儿,她的手伸向了项链上的一颗小珠。然而,就是她自己也不曾想到的是,那颗小珠珠竟象是跳进了她的手指间。啊,那个瞬间啊,那个历史性的一瞬间,那夹着珍宝的纤纤小指该是多么地美。但它却是一只盗贼的手,指是盗贼的指,连我们骂狗屁不是的干部瞎指挥时的那一指都不如!真是罪恶的小指啊!竟然还那么美!

  女孩是不可能知道项链的链子的性质的,只是由于恍惚,由于她心里那压倒一切的剧烈渴望才使她把手伸向了项链。项链上的珠珠自然是不会跳到她指间来,是她自己去夹的,是她把珠珠夹向了自己的胸前。

  在那一个惊人的瞬间,没有时间可以容许我这么多的叙述,它只是发生了,一切都在瞬间完成,也许女孩在那一刻也根本无暇去思考自己做了些什么,她匆匆离开了贵族的家。

  盗窃这种事就和做爱一样容易上瘾,不易戒除。何况是对女孩来说,何况是对是一个女孩失去自己的最爱(单方面的爱)来说。以后的事就可想而知了,女孩一偷再偷,终于有一天,她认为自己已偷到了足够的珠珠,她决心为自己串一条项链。可是因为她所偷的珠珠只是每个项链上的一个,而项链那种如烟的性质是附着在项链整体内的,离开了整体的珠珠便不再具有自动连接的能力。女孩没有别的东西可以选择的,因为她从小就只知道生产麻绳,她的生活里除了麻绳还是麻绳,她只能用麻绳来串起那些小珠珠。可是麻绳的表面是不光滑的,麻绳又比较粗,所以她穿的项链最后就变成了一个打着好多结的奇怪的东西,一个个珍珠,玛瑙,琥珀,玉石制成的小珠珠被那些难看的结隔断。但是没有办法,这是女孩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了。女孩对此并不太在意,麻绳是带给她荣誉和财富的东西,她是不会觉得麻绳难看的,她把自己制作的难看的项链戴在了胸前,在她继母和弟弟惊讶而张口结舌的表情中昂然地走出家门去,向每一个人展示她的项链。

  街上那些人,都知道她是个有钱的商人,都想巴结她,看见她向他们询问自己的项链漂不漂亮,自然都异口同声的说,漂亮啊,太漂亮了,你现在和贵族哪里还有两样啊!那些真正的贵族是不会走到街上来的,而那些不是贵族的富人从来不会对自己不关心的事情产生一点兴趣,当然不屑于评论她了。于是她就这样疯狂的在街上走着,向每一个人炫耀她的项链。

  当她走到遇见那个她给了他一卷麻绳的男孩的街角时,她又看见了那个男孩,那个男孩也看见了她胸前的项链,他感觉那很丑,于是他就对女孩说,你的项链很丑,你把它摘下来吧。男孩觉得,她曾经给过他一卷麻绳,所以他应该告诉她真相,他这么做是为了她好。女孩听到男孩的话立即疯狂发作,大骂男孩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因为追不到她而心生仇恨,故意贬低她的项链来报复她。

  女孩说着说着就很疯狂,扯断了身上缝着衣服的麻绳在街上狂奔起来,一直一直的就只向人炫耀她的项链。

  国王知道了这件事,就派人把她关进了疯人院,而她那件自制的项链就和本故事的文献一起被保存在国家档案馆,即使在文革期间也被一些有伟大献身精神的贵族保存了下来,直到今天,我又把它们公诸世人。

  这就是一个女孩和她的项链的故事,听我讲到这个故事的人们啊,你们莫要笑我疯癫,实在是这世上有人对此事看不穿。所以我要在此把这件事讲上三遍又三遍,为的就是这疯狂的悲剧不要再重演。不要再重演,不要再重演,不要.....

推荐日志 和她分手了,是因为我横穿马路

[ 2007-03-25 21:55:22 | 作者: lzis ]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推荐日志 从明天起做一个好男人

[ 2007-03-25 21:55:02 | 作者: lzis ]
傍晚,我从公司的办公楼下来。晚霞洒满西边的天空。我的腰很酸,我习惯了这种忙碌的生活。在这家广告公司里,我干了6年的策划员。帮助一个秃了顶的老头干活。他是我的经理,脾气暴躁。不管怎么说,他对我很好,有器重我的意思,所以,我有一份不错的薪水。这年头,体面的活下来,很艰难。也就是说,十年后的上海,对于一个毕业的本科生而言,足以让那些硕导们羡慕了。要知道,在上海的街道卖茶鸡蛋都必须通过英语6级。我见过的多了,那些老头老太太因为不会说英语,经常晕倒在摊铺边。

  我老婆在家经常和我大吵大闹,说我没有出息。还拿别人老公的权势来刺激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一般不予理会。女人嘛,不找点缺点,就不叫生活。她们活在你的怀抱里,却还指三到四,给你添乱。或者打击。

    7点35分,上海的街道,霓虹灯早已闪烁。万家灯火亮起来,我拉开车门。准备早点时间回家和老婆团聚。我老婆最近老是怀疑我有否有过越轨行为,原因,是在前几天的一个朋友的晚会上,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冲我使尽的抛媚眼的时候,刚好被我老婆看见。回家之后,我老婆问我与该女人的关系,我说我不认识她,我老婆说我学会了顶嘴。又哭又闹。甚至,还要和我离婚。我这人胆子小,经不起折腾,立即向她保证,晚上8点钟之前必须回家,否则,罚我晚上不准和她亲热。我老婆这才破涕为笑,放了我。

  我驾驶着奔驰行驶在埔东的高速公路上跑道190码。我这个人很喜欢速度的快感,唯一的缺憾就是当我把这种快感,带到与我老婆房事的时候,总是带来讨厌的早泄。我老婆对此很不满。

  我的爱好很多,飙车只是其中的一种,每当车速超过190码的时候,我总爱播放莫扎特的曲子。它能够给我带来某种灵感和快乐。让我想起曾经有过的梦想和一个女人。既然话题已经说了,那么,就有必要让大家都能够知道,甚至,为这个故事而难过或者激动。

  这个我所不能忘记的女人,其实是我高中时候的女友,前几天,她还我公司找过我,只不过我老婆不知道而已。对于她的出现,我很诧异。要知道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已经和她断了联系。真不知道这女人怎么会找到这里的。这个女人此刻的出现,对于我现在的生活到底有多大,我不知道。我领着她穿过众人鄙夷的目光,走出公司。我知道她们肯定恨一个喜欢玩弄女人的男人,或是,一个不务正业,专靠色情诱骗男人的女人。

   我带她去了一家叫做思凡的咖啡厅。我选择了靠里墙的座位,我不大喜欢招人耳目。以免被更多的人误会。服务生端上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的时候,她正趴在玻璃桌子上。用胳膊肘支着桌面,双手托着腮帮子,思考什么东西。此刻,我真感到不好意思,我觉得我无话可说。

   我对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说的很勉强,甚至,脸上开始发热。

   她懒散地抬起头望着我。没有一丝的表情流露出来。然后,她发话了。

   她说:我没有事的时候,不可以找你吗?然后,她从桌子上直起腰。我仿佛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对于我是如此的陌生。

  此刻,我看清了她的面容:依旧美丽的脸。我说不好她到底是瘦了还是胖了。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了少女时代的灵性,却多了一份暗淡的愁丝。她穿着一件洁白的纯面外套,肩上挎着红色的皮包,猩红配苍白。很别致。她身材娇好,甚至,比高中时代更具丰润,成熟和线条。我不忍再去观察她,我总能想起我们的过去,一切值得回味的东西,包含着美好和叛逆。

  那一晚,她躺在我的身边,赤裸着身子。皮肤白皙,乳房高挺。她的脸微红,像喝了酒一样。脸上荡漾着迷人的微笑。我趴在她的身上,喘着粗气,她的全身散发这诱人的体香。在这个女人不断痛苦的呻吟声音中,我献出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处男身。我到如今也不能明白,这个女人喜欢我的原因。她应该找一个比我优秀的男人做他的男朋友,我知道,许多男人看见她都会流口水,都会裤裆顶的难受。这让我很感动,可惜的是,最终的这股感动,却化做了我对这个女人的背叛,我又爱上了别的女人。

  我不能再去回忆以前的错事,或是幼稚的伤害。我看着眼前的她。

    她说:告诉我,你现在过的好吗?

   我说:恩,很好。我摊开双手,漫不经心的回答她的话。我说:我妻子和你一样。很贤惠。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就是这样的。

   她笑笑:你想知道我找你的原因吧。她将皮包从肩上取下来,搂在怀里。

   我说:恩,那是当然。说吧。我抠着手指。不去看她。

   她说:好吧,在此之后,我有一个幸福的家,一个爱我的丈夫。她甚至,比你帅,但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都结束了。她喘口气,重复着刚才说的话。她说:他背叛了我,爱上了别的女人。可惜,他还是死在了女人的手里。她说完后,脸上荡漾着诡秘的笑。

   我很不安,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我的脸很烫,我想当时我的表情一定很尴尬。

   她说:你好象有心事?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努努嘴,耸耸肩。以来证明我的轻松。我说:没有。

   我看着外面的马路,行人匆匆的走过,一脸的忙碌。玻璃窗外,有两个一男一女的孩子在打闹。嬉戏。无忧无虑。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咖啡厅里播放的是刀郎的曲子。《2015年的第一场雪》,自从2002年起,刀郎每年总要下一场雪。翻唱到现在,唱的双鬓如雪。我觉得很荒唐,扯淡。从2002年以后,我们就没见过雪的样子了。有人还在报上说是刀郎破坏了风水。想到这里,我很想笑,但又不能。我真不想听这女人的故事,我怕我进入圈套,不能自拔。

  面对这个女人,我爱莫能助。我以前是喜欢过她,甚至,我背叛了她。所以,我不能走以前的老路,这对谁都不公平。尽管我的想法很暧昧。可是,人总是在无数个暧昧的想法中做出蠢事。我想离开这里。这里的是非之所。

   我说:你对你的婚姻很后悔了?我试探着问她。

  她说:不,这个男人不值得我这样做。他骗了我很多次,我曾经选择过原谅他,但是,有的男人对于你的宽容,会使他更加放纵。他是自取灭亡。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噙满泪水。嘴唇在剧烈的颤抖。

  我不敢看她的脸,我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内心是如此的空虚。也许,此刻,她所需要的是一个男人对她的爱抚和安慰。

   我说:你可以再找一个爱你的男人,或者………………

  她说:没有或者。我讨厌男人,一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很愤怒。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我没有选择去安慰她,对于一个好墙的女人,一切安慰都是徒劳的。

   她趴在桌子上哭泣。我坐在那儿沉默。过了很久,她止了哭泣,抬头打量我。

    她说:你现在过的幸福吗?她的表情很奇怪。

   我说:恩,我爱她们,她们也爱我。我很满足。我缓缓的说。

   她苦笑了一下,笑声很怪异。让人窒息。我打了个冷颤。仿佛这笑声里包含了她所有的不幸。

   而后,又是沉默。她用长勺一圈圈地搅着咖啡。

   他说话了:好吧,她突然站起来,对我说,我们就聊到这里吧。谢谢你听了我的故事。我不会去打搅你的生活。记住:让你的妻子幸福!

   我低着头,呆若木鸡。那女人的话在我的耳边飘荡。像孤魂一样。

  然后,我听见那女人推门的声音。她很快消失在匆忙的人群里。

   好了,我的故事打算到此为止。现在是7点50分,我加快了车速,开足马力。一定要在8点之前出现在我老婆面前。我脑子里出现里种种想法。也许,下次她再抱怨我的话,我肯定默不做声,不惹她生气。而且,我决定从明天起,拼命的工作,升职。让老婆像别人一样幸福。


推荐日志 妈妈,我能为你做什么

[ 2007-03-25 21:54:39 | 作者: lzis ]
妈妈日渐衰老了,这一点,不单从鬓角的白发,从爱唠叨的程度,可以看出,从她一次比一次久的凝视爸爸的遗像,在夕阳下呆呆的看天,更感觉到她的悲凉,有时候,我所能做的,只是陪着她,静静的坐着,相对无言,很想说点什么,对她,嘴巴却噜怩着,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爱她的心,回到自己的房里,却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告诉她,我很爱她,懊恼自己可以对另外的人说很煽情的话,对自己的母亲,却那么吝啬。

  每个妈妈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在做了母亲之后,体验深刻,这个小人儿,装在了妈妈的心里,她的冷暖,她的一举一动,她的喜怒,她的每个微笑,她的成长过程中每个惊喜,长高,长胖,换牙,梦呓,无不牵缠妈妈的心。而我的童年,虽然贫苦,因为有妈妈陪伴,却也不失快乐,没有兄弟姐妹,也不觉得孤单,记忆里,我家住在郊外一所小学,妈妈是学校的老师,爸爸也是工人,过着早出晚归的日子,每天,我总是攀爬到矮墙边,看太阳升起来,红彤彤的,爸爸骑着自行车的影子越来越远,然后,带个小板凳,乖乖的跟在妈妈后面去她的教室当旁听。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能做些什么,才能慢慢抚平妈妈这颗因亲人离去苍凉的心,陪着她慢慢的街市走走,她会像个小孩,告诉我,那时,和爸爸老在这里散步。陪着她看电视,她总是喜欢换一个武打动作片,说,你爸爸就喜欢看这个。妈妈就象一部老放映机,随时准备播放和爸爸走过的岁月片段,他们的爱情,不是这个时代的速食面爱情。妈妈也象一根快燃尽的蜡,再也禁不起一点点风吹,一丁点打击,甚至一句重话。冬天很冷,我要给她买棉裤,她总说,不要,留着钱吧,你有多少钱啊,节约一点,妈妈有。待到买来,妈妈却又高兴的责怪我几句,很快的穿上,并逢人就讲,我女儿给买的,很暖和哦,笑的脸上一朵菊花。

  知道妈妈才是最关心自己的贴心的人,是那个晚上,看书到很深了,突然的,胃痉挛,头慢慢的晕了,然后,呕吐,吐的天昏地暗,桌边,卫生间全是,难受到极点,给老公打电话,没有人接,再打,他却关机了,心就凉了,不想打扰别人,我挣扎着站好,拿个手电,想一个人下楼去24小时诊所,腿没有一点力气,手机响,来电显示,是我的妈妈,原来,我慌乱之中,曾按了她的手机号,响了一下,我的妈妈在睡梦中,听见了这一声微弱的手机歌声,牵挂她的孩子,打了过来,后来,自不必说,感激和明白母女的心灵相通,感谢我的妈妈。

  我想对我的妈妈说,我可以为你做一切,只要你快乐起来,只要你知道,我也不能没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