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容易急躁的人,婚后,在许多琐事上,我都习惯与林锱铢计较,争吵不休。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口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做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快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它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它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件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命运的沉痛。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口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做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快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它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它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件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命运的沉痛。
给年老双亲做一次体检吧
[ 2007-03-25 21:02:31 | 作者: lzis ]
终于说动父亲和母亲,去做一次体检。母亲起先有些不情愿,几十年来她都是病后求医。在她以为,无事不登三宝殿,没病花钱问诊,显得过于奢侈。禁不住我再三劝导,勉强答应了。
从儿时起到我成人,每每逢我生病,父母如影相随,饭食不香。这是我第一次带着他们走进医院。一路上,父亲和母亲沉默不语。清晨的阳光,照耀着他们略显苍老的面庞。春节时,我连哄带诱地带他们去染过一次发,现在,白发新生,半白半黑,恰似故乡那白墙黛瓦的老屋。而距这次带他们去体检,已经近半年了,也不知自己都忙些什么。
医院里静悄悄的。在一台仪器前,他们彼此谦让着。母亲瞪了父亲一眼,父亲这才解开衣扣,躺了上去,露出瘦而扁平的腹腔。母亲不敢看医生,也不敢看父亲,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低着头,像在等待着一份凶吉未知的裁决。过了一会儿,医生说,好了,正常。母亲一下子站起来,笑着对医生点头,替父亲道谢,神情里充满了感激。
母亲躺下了,父亲轻轻地帮母亲掀开衣角。仪器的探头在母亲的身上缓缓滑过,父亲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显示器上的图像,似懂非懂地看。探头忽地停在一处,来回反复地游动。父亲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惶恐,他忍不住开口问:有什么问题吗?当得到否定的答复时,父亲这才松了一口气。看得出,父亲有些紧张,因为直到母亲从床上起来,他的裤带还没有系好。
做心电图的时候,父亲和母亲各躺在一张床上,他们分别转过头去,平静地看着对方。那对视的目光,是我平日难见的,闪动着一丝祝愿和关爱。母亲隔着床,悄悄问父亲:早饭还没吃,饿了吧?她知道父亲的胃不好,挨不了饿。可就在昨日,母亲还对父亲发了一次小脾气哩。
当得知两人的心脏都很健康,父亲开始有些活跃起来,调侃地冲母亲说了一句:六十岁的年龄,三十岁的心脏。又查了几个项目,尿检、血压也都是正常的,父亲愉快地冲母亲笑。不料母亲甩过一句:你平时抽烟像烧窑一样凶,肺肯定都熏黑了,让医生好好查查。
体检结束时,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父亲挽着母亲的手,愉悦写在他们的脸上。只是挽手这样亲密的举动,我先前是不曾见过的。父亲望望母亲的白发说:你老了。母亲摸摸头,又看看父亲,笑起来 :老头子,你不也老了吗?两个人于是都笑起来:我们一块儿变老了。
走在双亲身后,他们低低的说话声,我一句也听不见。但看他们因为无病而放下的心,还有深藏的相依为命的爱意,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也许你正忙于工作和前程,又或者你忙着自己的小家和孩子。但是,抽空带他们体检一下吧,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孩子的体贴,和那年老的关爱。
从儿时起到我成人,每每逢我生病,父母如影相随,饭食不香。这是我第一次带着他们走进医院。一路上,父亲和母亲沉默不语。清晨的阳光,照耀着他们略显苍老的面庞。春节时,我连哄带诱地带他们去染过一次发,现在,白发新生,半白半黑,恰似故乡那白墙黛瓦的老屋。而距这次带他们去体检,已经近半年了,也不知自己都忙些什么。
医院里静悄悄的。在一台仪器前,他们彼此谦让着。母亲瞪了父亲一眼,父亲这才解开衣扣,躺了上去,露出瘦而扁平的腹腔。母亲不敢看医生,也不敢看父亲,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低着头,像在等待着一份凶吉未知的裁决。过了一会儿,医生说,好了,正常。母亲一下子站起来,笑着对医生点头,替父亲道谢,神情里充满了感激。
母亲躺下了,父亲轻轻地帮母亲掀开衣角。仪器的探头在母亲的身上缓缓滑过,父亲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显示器上的图像,似懂非懂地看。探头忽地停在一处,来回反复地游动。父亲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惶恐,他忍不住开口问:有什么问题吗?当得到否定的答复时,父亲这才松了一口气。看得出,父亲有些紧张,因为直到母亲从床上起来,他的裤带还没有系好。
做心电图的时候,父亲和母亲各躺在一张床上,他们分别转过头去,平静地看着对方。那对视的目光,是我平日难见的,闪动着一丝祝愿和关爱。母亲隔着床,悄悄问父亲:早饭还没吃,饿了吧?她知道父亲的胃不好,挨不了饿。可就在昨日,母亲还对父亲发了一次小脾气哩。
当得知两人的心脏都很健康,父亲开始有些活跃起来,调侃地冲母亲说了一句:六十岁的年龄,三十岁的心脏。又查了几个项目,尿检、血压也都是正常的,父亲愉快地冲母亲笑。不料母亲甩过一句:你平时抽烟像烧窑一样凶,肺肯定都熏黑了,让医生好好查查。
体检结束时,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父亲挽着母亲的手,愉悦写在他们的脸上。只是挽手这样亲密的举动,我先前是不曾见过的。父亲望望母亲的白发说:你老了。母亲摸摸头,又看看父亲,笑起来 :老头子,你不也老了吗?两个人于是都笑起来:我们一块儿变老了。
走在双亲身后,他们低低的说话声,我一句也听不见。但看他们因为无病而放下的心,还有深藏的相依为命的爱意,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也许你正忙于工作和前程,又或者你忙着自己的小家和孩子。但是,抽空带他们体检一下吧,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孩子的体贴,和那年老的关爱。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丽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叫来了。他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得很是默契。
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也大多是在吴丽的招揽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从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丽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丽家一样的家,和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还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丽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的意外,但好像也在十分的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我们上班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工作一天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和任性让他束手无策。
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小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
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看着他口角流出的口水,梦中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起来。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我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
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一些让彼此心动的话。有一次,我去外地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们被“咚咚”的敲门声吵醒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像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我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怜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让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偶尔也会有人走近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早已经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
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城,我开始想你了。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可“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崖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也大多是在吴丽的招揽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从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丽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丽家一样的家,和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还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丽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的意外,但好像也在十分的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我们上班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工作一天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和任性让他束手无策。
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小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
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看着他口角流出的口水,梦中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起来。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我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
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一些让彼此心动的话。有一次,我去外地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们被“咚咚”的敲门声吵醒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像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我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怜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让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偶尔也会有人走近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早已经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
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城,我开始想你了。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可“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崖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这个离婚男人告诉我 :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因为好丈夫才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30岁一过,我开始频繁相亲。可不是对方嫌我年龄大,就是毫无结婚的诚意。我忽然有种“江河日下”的悲壮。女友晓曼趁机举荐了个离婚男人。
相亲在晓曼家。他叫冯炜,大我8岁。一见面,就送我一个化妆包,精致、小巧、不张扬,很有品位。冯炜有种天然的亲和力,他不说话先笑,说话时,会流露些许孩子气,比如抿嘴唇、歪头。随着他表情的律动,我也放松了紧板的腰肢,到后来,居然学着晓曼的样儿,甩掉拖鞋,盘腿坐在沙发中。
我们仨开怀畅聊,很快便熟悉了。聊到傍晚,冯炜开了句玩笑,我和晓曼居然兴奋得拿软垫“砸”他,他抱头躲避,宽厚而调皮。欢笑一浪盖过一浪时,我傻傻地琢磨,这是在相亲吗?怎么跟好友聚会似的。
吃完晚饭,我和冯炜起身告辞。晓曼提醒他:“把楠楠送回家啊。”冯炜望了我一眼,一语双关:“我会给她安全感的。”
因为喝了些红酒,夜风习习中,我有些兴奋,对冯炜直言:“你跟生人有种‘自来熟’,性格真好。”冯炜解释,他原来可不是这样子,孤傲、唯我独尊,不仅在单位人际关系紧张,跟前妻也整天较劲儿。
他一提前妻,我倒想起今天是来和他相亲的,人顿时拘谨起来。冯炜倒很自然地谈起第一次婚姻,我问:“谁的过错?”冯炜大方地说:“我那时是个愣头青,不懂疼人,对朋友比对老婆亲。”他告诉我,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
我听了真的好感动。朋友中也有离婚的男人,他们总是声讨前妻的过错。有个男人自己寻花问柳,妻子一怒之下如法炮制,也出轨了。离婚时,男人居然痛斥妻子不忠,要求分得全部财产。拿那人跟冯炜比,真有天壤之别啊。
相恋后,我与冯炜偶尔一起吃饭,大部分时间“电话聊天”。
那天,我的电脑频繁死机,晓曼说可能染病毒了,叫我喊冯炜过来杀毒。他是学机械的,和电脑风马牛不相及,“小姐,你想搓和我俩,也别拿我的电脑开涮啊。”晓曼嘻笑着:“冯炜浑身挂满奇迹,你等着瞧好吧。”
冯炜第一次来我家,除了背一书包软盘外,还带来一款“视保屏”。“不贵,50元。”他诚恳地说,“你用电脑时间长,需要保护眼睛。”得体的礼物、得体的关爱,他做的一切,都让我感觉舒服。
经过杀毒,电脑还是死机,冯炜只得开机查看,是显卡的电扇罢工了。他三下五除二解决了问题,又命令我:“去,找块半湿的抹布来。”抹布找来,冯炜擦拭起机器来。我干脆拉把椅子坐下观看,冯炜很细致,探到机器的每个角落,他慢条斯理地说:“这机器啊,也像女人的脸,要爱惜和保护。”他的手指修长,灵巧而细白。一块抹布就那样被他揉来展去的,尘土被揩净的同时,我的心也被弄亮堂了。
看得出,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男人。我忽然很感动,甚至想伸手揽住他的腰……
后来,我们对坐聊天。2小时中,冯炜的手就一直攥着那块抹布。我没提醒他放下,就那么坏坏地偷偷欣赏着一个男人的居家姿态。那感觉很温馨,无法释怀。
晚上,为了答谢冯炜,我请他出去吃饭。他调侃我:“你大款啊?!还是买菜在家做吧。”我慌了,我做家务很笨的,不想暴露。冯炜很机灵,说:“平时我自己做饭没人分享,今天我来主厨,在你面前卖弄一下。”
冯炜做菜色香味俱全。刚上第一道菜,我便像猫儿偷腥儿似的,拈了一块放嘴里,好香!正陶醉时,冯炜倏地从厨房冲进饭厅:“喂,大小姐,有福共享好吗?”看着这个大男人,穿着围裙举着炒勺,亦嗔亦宠的表情,我心底漫上一股热流,感觉自己孤寂、冷傲的心,正被“家”的温情融化……
那天,我们喝了少许红酒,聊了很多。怪怪的,跟冯炜在一起,我就是不肯设防,把自己感情上的陈芝麻烂谷子,全抖落出来。他静静地听,时不时微笑。当时,屋内幽光迷离,我心里盘算开了:嗯,他是个好的技师,也是个好的厨师,更是个好的听众。该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吧。我决定接受冯炜。
和冯炜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我进一步发现了他的可爱。比如我对做菜一窍不通,明明把菜炒糊了,他却调侃说:“好吃好吃,只要是我老婆炒的菜,苦瓜也能吃出鱼香肉丝的味儿。”我被他的善解人意感动得一塌糊涂,加紧修炼,不久,厨艺大有长进。另外,他很有主见,却能婉转地说服我跟从他。比如装修房子,我俩在风格上不统一,他就说 :“哇,你的设计真高明,也许我的设计更有个性。”结果,房子装修完,就是按他的设计来的。
恋爱谈了半年,一帆风顺。我和冯炜就像两只凸凹有致的球,虽是独立个体,却能咬合着一起转动。我曾经问他:“你这样的新好男人,怎会对我如此满意?”冯炜说我纯情、爽直,新好女人的品行基本具备,至于不愿做家务或使点小性的毛病嘛,他会用丈夫的温柔来摆平,“好丈夫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就是因了这句话,我决定嫁给冯炜。从小,我就依赖父亲似的男人,既能驾驭我又宠爱我。冯炜的存在,让我的生活有了新鲜的色块。
听说我要嫁给他,冯炜很得意,这让我颇为警惕,故意将他一军:“在嫁给你之前,我想见见你的前妻。”
冯炜皱皱眉,但还是大度地为我引见他的前妻王倩。我惊讶地发现,从皮肤到举止,王倩跟我如出一辙。没想到,冯炜爱来爱去,爱的还是同一类型。王倩已经再婚,过得很幸福。她对我实话实说:“他过去脾气粗暴,动辄发火。”我轻语,他现在可温柔了,总是检讨自己;“过去他是‘甩手掌柜’,认为女人做家务天经地义。”我说,他现在可勤快了,并调教有方,让我也爱上了枯燥的家务劳动。“过去我来例假还要给他洗袜子,擦地板。”我说,现在他知冷知热,说再不能让我成为第二个王倩跑掉了,他说孤家寡人的滋味真难受,绝不再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我俩都感叹,婚姻是所好学校,现在的冯炜,已是个优秀毕业生了,可以在婚姻的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说着说着,王倩的眼圈就红了,我俩共同为一个男人唏嘘感叹……
回来后,冯炜紧张地问我,王倩说了他什么坏话,我认真地说:“如果当年的你,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是会死心塌地跟你过一辈子的。”
从此,我和冯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久还会添个小宝宝。他宠我毫无条件,我嗔怪他 :“你这样会助长我的依赖性呀。”他固执地说,他在“婚校”学到的第一课就是:男人要宠爱女人。女人只有受宠了,才会加倍回报男人,为他生儿育女、伺候公婆、辅佐男人的事业……哇,原来他宠我,是有目的的。
30岁一过,我开始频繁相亲。可不是对方嫌我年龄大,就是毫无结婚的诚意。我忽然有种“江河日下”的悲壮。女友晓曼趁机举荐了个离婚男人。
相亲在晓曼家。他叫冯炜,大我8岁。一见面,就送我一个化妆包,精致、小巧、不张扬,很有品位。冯炜有种天然的亲和力,他不说话先笑,说话时,会流露些许孩子气,比如抿嘴唇、歪头。随着他表情的律动,我也放松了紧板的腰肢,到后来,居然学着晓曼的样儿,甩掉拖鞋,盘腿坐在沙发中。
我们仨开怀畅聊,很快便熟悉了。聊到傍晚,冯炜开了句玩笑,我和晓曼居然兴奋得拿软垫“砸”他,他抱头躲避,宽厚而调皮。欢笑一浪盖过一浪时,我傻傻地琢磨,这是在相亲吗?怎么跟好友聚会似的。
吃完晚饭,我和冯炜起身告辞。晓曼提醒他:“把楠楠送回家啊。”冯炜望了我一眼,一语双关:“我会给她安全感的。”
因为喝了些红酒,夜风习习中,我有些兴奋,对冯炜直言:“你跟生人有种‘自来熟’,性格真好。”冯炜解释,他原来可不是这样子,孤傲、唯我独尊,不仅在单位人际关系紧张,跟前妻也整天较劲儿。
他一提前妻,我倒想起今天是来和他相亲的,人顿时拘谨起来。冯炜倒很自然地谈起第一次婚姻,我问:“谁的过错?”冯炜大方地说:“我那时是个愣头青,不懂疼人,对朋友比对老婆亲。”他告诉我,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
我听了真的好感动。朋友中也有离婚的男人,他们总是声讨前妻的过错。有个男人自己寻花问柳,妻子一怒之下如法炮制,也出轨了。离婚时,男人居然痛斥妻子不忠,要求分得全部财产。拿那人跟冯炜比,真有天壤之别啊。
相恋后,我与冯炜偶尔一起吃饭,大部分时间“电话聊天”。
那天,我的电脑频繁死机,晓曼说可能染病毒了,叫我喊冯炜过来杀毒。他是学机械的,和电脑风马牛不相及,“小姐,你想搓和我俩,也别拿我的电脑开涮啊。”晓曼嘻笑着:“冯炜浑身挂满奇迹,你等着瞧好吧。”
冯炜第一次来我家,除了背一书包软盘外,还带来一款“视保屏”。“不贵,50元。”他诚恳地说,“你用电脑时间长,需要保护眼睛。”得体的礼物、得体的关爱,他做的一切,都让我感觉舒服。
经过杀毒,电脑还是死机,冯炜只得开机查看,是显卡的电扇罢工了。他三下五除二解决了问题,又命令我:“去,找块半湿的抹布来。”抹布找来,冯炜擦拭起机器来。我干脆拉把椅子坐下观看,冯炜很细致,探到机器的每个角落,他慢条斯理地说:“这机器啊,也像女人的脸,要爱惜和保护。”他的手指修长,灵巧而细白。一块抹布就那样被他揉来展去的,尘土被揩净的同时,我的心也被弄亮堂了。
看得出,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男人。我忽然很感动,甚至想伸手揽住他的腰……
后来,我们对坐聊天。2小时中,冯炜的手就一直攥着那块抹布。我没提醒他放下,就那么坏坏地偷偷欣赏着一个男人的居家姿态。那感觉很温馨,无法释怀。
晚上,为了答谢冯炜,我请他出去吃饭。他调侃我:“你大款啊?!还是买菜在家做吧。”我慌了,我做家务很笨的,不想暴露。冯炜很机灵,说:“平时我自己做饭没人分享,今天我来主厨,在你面前卖弄一下。”
冯炜做菜色香味俱全。刚上第一道菜,我便像猫儿偷腥儿似的,拈了一块放嘴里,好香!正陶醉时,冯炜倏地从厨房冲进饭厅:“喂,大小姐,有福共享好吗?”看着这个大男人,穿着围裙举着炒勺,亦嗔亦宠的表情,我心底漫上一股热流,感觉自己孤寂、冷傲的心,正被“家”的温情融化……
那天,我们喝了少许红酒,聊了很多。怪怪的,跟冯炜在一起,我就是不肯设防,把自己感情上的陈芝麻烂谷子,全抖落出来。他静静地听,时不时微笑。当时,屋内幽光迷离,我心里盘算开了:嗯,他是个好的技师,也是个好的厨师,更是个好的听众。该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吧。我决定接受冯炜。
和冯炜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我进一步发现了他的可爱。比如我对做菜一窍不通,明明把菜炒糊了,他却调侃说:“好吃好吃,只要是我老婆炒的菜,苦瓜也能吃出鱼香肉丝的味儿。”我被他的善解人意感动得一塌糊涂,加紧修炼,不久,厨艺大有长进。另外,他很有主见,却能婉转地说服我跟从他。比如装修房子,我俩在风格上不统一,他就说 :“哇,你的设计真高明,也许我的设计更有个性。”结果,房子装修完,就是按他的设计来的。
恋爱谈了半年,一帆风顺。我和冯炜就像两只凸凹有致的球,虽是独立个体,却能咬合着一起转动。我曾经问他:“你这样的新好男人,怎会对我如此满意?”冯炜说我纯情、爽直,新好女人的品行基本具备,至于不愿做家务或使点小性的毛病嘛,他会用丈夫的温柔来摆平,“好丈夫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就是因了这句话,我决定嫁给冯炜。从小,我就依赖父亲似的男人,既能驾驭我又宠爱我。冯炜的存在,让我的生活有了新鲜的色块。
听说我要嫁给他,冯炜很得意,这让我颇为警惕,故意将他一军:“在嫁给你之前,我想见见你的前妻。”
冯炜皱皱眉,但还是大度地为我引见他的前妻王倩。我惊讶地发现,从皮肤到举止,王倩跟我如出一辙。没想到,冯炜爱来爱去,爱的还是同一类型。王倩已经再婚,过得很幸福。她对我实话实说:“他过去脾气粗暴,动辄发火。”我轻语,他现在可温柔了,总是检讨自己;“过去他是‘甩手掌柜’,认为女人做家务天经地义。”我说,他现在可勤快了,并调教有方,让我也爱上了枯燥的家务劳动。“过去我来例假还要给他洗袜子,擦地板。”我说,现在他知冷知热,说再不能让我成为第二个王倩跑掉了,他说孤家寡人的滋味真难受,绝不再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我俩都感叹,婚姻是所好学校,现在的冯炜,已是个优秀毕业生了,可以在婚姻的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说着说着,王倩的眼圈就红了,我俩共同为一个男人唏嘘感叹……
回来后,冯炜紧张地问我,王倩说了他什么坏话,我认真地说:“如果当年的你,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是会死心塌地跟你过一辈子的。”
从此,我和冯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久还会添个小宝宝。他宠我毫无条件,我嗔怪他 :“你这样会助长我的依赖性呀。”他固执地说,他在“婚校”学到的第一课就是:男人要宠爱女人。女人只有受宠了,才会加倍回报男人,为他生儿育女、伺候公婆、辅佐男人的事业……哇,原来他宠我,是有目的的。
我睁开眼时,看到周围是白色的墙,身上盖的是白色的被子,手上正挂着点滴。
我怎幺会在医院呢?只记得之前好象头痛得厉害……
门开了,我看见林,他怎么会在这里呢?我有点纳闷。
他走过来:你醒啦?头还痛幺?
我有点不相信的看着他:怎么回事?
你有病,怎么之前都没告诉我呢?他看着我问。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问
你知道我在说什幺,为什幺你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呢?他继而问
我无话可说。
我是知道我有病,可是你根本没打算管我,理都不理我,难道我还要告诉你吗?心里很委屈地想。
你怎么不说话啦?见我没说话,他又开始质问了。
够了,你不是不理我了吗?你不用在这里的,我死都和你没关系啊。我忍不住大声地对他吼道。
要不是别人打我电话,你以为我会知道吗?我不知道我就不会在这里了。他好象也不甘示弱
我干脆不理他了,因为我心痛。
一会,他丢下一句:汤在保温瓶里,趁热喝吧,我先走啦。
不等我从被子里把头伸出来,他就走了。
鼻子一下子酸起来,不管怎幺样,我还是拿他没办法。他永远都不属于我。感觉很悲哀!
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脑子里长了一个东西,然后常常有头痛的毛病。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洗手间洗脸,我就那样晕倒了。后来我模糊的听到妈妈哭着说:佳佳啊,千万不要有事啊。我想睁开眼,但却睁不开,又晕过去了。那是下午的事,我知道我是凌晨在医院才醒来的。妈妈见我醒了,赶忙抱着我的头说:没事了,没事了。但是等爸爸过来时,我看到她背对着我们在抹眼泪。奶奶也在叔叔也在,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这幺多人都来了,因为平常只有大节日的时候他们才会聚在一起的。上初中的时候,我又一次进了医院,还是因为头痛,住了半个月的院,吃了整整一年的药,那时每次课外劳动时,班主任都让我留在教室。我问妈妈:我有病,对吗?和我脑子里长的那个东西有关,对吗?妈妈说:哪有啊。不要瞎想,你很健康。我相信了妈妈说的,因为病人的气色通常是不好的,可是我平常的气色很好,像red apple。
上了高中,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可是家人却执意让我留在可以走读的一个非重点高中。理由是这样一来,我天天都可以在家住,也可以在家吃。除了有些失望,我没什幺,因为从小到大的一切都是由他们来给我安排的。我相信爸妈永远都只会为我好的。
高中毕业后,我考的是外省的一所大学。像当初上高中一样的,他们安排我进了一年本省的大学。理由是:离得太远他们不放心。我三叔是那所大学的一名教授,这样可以照顾得到我。于是我安安心心在那里读完三年。
大学毕业后,我想去向往已久的上海。可是爸爸妈妈已经联系好了,让我去小姨那里上班。于是我乖乖地来到深圳。在小姨那里上班,做一份会计的工作。我是学会计的,可是却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行业。在小姨那里,天天和她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一起住。就这样的日子,我觉得很枯燥。后来小姨有了男友,多半的时间是和男友在一起。那时我感觉长这幺大,我终于有了自己的freetime。于是趁业余的时间学了些设计方面的东西,等小姨和男友开始筹备他们的婚礼时,我告诉小姨,我要离开公司。她虽然没多说什幺,可是我知道她不希望我走,公司的财务是需要一个可靠的人来做的。最后我还离开那里。
家里人知道后,要我回家乡去。
这次我没有同意,因为我觉得这里比我们那个小城市好多了,我喜欢在这里,即使竞争激烈些,但也可以磨练我自己。我渴望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很渴望。长这幺大我从来都没有去过除了家乡和深圳的其它城市,直到现在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我没回家乡,但是爸爸让我每天睡觉之前都要发一个信息给他,来表示我的安康。我说好,于是每晚睡觉前我都会给爸爸发一条信息:我准备睡觉了,爸爸妈妈晚安啦。
我已经到了恋爱的年龄了,我渴望能像别人那样的手拉着手走在林荫小道上。可是我没有,在学校时周围的人都已经开始恋爱了,可是我没有,因为爸妈不允许,因为那时我很乖。我不知道为什么爸妈老是不允许我恋爱。
后来我碰到阿文,我们恋爱了。我很爱他,尽可能的对他好。他很爱我,尽可能的对我好。
可是爸妈不同意,理由是我现在还太小,不应该恋爱地。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小了。
妈妈求我,求我不要和阿文在一起。
我反抗:阿文哪里不好?
他没有哪里不好,只是你现在不应该谈恋爱的。求你了。这是妈妈给我的不是理由的理由。
我是爱他们的,因为我相信他们永远是最爱我的,从小我就知道这一点。
我放弃了阿文。
我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我远离了那个城市。
白天对着电脑,握着鼠标不停的勾一些图,我觉得我是麻木的。
晚上早早的冲完凉上床睡觉,却又总是睡不着,我觉得我是孤寂的。
我没有告诉爸妈,他们早已知道,只是没有告诉我罢。有时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我还是不敢相信,医生说的是真的。我想我是知道了爸妈的良苦用心,是的对于我这样的人是不应该谈恋爱的,不过真的好可悲。
再后来碰到了林,我觉得我有一些活头了。于是开始努力工作,开始真正的生活。
可是偏偏,我是为他而活,他却不需要我这样为他。这让我很苦恼,苦恼到想死掉,因为死对我来说应该是触手可及的。我觉得死是可以摆脱一切,可以让你无思无想的一个最好的方法。可是这世上还有我最爱的人,我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我死了他们会怎么样呢,至今我还记得小学五年级那年,妈妈背着我抹眼泪的一幕。
第二天,林又来医院了。
照旧是带了汤来。我记得我曾说过煲汤给他喝的,他说他可以去楼下买;我说帮他打扫房间,他说他已经请了家政公司的人;他说他不需要我对他好,真的不需要;我说我真的想对你好,真的不需要你的回报。
可是他不接受。
现在他煲汤给我喝,还一口口的喂我。我应该觉得幸福的,可是我悲哀了。
我脾气暴燥起来:你走吧,我不想见到你。真的,你走吧。
我现在看起来肯定像个可怜虫,我不想他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身边。
我会一直守着你的,直到……他盯着洒在被子上的汤说
直到我死是吧?我头又痛了,有点无力地吼。
医生来了,我肯定又是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我侧过头去看着林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
我开要说什么,他一把把手放在唇上意示不要说。
他说:我知道我以前有些过份。可是现在我是真心的想对你好,照顾你,真的,我希望你不要再做一些让自己身体不好的事情。答应我好不好?给我一次机会。
我在想:虽然这是我所期望的,可是你从来都没给过我一次机会。难道就因为我命不长久了?可怜我么?
过了两天,爸妈从家乡赶过到医院来。他们来的时候,林也在。
后来妈妈问我:佳佳,那个男孩?
我说:他说他愿意照顾我。
妈妈又说:看得出来他是个好男孩,如果你们都喜欢对方的话……
我打断了妈妈的话:我明白的,真的。
林再来的时候,我告诉他:爱情不是同情。
我怎幺会在医院呢?只记得之前好象头痛得厉害……
门开了,我看见林,他怎么会在这里呢?我有点纳闷。
他走过来:你醒啦?头还痛幺?
我有点不相信的看着他:怎么回事?
你有病,怎么之前都没告诉我呢?他看着我问。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问
你知道我在说什幺,为什幺你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呢?他继而问
我无话可说。
我是知道我有病,可是你根本没打算管我,理都不理我,难道我还要告诉你吗?心里很委屈地想。
你怎么不说话啦?见我没说话,他又开始质问了。
够了,你不是不理我了吗?你不用在这里的,我死都和你没关系啊。我忍不住大声地对他吼道。
要不是别人打我电话,你以为我会知道吗?我不知道我就不会在这里了。他好象也不甘示弱
我干脆不理他了,因为我心痛。
一会,他丢下一句:汤在保温瓶里,趁热喝吧,我先走啦。
不等我从被子里把头伸出来,他就走了。
鼻子一下子酸起来,不管怎幺样,我还是拿他没办法。他永远都不属于我。感觉很悲哀!
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脑子里长了一个东西,然后常常有头痛的毛病。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洗手间洗脸,我就那样晕倒了。后来我模糊的听到妈妈哭着说:佳佳啊,千万不要有事啊。我想睁开眼,但却睁不开,又晕过去了。那是下午的事,我知道我是凌晨在医院才醒来的。妈妈见我醒了,赶忙抱着我的头说:没事了,没事了。但是等爸爸过来时,我看到她背对着我们在抹眼泪。奶奶也在叔叔也在,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这幺多人都来了,因为平常只有大节日的时候他们才会聚在一起的。上初中的时候,我又一次进了医院,还是因为头痛,住了半个月的院,吃了整整一年的药,那时每次课外劳动时,班主任都让我留在教室。我问妈妈:我有病,对吗?和我脑子里长的那个东西有关,对吗?妈妈说:哪有啊。不要瞎想,你很健康。我相信了妈妈说的,因为病人的气色通常是不好的,可是我平常的气色很好,像red apple。
上了高中,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可是家人却执意让我留在可以走读的一个非重点高中。理由是这样一来,我天天都可以在家住,也可以在家吃。除了有些失望,我没什幺,因为从小到大的一切都是由他们来给我安排的。我相信爸妈永远都只会为我好的。
高中毕业后,我考的是外省的一所大学。像当初上高中一样的,他们安排我进了一年本省的大学。理由是:离得太远他们不放心。我三叔是那所大学的一名教授,这样可以照顾得到我。于是我安安心心在那里读完三年。
大学毕业后,我想去向往已久的上海。可是爸爸妈妈已经联系好了,让我去小姨那里上班。于是我乖乖地来到深圳。在小姨那里上班,做一份会计的工作。我是学会计的,可是却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行业。在小姨那里,天天和她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一起住。就这样的日子,我觉得很枯燥。后来小姨有了男友,多半的时间是和男友在一起。那时我感觉长这幺大,我终于有了自己的freetime。于是趁业余的时间学了些设计方面的东西,等小姨和男友开始筹备他们的婚礼时,我告诉小姨,我要离开公司。她虽然没多说什幺,可是我知道她不希望我走,公司的财务是需要一个可靠的人来做的。最后我还离开那里。
家里人知道后,要我回家乡去。
这次我没有同意,因为我觉得这里比我们那个小城市好多了,我喜欢在这里,即使竞争激烈些,但也可以磨练我自己。我渴望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很渴望。长这幺大我从来都没有去过除了家乡和深圳的其它城市,直到现在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我没回家乡,但是爸爸让我每天睡觉之前都要发一个信息给他,来表示我的安康。我说好,于是每晚睡觉前我都会给爸爸发一条信息:我准备睡觉了,爸爸妈妈晚安啦。
我已经到了恋爱的年龄了,我渴望能像别人那样的手拉着手走在林荫小道上。可是我没有,在学校时周围的人都已经开始恋爱了,可是我没有,因为爸妈不允许,因为那时我很乖。我不知道为什么爸妈老是不允许我恋爱。
后来我碰到阿文,我们恋爱了。我很爱他,尽可能的对他好。他很爱我,尽可能的对我好。
可是爸妈不同意,理由是我现在还太小,不应该恋爱地。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小了。
妈妈求我,求我不要和阿文在一起。
我反抗:阿文哪里不好?
他没有哪里不好,只是你现在不应该谈恋爱的。求你了。这是妈妈给我的不是理由的理由。
我是爱他们的,因为我相信他们永远是最爱我的,从小我就知道这一点。
我放弃了阿文。
我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我远离了那个城市。
白天对着电脑,握着鼠标不停的勾一些图,我觉得我是麻木的。
晚上早早的冲完凉上床睡觉,却又总是睡不着,我觉得我是孤寂的。
我没有告诉爸妈,他们早已知道,只是没有告诉我罢。有时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我还是不敢相信,医生说的是真的。我想我是知道了爸妈的良苦用心,是的对于我这样的人是不应该谈恋爱的,不过真的好可悲。
再后来碰到了林,我觉得我有一些活头了。于是开始努力工作,开始真正的生活。
可是偏偏,我是为他而活,他却不需要我这样为他。这让我很苦恼,苦恼到想死掉,因为死对我来说应该是触手可及的。我觉得死是可以摆脱一切,可以让你无思无想的一个最好的方法。可是这世上还有我最爱的人,我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我死了他们会怎么样呢,至今我还记得小学五年级那年,妈妈背着我抹眼泪的一幕。
第二天,林又来医院了。
照旧是带了汤来。我记得我曾说过煲汤给他喝的,他说他可以去楼下买;我说帮他打扫房间,他说他已经请了家政公司的人;他说他不需要我对他好,真的不需要;我说我真的想对你好,真的不需要你的回报。
可是他不接受。
现在他煲汤给我喝,还一口口的喂我。我应该觉得幸福的,可是我悲哀了。
我脾气暴燥起来:你走吧,我不想见到你。真的,你走吧。
我现在看起来肯定像个可怜虫,我不想他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身边。
我会一直守着你的,直到……他盯着洒在被子上的汤说
直到我死是吧?我头又痛了,有点无力地吼。
医生来了,我肯定又是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我侧过头去看着林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
我开要说什么,他一把把手放在唇上意示不要说。
他说:我知道我以前有些过份。可是现在我是真心的想对你好,照顾你,真的,我希望你不要再做一些让自己身体不好的事情。答应我好不好?给我一次机会。
我在想:虽然这是我所期望的,可是你从来都没给过我一次机会。难道就因为我命不长久了?可怜我么?
过了两天,爸妈从家乡赶过到医院来。他们来的时候,林也在。
后来妈妈问我:佳佳,那个男孩?
我说:他说他愿意照顾我。
妈妈又说:看得出来他是个好男孩,如果你们都喜欢对方的话……
我打断了妈妈的话:我明白的,真的。
林再来的时候,我告诉他:爱情不是同情。
“广场一枚铜币,悲伤得很隐秘,它在许愿池里静静叹息,太多的我爱你,让它喘不过气,已经,失去意义……”在听到杰伦之前,没有人可以让羽希相信铜币原来可以承担爱情;在遇见枫之前,羽希并不知道她的爱情竟会被一枚看似不起眼的铜币左右,但现在,一切都变了,羽希终于相信,铜币不仅能左右爱情,还牵动着两个人的命运。
知
雨后的校园,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像是得到了雨水的净洁,还残留在花上的小水滴一滴滴流淌下来……
即使就这样散步着,羽希也感到很惬意,这座校园是如此的美丽,让人无不沉醉其中,杜鹃的花香不时飘来,羽希用力闻了闻,或许自己能继续待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大四开始就是要去实习了吧……
羽希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这片不知名的小小花园,是她最爱去的,常常在这里,羽希用一本书和一杯清茶就能消磨掉一个无聊的午后,看累了,可以躺在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这里的一切真的很美,不是吗?”
“怎么知道我在这的?”羽希对枫的突然出现一点也不惊讶,他总是这样,在人最意想不到时出现,给你惊喜。
“除了这,我实在想不出你还能去哪,如果我连这点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是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呢?知道吗?我想永远住在你心里最深处……”
“不需要言语,不需要理由,你是我的唯一,拜托,这年头谁还用这种词,又肉麻又没有新意……”羽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涌起一阵暖意。
“可就是这样,还是把你骗到了啊……”
逢
球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准确地落入了篮框,已经24分了,枫再一次抢走了所有人的风头,他运球,上篮,抢断,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他身上……
比赛结果,不出意料,枫所在的系又以大比分战胜了枫对手。枫不顾场边女生投来的爱慕的目光,径直离开了球场,他需要安静一下,他讨厌这人世的吵杂。
枫来到了个花园,只有在这里,枫才能静下心来,枫第一次来学校时,因为迷路偶然闯入了这里,从此便常来这里,他实在很喜欢这里的幽静。
学校很大,有一千多亩,但其实也很小,因为,两个陌路人相遇的地点只需要一寸甚至更小。
今天,这个并不大的花园终于成为了两个人相遇的地方,在此之前,每次他们都只是擦肩而过。枫远远地便看到正在专心读书的羽希,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也这是从这一刻起,枫坚信所有的天使都应该是穿着白色的衣服来到人间。
“你好,你也很喜欢这里吗?”枫大方地伸出了手。
“是啊,我很少见有人上这来,你是第一个……”
“是吗?我很荣幸。”
爱
“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我可不可以从朋友晋升一级?”枫笑道。
羽希也笑了,不过并没有回答。
“早知道你会这样,我只好让上天来替你回答了,”枫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五角铜币,铜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样,我扔一次铜币,如果是图案,我晋级成功,是人头的话……”
铜币被扔上了天。
“图案!”几乎同时,羽希叫了起来。
枫微微一笑,将硬币合在手里,“这样看来,是人头还是图案已经没有意义了。”
或许吧,即使真的是人头,我也不会拒绝你的,羽希想。
别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枫收起回忆,“走,我请你去吃冰淇淋。”
“我要吃哈根达斯。”
“别闹了,你当我是比尔啊,我可没钱啊……”
“小气!”
阳光打在玻璃杯上映射出靓丽的光芒,羽希调皮地拨弄着勺子。
枫看羽希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迷离,伤感,但只顾埋头于冰淇淋的羽希对此并不知晓。
“冰淇淋很好吃,人生也是一样,处处都有美丽,其实并不用在意是谁给你的冰淇淋,记住当时的快乐就好了,已经三年了,我就这样陪了你三年,或许以后……反正多年后,你我应该都不会记得当时吃冰淇淋的情景,嘴角留有的只有冰淇淋。”
“什么意思?”羽希抬起头,“我怎么觉得今天你有点怪?”
“你忘了我吧。”
羽希手中的勺子怦然落地,眼中那个英俊而熟悉的枫开始变得模糊,陌生。
“其实早该和你说,我要去美国,签证办下来了,如果一切顺利,下个礼拜就要走……”枫故作轻松地说,他用力抽了抽鼻子,他不想这个时候还哭哭啼啼,其实他的心中早已乱作一团。
“时间能消耗一切,不必自欺欺人地说我等你,我们已经长大。”枫一咬牙,“以后,我们,不要见面了……”
枫还在说着什么,羽希再也听不下去,她几乎是逃出了冰店。
枫没有去追,如果我追出去,是对她更大的伤害……
离
“你还是来了,原来,我们都是不守诺言的人……”羽希说。
枫笑了,笑得很苦,“这就算是最后一面吧,明天机场你别来了,要是你来了,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知道,我们走走吧。”
“嗯,好吧。”
“还记得吗?那天的午后,天空是那么蓝,太阳如此耀眼,你拿出铜币,说要晋级。”
是啊,那天的事,或许枫一辈子都不能忘怀,还是那熟悉的一花一草,只不过和那时相比,早已物是人非。
但枫没有回答,他只是继续笑,他不知道除了笑,还能用什么来伪装自己。他深吸了一口气,“羽希,我……”
“不要再说了,我会去美国找你的,等着哦,一定要!”
“我会,会的……”
不知何时,又一枚铜币被扔上了天,枫有些惊讶地看着羽希。
“就让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五角钱决定我们的爱情吧,既然它让我们的爱情开始,那它一定不会让我们的故事结束的,如果是人头,你就留下来,这是我最后的请求,答应我,好吗?”
过了许久,枫才艰难地开了口:“我答应你。”
铜币在空中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落入了羽希的手中。
谁都没有去看那枚硬币,各自转身离开,“如果我遇见你是一场悲剧,我想我这辈子注定一个人哭。”羽希躲在暗处,看着终于消失在天边的飞机,早已泣不成声。
有个秘密或许只能永远藏在他们心中了,一枚五角铜币一定有正反面,但如果没有第三面,没有那面会有人头。
知
雨后的校园,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像是得到了雨水的净洁,还残留在花上的小水滴一滴滴流淌下来……
即使就这样散步着,羽希也感到很惬意,这座校园是如此的美丽,让人无不沉醉其中,杜鹃的花香不时飘来,羽希用力闻了闻,或许自己能继续待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大四开始就是要去实习了吧……
羽希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这片不知名的小小花园,是她最爱去的,常常在这里,羽希用一本书和一杯清茶就能消磨掉一个无聊的午后,看累了,可以躺在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这里的一切真的很美,不是吗?”
“怎么知道我在这的?”羽希对枫的突然出现一点也不惊讶,他总是这样,在人最意想不到时出现,给你惊喜。
“除了这,我实在想不出你还能去哪,如果我连这点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是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呢?知道吗?我想永远住在你心里最深处……”
“不需要言语,不需要理由,你是我的唯一,拜托,这年头谁还用这种词,又肉麻又没有新意……”羽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涌起一阵暖意。
“可就是这样,还是把你骗到了啊……”
逢
球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准确地落入了篮框,已经24分了,枫再一次抢走了所有人的风头,他运球,上篮,抢断,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他身上……
比赛结果,不出意料,枫所在的系又以大比分战胜了枫对手。枫不顾场边女生投来的爱慕的目光,径直离开了球场,他需要安静一下,他讨厌这人世的吵杂。
枫来到了个花园,只有在这里,枫才能静下心来,枫第一次来学校时,因为迷路偶然闯入了这里,从此便常来这里,他实在很喜欢这里的幽静。
学校很大,有一千多亩,但其实也很小,因为,两个陌路人相遇的地点只需要一寸甚至更小。
今天,这个并不大的花园终于成为了两个人相遇的地方,在此之前,每次他们都只是擦肩而过。枫远远地便看到正在专心读书的羽希,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也这是从这一刻起,枫坚信所有的天使都应该是穿着白色的衣服来到人间。
“你好,你也很喜欢这里吗?”枫大方地伸出了手。
“是啊,我很少见有人上这来,你是第一个……”
“是吗?我很荣幸。”
爱
“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我可不可以从朋友晋升一级?”枫笑道。
羽希也笑了,不过并没有回答。
“早知道你会这样,我只好让上天来替你回答了,”枫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五角铜币,铜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样,我扔一次铜币,如果是图案,我晋级成功,是人头的话……”
铜币被扔上了天。
“图案!”几乎同时,羽希叫了起来。
枫微微一笑,将硬币合在手里,“这样看来,是人头还是图案已经没有意义了。”
或许吧,即使真的是人头,我也不会拒绝你的,羽希想。
别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枫收起回忆,“走,我请你去吃冰淇淋。”
“我要吃哈根达斯。”
“别闹了,你当我是比尔啊,我可没钱啊……”
“小气!”
阳光打在玻璃杯上映射出靓丽的光芒,羽希调皮地拨弄着勺子。
枫看羽希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迷离,伤感,但只顾埋头于冰淇淋的羽希对此并不知晓。
“冰淇淋很好吃,人生也是一样,处处都有美丽,其实并不用在意是谁给你的冰淇淋,记住当时的快乐就好了,已经三年了,我就这样陪了你三年,或许以后……反正多年后,你我应该都不会记得当时吃冰淇淋的情景,嘴角留有的只有冰淇淋。”
“什么意思?”羽希抬起头,“我怎么觉得今天你有点怪?”
“你忘了我吧。”
羽希手中的勺子怦然落地,眼中那个英俊而熟悉的枫开始变得模糊,陌生。
“其实早该和你说,我要去美国,签证办下来了,如果一切顺利,下个礼拜就要走……”枫故作轻松地说,他用力抽了抽鼻子,他不想这个时候还哭哭啼啼,其实他的心中早已乱作一团。
“时间能消耗一切,不必自欺欺人地说我等你,我们已经长大。”枫一咬牙,“以后,我们,不要见面了……”
枫还在说着什么,羽希再也听不下去,她几乎是逃出了冰店。
枫没有去追,如果我追出去,是对她更大的伤害……
离
“你还是来了,原来,我们都是不守诺言的人……”羽希说。
枫笑了,笑得很苦,“这就算是最后一面吧,明天机场你别来了,要是你来了,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知道,我们走走吧。”
“嗯,好吧。”
“还记得吗?那天的午后,天空是那么蓝,太阳如此耀眼,你拿出铜币,说要晋级。”
是啊,那天的事,或许枫一辈子都不能忘怀,还是那熟悉的一花一草,只不过和那时相比,早已物是人非。
但枫没有回答,他只是继续笑,他不知道除了笑,还能用什么来伪装自己。他深吸了一口气,“羽希,我……”
“不要再说了,我会去美国找你的,等着哦,一定要!”
“我会,会的……”
不知何时,又一枚铜币被扔上了天,枫有些惊讶地看着羽希。
“就让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五角钱决定我们的爱情吧,既然它让我们的爱情开始,那它一定不会让我们的故事结束的,如果是人头,你就留下来,这是我最后的请求,答应我,好吗?”
过了许久,枫才艰难地开了口:“我答应你。”
铜币在空中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落入了羽希的手中。
谁都没有去看那枚硬币,各自转身离开,“如果我遇见你是一场悲剧,我想我这辈子注定一个人哭。”羽希躲在暗处,看着终于消失在天边的飞机,早已泣不成声。
有个秘密或许只能永远藏在他们心中了,一枚五角铜币一定有正反面,但如果没有第三面,没有那面会有人头。
序言
七点:朋友们都叫我七点,因为我是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晚上七点整出生的,只有她叫我七七,从小到大。
九月:我出生在丹桂飘香的九月,父亲说他刚把墙上的日历翻到九月的时候我就呱呱落地了,那是一九八三年九月一号,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林九月,只有他叫我九九,从小到大。
七七九九:今年的夏天来的很快,所有的树枝都郁郁葱葱的时候,知了开始叫了,我手心握着下午的火车票,身边经过的人都肩负着或多或少的包袱,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的回头:有些人有些事会很快的忘掉我们,而我们却要用一生去回忆。
这片到处流溢着青草味道的校园,我们在这个夏天毕业了。
小七:
谢谢所有读我的文字、喜欢我的文字的朋友,
如果没有你们的欣赏和喜欢,
我只能一直像一个被丢弃的孩子,
在某一座孤岛、
某一个阴湿的角落,
一个人难过。
因为有了你们
我是如此幸福和快乐
你们是我深爱的人!
九九:
小时侯的时间像蜗牛散步,
长大以后它开始飞驰……
飞驰而去的瞬间出现了很多的东西,我们来不及拥有。
写完这个故事我和小七毕业了。
小七最后起了这个名字我很不喜欢
但是他说时下已经不存在酒香不怕巷深的真理了
名字也要,足够噱头
谢谢所有坚持看完故事的朋友
谢谢!真诚的。
一、迷藏
那些年代淹没在人海曾经唱过的歌有几首剩下来我们站在汹涌的人海曾经种下的花有多少还在开我眼睛睁不开没有人留下来……
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
却想不起谁曾经爱过谁
九月篇:
小时候我很喜欢迷藏,喜欢给别人足够的时间等他藏好之后被我找出的那种感觉,就是喜欢在那种感觉里得意洋洋自我陶醉,而我似乎天生就有轻易找出别人的能力。每次我用不了五分钟就能轻松找出藏在角落里的小七,阴湿的角落、小七无助的眼神,我开心的大呼小叫;“小样,看你往哪躲!”
梅寒是个自我陶醉的丫头,所以她宁愿躲在干净的地方等着被人发现,也不会找一个隐蔽却阴暗的地方藏起来。所以我和小七常常笑话她如果是只动物早就被食肉动物消化了。
小七玩迷藏的时候总是像只沙漠里的动物,那种动物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头埋进沙子里面,可是肉眼都可以看见它把自己肥硕丰满的美臀暴露在太阳底下,所以我和梅寒常常对别人说天底下有一种鸟和一个人,藏身的时候总是把屁股翘在最显眼的位置等待别人发现。
他们分别是沙漠里的鸵鸟和我们班的小七。
所以以后梅寒就给小七起了新的名字:一个相似鸵鸟的人。
“以后就简单的称呼你为鸟人吧,多诗情画意鸟语花香。”梅寒如是说。
七点篇:
有一天,天很蓝。一个自大的小丫头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小七,我们玩捉迷藏吧,你只能藏在这个花园里,如果让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她的马尾巴辫子摆来摆去,于是我就同意了。
花园不大,所以我很快就找到藏身之地。自大的小丫头很久都没有找到我。因为身边太凉快宜人我就睡着了,睡到天黑,醒来以后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嘤咛的哭泣声。
从那一天以后我们痴迷上迷藏,每一次我都要尽心找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地,藏在里面谁也找不到我。五分钟以后我又暴露自己让那个自大的小丫头找到我。
梳着马尾自大而骄傲的小丫头叫林九月,我从小就叫她九九。
那一年我们七岁,我知道有一个叫九九的女孩如果找不到我她就会无助的哭泣。
二、童年
“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历史,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什么时候才能像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七点篇
我们家那个小区,一到傍晚就有一个收破烂的老头进来,驼着背扯着嗓子吆喝:“收酒瓶废纸、收酒瓶废纸啊。”这是我小时侯最爱听的声音。
我爸爸早上上班去的时候,总是用钥匙把门反锁上,我就被关在家里练字、练琴、还要看完桌上的书,我最纯真懵懂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一本一本藏满生字的书,一本一本描不完的描红本,一本一本看都看不懂的琴谱中流失了。
楼底下每天都有同龄的小孩嬉闹的声音,那时我虽然摊开白纸也写不出:“外面的世界真精彩,里面的世界多无奈”的句子。可是却用身心体会着这些真谛。记忆里在我上学之前的每一天都是阴霾的天气,天空阴沉沉的,只有我听到老头的吆喝声:“收酒瓶废纸、收酒瓶废纸啊。”天空才出现彩虹,因为我爸总是在这个时候下班,听见他用钥匙转动锁眼的声音,我就可以下楼去玩了。
其中有一天我刚被从家里放出来,看见收破烂的老头把车停在一个大院门口,然后提着一只袋子走进院子里,接着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对我说:“我们来偷酒瓶好不好,卖了钱就去买雪糕吃。”
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不同意,但是别看我当时虽然很小,可是有些很深刻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早就明白:在这样的夏天想吃雪糕的欲望不理睬是不行的。只是也没有很快就答应她,我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女孩,皮肤好像很白嫩,不过太胖了点,衣服特别好看,是一条类似当今流行的那种波西米亚风格的裙子,可惜它的主人一点也不好看。
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为什么在我最纯洁的幼年就跟着一个不漂亮的女孩走上了偷窃的道路,现在想来极可能是当时整天被关在家里太空虚寂寞的缘故吧。
那天我站在院子门口替她把风,她踮着脚去三轮车上偷啤酒瓶,一手拿着一个然后开始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对我笑。年幼的我审美条件并不高,看着她笑的样子竟然还会脸红,心跳也加快,好像她偷的酒瓶都藏在了我怀里。
很快她就跑回来偷第三和第四只酒瓶,远处的一棵树上一只知了悄悄的哼着曲子,她又一边跑一边回头对我笑,偷足八个酒瓶她走过来竖着两根手指头对我笑:“够了,一二两根雪糕。”
等到收酒瓶的老头出来,她就蹦蹦跳跳的上去问:“爷爷爷爷,要瓶子吗?多少钱一个?”
卖酒瓶换来的钱,我们买了两杯珍珠奶茶,当时我看着一杯紫色一杯棕色的饮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我宁愿不懂装懂也不会去问女生。我用吸管吸着觉得特别好喝,然后就一厢情愿去叫那个女孩姐姐:“姐姐,我五岁了,你呢?”“我也五岁,以后就叫我姐姐吧!”“不行!你也五岁,那我就不能叫你姐姐。”“虽然我们都是五岁可是我的五岁也比你的五岁大啊。”那女孩蛮横的要我叫她姐姐。
这个女孩就是林九月。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天喝的是珍珠奶茶。里面黑黑圆圆的东西叫珍珠,从那以后,林九月每次都强迫我叫她姐姐,当然不愿意,我是读书人,读书人要有气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你又不比我大,我死也不叫你姐姐。后悔莫及的是因为一杯巧克力奶茶,我唯一一次错叫了她姐姐,她见人便说:“这是我弟弟,小的时候总跟在我后面叫我姐姐姐姐的,现在长大再也不叫了。”
除了瞪眼我只有咬牙切齿。幼小的心灵燃着的火焰窜的很高很旺,后来等我读到一段文字也就能不跟她斤斤计较了。那段文字是:“如果你被强奸了,却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去享受吧。”呵呵,很奇怪竟然想到这样的比喻,如果被九九看见我就死定了。
小时侯时间很漫长,我焦急的等着长大,每天早晚都要量次身高,看见小学生就会很羡慕,看见初中生就会崇拜,希望自己的身体像泡在水里豆子突然会膨胀,希望和他们一样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去体验他们的生活与快乐。
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开始期盼快点长大,我的期盼像只勤劳的蜜蜂,繁忙的穿梭在漫长的幼年。
九月篇
小的时候,小七还叫我姐姐的,现在长大了他就不叫了。上幼儿园的时候不管我怎么努力得到的小红花一直没有小七的多,连上了小学成绩也不能超越他,后来我和梅寒约在一起商量对策,我们决定对小七痛下杀手,不能怪我的,嫉妒是每一个女孩的天性嘛。
于是一个晴朗的傍晚,我和梅寒牵着小七的手,对他说:“你是不是讨厌写作业啊?以后我帮你写作业吧!”小七那时候不懂什么叫:“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所以小头点的像小鸡啄米。
我也知道这是残害祖国的花朵,可是既然做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接着我对小七说:“你想不想去玩游戏机?”“我不去,我爸知道会杀了我的。”“不让他知道不就行了吗?”“那也不行啊,我没有钱的。”梅寒说:“我有,我给你吧。”
他执拗的本性从小就有的,可是我们怎么会这样轻松放过你,用当时的话就是“你说不去就不去,那我还混个P,”最后我抓住了七点的弱点……:“走吧,我请你去喝奶茶。”喝着奶茶,我们诱拐着小七钻进一个巷子,拐了一个又一个弯,进了一个游戏厅,我握着梅寒的手,手心里都渗出汗珠,咬了牙就冲了进去,“要达到目的,是要有所牺牲的。”
上帝原谅我们,再乖的孩子也会犯错。
从游戏厅出来的时候,小七满脸通红,眼睛里注满了兴奋的光芒。我突然感觉他变的很陌生了,梅寒约他明天再来的时候,他一口答应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立刻松开梅寒的手大声的说:“小七,你以后再敢来游戏厅我就告诉你爸。”
小七和梅寒都傻了眼。我觉得梅寒是生气了。她丢下我们一个人跑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又买了两杯珍珠奶茶,一杯巧克力的一杯香芋的。我吸着一口一口的香芋奶茶问小七:“好喝吗?”小七认真的点头:“好喝。”我看见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来的颜色,清澈而明亮。
一路上有很多初中生骑着车放学,看着他们觉得很羡慕,什么时候能像他们那样有张成熟和长大的脸,能像他们那样经历喜怒哀乐……
长大很美但是也有代价,如果它让我掉下眼泪,令我丢失现在的快乐,我很害怕。
九九:小七,或许连我自己也不懂得可能我不是真的嫉妒你,以后我们会在一起慢慢长大,希望能和你一起努力,一起把梦想实现。
七点:朋友们都叫我七点,因为我是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晚上七点整出生的,只有她叫我七七,从小到大。
九月:我出生在丹桂飘香的九月,父亲说他刚把墙上的日历翻到九月的时候我就呱呱落地了,那是一九八三年九月一号,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林九月,只有他叫我九九,从小到大。
七七九九:今年的夏天来的很快,所有的树枝都郁郁葱葱的时候,知了开始叫了,我手心握着下午的火车票,身边经过的人都肩负着或多或少的包袱,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的回头:有些人有些事会很快的忘掉我们,而我们却要用一生去回忆。
这片到处流溢着青草味道的校园,我们在这个夏天毕业了。
小七:
谢谢所有读我的文字、喜欢我的文字的朋友,
如果没有你们的欣赏和喜欢,
我只能一直像一个被丢弃的孩子,
在某一座孤岛、
某一个阴湿的角落,
一个人难过。
因为有了你们
我是如此幸福和快乐
你们是我深爱的人!
九九:
小时侯的时间像蜗牛散步,
长大以后它开始飞驰……
飞驰而去的瞬间出现了很多的东西,我们来不及拥有。
写完这个故事我和小七毕业了。
小七最后起了这个名字我很不喜欢
但是他说时下已经不存在酒香不怕巷深的真理了
名字也要,足够噱头
谢谢所有坚持看完故事的朋友
谢谢!真诚的。
一、迷藏
那些年代淹没在人海曾经唱过的歌有几首剩下来我们站在汹涌的人海曾经种下的花有多少还在开我眼睛睁不开没有人留下来……
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
却想不起谁曾经爱过谁
九月篇:
小时候我很喜欢迷藏,喜欢给别人足够的时间等他藏好之后被我找出的那种感觉,就是喜欢在那种感觉里得意洋洋自我陶醉,而我似乎天生就有轻易找出别人的能力。每次我用不了五分钟就能轻松找出藏在角落里的小七,阴湿的角落、小七无助的眼神,我开心的大呼小叫;“小样,看你往哪躲!”
梅寒是个自我陶醉的丫头,所以她宁愿躲在干净的地方等着被人发现,也不会找一个隐蔽却阴暗的地方藏起来。所以我和小七常常笑话她如果是只动物早就被食肉动物消化了。
小七玩迷藏的时候总是像只沙漠里的动物,那种动物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头埋进沙子里面,可是肉眼都可以看见它把自己肥硕丰满的美臀暴露在太阳底下,所以我和梅寒常常对别人说天底下有一种鸟和一个人,藏身的时候总是把屁股翘在最显眼的位置等待别人发现。
他们分别是沙漠里的鸵鸟和我们班的小七。
所以以后梅寒就给小七起了新的名字:一个相似鸵鸟的人。
“以后就简单的称呼你为鸟人吧,多诗情画意鸟语花香。”梅寒如是说。
七点篇:
有一天,天很蓝。一个自大的小丫头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小七,我们玩捉迷藏吧,你只能藏在这个花园里,如果让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她的马尾巴辫子摆来摆去,于是我就同意了。
花园不大,所以我很快就找到藏身之地。自大的小丫头很久都没有找到我。因为身边太凉快宜人我就睡着了,睡到天黑,醒来以后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嘤咛的哭泣声。
从那一天以后我们痴迷上迷藏,每一次我都要尽心找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地,藏在里面谁也找不到我。五分钟以后我又暴露自己让那个自大的小丫头找到我。
梳着马尾自大而骄傲的小丫头叫林九月,我从小就叫她九九。
那一年我们七岁,我知道有一个叫九九的女孩如果找不到我她就会无助的哭泣。
二、童年
“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历史,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什么时候才能像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七点篇
我们家那个小区,一到傍晚就有一个收破烂的老头进来,驼着背扯着嗓子吆喝:“收酒瓶废纸、收酒瓶废纸啊。”这是我小时侯最爱听的声音。
我爸爸早上上班去的时候,总是用钥匙把门反锁上,我就被关在家里练字、练琴、还要看完桌上的书,我最纯真懵懂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一本一本藏满生字的书,一本一本描不完的描红本,一本一本看都看不懂的琴谱中流失了。
楼底下每天都有同龄的小孩嬉闹的声音,那时我虽然摊开白纸也写不出:“外面的世界真精彩,里面的世界多无奈”的句子。可是却用身心体会着这些真谛。记忆里在我上学之前的每一天都是阴霾的天气,天空阴沉沉的,只有我听到老头的吆喝声:“收酒瓶废纸、收酒瓶废纸啊。”天空才出现彩虹,因为我爸总是在这个时候下班,听见他用钥匙转动锁眼的声音,我就可以下楼去玩了。
其中有一天我刚被从家里放出来,看见收破烂的老头把车停在一个大院门口,然后提着一只袋子走进院子里,接着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对我说:“我们来偷酒瓶好不好,卖了钱就去买雪糕吃。”
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不同意,但是别看我当时虽然很小,可是有些很深刻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早就明白:在这样的夏天想吃雪糕的欲望不理睬是不行的。只是也没有很快就答应她,我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女孩,皮肤好像很白嫩,不过太胖了点,衣服特别好看,是一条类似当今流行的那种波西米亚风格的裙子,可惜它的主人一点也不好看。
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为什么在我最纯洁的幼年就跟着一个不漂亮的女孩走上了偷窃的道路,现在想来极可能是当时整天被关在家里太空虚寂寞的缘故吧。
那天我站在院子门口替她把风,她踮着脚去三轮车上偷啤酒瓶,一手拿着一个然后开始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对我笑。年幼的我审美条件并不高,看着她笑的样子竟然还会脸红,心跳也加快,好像她偷的酒瓶都藏在了我怀里。
很快她就跑回来偷第三和第四只酒瓶,远处的一棵树上一只知了悄悄的哼着曲子,她又一边跑一边回头对我笑,偷足八个酒瓶她走过来竖着两根手指头对我笑:“够了,一二两根雪糕。”
等到收酒瓶的老头出来,她就蹦蹦跳跳的上去问:“爷爷爷爷,要瓶子吗?多少钱一个?”
卖酒瓶换来的钱,我们买了两杯珍珠奶茶,当时我看着一杯紫色一杯棕色的饮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我宁愿不懂装懂也不会去问女生。我用吸管吸着觉得特别好喝,然后就一厢情愿去叫那个女孩姐姐:“姐姐,我五岁了,你呢?”“我也五岁,以后就叫我姐姐吧!”“不行!你也五岁,那我就不能叫你姐姐。”“虽然我们都是五岁可是我的五岁也比你的五岁大啊。”那女孩蛮横的要我叫她姐姐。
这个女孩就是林九月。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天喝的是珍珠奶茶。里面黑黑圆圆的东西叫珍珠,从那以后,林九月每次都强迫我叫她姐姐,当然不愿意,我是读书人,读书人要有气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你又不比我大,我死也不叫你姐姐。后悔莫及的是因为一杯巧克力奶茶,我唯一一次错叫了她姐姐,她见人便说:“这是我弟弟,小的时候总跟在我后面叫我姐姐姐姐的,现在长大再也不叫了。”
除了瞪眼我只有咬牙切齿。幼小的心灵燃着的火焰窜的很高很旺,后来等我读到一段文字也就能不跟她斤斤计较了。那段文字是:“如果你被强奸了,却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去享受吧。”呵呵,很奇怪竟然想到这样的比喻,如果被九九看见我就死定了。
小时侯时间很漫长,我焦急的等着长大,每天早晚都要量次身高,看见小学生就会很羡慕,看见初中生就会崇拜,希望自己的身体像泡在水里豆子突然会膨胀,希望和他们一样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去体验他们的生活与快乐。
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开始期盼快点长大,我的期盼像只勤劳的蜜蜂,繁忙的穿梭在漫长的幼年。
九月篇
小的时候,小七还叫我姐姐的,现在长大了他就不叫了。上幼儿园的时候不管我怎么努力得到的小红花一直没有小七的多,连上了小学成绩也不能超越他,后来我和梅寒约在一起商量对策,我们决定对小七痛下杀手,不能怪我的,嫉妒是每一个女孩的天性嘛。
于是一个晴朗的傍晚,我和梅寒牵着小七的手,对他说:“你是不是讨厌写作业啊?以后我帮你写作业吧!”小七那时候不懂什么叫:“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所以小头点的像小鸡啄米。
我也知道这是残害祖国的花朵,可是既然做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接着我对小七说:“你想不想去玩游戏机?”“我不去,我爸知道会杀了我的。”“不让他知道不就行了吗?”“那也不行啊,我没有钱的。”梅寒说:“我有,我给你吧。”
他执拗的本性从小就有的,可是我们怎么会这样轻松放过你,用当时的话就是“你说不去就不去,那我还混个P,”最后我抓住了七点的弱点……:“走吧,我请你去喝奶茶。”喝着奶茶,我们诱拐着小七钻进一个巷子,拐了一个又一个弯,进了一个游戏厅,我握着梅寒的手,手心里都渗出汗珠,咬了牙就冲了进去,“要达到目的,是要有所牺牲的。”
上帝原谅我们,再乖的孩子也会犯错。
从游戏厅出来的时候,小七满脸通红,眼睛里注满了兴奋的光芒。我突然感觉他变的很陌生了,梅寒约他明天再来的时候,他一口答应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立刻松开梅寒的手大声的说:“小七,你以后再敢来游戏厅我就告诉你爸。”
小七和梅寒都傻了眼。我觉得梅寒是生气了。她丢下我们一个人跑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又买了两杯珍珠奶茶,一杯巧克力的一杯香芋的。我吸着一口一口的香芋奶茶问小七:“好喝吗?”小七认真的点头:“好喝。”我看见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来的颜色,清澈而明亮。
一路上有很多初中生骑着车放学,看着他们觉得很羡慕,什么时候能像他们那样有张成熟和长大的脸,能像他们那样经历喜怒哀乐……
长大很美但是也有代价,如果它让我掉下眼泪,令我丢失现在的快乐,我很害怕。
九九:小七,或许连我自己也不懂得可能我不是真的嫉妒你,以后我们会在一起慢慢长大,希望能和你一起努力,一起把梦想实现。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
有一天,男孩女孩牵着手去逛街。当经过一家首饰店门口时,女孩一眼看见了摆在玻璃柜中里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心想:我的脖子这么白,配上这条项链一定好看。
男孩看见了女孩眼中的那依依不舍的目光,他摸摸自己的钱包,脸红了,拉着女孩走开了。
几个月后,女孩的20岁生日到了。
在女孩的生日宴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才敢把给女孩的生日礼物拿出来,那正是女孩心仪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
女孩高兴地当众吻了一下男孩的脸。
过了半晌,男孩才憋红着脸,搓着手,嗫嚅地说:“不过,这、这项链是……铜的……”
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客厅里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
女孩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把正准备戴到自己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的项链揉成一团随便放在了牛仔裤的口袋里。
“来,喝酒 !”
女孩大声说,直到宴会结束,女孩再也没看男孩一眼。
不久后,一个男人闯进了女孩的生活。男人说,他什么也没有,只有钱。
当他把闪闪发光的金首饰戴到女孩身上时,同时也俘虏了女孩那颗爱慕虚荣的心。
他们很快便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男人对女孩百依百顺,女孩暗暗庆幸自己在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选择。
对于女孩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
但是好景不长,在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的同时,也发现男人失踪了。
当房东再一次来催她缴房租时,她只得走进了当铺,把自己所有的金首饰摆在了柜台上。
老板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说:“你拿这么多镀金首饰来干什么?”
女孩一下子愣住了。
接着老板的眼睛一亮,扒开一堆首饰,拿出最下面的那条项链说:“嗯,这倒是一条真金项链,值一点钱。”
女孩一看,这不正是男孩送她的那条假金项链吗?
当铺老板把玩着那条心形的项链问:“喂,你打算当多少钱”
女孩忽然一把夺过那条项链就走了。
有一天,男孩女孩牵着手去逛街。当经过一家首饰店门口时,女孩一眼看见了摆在玻璃柜中里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心想:我的脖子这么白,配上这条项链一定好看。
男孩看见了女孩眼中的那依依不舍的目光,他摸摸自己的钱包,脸红了,拉着女孩走开了。
几个月后,女孩的20岁生日到了。
在女孩的生日宴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才敢把给女孩的生日礼物拿出来,那正是女孩心仪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
女孩高兴地当众吻了一下男孩的脸。
过了半晌,男孩才憋红着脸,搓着手,嗫嚅地说:“不过,这、这项链是……铜的……”
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客厅里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
女孩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把正准备戴到自己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的项链揉成一团随便放在了牛仔裤的口袋里。
“来,喝酒 !”
女孩大声说,直到宴会结束,女孩再也没看男孩一眼。
不久后,一个男人闯进了女孩的生活。男人说,他什么也没有,只有钱。
当他把闪闪发光的金首饰戴到女孩身上时,同时也俘虏了女孩那颗爱慕虚荣的心。
他们很快便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男人对女孩百依百顺,女孩暗暗庆幸自己在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选择。
对于女孩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
但是好景不长,在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的同时,也发现男人失踪了。
当房东再一次来催她缴房租时,她只得走进了当铺,把自己所有的金首饰摆在了柜台上。
老板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说:“你拿这么多镀金首饰来干什么?”
女孩一下子愣住了。
接着老板的眼睛一亮,扒开一堆首饰,拿出最下面的那条项链说:“嗯,这倒是一条真金项链,值一点钱。”
女孩一看,这不正是男孩送她的那条假金项链吗?
当铺老板把玩着那条心形的项链问:“喂,你打算当多少钱”
女孩忽然一把夺过那条项链就走了。
我的灵魂比我的身体忠实,因为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
我的皮肤并非完美无缺,在某些地方布满了疤痕,我不认为自己有自虐的倾向,可是在某个阶段我总会发狂的糟踏他们,疼痛的快感驱使我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认为和同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是这一代里很少见的独子,我从小衣食无忧,我的家庭美满,从小父母一直溺爱我。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会让我自己爱上自己的奇怪。我走在大街上会乱扔垃圾,可是我从不乱丢塑料制品,我会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掖进口袋,直到找到垃圾桶为止,哪怕就是烟盒刚拆开的拉线我仍会让其归类,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不可降解再生的。我拒绝一切带叶子的蔬菜,可当它们和肉类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小心的避开它们对肉块进行围剿,我讨厌大蒜的味道,这使得我更加彻头彻尾的不像一个山东人。
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自言自语,两种不同声线的声音交错对话。其实那样的声音只是在电影里面见过,如果我们一心想着那样的声音,我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来。我并不寂寞,可是我孤独,寂寞是一种感觉,孤独是一种生活状态,当我无法与身边的人交流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孤独将我蔓延,此时我迫切的需要一个键盘,敲下我心里的每一个符号。我喜欢阅读,只要是书,不论任何内容我都会如醉如痴的沉浸在其中,我用各种颜色的笔在上面勾勒注释,所有的内容就这样一点一滴的交融在了我的脑细胞里,可是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它们,我如饥似渴的去阅读,阅读书籍,阅读身边的男男女女,于是我成了一个对任何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怪人。我喜欢阳光,讨厌雨天,阴霾会让我焦躁不安,我会在房间里翻出一盒盒火柴,也许会一把点燃,也许会排列成各种形状,看着它们燃尽,我嗜爱它们燃烧后的灰烬而不是那个闪亮的瞬间。
我的双手出奇得粗短,但是不乏秀巧,两个完全对立的词藻却在我的双手上组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概念的一种嘲笑。经过细致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左手在长度和握东西力度上要大于右手,这不能不归功于我14岁就学会的那种自我释放方式,环形的套弄方法曾经是治疗我失眠的好办法。我的右手手纹有个很醒目的断掌纹,妈妈说:这孩子打人很狠。这个预言在我少年时无数次群殴和被殴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我习惯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狭隘的空间,抱着双腿蜷缩在墙角,然后突然的站起来跳着,或许那仅仅是跳,不能被称为舞步,比做上50个俯卧撑出的汗还要多,(想起来了,曾经有个女孩说过,很喜欢闻我的汗味。)那一刻整个房间都充斥的激发出来的荷尔蒙,我迷恋这种感觉。有时候我很麻木,麻木的可怕,有时候我很感性,感性的可怜。
我幻想自己有翅膀,是昆虫那样的膜翅,薄薄的透明的,很脆弱。如同苍蝇一般没头没脑的四处扎,或许我更像一个牛虻,对生活环境充满了依赖性的寄生驻扎,我不想让自己飞的过高,我想那样稀薄的空气会让我窒息,而且半空中一定有很多精灵古怪的东西在飘浮,融入了他们中间会显得我更加平凡。我会有无数个复眼,映照出世间的百态,然后用我那高于一切生物智商的大脑把他们组合拼凑。
我是个适合在夜晚生存的生物,交错在现实和虚幻之中,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安全的。我在夜晚裸睡,我不让自己的身体再有任何束缚的去放松,我有一个傲人的臀部,我会经常在镜子中端详它,它比我的脸要可爱,我甚至会在上面用笔勾画出一张脸庞,它很白皙很细嫩,它没有一点残缺,它能把我所有的牛仔裤撑的鼓鼓的,它会不失时机的扭动。
我对身边的人和事表示的很淡漠,我不会为一部片子去流泪,不会为一个朋友的离去而伤感。一切的烦恼都是徒增的,我不希望一切计划外的东西打乱我有秩的生活,我为自己规划着明天,仅仅是明天,太远会让我恐慌和迷茫,我把我的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过,这样我就没有理由去挥霍时间。
我蔑视常人的智商,不屑他们的思考方式,尼采曾经也被认为是个偏执狂,可如今成了哲人,我和他一样充满了虚荣,但我比他拥有更多的无奈。我甘愿做小波门下的一条忠实走狗,并用波霸作为我不变的ID隐藏在那个充满哲理的社区,我向往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思考方式,我用兽眼看人生。
我迷恋锁骨,锁骨已经是我的图腾。凹凸不平的沟壑更加突出了它的骨质,人的身体上它是最唯美的。我恋乳,所有的男人都恋乳,无非是承认与不承认罢了,但我们从那个阴暗潮湿拥挤的空间释放出来的一刻,伴随着我们的就是美丽的乳fang,这个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会滋生恋乳情结。我不是女人,可我想女人也会依然宠爱这个尤物。
我的左手又伸向了夹着烟的右手,他们十指交错的握在了一起,是不由自主的。凌晨四点我的左手向我的右手求爱;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键盘上拥吻舞动;凌晨四点,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的躯壳;凌晨四点,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男人告诉我自恋是一种美德。
我的皮肤并非完美无缺,在某些地方布满了疤痕,我不认为自己有自虐的倾向,可是在某个阶段我总会发狂的糟踏他们,疼痛的快感驱使我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认为和同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是这一代里很少见的独子,我从小衣食无忧,我的家庭美满,从小父母一直溺爱我。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会让我自己爱上自己的奇怪。我走在大街上会乱扔垃圾,可是我从不乱丢塑料制品,我会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掖进口袋,直到找到垃圾桶为止,哪怕就是烟盒刚拆开的拉线我仍会让其归类,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不可降解再生的。我拒绝一切带叶子的蔬菜,可当它们和肉类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小心的避开它们对肉块进行围剿,我讨厌大蒜的味道,这使得我更加彻头彻尾的不像一个山东人。
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自言自语,两种不同声线的声音交错对话。其实那样的声音只是在电影里面见过,如果我们一心想着那样的声音,我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来。我并不寂寞,可是我孤独,寂寞是一种感觉,孤独是一种生活状态,当我无法与身边的人交流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孤独将我蔓延,此时我迫切的需要一个键盘,敲下我心里的每一个符号。我喜欢阅读,只要是书,不论任何内容我都会如醉如痴的沉浸在其中,我用各种颜色的笔在上面勾勒注释,所有的内容就这样一点一滴的交融在了我的脑细胞里,可是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它们,我如饥似渴的去阅读,阅读书籍,阅读身边的男男女女,于是我成了一个对任何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怪人。我喜欢阳光,讨厌雨天,阴霾会让我焦躁不安,我会在房间里翻出一盒盒火柴,也许会一把点燃,也许会排列成各种形状,看着它们燃尽,我嗜爱它们燃烧后的灰烬而不是那个闪亮的瞬间。
我的双手出奇得粗短,但是不乏秀巧,两个完全对立的词藻却在我的双手上组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概念的一种嘲笑。经过细致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左手在长度和握东西力度上要大于右手,这不能不归功于我14岁就学会的那种自我释放方式,环形的套弄方法曾经是治疗我失眠的好办法。我的右手手纹有个很醒目的断掌纹,妈妈说:这孩子打人很狠。这个预言在我少年时无数次群殴和被殴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我习惯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狭隘的空间,抱着双腿蜷缩在墙角,然后突然的站起来跳着,或许那仅仅是跳,不能被称为舞步,比做上50个俯卧撑出的汗还要多,(想起来了,曾经有个女孩说过,很喜欢闻我的汗味。)那一刻整个房间都充斥的激发出来的荷尔蒙,我迷恋这种感觉。有时候我很麻木,麻木的可怕,有时候我很感性,感性的可怜。
我幻想自己有翅膀,是昆虫那样的膜翅,薄薄的透明的,很脆弱。如同苍蝇一般没头没脑的四处扎,或许我更像一个牛虻,对生活环境充满了依赖性的寄生驻扎,我不想让自己飞的过高,我想那样稀薄的空气会让我窒息,而且半空中一定有很多精灵古怪的东西在飘浮,融入了他们中间会显得我更加平凡。我会有无数个复眼,映照出世间的百态,然后用我那高于一切生物智商的大脑把他们组合拼凑。
我是个适合在夜晚生存的生物,交错在现实和虚幻之中,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安全的。我在夜晚裸睡,我不让自己的身体再有任何束缚的去放松,我有一个傲人的臀部,我会经常在镜子中端详它,它比我的脸要可爱,我甚至会在上面用笔勾画出一张脸庞,它很白皙很细嫩,它没有一点残缺,它能把我所有的牛仔裤撑的鼓鼓的,它会不失时机的扭动。
我对身边的人和事表示的很淡漠,我不会为一部片子去流泪,不会为一个朋友的离去而伤感。一切的烦恼都是徒增的,我不希望一切计划外的东西打乱我有秩的生活,我为自己规划着明天,仅仅是明天,太远会让我恐慌和迷茫,我把我的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过,这样我就没有理由去挥霍时间。
我蔑视常人的智商,不屑他们的思考方式,尼采曾经也被认为是个偏执狂,可如今成了哲人,我和他一样充满了虚荣,但我比他拥有更多的无奈。我甘愿做小波门下的一条忠实走狗,并用波霸作为我不变的ID隐藏在那个充满哲理的社区,我向往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思考方式,我用兽眼看人生。
我迷恋锁骨,锁骨已经是我的图腾。凹凸不平的沟壑更加突出了它的骨质,人的身体上它是最唯美的。我恋乳,所有的男人都恋乳,无非是承认与不承认罢了,但我们从那个阴暗潮湿拥挤的空间释放出来的一刻,伴随着我们的就是美丽的乳fang,这个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会滋生恋乳情结。我不是女人,可我想女人也会依然宠爱这个尤物。
我的左手又伸向了夹着烟的右手,他们十指交错的握在了一起,是不由自主的。凌晨四点我的左手向我的右手求爱;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键盘上拥吻舞动;凌晨四点,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的躯壳;凌晨四点,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男人告诉我自恋是一种美德。
教育你们好好做人。爱情?
[ 2007-03-25 20:56:06 | 作者: lzis ]
人嘛。一生能谈几次恋爱呢?做人要厚道,花心的男人不叫男人,那叫下贱的人类。
花心的女人不叫女人。那叫脱离世俗的新人类。
也许人生不能相同。我对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好追求的,只希望有那么一天,遇到真心喜欢的人。好好的爱她,那才叫一辈子,我不是在强求什么,也许是自己张的太丑了,呵呵,也许我是天才?也是我是人才,也许是我煞笔?也许是我傻子,但是我想我还是在寻找真正的喜欢我的人,不是喜欢我的钱,而是真心的喜欢我,我这样写并是我是家有钱,平不是我有钱,我卖QQ号码,卖了1万多快钱。着点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我们学校很垃圾的女人,我们班的人都很乖的,至少我在我眼中,我有好的朋友,好的哥们,好的同学。在我的眼中目前缺少的是我的一棵肋骨。传说造物住造了男人怕男人太寂寞然后从男人的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制造了女人,男人活着就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肋骨。
现在早恋的人还是蛮多的,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他门经常对对方说“我爱你”傻子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爱么? 谁知道的告诉我,
也许他告诉你她喜欢你?
我认为喜欢不等于爱,你可以喜欢很多的电影明星或者是很多的人,或者是很多的事或者物,但爱却只能爱一个人,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可能都不太了解喜欢于爱的差别,我觉得就算我到了50岁也分不清着中间的界线。,爱一个人可能是你愿意为她付出,,你可以喜欢喜欢他的眼睛或者个性,但爱却是喜欢她的一切,
其实我并是不一个浪漫的人,也想不出什么太浪漫的事。我发先我还是蛮苯的哈。
我没有特别喜欢什么样的女生,让我新动的人生不能光看外表,不过也没有一个特定的样子,只要气质好就行,当然缘分也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现在的做法,我应该会是晚婚的人,可能三十岁以后吧,对于婚姻,其实我有点恐惧,恐惧不是对方而是我自己,我觉得我现在的心还定不下来,结婚有是在办家家酒而是一辈子的事,在三十岁以后,,心境比较成熟了才适合走入婚姻吧,
我希望我的令一半是个回做家事。小鸟伊人。喜欢听音乐,不见得要回唱歌,只要回欣赏就可以了。,要健康、要温柔、话不多、要识大体。我觉得我要求太多了拉~!
还是顺奇自然好了
现在失恋的朋友不要放弃,也许你们还没有找到你们的目标。
花心的女人不叫女人。那叫脱离世俗的新人类。
也许人生不能相同。我对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好追求的,只希望有那么一天,遇到真心喜欢的人。好好的爱她,那才叫一辈子,我不是在强求什么,也许是自己张的太丑了,呵呵,也许我是天才?也是我是人才,也许是我煞笔?也许是我傻子,但是我想我还是在寻找真正的喜欢我的人,不是喜欢我的钱,而是真心的喜欢我,我这样写并是我是家有钱,平不是我有钱,我卖QQ号码,卖了1万多快钱。着点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我们学校很垃圾的女人,我们班的人都很乖的,至少我在我眼中,我有好的朋友,好的哥们,好的同学。在我的眼中目前缺少的是我的一棵肋骨。传说造物住造了男人怕男人太寂寞然后从男人的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制造了女人,男人活着就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肋骨。
现在早恋的人还是蛮多的,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他门经常对对方说“我爱你”傻子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爱么? 谁知道的告诉我,
也许他告诉你她喜欢你?
我认为喜欢不等于爱,你可以喜欢很多的电影明星或者是很多的人,或者是很多的事或者物,但爱却只能爱一个人,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可能都不太了解喜欢于爱的差别,我觉得就算我到了50岁也分不清着中间的界线。,爱一个人可能是你愿意为她付出,,你可以喜欢喜欢他的眼睛或者个性,但爱却是喜欢她的一切,
其实我并是不一个浪漫的人,也想不出什么太浪漫的事。我发先我还是蛮苯的哈。
我没有特别喜欢什么样的女生,让我新动的人生不能光看外表,不过也没有一个特定的样子,只要气质好就行,当然缘分也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现在的做法,我应该会是晚婚的人,可能三十岁以后吧,对于婚姻,其实我有点恐惧,恐惧不是对方而是我自己,我觉得我现在的心还定不下来,结婚有是在办家家酒而是一辈子的事,在三十岁以后,,心境比较成熟了才适合走入婚姻吧,
我希望我的令一半是个回做家事。小鸟伊人。喜欢听音乐,不见得要回唱歌,只要回欣赏就可以了。,要健康、要温柔、话不多、要识大体。我觉得我要求太多了拉~!
还是顺奇自然好了
现在失恋的朋友不要放弃,也许你们还没有找到你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