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草斜阳外,斜阳外,水冷云黄,纵使有肠也须断,况无肠。
在人间的日子,我就如一只趴在枯叶上漂流的虫子,惶惶不可终日,人世间的潮流把我带走,我想反抗,却无力,也无从抗起。我不知道我的彼岸在何方,我只能远远看着潮起潮落,一任漂泊。
我是鬼,人们最讨厌的东西,无论我用什么样的心情去渴望温柔,但都无法得到温情的心,因为我是鬼。渐渐的我安于了自己的宿命,白天,我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人间花絮,夜晚,我混进人流,去体验红尘的乐趣。我为自己铸造了一个壳,让自己背着它,在人间生活,苟且偷生。
清晨,懒散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天亮了……
我心情突然变的有些烦躁,我不喜欢清晨和阳光。清晨的微凉和朝阳的热力让我的皮肤感觉变的混乱,外边一丝燥热隐隐传入还是凉的皮肤下,让我感觉一阵极轻微的麻木与刺痛。皮肤上似乎有许多小虫在爬,想抓痒也无从下手。心情也越来越烦……又过了一个酗酒无度的通宵。对别人来说,一天刚刚开始,对我,快乐的生活结束了。我不禁憎恶起这个世界,还有世界上所有的神明。 我喜欢黑夜,因为我是鬼,在寂静的声音里,我的心平静了,漆黑的夜幕掩盖了我不愿意表露在别人面前的一切。在黑暗中我放松了自己,这时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我不需要在意周围,不需要再对周围的事物耿耿于怀,即使是旁边隐伏着夜的梦魇我也不会在意。因为,我和它一样,属于黑暗…… 在无尽的夜色中,流淌着我的心绪,任它如潮水般汹涌,一切的外物,已经与我无关了……更重要的是在黑夜无边的天幕下,我复活了。
我很孤独。我渴望被接近,渴望被关心。希望有个人和我一起,无论何时,都和我在一起。那,应该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现实是很讨厌的,我难得有机会和别人说说话,聊聊天。偶尔,我发现一个生命的亮点,都只是惊鸿一瞥。慢慢的,我开始烦躁,开始抱怨。最后,我还是没有得到神灵的眷顾,也许神已经抛弃了我,要我在黑暗中生活。华灯初上的时刻,人们就象蜂巢中的飞虫一般喧嚣,我渴望体验喧闹的快意,但是我似乎和别人身处不同的空间,彼此虽然能看见,但永远不能接触。
春去春归,秋来秋去。曾经在春风里舒展的嫩芽,长成了在夏夜里亭亭的叶,在秋风里舞过惜别的曲,在冬雪中化作了零落的泥,然后又魔术般出现在枝头,依然一身油油的绿。草木皆有欣欣的生意,有生有死,有来有去,今日之来者皆昨日之去者。看着这些强悍的生灵,我的心弦似乎被人曲指一弹,铿然而急促。草木都可以如此,我虽然是一个鬼魂,但是我已经经历了2000年的时光,也曾经修炼大道。看芸芸众生,我也可以在人间安生立命的啊。我已经离开了地府,回去是不可以的,而且我也不想回去,我既然来到这十丈红尘,就要做一个在人间生活“人”,不再做一个只能在地狱生活的“鬼”。我四处漂泊,流离浪荡,我要重新为自己找一个地方,安生立命。我要为自己找一个伴,相伴终身。忘记了看过多少次大雁南飞,忘记了见过多少次乳燕出巢。淡漠了脚下的黄尘古道,淡漠了身边的依稀烟柳。天地间只有我一个人在走……
记得那一年初秋……
塞外的风景的确和中原江南大不一样,天高云淡,一望无际,当地有歌唱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草原,远望着威武的贺兰山,阳光下山脉历历。草原上没有路,只有偶尔经过的牧人赶着成群的牛羊。我心情很轻松,也许是这塞外的广阔打开了我的胸襟,呼啸的风沙驱走了我心头的阴霾。我很想和牧人们打个招呼,和他们说说话,但是我又怕别人发现我真实的身份,犹豫万分。只好看着牧人们赶着牛羊远去……
有一天,我蹲坐在一座小草丘上,呆呆的看着天边流动的云彩。云彩变幻,一会儿变成一座山,一会儿变成一顶帽子,一会儿又变做一匹马,一头羊……羊?!我突然发现,我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来了一群吃草的羊,羊很可爱,只会低着头静静的吃草……我把一头羊羔抱在怀里,抚摩着柔软的羊毛,这时,一条牧犬向我跑来,它停在我的面前,盯着我看,我也看着它。过了一会儿,牧犬懒洋洋的在我身边趴了下来,我用手抚摩着它的头顶,它用鼻子嗅着我的衣服,用舌头舔我的手。一个身影向我跑来,是一个人,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不知道是该离开,还是该……那人已经到了我的跟前,那条牧犬站起身来,亲热的用头去蹭那人的腿,不停的摇着尾巴。那人仔细的打量着我,我也看着她,是一个女孩子,大概才十五,六岁吧。我不安起来,我怕被人误会我是小贼,怕别人讨厌自己,怕和别人说话。我傻乎乎的对女孩子笑了笑,却因为更加紧张,手里紧紧抱着小羊不放。女孩子蹲下来,从我手里接过小羊,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对我说,你是不是饿了?我没想到她会这样问我,我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女孩向山坡下走去,见我呆呆的没有反应,于是转过身来说:“跟我走啊!”然后灿烂的一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笑容,不!我见过,我见过……我的心回到了那千年以前,在奈何桥边,那无比灿烂的笑容……我的心里一阵无比的激动“难道是她?!”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是该说些什么,只是自己的双脚已经迈开了步子,跟随她而去。
山坡下有一个蒙古包,我站在外面,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她掀开门帘,又冲我一笑,然后向我招了招手。蒙古包里的火盘上煮着香喷喷的羊肉,一个高大的男子招呼我坐下,她笑嘻嘻的递给我一碗马奶。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反正他们给我什么我就吃什么,听他们说话知道那女孩子叫忽兰,高大的男子是她的父亲。我一心一意的吃着羊肉,喝着马奶,他父亲看着我哈哈大笑,她对着我偷偷的笑,我也陪着傻笑。吃喝完毕,我抹了抹嘴,这时,忽兰似笑非笑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你吃了我的东西,你就要做我的仆人,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我再一次目瞪口呆,不过我看着她那认真的脸,我只好连连称是。这时她却发出一阵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他的父亲也再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只有我坐在那里,继续目瞪口呆。他父亲问我:“你是哪里人?”我茫然的摇了摇头,他再问我:“你多大了?”我不敢说我其实有2000多岁,于是,我又茫然的摇了摇头。他父亲暗自嘀咕了一句“不会是白痴吧?!”她却一直在偷偷的笑,然后对他父亲说:“这人好好玩,把他留下来吧!”他父亲打量着我,没有说话。我看了看她,从她清澈的眼眸里,我似乎看到了遥远的过去,过去的别离,过去的思念,过去哀愁,过去的一切一切……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我把头磕在地上,求他:“请让我留下来吧,就算是做您的仆人,求您让我留下来吧。”我真心的乞求,就如同当年我求菩萨。他们父女为我突然的情绪所惊讶,不过看到我真诚的脸和泪水,还有无法编造的乞求的语气,他们的脸上露出怜悯和同情。最后他父亲决定将我留下。我的心里有说不出来的开心,我偷偷的看着她,想知道她的心情,她的眼眸依旧那么清澈,但是似乎在她心灵的深处,隐藏了一些疑惑。我不敢再看她,我心中记忆的潮水里映出了过去那双对我怒目而视的幽怨眼神,我害怕那眼神,我害怕再见到那眼神。我害怕宿命……我暗自对自己说:不管她如何看我,我这一生一世,就做她一生一世的仆人吧,就算我是奴仆,但是只要能在一起,能看到她,就够了……
从此,我就在这里住下,天天和她一起,骑马牧羊。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一天天的祈祷,祈祷她永远快乐,祈祷她永远不要厌离我,永远能让我追随她,永远做她的奴仆……虽然她从来没有当我是奴仆,但我是一个鬼,一个只能做奴仆的鬼……我曾经听过传说,说那些山石草木有了灵性,就一心一意去想做人,后来果真能变成人形。我虽然已经有了人形,但我还是天天想着做人,不知道多少次午夜梦回,我已经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就这样过了几年,她长大了,我每每看着她的时候,就会痴痴的入迷,但我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她的爱慕,对她的渴望。我永远记得那刻骨铭心的前世的幻梦,那不堪我一厢情愿毅然而死去的人那双怨恨的眼。
“惟恐情深误美人”我明白这个道理。我情愿做一棵让她乘凉的树,我情愿做一匹任她鞭策的马,情愿做一把她防身的匕首,情愿做一壶她喜欢的奶茶。我也不愿意再向她表白内心的倾慕,幻想着揽她入怀,笑看花开花落……我已经不敢相信自己是否有福分,不愿意再猜测是否和她有缘,如果美丽的梦因为我而再次幻灭,我将再也不能释怀……
后来,她的父亲死了,死前把她许给了另一个部落的一个年轻人。
迎亲的那一天,她打扮得很漂亮,皮肤比马奶还要酥润,头发比珍珠还要光泽,脸颊的红晕好比天边的落霞,眼眸的流光好象天际的寒星。我痴痴的看着她,如果她是我的新娘,如果她是我的新娘……我只觉得自己堕入了地狱,沉没在无尽的黑暗中,黑色的泥沼将我吞没,一切就此终结。呆呆的看着她,我觉得她如此的耀眼,在灿烂的光芒中,我看见了一双荡漾着碧波的眼,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疑问,我无法读懂那眼光的含义,因为那里的话实在太多,太多。
迎亲的队伍远去了,我独自一人呆站在草原,站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知道,我的心已经被人掏空,什么也没有了。
夜晚的草原,我仰望天空,天穹那黑天鹅绒的幕布上,有她的面容灿然一笑,随即隐去。刹那间光华万丈,目力所及,星光如雨缤纷洒落,世界也仿佛痴了,只是不知道那隐去笑容是前世的回忆还是今生的未来。独自站在中宵,竟然没有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我觉得人生真是无奈,我不敢去想别人的心思,不敢去猜测,怕一切结束。谁知道世间的一切都有始有终,而且到了最后我才明白,其实自己早应该把握,但是,我怎么会知道?!草原的夜晚是那么宁静,静的让自己听着心跳也无法入眠,我搂着她用过的被褥,嗅着她若有若无的气息,我的心里没有悲伤,没有悔恨,我一遍又一遍的回忆她的眼睛,清澈如水的眼睛……临别的时候,总有说不出口的千言万语。 该走的始终要走,你走后的日子,风会吹散你留下的气息,日月会带走你曾经的点滴,白云会抹去你旧日的痕迹,星辰会掩盖你最后挥手的那一瞬间。我永远记得那时候,如初见时的你……
突然,一只手撩开了帐房的门,银色的月光一下子弥漫了帐房,帐房里是惊恐万分的我,帐房外,是让我魂牵梦萦的脸!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直到她走进了帐房,缓缓的坐在了我身边。我发觉自己还紧紧抱着她的被褥,我一下子羞愧万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一抬头,看见她,她正盯着我看,就犹如当年在山坡的时候看着我一样。我说不出话来。
她轻轻的靠过来,轻轻的拿过我手中的被褥,轻轻的对我说:“抱我……”
我无法抗拒,不能抗拒,不想抗拒,一双颤抖的手轻轻的搂住了她的腰。她一下子扑在我怀里,失声痛哭……我紧紧抱着她,她也紧紧搂着我,使劲抓着我的手,我们都在流泪。我们搂了很久,直到眼泪风干了……
那一天晚上,她嫁给了我。我很开心,很幸福,看来千年的轮回里我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阴郁的命运已经离我而去,我觉得在这一刻,地府里也应该沐浴着阳光的吧。我不禁感谢起神明,感谢他们的慈悲,脱离了无尽苦海的我真心的祈祷。
我们到了一个很远的草原安家,日子过得很幸福,如水一般平淡的幸福。我们依然和少年时一样,一起骑马,牧羊。夜晚,她偎依在我怀里,絮絮的诉说着她心中的事情。我常常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然后她嗔怒着掐醒我,然后再絮絮的说着永远不完的故事,永远……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天地似乎有意戏弄我们,让你品尝一点点喜悦,然后让你背负永恒的伤痛……
她生病了,越来越憔悴,任何药物都没有用,她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宛如秋风里的枯叶,我想尽的办法,甚至打伤了昆仑西王母的侍从,盗走了雪莲之精。但是她依然没有好转。我看着她日渐消瘦的苍白面颊,看着她依依不舍的乌黑双眸,我忍不住落泪。她凄然一笑:“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好啊,我不后悔……”
在这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了!我是一个鬼,一个吸人精气的鬼!!是我害了她,我是一个害人的鬼!!!我泣不成声,她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泪水迷蒙了我们的眼……她的手慢慢的从我手上滑落,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只听到她留下的最后的话:“不要离开我……”
悲伤充斥了我的身体,不停的膨胀,最后喷涌而出,化作漫天的沙尘,淹没了草原……沙尘中的我抹去了最后的泪,孤独的走在茫茫世间。
轮回,因果,情缘,爱恋,伤痛,迷茫在这一刻化作了流星,划过天际,悄然隐入无底的深渊。漆黑一片的世界,是我的心房,里面划过流星短暂而辉煌的光,世界在一刹那辉耀,永不磨灭的光……
我知道她再一次因为我而死去,但我不后悔,因为我们曾经幸福过,相知相守,不离不弃,一起拥抱的日子里不会惧怕分离。我要再等她,等她再次转世,我相信当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定能找到和她在一起的办法。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也会再回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万世轮回,千影聚合,微醉至不堪一盏;梦回时冰凉如水。秋雨更漏,诉说的是梦想,是柔情,是迷茫,是怀念,明月知,我知,独你不知;古道黄尘,掩去的是哀愁,是勇气,是忠贞,是决绝,明月知,你知,独我不知!刹那,前生后世;瞬间,千载百年。云归天际,月隐林梢。只是不知道那不定的风往哪里吹?是归来,还是离去?
在人间的日子,我就如一只趴在枯叶上漂流的虫子,惶惶不可终日,人世间的潮流把我带走,我想反抗,却无力,也无从抗起。我不知道我的彼岸在何方,我只能远远看着潮起潮落,一任漂泊。
我是鬼,人们最讨厌的东西,无论我用什么样的心情去渴望温柔,但都无法得到温情的心,因为我是鬼。渐渐的我安于了自己的宿命,白天,我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人间花絮,夜晚,我混进人流,去体验红尘的乐趣。我为自己铸造了一个壳,让自己背着它,在人间生活,苟且偷生。
清晨,懒散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天亮了……
我心情突然变的有些烦躁,我不喜欢清晨和阳光。清晨的微凉和朝阳的热力让我的皮肤感觉变的混乱,外边一丝燥热隐隐传入还是凉的皮肤下,让我感觉一阵极轻微的麻木与刺痛。皮肤上似乎有许多小虫在爬,想抓痒也无从下手。心情也越来越烦……又过了一个酗酒无度的通宵。对别人来说,一天刚刚开始,对我,快乐的生活结束了。我不禁憎恶起这个世界,还有世界上所有的神明。 我喜欢黑夜,因为我是鬼,在寂静的声音里,我的心平静了,漆黑的夜幕掩盖了我不愿意表露在别人面前的一切。在黑暗中我放松了自己,这时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我不需要在意周围,不需要再对周围的事物耿耿于怀,即使是旁边隐伏着夜的梦魇我也不会在意。因为,我和它一样,属于黑暗…… 在无尽的夜色中,流淌着我的心绪,任它如潮水般汹涌,一切的外物,已经与我无关了……更重要的是在黑夜无边的天幕下,我复活了。
我很孤独。我渴望被接近,渴望被关心。希望有个人和我一起,无论何时,都和我在一起。那,应该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现实是很讨厌的,我难得有机会和别人说说话,聊聊天。偶尔,我发现一个生命的亮点,都只是惊鸿一瞥。慢慢的,我开始烦躁,开始抱怨。最后,我还是没有得到神灵的眷顾,也许神已经抛弃了我,要我在黑暗中生活。华灯初上的时刻,人们就象蜂巢中的飞虫一般喧嚣,我渴望体验喧闹的快意,但是我似乎和别人身处不同的空间,彼此虽然能看见,但永远不能接触。
春去春归,秋来秋去。曾经在春风里舒展的嫩芽,长成了在夏夜里亭亭的叶,在秋风里舞过惜别的曲,在冬雪中化作了零落的泥,然后又魔术般出现在枝头,依然一身油油的绿。草木皆有欣欣的生意,有生有死,有来有去,今日之来者皆昨日之去者。看着这些强悍的生灵,我的心弦似乎被人曲指一弹,铿然而急促。草木都可以如此,我虽然是一个鬼魂,但是我已经经历了2000年的时光,也曾经修炼大道。看芸芸众生,我也可以在人间安生立命的啊。我已经离开了地府,回去是不可以的,而且我也不想回去,我既然来到这十丈红尘,就要做一个在人间生活“人”,不再做一个只能在地狱生活的“鬼”。我四处漂泊,流离浪荡,我要重新为自己找一个地方,安生立命。我要为自己找一个伴,相伴终身。忘记了看过多少次大雁南飞,忘记了见过多少次乳燕出巢。淡漠了脚下的黄尘古道,淡漠了身边的依稀烟柳。天地间只有我一个人在走……
记得那一年初秋……
塞外的风景的确和中原江南大不一样,天高云淡,一望无际,当地有歌唱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草原,远望着威武的贺兰山,阳光下山脉历历。草原上没有路,只有偶尔经过的牧人赶着成群的牛羊。我心情很轻松,也许是这塞外的广阔打开了我的胸襟,呼啸的风沙驱走了我心头的阴霾。我很想和牧人们打个招呼,和他们说说话,但是我又怕别人发现我真实的身份,犹豫万分。只好看着牧人们赶着牛羊远去……
有一天,我蹲坐在一座小草丘上,呆呆的看着天边流动的云彩。云彩变幻,一会儿变成一座山,一会儿变成一顶帽子,一会儿又变做一匹马,一头羊……羊?!我突然发现,我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来了一群吃草的羊,羊很可爱,只会低着头静静的吃草……我把一头羊羔抱在怀里,抚摩着柔软的羊毛,这时,一条牧犬向我跑来,它停在我的面前,盯着我看,我也看着它。过了一会儿,牧犬懒洋洋的在我身边趴了下来,我用手抚摩着它的头顶,它用鼻子嗅着我的衣服,用舌头舔我的手。一个身影向我跑来,是一个人,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不知道是该离开,还是该……那人已经到了我的跟前,那条牧犬站起身来,亲热的用头去蹭那人的腿,不停的摇着尾巴。那人仔细的打量着我,我也看着她,是一个女孩子,大概才十五,六岁吧。我不安起来,我怕被人误会我是小贼,怕别人讨厌自己,怕和别人说话。我傻乎乎的对女孩子笑了笑,却因为更加紧张,手里紧紧抱着小羊不放。女孩子蹲下来,从我手里接过小羊,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对我说,你是不是饿了?我没想到她会这样问我,我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女孩向山坡下走去,见我呆呆的没有反应,于是转过身来说:“跟我走啊!”然后灿烂的一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笑容,不!我见过,我见过……我的心回到了那千年以前,在奈何桥边,那无比灿烂的笑容……我的心里一阵无比的激动“难道是她?!”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是该说些什么,只是自己的双脚已经迈开了步子,跟随她而去。
山坡下有一个蒙古包,我站在外面,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她掀开门帘,又冲我一笑,然后向我招了招手。蒙古包里的火盘上煮着香喷喷的羊肉,一个高大的男子招呼我坐下,她笑嘻嘻的递给我一碗马奶。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反正他们给我什么我就吃什么,听他们说话知道那女孩子叫忽兰,高大的男子是她的父亲。我一心一意的吃着羊肉,喝着马奶,他父亲看着我哈哈大笑,她对着我偷偷的笑,我也陪着傻笑。吃喝完毕,我抹了抹嘴,这时,忽兰似笑非笑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你吃了我的东西,你就要做我的仆人,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我再一次目瞪口呆,不过我看着她那认真的脸,我只好连连称是。这时她却发出一阵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他的父亲也再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只有我坐在那里,继续目瞪口呆。他父亲问我:“你是哪里人?”我茫然的摇了摇头,他再问我:“你多大了?”我不敢说我其实有2000多岁,于是,我又茫然的摇了摇头。他父亲暗自嘀咕了一句“不会是白痴吧?!”她却一直在偷偷的笑,然后对他父亲说:“这人好好玩,把他留下来吧!”他父亲打量着我,没有说话。我看了看她,从她清澈的眼眸里,我似乎看到了遥远的过去,过去的别离,过去的思念,过去哀愁,过去的一切一切……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我把头磕在地上,求他:“请让我留下来吧,就算是做您的仆人,求您让我留下来吧。”我真心的乞求,就如同当年我求菩萨。他们父女为我突然的情绪所惊讶,不过看到我真诚的脸和泪水,还有无法编造的乞求的语气,他们的脸上露出怜悯和同情。最后他父亲决定将我留下。我的心里有说不出来的开心,我偷偷的看着她,想知道她的心情,她的眼眸依旧那么清澈,但是似乎在她心灵的深处,隐藏了一些疑惑。我不敢再看她,我心中记忆的潮水里映出了过去那双对我怒目而视的幽怨眼神,我害怕那眼神,我害怕再见到那眼神。我害怕宿命……我暗自对自己说:不管她如何看我,我这一生一世,就做她一生一世的仆人吧,就算我是奴仆,但是只要能在一起,能看到她,就够了……
从此,我就在这里住下,天天和她一起,骑马牧羊。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一天天的祈祷,祈祷她永远快乐,祈祷她永远不要厌离我,永远能让我追随她,永远做她的奴仆……虽然她从来没有当我是奴仆,但我是一个鬼,一个只能做奴仆的鬼……我曾经听过传说,说那些山石草木有了灵性,就一心一意去想做人,后来果真能变成人形。我虽然已经有了人形,但我还是天天想着做人,不知道多少次午夜梦回,我已经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就这样过了几年,她长大了,我每每看着她的时候,就会痴痴的入迷,但我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她的爱慕,对她的渴望。我永远记得那刻骨铭心的前世的幻梦,那不堪我一厢情愿毅然而死去的人那双怨恨的眼。
“惟恐情深误美人”我明白这个道理。我情愿做一棵让她乘凉的树,我情愿做一匹任她鞭策的马,情愿做一把她防身的匕首,情愿做一壶她喜欢的奶茶。我也不愿意再向她表白内心的倾慕,幻想着揽她入怀,笑看花开花落……我已经不敢相信自己是否有福分,不愿意再猜测是否和她有缘,如果美丽的梦因为我而再次幻灭,我将再也不能释怀……
后来,她的父亲死了,死前把她许给了另一个部落的一个年轻人。
迎亲的那一天,她打扮得很漂亮,皮肤比马奶还要酥润,头发比珍珠还要光泽,脸颊的红晕好比天边的落霞,眼眸的流光好象天际的寒星。我痴痴的看着她,如果她是我的新娘,如果她是我的新娘……我只觉得自己堕入了地狱,沉没在无尽的黑暗中,黑色的泥沼将我吞没,一切就此终结。呆呆的看着她,我觉得她如此的耀眼,在灿烂的光芒中,我看见了一双荡漾着碧波的眼,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疑问,我无法读懂那眼光的含义,因为那里的话实在太多,太多。
迎亲的队伍远去了,我独自一人呆站在草原,站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知道,我的心已经被人掏空,什么也没有了。
夜晚的草原,我仰望天空,天穹那黑天鹅绒的幕布上,有她的面容灿然一笑,随即隐去。刹那间光华万丈,目力所及,星光如雨缤纷洒落,世界也仿佛痴了,只是不知道那隐去笑容是前世的回忆还是今生的未来。独自站在中宵,竟然没有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我觉得人生真是无奈,我不敢去想别人的心思,不敢去猜测,怕一切结束。谁知道世间的一切都有始有终,而且到了最后我才明白,其实自己早应该把握,但是,我怎么会知道?!草原的夜晚是那么宁静,静的让自己听着心跳也无法入眠,我搂着她用过的被褥,嗅着她若有若无的气息,我的心里没有悲伤,没有悔恨,我一遍又一遍的回忆她的眼睛,清澈如水的眼睛……临别的时候,总有说不出口的千言万语。 该走的始终要走,你走后的日子,风会吹散你留下的气息,日月会带走你曾经的点滴,白云会抹去你旧日的痕迹,星辰会掩盖你最后挥手的那一瞬间。我永远记得那时候,如初见时的你……
突然,一只手撩开了帐房的门,银色的月光一下子弥漫了帐房,帐房里是惊恐万分的我,帐房外,是让我魂牵梦萦的脸!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直到她走进了帐房,缓缓的坐在了我身边。我发觉自己还紧紧抱着她的被褥,我一下子羞愧万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一抬头,看见她,她正盯着我看,就犹如当年在山坡的时候看着我一样。我说不出话来。
她轻轻的靠过来,轻轻的拿过我手中的被褥,轻轻的对我说:“抱我……”
我无法抗拒,不能抗拒,不想抗拒,一双颤抖的手轻轻的搂住了她的腰。她一下子扑在我怀里,失声痛哭……我紧紧抱着她,她也紧紧搂着我,使劲抓着我的手,我们都在流泪。我们搂了很久,直到眼泪风干了……
那一天晚上,她嫁给了我。我很开心,很幸福,看来千年的轮回里我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阴郁的命运已经离我而去,我觉得在这一刻,地府里也应该沐浴着阳光的吧。我不禁感谢起神明,感谢他们的慈悲,脱离了无尽苦海的我真心的祈祷。
我们到了一个很远的草原安家,日子过得很幸福,如水一般平淡的幸福。我们依然和少年时一样,一起骑马,牧羊。夜晚,她偎依在我怀里,絮絮的诉说着她心中的事情。我常常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然后她嗔怒着掐醒我,然后再絮絮的说着永远不完的故事,永远……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天地似乎有意戏弄我们,让你品尝一点点喜悦,然后让你背负永恒的伤痛……
她生病了,越来越憔悴,任何药物都没有用,她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宛如秋风里的枯叶,我想尽的办法,甚至打伤了昆仑西王母的侍从,盗走了雪莲之精。但是她依然没有好转。我看着她日渐消瘦的苍白面颊,看着她依依不舍的乌黑双眸,我忍不住落泪。她凄然一笑:“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好啊,我不后悔……”
在这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了!我是一个鬼,一个吸人精气的鬼!!是我害了她,我是一个害人的鬼!!!我泣不成声,她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泪水迷蒙了我们的眼……她的手慢慢的从我手上滑落,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只听到她留下的最后的话:“不要离开我……”
悲伤充斥了我的身体,不停的膨胀,最后喷涌而出,化作漫天的沙尘,淹没了草原……沙尘中的我抹去了最后的泪,孤独的走在茫茫世间。
轮回,因果,情缘,爱恋,伤痛,迷茫在这一刻化作了流星,划过天际,悄然隐入无底的深渊。漆黑一片的世界,是我的心房,里面划过流星短暂而辉煌的光,世界在一刹那辉耀,永不磨灭的光……
我知道她再一次因为我而死去,但我不后悔,因为我们曾经幸福过,相知相守,不离不弃,一起拥抱的日子里不会惧怕分离。我要再等她,等她再次转世,我相信当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定能找到和她在一起的办法。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也会再回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万世轮回,千影聚合,微醉至不堪一盏;梦回时冰凉如水。秋雨更漏,诉说的是梦想,是柔情,是迷茫,是怀念,明月知,我知,独你不知;古道黄尘,掩去的是哀愁,是勇气,是忠贞,是决绝,明月知,你知,独我不知!刹那,前生后世;瞬间,千载百年。云归天际,月隐林梢。只是不知道那不定的风往哪里吹?是归来,还是离去?
母亲又一次回避着我的目光,她是故意躲闪着我,不让我用眼睛看她。然而,每一次,当我的目光突然瞥向母亲时,我发现,她又时时在盯着我,那呆滞的目光总是含着忧郁和悲哀的神情,似锋芒般地剌透我的心房。母亲在躲闪不及的时候,才勉强的装出笑脸,搪塞着说:“小涛,你还是小时候那模样,可妈还总以为这五年说不定你会变成啥样了呢?”
“照片不是给家邮过好几张了吗?”
“像片终归是像片。你那几张我天天看,可咋端模也端模不出你这模样来,心里就总寻思是回事儿。我就寻思:能和你说几句话也好。这呀,真憋屈人呵!你说人怪不怪?你来家啦,我这话也没了,可也是,不见就想的慌,见了面还没啥话说,你说人是贱种不是?越活心眼还越小了呢。”母亲说得激动起来,许是勾起了往事,不由得眼里滚动着混浊的泪水。她不再说下去,想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便提起衣襟不停地擦起泪来。
我坐在母亲身旁,静静地听着,可内心却怎么也静不下来,只觉得一阵心酸,眼圈里潮乎乎的,喉结哽痛,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说:
“妈,看你——我不是回来了嘛,儿子在外五年还闯得可以吧!”
母亲放下揉湿了一片的衣襟,用红红的眼睛看着我,微笑着说道:
“我儿子出息了,妈咋不高兴,我可不是难过。你不也都看见了,咱家现在哪不比你走时强,你爹身体也没毛病,我自打有了你小妹往这儿,也壮实多了,你回部队上可不要老惦家,好好干。当干部可要有个干部样,别猴亲似的没长性,让战士说三道四。”
“妈,放心吧。”母亲大概因为我的模样没变,便以为我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小时候,我喜欢上高、爬树,活蹦乱跳的,象个猴子,没个人样,让母亲操了不少的心。现在长大了自然不能再那样了,可母亲仍要操心。老人嘛,活到老也要操心到老。
母亲又看了我一眼,象一片云雾飘过来,用试探的口吻问我:“你看你小妹好不好?”
“咋的了?”我被母亲的突然问话给叫住了,一瞬间脑袋里一片空白,但我毕竟是考虑过,因此,大脑也马上恢复了正常,于是,急忙答道,“好,好呀!”
“可她,是不该要呵。要了,就给你留下罪孽啦!你不嫌弃她吧?不怨我们当老人的糊涂?”母亲的眼睛里闪动着疑问的目光,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
我望着母亲那满是皱褶的面孔,思绪万千。一时竟不知该怎样回答她,我尴尬了好久,终于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我,不,我怎么能嫌弃自己的妹妹呢,妈,看你都把话说到哪儿去了。”
母亲笑了,可是,笑的很勉强。
如果没有这个小妹妹,母亲或许能笑出声来的。
小时候,母亲常常是扯着嗓子喊我。我是很淘气的。在我们家的后院,长着一棵很高的唐旗树,树上的枝条紫蓝紫蓝的,并带有一种神秘的光泽,那枝条上一节节地长着很多绿绿的梗茎;茎的末端是叶,根部却生着一簇簇青青的树籽,树籽呈人字形,象蜻蜓的翘膀,好吃,味道酸溜溜的。我们都叫它“唐树钱儿”。我常常爬到树上去玩或折那枝条。母亲就在屋里喊我。我折下几根下来,取“唐树钱儿”给母亲吃。她不吃,说吃了要生虫子的,可我偏不信,便吃给母亲看。那酸劲儿呀,直让人筋鼻子。这时,母亲就在一旁乐个不停。但当她见我手里还拿着枝条时,却止住笑,不高兴地说:“乍又撅树枝儿?”我这时也便笑嘻嘻地说:“这是给老师做教鞭用的。”才算了事。我真的用那枝条给老师做了教鞭,那上面还用小刀精心地刻饰了好多样花纹道呢!
那时候,我们家的生活是很撷据的。父亲是一个公社干部,常年下乡。家里面,就靠母亲带我们度日。母亲是属兔的,胆很小,天一黑儿就把我们关在屋里睡觉。我是老大,尽管好爬高上树,但也从不给大人惹事生非。弟弟妹妹们都小,不能帮母亲干活,我就帮着母亲忙活,买粮、劈柴、做饭、捡桌子、看孩子什么都干,直到十八岁当兵。我知道,母亲是喜欢我的。
可是,自从有了这个小妹,不,应该说自从我这次探家回来,我发现:母亲对我好象不比从前那样亲了。
小妹是在我二十岁那年生的,现在都三岁了。可我以前就压根一点也不知道。家里去了那么多的信,竟没提半句。这次回来,才不得不告诉我还有这么个妹妹。回来后,我发现,母亲变了,她变得苍老多了,过去的日子虽然那么苦,我从未见母亲流过泪,可是现在,她变得这样脆弱,我甚至感到都有些陌生。她总是用探寻、忧虑的目光看着我,双眸总是那么阴郁、暗淡,没有一点光亮。当我们的目光偶尔相对时,我总是发见母亲的表情很不自然,仿佛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她久别重逢的亲生儿子,而是一个法官、一个警察。她就象做错了事似的,十分虔诚地不停唠叨着:“都怨我,真的,小涛,给你造孽呀!”
呵!母亲,我明白了,您迟迟不愿告诉我的原因就因为您为我多生了一个小妹妹呀!我可怜的母亲呀,您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目光看着您的儿子,为什么要乞求得到您儿子的宽恕?您为了生这个妹妹,一定是吃够了世人的白眼!可我,就是再“讲原则”也不会责备您的。母亲,难道我在什么地方流露过这种情绪吗?是的,您一定是受够了。要不,为什么竟不让我抱着小妹妹出去走呢?即便是我自己要独自走走您也不让。好吧,我非要听听他们是怎样数落您的。
“妈,我要出去走走。”我试探着问母亲。
“前几天都请你去吃饭,一个都没答应,现在还出去干啥?明天叫你弟弟把他们叫咱家来你们好好玩玩,行不?过几天你就要走了,还不陪妈呆几天?!”
“我想,我想去看看李老师。”我忽然想起应看看自己的老师。
“那……你去吧,可早点回来。”母亲很不情愿的说。
“嗯。”我应了一声,刚要出门,母亲又唤住我。
“李老师的儿子小军辉也当兵去了,刚去不多日子就参加反击战上前线了,死了。你去可别提这事儿,安慰安慰她吧。”说着,母亲的眼圈又红了。
我轻轻的敲开李老师的家门,一进屋,见李老师正伏在写字台上写着什么。见我进来,先是一愣,惊愕地看着我。片刻,才高声地叫道:“彦涛,是你呀,我的孩子,你可回来啦?快,快坐,你看,这寒假一放,就把我圈在这小屋子里来了,不知道你回来,看,长这么高了,也强壮了。”
“李老师,您好吧!”我问。
李老师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话,她站在我的眼前,慈母般地端详着我。良久,才理理她花白的鬓发,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落在写字台上军辉的照片上,点头说道:“我好,很好!”
我一下不知所措,后悔不该来这儿,便语无伦次地说:“老师,好,好就好,军辉也是好样的。”话一说出口,我就更加后悔起来:这岂不伤了老师的心吗?
“不,”李老师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她摇摇头不无感情地说:“你也知道啦,军辉和你一样,争抢着要去当兵,他没给老人丢脸,死的壮烈,死的值得,我不难过。我们做母亲的能为有象你们这样的儿子而高兴,高兴。”她停顿了一下,看着我说:我这是为你终于回来了而高兴的。你母亲可想死你了。”
“……”我越听越听不明白了。
“你妈都对你说了吧?”
“啥?”我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老大组呀,都啥样了还憋在心里,你不说,孩子到什么时候才能知道。来,彦涛你坐下,我可要跟你好好地讲一讲你妈的事……
“你当兵走的时候,你妈她没出来送你,她听着外边欢送你们的锣鼓声,就象敲打着她的心。她独自一人在屋哭。我军辉走的时候,我也和你妈一样控制不住。当兵是好事,可一想到这一走就要几年才能见面,这心就受不了,你是不了解做母亲的心情。
“呵,还讲你母亲。自从你走以后,就象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挑水,做饭,总是惦念着你,一想起来,眼泪就哗哗地流出来。于是,她就整天的站在门口,向远方眺望,那颗心呐,就巴不得一下子能看到你。
“她心里很明白,这样是盼不回你的。于是,就整天的盼着你的来信。可是,一个月才能收到你一封信,太少了!可她还是看不够地看,你的信写得太草,她认不下来,就让你的弟弟妹妹们念给她听,一遍又一遍,把孩子们都念絮烦了,可她还嫌不够。你寄回的照片,她一天要看上十遍、百遍,有时就呆愣愣地看着照片出神。她的心都想碎了。
“有一段时间,她没有出屋来,她怕见到人,怕人问起你,就自个儿在屋里做针活儿。可心不在焉,往往拿起了针又忘了纫线,丢三拉四的,一天也干不了多少活儿。就这样,她的心境还是好了许多。
“这时候,咱们这儿突然来了一个工程兵团,说是修铁路的。他们白天拉出去施工,晚上回来睡觉。一天,你母亲又站在门口那老地方向远处张望,这时就从前边走来了一个军人,远远地朝你妈这儿走来。你妈看了又看,瞧了又瞧,结果看花了眼了,就认定是你回来啦,便疯一般地迎了上去,嘴里还一劲儿地叫着:‘涛儿回来啦,涛儿回来啦!’可当她走近那战士时,才清醒自己认错了人。心里这个难过呀,当时就控制不住地啜泣起来。那战士弄不清怎么回事,就躲着走过去了。”
“真的!”我吃惊地打断了老师的话,心里如同刀割般难受。
“是。邻居们都来劝你妈呀。可是,不管大伙怎么劝,她还是反不过这个劲儿来。从此,她的身体便一天天的削瘦,面容也越来越憔悴,再以后,她就病倒了。”
“什么?我怎么从来没听说?”我惊讶道。
“大家伙也都劝你父亲把情况告诉你,向部队请个假回家来看看你妈,她也许会好些,可你母亲说啥也不同意。她说那样就把孩子给毁了。就这样,她得了神经性心脏病,时常发作,有两次都休克了好长时间,多亏抢救及时才活过来。不了解她的人都以为她疯了。”
“老师,您别说了,我知道了,是我害了母亲,再说下去我心里实在受不了啦!”我睁大眼睛,望着李老师。
“彦涛,你先冷静些。你说你知道了,其实,你并没有完全知道。你知道一个母亲的心吗?你知道你的妹妹是怎么有的吗?我看你根本都不知道,你母亲更不会告诉你这些。你或许有可能对你的母亲还有怨言,甚至还可能恨他们。这不能单纯地责怪你。目前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象我们这辈子的人更应该响应,可你母亲却又生了一个女孩子,是你爹在公社享有特权吗?孩子,可不是那么回事呀!
“那是在有病不久,你母亲才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于是,说什么也要上手术台做引流手术,医生检查后直摇头,说她这种病人做不了手术,会有生命危险的,可她还硬是坚持。公社的领导和亲属都赶来劝她,才终于劝住。不然,非下不了手术台不可。多么坚强的人呵……
我含着泪,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李老师家的。路上,寒风剌骨,可我没有察觉,我的耳畔还在回响着李老师的声音:“你知道一个母亲的心吗,你知道你的小妹妹是怎么有的吗?你知道……”
不自觉中,我加快了脚步,心中忽然升起一种阔别的游子一下回到母亲怀抱的念头,飞快地向家奔去!
“照片不是给家邮过好几张了吗?”
“像片终归是像片。你那几张我天天看,可咋端模也端模不出你这模样来,心里就总寻思是回事儿。我就寻思:能和你说几句话也好。这呀,真憋屈人呵!你说人怪不怪?你来家啦,我这话也没了,可也是,不见就想的慌,见了面还没啥话说,你说人是贱种不是?越活心眼还越小了呢。”母亲说得激动起来,许是勾起了往事,不由得眼里滚动着混浊的泪水。她不再说下去,想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便提起衣襟不停地擦起泪来。
我坐在母亲身旁,静静地听着,可内心却怎么也静不下来,只觉得一阵心酸,眼圈里潮乎乎的,喉结哽痛,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说:
“妈,看你——我不是回来了嘛,儿子在外五年还闯得可以吧!”
母亲放下揉湿了一片的衣襟,用红红的眼睛看着我,微笑着说道:
“我儿子出息了,妈咋不高兴,我可不是难过。你不也都看见了,咱家现在哪不比你走时强,你爹身体也没毛病,我自打有了你小妹往这儿,也壮实多了,你回部队上可不要老惦家,好好干。当干部可要有个干部样,别猴亲似的没长性,让战士说三道四。”
“妈,放心吧。”母亲大概因为我的模样没变,便以为我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小时候,我喜欢上高、爬树,活蹦乱跳的,象个猴子,没个人样,让母亲操了不少的心。现在长大了自然不能再那样了,可母亲仍要操心。老人嘛,活到老也要操心到老。
母亲又看了我一眼,象一片云雾飘过来,用试探的口吻问我:“你看你小妹好不好?”
“咋的了?”我被母亲的突然问话给叫住了,一瞬间脑袋里一片空白,但我毕竟是考虑过,因此,大脑也马上恢复了正常,于是,急忙答道,“好,好呀!”
“可她,是不该要呵。要了,就给你留下罪孽啦!你不嫌弃她吧?不怨我们当老人的糊涂?”母亲的眼睛里闪动着疑问的目光,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
我望着母亲那满是皱褶的面孔,思绪万千。一时竟不知该怎样回答她,我尴尬了好久,终于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我,不,我怎么能嫌弃自己的妹妹呢,妈,看你都把话说到哪儿去了。”
母亲笑了,可是,笑的很勉强。
如果没有这个小妹妹,母亲或许能笑出声来的。
小时候,母亲常常是扯着嗓子喊我。我是很淘气的。在我们家的后院,长着一棵很高的唐旗树,树上的枝条紫蓝紫蓝的,并带有一种神秘的光泽,那枝条上一节节地长着很多绿绿的梗茎;茎的末端是叶,根部却生着一簇簇青青的树籽,树籽呈人字形,象蜻蜓的翘膀,好吃,味道酸溜溜的。我们都叫它“唐树钱儿”。我常常爬到树上去玩或折那枝条。母亲就在屋里喊我。我折下几根下来,取“唐树钱儿”给母亲吃。她不吃,说吃了要生虫子的,可我偏不信,便吃给母亲看。那酸劲儿呀,直让人筋鼻子。这时,母亲就在一旁乐个不停。但当她见我手里还拿着枝条时,却止住笑,不高兴地说:“乍又撅树枝儿?”我这时也便笑嘻嘻地说:“这是给老师做教鞭用的。”才算了事。我真的用那枝条给老师做了教鞭,那上面还用小刀精心地刻饰了好多样花纹道呢!
那时候,我们家的生活是很撷据的。父亲是一个公社干部,常年下乡。家里面,就靠母亲带我们度日。母亲是属兔的,胆很小,天一黑儿就把我们关在屋里睡觉。我是老大,尽管好爬高上树,但也从不给大人惹事生非。弟弟妹妹们都小,不能帮母亲干活,我就帮着母亲忙活,买粮、劈柴、做饭、捡桌子、看孩子什么都干,直到十八岁当兵。我知道,母亲是喜欢我的。
可是,自从有了这个小妹,不,应该说自从我这次探家回来,我发现:母亲对我好象不比从前那样亲了。
小妹是在我二十岁那年生的,现在都三岁了。可我以前就压根一点也不知道。家里去了那么多的信,竟没提半句。这次回来,才不得不告诉我还有这么个妹妹。回来后,我发现,母亲变了,她变得苍老多了,过去的日子虽然那么苦,我从未见母亲流过泪,可是现在,她变得这样脆弱,我甚至感到都有些陌生。她总是用探寻、忧虑的目光看着我,双眸总是那么阴郁、暗淡,没有一点光亮。当我们的目光偶尔相对时,我总是发见母亲的表情很不自然,仿佛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她久别重逢的亲生儿子,而是一个法官、一个警察。她就象做错了事似的,十分虔诚地不停唠叨着:“都怨我,真的,小涛,给你造孽呀!”
呵!母亲,我明白了,您迟迟不愿告诉我的原因就因为您为我多生了一个小妹妹呀!我可怜的母亲呀,您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目光看着您的儿子,为什么要乞求得到您儿子的宽恕?您为了生这个妹妹,一定是吃够了世人的白眼!可我,就是再“讲原则”也不会责备您的。母亲,难道我在什么地方流露过这种情绪吗?是的,您一定是受够了。要不,为什么竟不让我抱着小妹妹出去走呢?即便是我自己要独自走走您也不让。好吧,我非要听听他们是怎样数落您的。
“妈,我要出去走走。”我试探着问母亲。
“前几天都请你去吃饭,一个都没答应,现在还出去干啥?明天叫你弟弟把他们叫咱家来你们好好玩玩,行不?过几天你就要走了,还不陪妈呆几天?!”
“我想,我想去看看李老师。”我忽然想起应看看自己的老师。
“那……你去吧,可早点回来。”母亲很不情愿的说。
“嗯。”我应了一声,刚要出门,母亲又唤住我。
“李老师的儿子小军辉也当兵去了,刚去不多日子就参加反击战上前线了,死了。你去可别提这事儿,安慰安慰她吧。”说着,母亲的眼圈又红了。
我轻轻的敲开李老师的家门,一进屋,见李老师正伏在写字台上写着什么。见我进来,先是一愣,惊愕地看着我。片刻,才高声地叫道:“彦涛,是你呀,我的孩子,你可回来啦?快,快坐,你看,这寒假一放,就把我圈在这小屋子里来了,不知道你回来,看,长这么高了,也强壮了。”
“李老师,您好吧!”我问。
李老师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话,她站在我的眼前,慈母般地端详着我。良久,才理理她花白的鬓发,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落在写字台上军辉的照片上,点头说道:“我好,很好!”
我一下不知所措,后悔不该来这儿,便语无伦次地说:“老师,好,好就好,军辉也是好样的。”话一说出口,我就更加后悔起来:这岂不伤了老师的心吗?
“不,”李老师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她摇摇头不无感情地说:“你也知道啦,军辉和你一样,争抢着要去当兵,他没给老人丢脸,死的壮烈,死的值得,我不难过。我们做母亲的能为有象你们这样的儿子而高兴,高兴。”她停顿了一下,看着我说:我这是为你终于回来了而高兴的。你母亲可想死你了。”
“……”我越听越听不明白了。
“你妈都对你说了吧?”
“啥?”我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老大组呀,都啥样了还憋在心里,你不说,孩子到什么时候才能知道。来,彦涛你坐下,我可要跟你好好地讲一讲你妈的事……
“你当兵走的时候,你妈她没出来送你,她听着外边欢送你们的锣鼓声,就象敲打着她的心。她独自一人在屋哭。我军辉走的时候,我也和你妈一样控制不住。当兵是好事,可一想到这一走就要几年才能见面,这心就受不了,你是不了解做母亲的心情。
“呵,还讲你母亲。自从你走以后,就象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挑水,做饭,总是惦念着你,一想起来,眼泪就哗哗地流出来。于是,她就整天的站在门口,向远方眺望,那颗心呐,就巴不得一下子能看到你。
“她心里很明白,这样是盼不回你的。于是,就整天的盼着你的来信。可是,一个月才能收到你一封信,太少了!可她还是看不够地看,你的信写得太草,她认不下来,就让你的弟弟妹妹们念给她听,一遍又一遍,把孩子们都念絮烦了,可她还嫌不够。你寄回的照片,她一天要看上十遍、百遍,有时就呆愣愣地看着照片出神。她的心都想碎了。
“有一段时间,她没有出屋来,她怕见到人,怕人问起你,就自个儿在屋里做针活儿。可心不在焉,往往拿起了针又忘了纫线,丢三拉四的,一天也干不了多少活儿。就这样,她的心境还是好了许多。
“这时候,咱们这儿突然来了一个工程兵团,说是修铁路的。他们白天拉出去施工,晚上回来睡觉。一天,你母亲又站在门口那老地方向远处张望,这时就从前边走来了一个军人,远远地朝你妈这儿走来。你妈看了又看,瞧了又瞧,结果看花了眼了,就认定是你回来啦,便疯一般地迎了上去,嘴里还一劲儿地叫着:‘涛儿回来啦,涛儿回来啦!’可当她走近那战士时,才清醒自己认错了人。心里这个难过呀,当时就控制不住地啜泣起来。那战士弄不清怎么回事,就躲着走过去了。”
“真的!”我吃惊地打断了老师的话,心里如同刀割般难受。
“是。邻居们都来劝你妈呀。可是,不管大伙怎么劝,她还是反不过这个劲儿来。从此,她的身体便一天天的削瘦,面容也越来越憔悴,再以后,她就病倒了。”
“什么?我怎么从来没听说?”我惊讶道。
“大家伙也都劝你父亲把情况告诉你,向部队请个假回家来看看你妈,她也许会好些,可你母亲说啥也不同意。她说那样就把孩子给毁了。就这样,她得了神经性心脏病,时常发作,有两次都休克了好长时间,多亏抢救及时才活过来。不了解她的人都以为她疯了。”
“老师,您别说了,我知道了,是我害了母亲,再说下去我心里实在受不了啦!”我睁大眼睛,望着李老师。
“彦涛,你先冷静些。你说你知道了,其实,你并没有完全知道。你知道一个母亲的心吗?你知道你的妹妹是怎么有的吗?我看你根本都不知道,你母亲更不会告诉你这些。你或许有可能对你的母亲还有怨言,甚至还可能恨他们。这不能单纯地责怪你。目前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象我们这辈子的人更应该响应,可你母亲却又生了一个女孩子,是你爹在公社享有特权吗?孩子,可不是那么回事呀!
“那是在有病不久,你母亲才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于是,说什么也要上手术台做引流手术,医生检查后直摇头,说她这种病人做不了手术,会有生命危险的,可她还硬是坚持。公社的领导和亲属都赶来劝她,才终于劝住。不然,非下不了手术台不可。多么坚强的人呵……
我含着泪,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李老师家的。路上,寒风剌骨,可我没有察觉,我的耳畔还在回响着李老师的声音:“你知道一个母亲的心吗,你知道你的小妹妹是怎么有的吗?你知道……”
不自觉中,我加快了脚步,心中忽然升起一种阔别的游子一下回到母亲怀抱的念头,飞快地向家奔去!
那天,我洗完澡,从浴室里惊慌失措地跑出来,一边嚷着:“坏了坏了!”
陈许依然闷头做他的设计,鼻子里哼出一句:“必扑在厨房门背后,自己拿。”
我说:“不是蟑螂,是我的肚子,我的肚子上有一圈肥肉啦。”
陈许“哦”了一声:“我早发现了,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你说得轻巧!我会嫁不出去的呀。”我摸着肚子,一脸沉痛状。
“你准备嫁给谁?”
“嗯,都可以,只要是有钱的,帅的,年轻的……”
“哦,那等你醒了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我从床上拎起一只枕头砸在陈许头上,他说:“别闹别闹,我这设计明天要交的。”一边把枕头又抛回到床上。
我不死心,踮着脚绕到陈许面前,转了个圈:“看看,我这套内衣性感吗?”
陈许的眼睛用十分之一秒瞟了我一下:“可惜有一圈肥肉。”
“我要杀掉你,陈许。”我一字一顿地说。
这次,连半点声息也没有了。
我于是变成那只技穷的驴子,叹口气,孤苦伶仃地走到鱼缸边,看我的鱼。
我喜欢我的鱼,我觉得它们是这间屋子里唯一属于我的东西,也是这屋里唯一愿意听我说话,又不让我生气的——动物。连陈许也是这样认为的,他总是说:“喂,你的小鱼又死掉一条!”或者“你的小鱼想妈妈了,你给它们喂点吃的吧。”
陈许的记性很好,总能在我忘记喂鱼的时候提醒我,但是他自己从来不喂,除非我出差去。
所以我的鱼和他一点不亲,看见他走过去,就立刻躲到假山背后。
我给每条鱼都起了名字,每天晚上点一次名。陈许自然是不记得的,只会说:“那条黑的好像拉肚子了,那条黄的得红眼病了。”他的嘴很妖,咒谁谁死,百试不爽。我说:“干脆你哪天念念我们老板的名字,这个恶人哪……”
陈许白我一眼:“你把老板咒死了,谁给你饭吃?”
“你呀!”我大叫。
“哦。”他正好削了个梨,高高举起,“嗟,来食。”
我和陈许就过着这样不痛不痒的日子。他从来不主动提结婚的事。每次被我旁敲侧击,逼得急了,他就说:“好呀,结就结吧,下星期二有空吗?”
我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结婚热情便会烟消云散,重新和他陷入冷战。
我想,感情是经不起消磨的,结婚或许只会让这种磨损变得更快罢。
看完鱼缸,我就看我的电脑。有意思的是,两样东西都隔着一层玻璃。
同事介绍给我一个BBS,开始是没什么兴趣的,我早过了在网上聊天的年纪,那里又都是些二十来岁的大学生和小白领,和我生活在不相干的时空里面。可是渐渐的,我发现这未尝不是一种打发寂寞的好办法,于是也在上面说些有聊或者无聊的话,只是隐瞒了年龄。
等到网友聚会的时候,斑竹力邀我去,说我是这个版子的才女,想见我的男生宁可通宵排队。
推辞不掉,去了。
见到一群小朋友,吵着闹着。十八九岁的男生女生,就牵着手,互相称老婆和老公。想想我和陈许在一起7、8年,只对别人介绍说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世界,真的是不同了。
吃完饭,小朋友们又前呼后拥地去唱歌,他们唱的歌,我大多没有听过,躲在一边,觉得自己像一只倦极的猫。
告辞先走,一个网名叫Jay的男生自告奋勇来送我,这让我多少有点感动。快到家的时候,他问我要手机号码,我给了,他认真地输进自己的手机,说,好,我会打给你的。我懒懒地笑,你打给我做什么?他说,找你玩呀。我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大笑:“小朋友,你知道我比你大几岁吗?”
他说:“我不在乎。”
我一下子变得很凶:“可是我没有兴趣!我不玩你们的游戏,知道吗?我心情不好,不要来烦我!再见!”说完,扭头就走。走出很远,我悄悄回头,见他瘦削的身影还愣在路灯下面。
第二天,我果然接到了电话。却不是Jay的,是那天聚会的另一个男生,大家都叫他一白,他是BBS上的大侠,众人景仰。我的每个帖子他都回复,而且妙语连珠。时间久了,和他就有了默契,很多帖子,只是为了等他的回复。
一白是那群人里面,唯一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高高瘦瘦,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其实也注意到他了。可是那个晚上,他被众人簇拥,我和他竟没有说一句话。
电话里,他请我吃饭,我犹豫了两秒钟,答应了。
见面的时候,我问:“就请我一个人吗?”他微微一笑:“你不想吗?”我不自然地笑了一下,掩饰自己的窘迫。
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很久没有跟一个男生单独约会了。
一白和陈许完全不同,他是那种天生就能讨女人欢心的人。他会说笑话,懂得调节饭桌上的气氛,夸我的衣服漂亮,主动帮我提购物袋。
我和一白频频约会,把陈许抛在脑后。
我坠入爱河。
网上流传着很多一白的风流故事,我相信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夸张。
我问一白:“你没有和我玩游戏吧?”
他笑:“怎么会呢。”
陈许还是忙,我甚至连和他摊牌的时间都找不到。
那天,他又在做设计,我问:“陈许,你看见鱼缸里我今天新买的两条鱼吗?”“什么鱼?”
“血鹦鹉,就是这两条。”
他抬头看了一下,说:“哦,很漂亮,很胖,像你。”
我懒得理会他的玩笑:“你知道么?它们是奇怪的品种,是一个商人无意中把两种鱼养在一起,杂交出来的,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一次偶然的机遇中诞生的,它们很容易养活,却不能生育下一代。”
陈许露出茫然的神色:“那又怎么样?”
“陈许,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感情就像这个品种的鱼,在无意中产生,很能忍耐,却不会有结果?”
陈许叹气:“又来了……”
我说:“你别叹气,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搬出去,鱼缸过几天来拿,麻烦你喂一下……再告诉你,陈许,那两条血鹦鹉,我已经买了三个星期了。”
真的是累了,连吵架的程序都一并省略。提着箱子出门,在出租车上,我给一白打电话。
他接电话的声音永远是阳光明媚。
“我和陈许分手了,这就到你那里去。”我说。
“等一等……你在开玩笑?”他笑。
“不开玩笑,真的,我现在就过去。”我听出隐约有些不对。
他果然变得口吃起来:“不,不……你不知道,我这里,嗯,不方便,要不,你先在Holiday Inn住一晚,我们明天再商量?”
“哦,不用了,”我冷冷地说,“我会有地方住的,我的钱还要用来养老,住不起Holiday Inn的。对不起,打扰你了。”
我关掉电话,对司机说:“你开慢一点,让我想一想,到底去哪里。”
二十分钟后,我到了Jay的门口。
他接到我的电话,就喜出望外,早早出来恭候,颠颠地把我的箱子提了进去。这是一套两室一厅,他和另一个男生合租。
我一屁股坐在他的床上,身心俱疲,半天才说:“Jay,我要在你这里住一阵,等我找到房子为止,麻烦你俩去隔壁睡,把这间让给我,我出一半房租。你把床上的脏袜子拿走,另外,把卫生间打扫一下,谢谢。”
Jay目瞪口呆地站了半分钟,才转身出了房间。一会儿,我听见另一个男生在隔壁说:“靠,你的妈可真厉害……”然后,是一阵桌椅颠覆的声音。
我在Jay的房子里住了下来,兴致好的时候,我给两个小男生做饭,吃得他们眉飞色舞,说什么也要免去我的那一份房租。
我又回到了大学刚毕业时的自由状态。陈许和一白,仿佛从我的生活里面消失了。
几个星期后,忽然接到陈许的电话。他还是不温不火的语气:“公司派我到美国培训2个月,明天早上的飞机,送不送我随便你。不过家里那缸鱼,只能你自己回来喂了。”
我说:“鱼好吗?我的血鹦鹉还活着吗?”
他嗯嗯啊啊了半天,才说:“你那些鱼我照顾不来,你自己回来看吧。”
我的心凉了半截,想象着鱼缸里的惨相,黯然神伤。
第二天下班,我回了家。
开门,就急急奔去看我的鱼缸。
我愣住了。
一缸红色的,游动的鱼,50条,还是80条血鹦鹉,把整个鱼缸染成了血的颜色,每条都一样红,一样胖。我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两条。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有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
背后,忽然传来开启门锁的声音。
我扭头,正好门开,陈许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来。
他的脸上应该有灿烂的笑容,可惜,我的视线已经模糊。
陈许依然闷头做他的设计,鼻子里哼出一句:“必扑在厨房门背后,自己拿。”
我说:“不是蟑螂,是我的肚子,我的肚子上有一圈肥肉啦。”
陈许“哦”了一声:“我早发现了,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你说得轻巧!我会嫁不出去的呀。”我摸着肚子,一脸沉痛状。
“你准备嫁给谁?”
“嗯,都可以,只要是有钱的,帅的,年轻的……”
“哦,那等你醒了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我从床上拎起一只枕头砸在陈许头上,他说:“别闹别闹,我这设计明天要交的。”一边把枕头又抛回到床上。
我不死心,踮着脚绕到陈许面前,转了个圈:“看看,我这套内衣性感吗?”
陈许的眼睛用十分之一秒瞟了我一下:“可惜有一圈肥肉。”
“我要杀掉你,陈许。”我一字一顿地说。
这次,连半点声息也没有了。
我于是变成那只技穷的驴子,叹口气,孤苦伶仃地走到鱼缸边,看我的鱼。
我喜欢我的鱼,我觉得它们是这间屋子里唯一属于我的东西,也是这屋里唯一愿意听我说话,又不让我生气的——动物。连陈许也是这样认为的,他总是说:“喂,你的小鱼又死掉一条!”或者“你的小鱼想妈妈了,你给它们喂点吃的吧。”
陈许的记性很好,总能在我忘记喂鱼的时候提醒我,但是他自己从来不喂,除非我出差去。
所以我的鱼和他一点不亲,看见他走过去,就立刻躲到假山背后。
我给每条鱼都起了名字,每天晚上点一次名。陈许自然是不记得的,只会说:“那条黑的好像拉肚子了,那条黄的得红眼病了。”他的嘴很妖,咒谁谁死,百试不爽。我说:“干脆你哪天念念我们老板的名字,这个恶人哪……”
陈许白我一眼:“你把老板咒死了,谁给你饭吃?”
“你呀!”我大叫。
“哦。”他正好削了个梨,高高举起,“嗟,来食。”
我和陈许就过着这样不痛不痒的日子。他从来不主动提结婚的事。每次被我旁敲侧击,逼得急了,他就说:“好呀,结就结吧,下星期二有空吗?”
我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结婚热情便会烟消云散,重新和他陷入冷战。
我想,感情是经不起消磨的,结婚或许只会让这种磨损变得更快罢。
看完鱼缸,我就看我的电脑。有意思的是,两样东西都隔着一层玻璃。
同事介绍给我一个BBS,开始是没什么兴趣的,我早过了在网上聊天的年纪,那里又都是些二十来岁的大学生和小白领,和我生活在不相干的时空里面。可是渐渐的,我发现这未尝不是一种打发寂寞的好办法,于是也在上面说些有聊或者无聊的话,只是隐瞒了年龄。
等到网友聚会的时候,斑竹力邀我去,说我是这个版子的才女,想见我的男生宁可通宵排队。
推辞不掉,去了。
见到一群小朋友,吵着闹着。十八九岁的男生女生,就牵着手,互相称老婆和老公。想想我和陈许在一起7、8年,只对别人介绍说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世界,真的是不同了。
吃完饭,小朋友们又前呼后拥地去唱歌,他们唱的歌,我大多没有听过,躲在一边,觉得自己像一只倦极的猫。
告辞先走,一个网名叫Jay的男生自告奋勇来送我,这让我多少有点感动。快到家的时候,他问我要手机号码,我给了,他认真地输进自己的手机,说,好,我会打给你的。我懒懒地笑,你打给我做什么?他说,找你玩呀。我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大笑:“小朋友,你知道我比你大几岁吗?”
他说:“我不在乎。”
我一下子变得很凶:“可是我没有兴趣!我不玩你们的游戏,知道吗?我心情不好,不要来烦我!再见!”说完,扭头就走。走出很远,我悄悄回头,见他瘦削的身影还愣在路灯下面。
第二天,我果然接到了电话。却不是Jay的,是那天聚会的另一个男生,大家都叫他一白,他是BBS上的大侠,众人景仰。我的每个帖子他都回复,而且妙语连珠。时间久了,和他就有了默契,很多帖子,只是为了等他的回复。
一白是那群人里面,唯一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高高瘦瘦,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其实也注意到他了。可是那个晚上,他被众人簇拥,我和他竟没有说一句话。
电话里,他请我吃饭,我犹豫了两秒钟,答应了。
见面的时候,我问:“就请我一个人吗?”他微微一笑:“你不想吗?”我不自然地笑了一下,掩饰自己的窘迫。
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很久没有跟一个男生单独约会了。
一白和陈许完全不同,他是那种天生就能讨女人欢心的人。他会说笑话,懂得调节饭桌上的气氛,夸我的衣服漂亮,主动帮我提购物袋。
我和一白频频约会,把陈许抛在脑后。
我坠入爱河。
网上流传着很多一白的风流故事,我相信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夸张。
我问一白:“你没有和我玩游戏吧?”
他笑:“怎么会呢。”
陈许还是忙,我甚至连和他摊牌的时间都找不到。
那天,他又在做设计,我问:“陈许,你看见鱼缸里我今天新买的两条鱼吗?”“什么鱼?”
“血鹦鹉,就是这两条。”
他抬头看了一下,说:“哦,很漂亮,很胖,像你。”
我懒得理会他的玩笑:“你知道么?它们是奇怪的品种,是一个商人无意中把两种鱼养在一起,杂交出来的,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一次偶然的机遇中诞生的,它们很容易养活,却不能生育下一代。”
陈许露出茫然的神色:“那又怎么样?”
“陈许,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感情就像这个品种的鱼,在无意中产生,很能忍耐,却不会有结果?”
陈许叹气:“又来了……”
我说:“你别叹气,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搬出去,鱼缸过几天来拿,麻烦你喂一下……再告诉你,陈许,那两条血鹦鹉,我已经买了三个星期了。”
真的是累了,连吵架的程序都一并省略。提着箱子出门,在出租车上,我给一白打电话。
他接电话的声音永远是阳光明媚。
“我和陈许分手了,这就到你那里去。”我说。
“等一等……你在开玩笑?”他笑。
“不开玩笑,真的,我现在就过去。”我听出隐约有些不对。
他果然变得口吃起来:“不,不……你不知道,我这里,嗯,不方便,要不,你先在Holiday Inn住一晚,我们明天再商量?”
“哦,不用了,”我冷冷地说,“我会有地方住的,我的钱还要用来养老,住不起Holiday Inn的。对不起,打扰你了。”
我关掉电话,对司机说:“你开慢一点,让我想一想,到底去哪里。”
二十分钟后,我到了Jay的门口。
他接到我的电话,就喜出望外,早早出来恭候,颠颠地把我的箱子提了进去。这是一套两室一厅,他和另一个男生合租。
我一屁股坐在他的床上,身心俱疲,半天才说:“Jay,我要在你这里住一阵,等我找到房子为止,麻烦你俩去隔壁睡,把这间让给我,我出一半房租。你把床上的脏袜子拿走,另外,把卫生间打扫一下,谢谢。”
Jay目瞪口呆地站了半分钟,才转身出了房间。一会儿,我听见另一个男生在隔壁说:“靠,你的妈可真厉害……”然后,是一阵桌椅颠覆的声音。
我在Jay的房子里住了下来,兴致好的时候,我给两个小男生做饭,吃得他们眉飞色舞,说什么也要免去我的那一份房租。
我又回到了大学刚毕业时的自由状态。陈许和一白,仿佛从我的生活里面消失了。
几个星期后,忽然接到陈许的电话。他还是不温不火的语气:“公司派我到美国培训2个月,明天早上的飞机,送不送我随便你。不过家里那缸鱼,只能你自己回来喂了。”
我说:“鱼好吗?我的血鹦鹉还活着吗?”
他嗯嗯啊啊了半天,才说:“你那些鱼我照顾不来,你自己回来看吧。”
我的心凉了半截,想象着鱼缸里的惨相,黯然神伤。
第二天下班,我回了家。
开门,就急急奔去看我的鱼缸。
我愣住了。
一缸红色的,游动的鱼,50条,还是80条血鹦鹉,把整个鱼缸染成了血的颜色,每条都一样红,一样胖。我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两条。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有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
背后,忽然传来开启门锁的声音。
我扭头,正好门开,陈许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来。
他的脸上应该有灿烂的笑容,可惜,我的视线已经模糊。
忆当时,初相见。
一直记得初见陆了然的刹那。那天,有很好的太阳,抱一摞书从寝室出来去上公共课,路过篮球场,听到如雷的欢呼声,是一场比赛,陆了然进了一个极为漂亮的三分球,在最后8秒内,锁定胜局。在此之前,他所在的球队尚以2分之差落后。
人群中,身穿黄色背心的陆了然,身姿挺拔。
记住了,也就记住了。
从未向别人说起,包括日后的陆了然。也不会有人相信,缘于大一那场篮球赛,我会对初次见面的陆了然记忆深刻,一见钟情。
只是等我打听到他的名字后,才失望地发现,那个球场英雄已经大四毕业。那场比赛是他们的告别赛。我只是知道了他的名字,陆了然。
在那所闻名全国的大学里,我是出名的女孩,因为无懈可击的书法,还有绘画功底。那时,我还年轻,19岁,我且青春,鲜妍明媚。
于是,会收到很多的信。那些从学校寄出的信,通过邮局,在外面转一圈,再回到学校的……我的手上。我不看,很意兴阑珊。周末的时候,也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只穿了黑衣,静静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想一些心事。
冷傲的薛云离在四年后,毕业了。因为学业出类拔萃,得以留校。并有机会翻看到师兄陆了然的资料。当然,连同他家中的电话。
打了过去,温和的妇人声音,找谁?
伯母,陆了然可在家?
对方惊愕,了然现在在上海。你是?
哦,几年未见的同学。想联系到他。
你可以去他的公司找他。他的手机号码是……
挂掉电话。有片刻的怔忡。我竟,浪费了四年的光阴。那个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未有稍离。
苦思几日,一直想不到顺理成章和他通话的理由。如此几日,渐无法按捺,找到了他。
那端的声音迫近,并且沉稳,陆了然。您是?
您好,我是学校老师,在整理学生档案,对优秀生进行追踪记录,请问,您现在在何处供职?
多么蹩脚的谎言,他竟相信,从容作答。
见到他,是三天后,他所在公司附近的餐厅。距离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依然挺拔俊朗,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被他穿得整洁儒雅,世家子弟般的优雅清淡。
恰好他的公司招聘平面设计,凭借良好的美术底子,考入其中,很是顺利。于是办好学校这方的辞职手续,开始和陆了然同处一幢楼。
陆了然是这家公司老总。上班第一日,他召集全公司人员,为我和另外三个新员工开了简短的欢迎会。会罢,我故意逗留片刻,挨在后面,果然,他叫住了我,薛小姐,我看了你的简历,我们是校友。你的能力非常突出,能来我们这样规模不大的公司发展,委屈你了。
我朝他微笑,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平面设计。我会尽力做好。
他亦笑,眉宇间隐约有赞赏之意。
我在陆了然的公司很快火了起来。这是一个朝阳企业,有很多年轻人。下班后,会有人请我喝茶,吃饭,也会有人送来鲜花,不菲香水,手饰。我只拒绝。
和陆了然熟了后,他也会开我玩笑,薛云离,怎么,我们公司的小伙子,你一个也看不上?
我笑,我手头上不缺钱,不用像要找长期饭票的女人那样,功利而世故地对待一份感情。
他也笑,眼里尽是欣赏。
这是事实,但更想说的不过是,因为你。
但是有什么用呢,我来得迟了。
他早早有了彼此倾心多年的,青梅竹马的妻。曾经无意看到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他和妻子的合影,笑眯眯的两张脸孔甜蜜地凑在一起,刺得我眼睛疼。
时间久了,渐也觉得,每日面对又不可得,是一种煎熬。这样一种沉沦,很难过。那日,加班到凌晨,起身为自己冲杯咖啡,回头,迎上了副总宋振华的目光。能看得出他眼里的热切。
心一紧,没有做声,回到座位上,工作。所谓熟练,到了一个程度便可以发呆工作两不误。陆了然,陆了然,此刻,正和他心爱的妻执手相看吧。今天是他妻的生日,下午的时候,他过来很是歉意地说,晚上不能陪我们一同加班。
我心酸,语气因此刻薄,这本就是陆总的公司,不加班,还需要向我们招呼一声吗?
他一楞,深深看我一眼,沉默着,然后推门走了出去。
宋振华轻轻对我说,薛小姐,你不知,陆了然和他妻子感情极好。
我作天真状,哇,他妻子可真幸福!又装做不经意,故意问,他的妻子一定很漂亮?
宋振华摇头,不及你一半。几年前一场车祸,使她瘫痪在床,生活已无法自理。
圣诞节,公司举行晚会,很热闹。陆了然破例没有太早回家,兴致很高地喝了一些酒。等十二点钟声敲过后,他掏出手机,走出门外,趁着混乱,我跟了出去,只听到,刚才许了愿,希望你可以站起来。
是打给他的妻的。他这样爱她。
凌晨一点的时候,晚会结束。我出了公司,在这条街的拐角处,站住了,忍不住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女人在陷入痴情以后开始变得愚蠢。爱情,我的爱情,是希望全无的,却还在坚持,为什么?
这时,有一个走近来,温柔地掏出面巾纸,替我擦净。是宋振华。
沉默了一会,他道,云离,你今年多大?22岁?
不,已经24了。
唔,和我女儿同龄。
我想起他平日讲起自己的女儿,很聪明的孩子,在大学里读研究生呢,成绩很好,她的男朋友,和她同专业。
多么简单的生活和单纯的感情,没有是非,也没有伤害。一样的年龄,我却心比身先老。
想着,一时顾影自怜,心内黯然。
宋振华静静守在一边,良久才开口,云离,你遇到陆了然,以为他是你的,弄得遍体鳞伤的。可是我,当我遇到我妻子的时候,就知道她不是你,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等不了你那么久,也等不了,且又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来得太早,在你出现之前,要想办法打发掉半辈子的日子。
红颜白发。我无言。这个世界从来不符合我们的梦想。很多时候,爱情悲剧都只是有婚无爱,或者,有爱难婚。而已。
我依旧尽职地做好工作,很多事情,很多客户,需要我圆滑应对。这是逃不了的。累了的时候冲杯极苦的咖啡,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陆了然。事情已经至此了,还有什么用呢。死缠烂打只会令对方厌恶。我只能默默地想着他,默默地注视着他,所有的温情,所有颤动着的苦痛,幸福的折磨,都是无声的。
元宵节的中午,我听到很多同事说,晚上广场上要放烟花。我过去听,她们立刻邀请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笑笑,不了。然后走开。
身后传来她们的声音,她啊,真是个怪人。
晚上加完班已经将近十一点。非常倦了,披了件大衣,我走出去。路过总经理办公室,竟发现陆了然还在。
我很想过去和他说点什么,哪怕只是静静地坐在他身旁,犹豫了一会,还是隔着玻璃窗朝他挥挥手就离开了。
夜里的烟花格外璀璨。广场上有很多人,情侣们搂在一起,观看一朵又一朵烟花在高空中绽放,沉寂。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生命盛开,然后颓败,只留下一些灰烬。烟花若有灵魂,会在下世选择做一朵什么样的花呢。我站在广场的边角处,凝视着天空,然后,感觉到有人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是陆了然。刚想开口,他制止了我。他只是从我背后拥抱住我,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看烟花。
元宵节的夜,我们一起,看烟花。
夜渐阑珊。已经是凌晨时分。大街上依旧很热闹。
他牵我的手,带我离开广场,上了他泊在一旁的车。
高速公路上,我们飙车,时速非常快,刺激底下,伤心的事情似乎淡化许多,然后,我们一起去吃比萨,他给我讲笑话,我泪光迷离地大笑。
这样美好的夜,身边人亦是梦中人。只是,他是别人的。想着,叹气,叫了度数很高的酒,一杯一杯。陆了然劝我,我不听。终至酩酊。
朦胧中,听见陆了然说,傻孩子,心事这么明显。
酒醒时候,发现已经身处自己家里。转过脸,看到陆了然正在替我冲热水袋。
心里一酸。这正是我所期盼的男人,知冷知热。
但是他是别人的。
陆了然过来,将热水袋塞到我脚底下。我稍一挣,支起身拉过他,让他坐在我的身旁。他没有拒绝。
我不说话,把头靠在他的胸口,听他沉重的呼吸和心跳。他开始吻我。很久后,他才松手,点根烟,叹气。
烟雾缭绕中,他问,云离,为什么不早一点遇见你,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
为什么来不及?仅仅是因为你有了妻?
他答,是。
他的妻子,从小被他的父母收养,长大后,来爱他。这么多年来,她习惯于有他的生活,而他,也习惯了照顾她。
云离,你知道吗,认识你后,我曾陷入挣扎。可是,最终放弃。
我心一抖,为什么。
因为,你比她独立得多。你不会太难过,但她不一样。她离不开我。
陆了然,这不公平。独立就意味着一定要承受比别人更多的离别吗。就可能不会受到伤害吗。你这样说,也许只是我们之间少了同甘共苦,或者朝夕相处的生活片段做沉淀和根基,没有足够的爱,足够到你愿意因此改变选择。对吗。
你以为我的理由只是借口吗。他落寞地笑笑。
你为什么不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依从自己的意愿好好活一次呢。
我是想。可是,已经太迟。他摇头,弄灭了烟,云离,你知道她为什么瘫痪吗。那年我大二,因为想我,她不顾父母的劝阻,逃了课来上海看我。在快到学校的地方出了车祸。其实,她是非常聪明的孩子,那时还在念高三,本来是有希望考上很好的大学的。云离,这个样子,你说我怎么能离开她。云离,如果时光真能倒流,让我们由青梅竹马从头。
一直记得初见陆了然的刹那。那天,有很好的太阳,抱一摞书从寝室出来去上公共课,路过篮球场,听到如雷的欢呼声,是一场比赛,陆了然进了一个极为漂亮的三分球,在最后8秒内,锁定胜局。在此之前,他所在的球队尚以2分之差落后。
人群中,身穿黄色背心的陆了然,身姿挺拔。
记住了,也就记住了。
从未向别人说起,包括日后的陆了然。也不会有人相信,缘于大一那场篮球赛,我会对初次见面的陆了然记忆深刻,一见钟情。
只是等我打听到他的名字后,才失望地发现,那个球场英雄已经大四毕业。那场比赛是他们的告别赛。我只是知道了他的名字,陆了然。
在那所闻名全国的大学里,我是出名的女孩,因为无懈可击的书法,还有绘画功底。那时,我还年轻,19岁,我且青春,鲜妍明媚。
于是,会收到很多的信。那些从学校寄出的信,通过邮局,在外面转一圈,再回到学校的……我的手上。我不看,很意兴阑珊。周末的时候,也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只穿了黑衣,静静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想一些心事。
冷傲的薛云离在四年后,毕业了。因为学业出类拔萃,得以留校。并有机会翻看到师兄陆了然的资料。当然,连同他家中的电话。
打了过去,温和的妇人声音,找谁?
伯母,陆了然可在家?
对方惊愕,了然现在在上海。你是?
哦,几年未见的同学。想联系到他。
你可以去他的公司找他。他的手机号码是……
挂掉电话。有片刻的怔忡。我竟,浪费了四年的光阴。那个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未有稍离。
苦思几日,一直想不到顺理成章和他通话的理由。如此几日,渐无法按捺,找到了他。
那端的声音迫近,并且沉稳,陆了然。您是?
您好,我是学校老师,在整理学生档案,对优秀生进行追踪记录,请问,您现在在何处供职?
多么蹩脚的谎言,他竟相信,从容作答。
见到他,是三天后,他所在公司附近的餐厅。距离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依然挺拔俊朗,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被他穿得整洁儒雅,世家子弟般的优雅清淡。
恰好他的公司招聘平面设计,凭借良好的美术底子,考入其中,很是顺利。于是办好学校这方的辞职手续,开始和陆了然同处一幢楼。
陆了然是这家公司老总。上班第一日,他召集全公司人员,为我和另外三个新员工开了简短的欢迎会。会罢,我故意逗留片刻,挨在后面,果然,他叫住了我,薛小姐,我看了你的简历,我们是校友。你的能力非常突出,能来我们这样规模不大的公司发展,委屈你了。
我朝他微笑,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平面设计。我会尽力做好。
他亦笑,眉宇间隐约有赞赏之意。
我在陆了然的公司很快火了起来。这是一个朝阳企业,有很多年轻人。下班后,会有人请我喝茶,吃饭,也会有人送来鲜花,不菲香水,手饰。我只拒绝。
和陆了然熟了后,他也会开我玩笑,薛云离,怎么,我们公司的小伙子,你一个也看不上?
我笑,我手头上不缺钱,不用像要找长期饭票的女人那样,功利而世故地对待一份感情。
他也笑,眼里尽是欣赏。
这是事实,但更想说的不过是,因为你。
但是有什么用呢,我来得迟了。
他早早有了彼此倾心多年的,青梅竹马的妻。曾经无意看到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他和妻子的合影,笑眯眯的两张脸孔甜蜜地凑在一起,刺得我眼睛疼。
时间久了,渐也觉得,每日面对又不可得,是一种煎熬。这样一种沉沦,很难过。那日,加班到凌晨,起身为自己冲杯咖啡,回头,迎上了副总宋振华的目光。能看得出他眼里的热切。
心一紧,没有做声,回到座位上,工作。所谓熟练,到了一个程度便可以发呆工作两不误。陆了然,陆了然,此刻,正和他心爱的妻执手相看吧。今天是他妻的生日,下午的时候,他过来很是歉意地说,晚上不能陪我们一同加班。
我心酸,语气因此刻薄,这本就是陆总的公司,不加班,还需要向我们招呼一声吗?
他一楞,深深看我一眼,沉默着,然后推门走了出去。
宋振华轻轻对我说,薛小姐,你不知,陆了然和他妻子感情极好。
我作天真状,哇,他妻子可真幸福!又装做不经意,故意问,他的妻子一定很漂亮?
宋振华摇头,不及你一半。几年前一场车祸,使她瘫痪在床,生活已无法自理。
圣诞节,公司举行晚会,很热闹。陆了然破例没有太早回家,兴致很高地喝了一些酒。等十二点钟声敲过后,他掏出手机,走出门外,趁着混乱,我跟了出去,只听到,刚才许了愿,希望你可以站起来。
是打给他的妻的。他这样爱她。
凌晨一点的时候,晚会结束。我出了公司,在这条街的拐角处,站住了,忍不住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女人在陷入痴情以后开始变得愚蠢。爱情,我的爱情,是希望全无的,却还在坚持,为什么?
这时,有一个走近来,温柔地掏出面巾纸,替我擦净。是宋振华。
沉默了一会,他道,云离,你今年多大?22岁?
不,已经24了。
唔,和我女儿同龄。
我想起他平日讲起自己的女儿,很聪明的孩子,在大学里读研究生呢,成绩很好,她的男朋友,和她同专业。
多么简单的生活和单纯的感情,没有是非,也没有伤害。一样的年龄,我却心比身先老。
想着,一时顾影自怜,心内黯然。
宋振华静静守在一边,良久才开口,云离,你遇到陆了然,以为他是你的,弄得遍体鳞伤的。可是我,当我遇到我妻子的时候,就知道她不是你,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等不了你那么久,也等不了,且又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来得太早,在你出现之前,要想办法打发掉半辈子的日子。
红颜白发。我无言。这个世界从来不符合我们的梦想。很多时候,爱情悲剧都只是有婚无爱,或者,有爱难婚。而已。
我依旧尽职地做好工作,很多事情,很多客户,需要我圆滑应对。这是逃不了的。累了的时候冲杯极苦的咖啡,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陆了然。事情已经至此了,还有什么用呢。死缠烂打只会令对方厌恶。我只能默默地想着他,默默地注视着他,所有的温情,所有颤动着的苦痛,幸福的折磨,都是无声的。
元宵节的中午,我听到很多同事说,晚上广场上要放烟花。我过去听,她们立刻邀请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笑笑,不了。然后走开。
身后传来她们的声音,她啊,真是个怪人。
晚上加完班已经将近十一点。非常倦了,披了件大衣,我走出去。路过总经理办公室,竟发现陆了然还在。
我很想过去和他说点什么,哪怕只是静静地坐在他身旁,犹豫了一会,还是隔着玻璃窗朝他挥挥手就离开了。
夜里的烟花格外璀璨。广场上有很多人,情侣们搂在一起,观看一朵又一朵烟花在高空中绽放,沉寂。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生命盛开,然后颓败,只留下一些灰烬。烟花若有灵魂,会在下世选择做一朵什么样的花呢。我站在广场的边角处,凝视着天空,然后,感觉到有人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是陆了然。刚想开口,他制止了我。他只是从我背后拥抱住我,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看烟花。
元宵节的夜,我们一起,看烟花。
夜渐阑珊。已经是凌晨时分。大街上依旧很热闹。
他牵我的手,带我离开广场,上了他泊在一旁的车。
高速公路上,我们飙车,时速非常快,刺激底下,伤心的事情似乎淡化许多,然后,我们一起去吃比萨,他给我讲笑话,我泪光迷离地大笑。
这样美好的夜,身边人亦是梦中人。只是,他是别人的。想着,叹气,叫了度数很高的酒,一杯一杯。陆了然劝我,我不听。终至酩酊。
朦胧中,听见陆了然说,傻孩子,心事这么明显。
酒醒时候,发现已经身处自己家里。转过脸,看到陆了然正在替我冲热水袋。
心里一酸。这正是我所期盼的男人,知冷知热。
但是他是别人的。
陆了然过来,将热水袋塞到我脚底下。我稍一挣,支起身拉过他,让他坐在我的身旁。他没有拒绝。
我不说话,把头靠在他的胸口,听他沉重的呼吸和心跳。他开始吻我。很久后,他才松手,点根烟,叹气。
烟雾缭绕中,他问,云离,为什么不早一点遇见你,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
为什么来不及?仅仅是因为你有了妻?
他答,是。
他的妻子,从小被他的父母收养,长大后,来爱他。这么多年来,她习惯于有他的生活,而他,也习惯了照顾她。
云离,你知道吗,认识你后,我曾陷入挣扎。可是,最终放弃。
我心一抖,为什么。
因为,你比她独立得多。你不会太难过,但她不一样。她离不开我。
陆了然,这不公平。独立就意味着一定要承受比别人更多的离别吗。就可能不会受到伤害吗。你这样说,也许只是我们之间少了同甘共苦,或者朝夕相处的生活片段做沉淀和根基,没有足够的爱,足够到你愿意因此改变选择。对吗。
你以为我的理由只是借口吗。他落寞地笑笑。
你为什么不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依从自己的意愿好好活一次呢。
我是想。可是,已经太迟。他摇头,弄灭了烟,云离,你知道她为什么瘫痪吗。那年我大二,因为想我,她不顾父母的劝阻,逃了课来上海看我。在快到学校的地方出了车祸。其实,她是非常聪明的孩子,那时还在念高三,本来是有希望考上很好的大学的。云离,这个样子,你说我怎么能离开她。云离,如果时光真能倒流,让我们由青梅竹马从头。
网络不会因为一次轻舞就充满悲伤/蓝色不会因为一个痞子就代表忧郁
爱情不会因为只有两天就选择放弃/生命却会因为叶子飘落而支离破碎
我叫两天,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两天版)
(一)
我叫两天,当然不是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之所以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两天,是因为一堂哲学课,其实,我到现在唯一对哲学的感激,就是给我这个让人嗤鼻而自己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是的名字,每当我写下这个名字总会引起其他人的测目,只因为我在旁边的注解到: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很多人都会冲我说你很有意思呀,其实我知道那帮二B不定心中骂我是个白痴,但是我还是要笑,好比苏乞儿被抄家时的样子,因为这个时候,笑,能挡住人家的疑惑,还能掩饰自己的不安。
其实,我今年已经23岁了,生生死死的好几个来回了,我这个人没有什麽优点,是八杆子也够不上绅士的称号,因为本身我不是一个做作的人,想当绅士的人,必须具备3个特点:一,你要有钱,有钱的人才能有做绅士的资本,想想穿的跟赵本山差不多人家还管他叫绅士,不若说讨好,奉承。二,要有毅力做绅士要做到的就是每时每刻都要牢记自己头上的那盯帽子,如此一来,长久必要毅力二字。三,自身的条件,一提起绅士,不免想到绅士风度这几个字,有的时候風风度是自身的,装的了一次,装不下去万次。所以,我衡量来衡量去怎麽也够不上绅士的标准,所以我不是绅士,至死也不会是。其次,我不是一个禽兽,因爲我不可能那麽有自剖力说自己是禽兽,我还不够哪个标准,做禽兽的未免总会给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有点心理安慰,心想我是禽兽我做这件事情有什麽希奇,我还没有从根骨上能学习到那种精神,所以,我也算不上禽兽。我就是我,一个自大自怨自怜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家伙,一个旁人眼中的痞子类型的人。
我喜欢在漫天的飞絮下骑车出去,然後咪著眼睛看世界,朦朦胧胧的感觉在我看来才是最真实的,我讨厌那种孤单的感觉,看著大街上那些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无忌惮的样子,我的心理就有一点点难过,这更加说明我不属於禽兽系列,因为那真实的心痛会让我陷入对过去日子的怀念,此情已逝,空留长叹人。
我是一个生活琐碎的人,但是,却绝不是不是一个生命琐碎的人,我信奉生命,因为我珍爱生命。所以,我的生活才如此真实。以至于让自己有时候都不知道是否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
之所以把我自己介绍的那么详细,是因为我是一个心细的人,我不想人家误会我是一个绅士或是无赖而对我有了某种好感或者恶意,我就是我,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对于爱情里面的缘分说,我不敢苟同,我不是很相信缘分这个词,我宁愿说这个词是懒人想用来骗骗自己的一个词语,设想一下你们相遇某某时间某某地点,其实我找一个傻子天天趴哪睡觉也能偶遇个几百次,但是那天过後我却不得不相信这个词,因为她……
我们是通过最快的方式,网络中认识的,在一个聊天室里面遇到一个到处宣扬网络恋爱的家伙,我和她发了同样的话给那人:去死吧你!我喜欢女孩子说话冲冲的,至少我不喜欢那些文邹邹的淑女,在我的眼睛看起来,有点个性的女孩才和我这样的男孩相配,那些淑女留给那些绅士吧,只有他们才是社会的主流,蘼红灯下的模特。
我要了她的QQ,再看了她的自我介绍後,我才发现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聊天的人,因为那上面写著叶子,叶的正面是你,叶的背面是我……
(二)
其实我蛮喜欢上网聊天的,谁都不认识谁,有一句名言不是说哪怕网络对面是一只狗,我喜欢让我的名字心情一起挂在网上,不开心的时候去卷人,反正现在都有骂人宝典,一复制一粘贴谁都会,有的时候我特喜欢跟那些失恋的人聊天,那时候的我特深沉,每当看到她们高兴的时候我都特有荣誉感,但是我讨厌一种人,就是那些自以为自己经受了多少次爱情的打击,自以为金身不破,到头来,一次打击照样寻死觅活,照样拉根绳子去上吊,我还不喜欢人家拿那些大话来罩我,去她妈的,谁比谁懂多少,现在动不动就都说张小娴,她的爱情宝典那在手上,背诵两条好像多荣耀的事情,好像当年拿着毛主席语录一样,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爱情大哲,照样不是充当人家第三者玩,靠!这样的道理和好水手总被海潮吞没,好军人总阵亡在战场上是一个道理。
看到叶子的时候,我正在和人狂侃足球,这也好像是我们男人的通病,我们总在骂谁臭脚臭脚的时候,总管不住自己的嘴,其实,动动嘴皮子总比上脚要容易的多,她上线了,我开始收了嘴,还没等我说话,她发来一张照片,然后一句话:看的懂我么?然后,断了线离开。
我凝视了照片很久,照片里面的叶子总有一种淡淡的哀愁,那种空洞的感觉总好比一只手攥住你的心,让你随她一起跳动一样,照片的感觉有种叶落的感觉,我明显的感觉到叶子好像出什么事情了,但是我说不准,女孩的心总事变的比股市还不确定。
我在迷惑中下了网、今夜叶子怎么了……
(三)
几天没有见到叶子了,心里总是不由自主的在想这小妮子难不成将我给遗忘在这网络中,其实自己也曾经遗忘过许多的人,而且被更过的人遗忘,我总是觉得网络就是在你不开心,想倾诉的时候,随便拉过来一个将他当作拳击时候的陪练,死起白咧的将使不完的力气,用不完的劲发泄出去,当然,这也局限于个人爱好,你要是受虐狂,那没人拦你。
这天还是习惯性的上了网,说来也奇怪,每次看到网吧的时候,就开始告诉自己不要去,不要去,进来了也在骂自己不争气,不上多了,只上一个小时,只上一个小时,可是每次出网吧的时候,都能应了一句话:“月黑杀人夜”,而且,看著食堂里面人家啃猪蹄,我只能开水泡饭,我就开始为我那些在虚拟网络中所阵亡的钞票默哀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到常去的bbs上发泄一下心情,然后互相捧捧对方的臭脚,还是到常去的聊天室找那些臭屁的家伙乱侃,尽管这样可能让自己也变得臭屁了许多,还是像一只冬眠的老猫一样趴在QQ上等着那些或让你心情愉悦,或让你恶心一整天的家伙出现,就在我回复完一个帖子的同时,我突然看到叶子那家伙上线了。
赶忙一个消息发过去“你那天怎么了,我一直在想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奇怪,叶子沉默。“怎么不说话?不会是只想听我说吧?”看到叶子不说话,我又发了消息过去按照平时,我一阵风吹过去,叶子怎么也要抖动几下了,今天可好,没动静。
……
“嘿嘿,是不是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我激动的,你不是在哭吧?我有面巾纸,心相印牌的,带薄荷味的那种,要不要,五毛钱一张!不至于吧,见到偶像也不用激动成这个样子呀,你不说话,我怎么会知道你对我如此崇拜呢,你对我如此崇拜你也要说呀,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呢。”嘿,自己也有点像鸡婆唐僧了。
就在我说完一句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话以后,叶子说话了,我问了问她,她说忙是这几天没来的原因,可是我总是不那么相信,一边我的传呼在嗡嗡的响,我差点忘记了周末我和那帮狗友有饭局。所以只好找了一个礼节性欺骗的话说我好困跑下网来,临走我提醒了叶子给我写信,告诉我她的心事。
在去相聚的路上,我还一直在想叶子对我会有怎样的倾诉呢?……
(四)
叶子来信了,和预想的差不多,是她的感情生活除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在我看来男女在一起只不过是从一个人的快乐过渡到两个人的快乐,如果不快乐,每天你看我怒气冲冲,我看你泪眼汪汪,不如早点分手,可是,自己也明白,一直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哪一半,她可以不漂亮,但是不能不可爱,她可以不温柔,但不能不直爽,她可以发小姐脾气,但不能不孝敬老人,她可以天天象个孩子,但不能不下厨房,但是,我所能确定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那个女孩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在10——25岁之间。至于老天爷让我什么时候看见她,那我说了不算。通过和叶子聊天,我发觉不能单纯的用劝慰的方式来安慰她,她那种女孩不需要安慰,需要的是一针见血!
行将枯萎的叶子:
来信收到,真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我愉悦的心情,既恭喜我的预言得到了证实,也恭喜你老人家脱离苦海,重新做会你自己,你说你们的感情已经6年,呵呵,那你知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只有18个月,再往后的岁月就是惯性使然,逐渐从开始时候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习惯,你难道不觉得你为她已经受了如此长久时间的委屈,干什么,还要继续委屈自己呢,做回自己不是人生最大之乐趣么?
往往我们爱一个人,总会淡化他身上的很多缺点,开始分分秒秒都觉得妙不可言,总觉得这种感情永远不会变化,但是事实呢,时间太残酷了,他总能如同一面巨大的镜子,让你看清你自己和这个世界。
嘿嘿,再说你男朋友有什么好,放着我这么玉树临风,集潇洒与幽默,智慧同美貌并重的大大大帅哥不要,唉,真是八国联军进北京,烧光了传世的字画,扛走了满箱的珠宝——瞎了狗眼。
呵呵,有什么委屈都可以跟党说,别憋坏了!
两天信写完了,我附了一段话给她:我们的心里都放着一些事/无论悲,喜/随着时间慢慢沉淀/偶尔,想要开口倾诉/却不知从何说起/当保留的心事越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远/直到看到镜中的自己越来越陌生/才警觉我们失落了什么/于是,我们开始寻找/寻找一颗真心,一颗真诚对待的心/可以在夜深人静时/可以在扰嚷人群中/彼此倾诉/被倾诉
我知道,她看的懂!
(五)
“咱们见面吧!”叶子从网上突然发来这句话,尽管我很早就做好了和叶子见面的准备,只不过还是有点惊异,不过我还是很镇静的打上了一句话。“OK!。淮海路唐吉柯德咖啡屋,周六晚上8:00见,”说完,断线离开,我觉得也许我的生活应该会有所改变了吧。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周末,我找了一件还算干净的衣服套上就出发了。
夜色中的唐吉柯德咖啡屋显得更加迷蒙,咖啡屋内幽幽的烛光和金碧辉煌的大门鲜明的对立着,散发出迷人的异国情调,我买了一听可乐,在台阶上面有一嗒没一嗒吸着可乐,我习惯在喝咖啡之前喝点可乐,天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了。扔掉可乐罐的时候,我看了看表:“7:49”。哦,快来了!正在我埋头踢石子的时候,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去。哦!
“嗨!两天吧!我是叶子!”,这小妮子蛮冲的,我连忙让了一步:“走吧,我们进去再说!”
落座以后,我用了5秒钟就对叶子来意了一个全身扫描加上脸部特写!,尽管我不怎么会形容女孩,但是还是认为用多少赞美的形容词在她身上都不为过,心里面不禁忿忿然:“那个大傻蛋怎么放着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就不要了呢?”
“想什么呢?愣神啦!”叶子在抗议了。
“呵呵,没什么,能不能借给我一块钱?”
“你要1块钱干什么?”叶子疑惑到。
“给我妈妈打一个电话,说我今天看见一个大大大美女!”说完,我和叶子都哈哈大笑起来。
……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闹声中,我俩之间那种陌生的感觉,完全的消融了!
(六)
自那天以后,我和叶子整日泡在一起,一直到那天,我的朋友问我是否新交了女朋友,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是她的男朋友么?她是我的女朋友么?我只不过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误闯进她的心的,这是爱么?好几天,我被这个问题搞的心烦意乱,正好学校有一个去实习的机会,要离开这个城市几个月,我想正好这一段时间可以让我想明白一些事情,那天上网,我看见了叶子,对她发了这样一段话“其实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也知道你需要时间,所以有这次机会我决定离开你一段时间,让你能够静下心来想想。其实你不必回答我,我知道你会想我的!因为我会一直一直的想你!”
我不知道是否如同一个逃兵一样的离开了这座城市,但是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我必须要离开,做为一个男人当他面对一份感情的时候他必须要有真正肩负起一生的勇气,他才能真正的面对他所喜欢的人,我承认我喜欢叶子,是那种发自真心的喜欢,可是我必须要给我自己时间,也必须要给叶子时间,只有当她心里面真正的不去怀念过去的那份爱情,我才能够真正的进入她的生活……
实习的这段时间真的很苦,我原本以为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中没有这么贫穷的地方,可是谁知道,这里别说网络,就连打一个电话都要走上好远,去邮电局,我索性将自己置身于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坐在那片山坳里独自想念叶子秀丽的样子,不知道她是否过的可好。
3个月后,我带着一身的疲倦和深深的思念回到了城市。
没顾上洗澡,我先拨通的叶子家的电话,我多么希望能听一听她的声音,告诉她没有她的这几个月我是多么的想念她,我也终于可以对她说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喜欢她,可是无论我怎么拨打,电话里面总是有着一个冷冰冰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请您核对后再拨。
没有办法,我只好上网,邮箱里面全是叶子的来信,我看了看最后的一封,距离今天已经1个多月了,我顾不上看以前的来信,忙迫不及待的打开这署名“我爱你,两天,来生一定做你的新娘”这最后的来信。
(七)
信看完了,我整个人也瘫在凳子上不能动弹,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发了疯的冲出门去,象着叶子家的方向跑去,到了她的家,我发了疯似的拍打她的家门,却没有一丝回响,隔壁的大娘看到我这个样子,没敢上来劝我,我只听见她的一声叹息:“叶子这孩子命苦亚!”
七天后,我找了叶子,不过,从此不能相见,墓碑上她的照片笑的灿烂。
爱情不会因为只有两天就选择放弃/生命却会因为叶子飘落而支离破碎
我叫两天,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两天版)
(一)
我叫两天,当然不是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之所以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两天,是因为一堂哲学课,其实,我到现在唯一对哲学的感激,就是给我这个让人嗤鼻而自己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是的名字,每当我写下这个名字总会引起其他人的测目,只因为我在旁边的注解到: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很多人都会冲我说你很有意思呀,其实我知道那帮二B不定心中骂我是个白痴,但是我还是要笑,好比苏乞儿被抄家时的样子,因为这个时候,笑,能挡住人家的疑惑,还能掩饰自己的不安。
其实,我今年已经23岁了,生生死死的好几个来回了,我这个人没有什麽优点,是八杆子也够不上绅士的称号,因为本身我不是一个做作的人,想当绅士的人,必须具备3个特点:一,你要有钱,有钱的人才能有做绅士的资本,想想穿的跟赵本山差不多人家还管他叫绅士,不若说讨好,奉承。二,要有毅力做绅士要做到的就是每时每刻都要牢记自己头上的那盯帽子,如此一来,长久必要毅力二字。三,自身的条件,一提起绅士,不免想到绅士风度这几个字,有的时候風风度是自身的,装的了一次,装不下去万次。所以,我衡量来衡量去怎麽也够不上绅士的标准,所以我不是绅士,至死也不会是。其次,我不是一个禽兽,因爲我不可能那麽有自剖力说自己是禽兽,我还不够哪个标准,做禽兽的未免总会给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有点心理安慰,心想我是禽兽我做这件事情有什麽希奇,我还没有从根骨上能学习到那种精神,所以,我也算不上禽兽。我就是我,一个自大自怨自怜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家伙,一个旁人眼中的痞子类型的人。
我喜欢在漫天的飞絮下骑车出去,然後咪著眼睛看世界,朦朦胧胧的感觉在我看来才是最真实的,我讨厌那种孤单的感觉,看著大街上那些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无忌惮的样子,我的心理就有一点点难过,这更加说明我不属於禽兽系列,因为那真实的心痛会让我陷入对过去日子的怀念,此情已逝,空留长叹人。
我是一个生活琐碎的人,但是,却绝不是不是一个生命琐碎的人,我信奉生命,因为我珍爱生命。所以,我的生活才如此真实。以至于让自己有时候都不知道是否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
之所以把我自己介绍的那么详细,是因为我是一个心细的人,我不想人家误会我是一个绅士或是无赖而对我有了某种好感或者恶意,我就是我,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对于爱情里面的缘分说,我不敢苟同,我不是很相信缘分这个词,我宁愿说这个词是懒人想用来骗骗自己的一个词语,设想一下你们相遇某某时间某某地点,其实我找一个傻子天天趴哪睡觉也能偶遇个几百次,但是那天过後我却不得不相信这个词,因为她……
我们是通过最快的方式,网络中认识的,在一个聊天室里面遇到一个到处宣扬网络恋爱的家伙,我和她发了同样的话给那人:去死吧你!我喜欢女孩子说话冲冲的,至少我不喜欢那些文邹邹的淑女,在我的眼睛看起来,有点个性的女孩才和我这样的男孩相配,那些淑女留给那些绅士吧,只有他们才是社会的主流,蘼红灯下的模特。
我要了她的QQ,再看了她的自我介绍後,我才发现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聊天的人,因为那上面写著叶子,叶的正面是你,叶的背面是我……
(二)
其实我蛮喜欢上网聊天的,谁都不认识谁,有一句名言不是说哪怕网络对面是一只狗,我喜欢让我的名字心情一起挂在网上,不开心的时候去卷人,反正现在都有骂人宝典,一复制一粘贴谁都会,有的时候我特喜欢跟那些失恋的人聊天,那时候的我特深沉,每当看到她们高兴的时候我都特有荣誉感,但是我讨厌一种人,就是那些自以为自己经受了多少次爱情的打击,自以为金身不破,到头来,一次打击照样寻死觅活,照样拉根绳子去上吊,我还不喜欢人家拿那些大话来罩我,去她妈的,谁比谁懂多少,现在动不动就都说张小娴,她的爱情宝典那在手上,背诵两条好像多荣耀的事情,好像当年拿着毛主席语录一样,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爱情大哲,照样不是充当人家第三者玩,靠!这样的道理和好水手总被海潮吞没,好军人总阵亡在战场上是一个道理。
看到叶子的时候,我正在和人狂侃足球,这也好像是我们男人的通病,我们总在骂谁臭脚臭脚的时候,总管不住自己的嘴,其实,动动嘴皮子总比上脚要容易的多,她上线了,我开始收了嘴,还没等我说话,她发来一张照片,然后一句话:看的懂我么?然后,断了线离开。
我凝视了照片很久,照片里面的叶子总有一种淡淡的哀愁,那种空洞的感觉总好比一只手攥住你的心,让你随她一起跳动一样,照片的感觉有种叶落的感觉,我明显的感觉到叶子好像出什么事情了,但是我说不准,女孩的心总事变的比股市还不确定。
我在迷惑中下了网、今夜叶子怎么了……
(三)
几天没有见到叶子了,心里总是不由自主的在想这小妮子难不成将我给遗忘在这网络中,其实自己也曾经遗忘过许多的人,而且被更过的人遗忘,我总是觉得网络就是在你不开心,想倾诉的时候,随便拉过来一个将他当作拳击时候的陪练,死起白咧的将使不完的力气,用不完的劲发泄出去,当然,这也局限于个人爱好,你要是受虐狂,那没人拦你。
这天还是习惯性的上了网,说来也奇怪,每次看到网吧的时候,就开始告诉自己不要去,不要去,进来了也在骂自己不争气,不上多了,只上一个小时,只上一个小时,可是每次出网吧的时候,都能应了一句话:“月黑杀人夜”,而且,看著食堂里面人家啃猪蹄,我只能开水泡饭,我就开始为我那些在虚拟网络中所阵亡的钞票默哀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到常去的bbs上发泄一下心情,然后互相捧捧对方的臭脚,还是到常去的聊天室找那些臭屁的家伙乱侃,尽管这样可能让自己也变得臭屁了许多,还是像一只冬眠的老猫一样趴在QQ上等着那些或让你心情愉悦,或让你恶心一整天的家伙出现,就在我回复完一个帖子的同时,我突然看到叶子那家伙上线了。
赶忙一个消息发过去“你那天怎么了,我一直在想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奇怪,叶子沉默。“怎么不说话?不会是只想听我说吧?”看到叶子不说话,我又发了消息过去按照平时,我一阵风吹过去,叶子怎么也要抖动几下了,今天可好,没动静。
……
“嘿嘿,是不是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我激动的,你不是在哭吧?我有面巾纸,心相印牌的,带薄荷味的那种,要不要,五毛钱一张!不至于吧,见到偶像也不用激动成这个样子呀,你不说话,我怎么会知道你对我如此崇拜呢,你对我如此崇拜你也要说呀,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呢。”嘿,自己也有点像鸡婆唐僧了。
就在我说完一句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话以后,叶子说话了,我问了问她,她说忙是这几天没来的原因,可是我总是不那么相信,一边我的传呼在嗡嗡的响,我差点忘记了周末我和那帮狗友有饭局。所以只好找了一个礼节性欺骗的话说我好困跑下网来,临走我提醒了叶子给我写信,告诉我她的心事。
在去相聚的路上,我还一直在想叶子对我会有怎样的倾诉呢?……
(四)
叶子来信了,和预想的差不多,是她的感情生活除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在我看来男女在一起只不过是从一个人的快乐过渡到两个人的快乐,如果不快乐,每天你看我怒气冲冲,我看你泪眼汪汪,不如早点分手,可是,自己也明白,一直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哪一半,她可以不漂亮,但是不能不可爱,她可以不温柔,但不能不直爽,她可以发小姐脾气,但不能不孝敬老人,她可以天天象个孩子,但不能不下厨房,但是,我所能确定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那个女孩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在10——25岁之间。至于老天爷让我什么时候看见她,那我说了不算。通过和叶子聊天,我发觉不能单纯的用劝慰的方式来安慰她,她那种女孩不需要安慰,需要的是一针见血!
行将枯萎的叶子:
来信收到,真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我愉悦的心情,既恭喜我的预言得到了证实,也恭喜你老人家脱离苦海,重新做会你自己,你说你们的感情已经6年,呵呵,那你知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只有18个月,再往后的岁月就是惯性使然,逐渐从开始时候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习惯,你难道不觉得你为她已经受了如此长久时间的委屈,干什么,还要继续委屈自己呢,做回自己不是人生最大之乐趣么?
往往我们爱一个人,总会淡化他身上的很多缺点,开始分分秒秒都觉得妙不可言,总觉得这种感情永远不会变化,但是事实呢,时间太残酷了,他总能如同一面巨大的镜子,让你看清你自己和这个世界。
嘿嘿,再说你男朋友有什么好,放着我这么玉树临风,集潇洒与幽默,智慧同美貌并重的大大大帅哥不要,唉,真是八国联军进北京,烧光了传世的字画,扛走了满箱的珠宝——瞎了狗眼。
呵呵,有什么委屈都可以跟党说,别憋坏了!
两天信写完了,我附了一段话给她:我们的心里都放着一些事/无论悲,喜/随着时间慢慢沉淀/偶尔,想要开口倾诉/却不知从何说起/当保留的心事越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远/直到看到镜中的自己越来越陌生/才警觉我们失落了什么/于是,我们开始寻找/寻找一颗真心,一颗真诚对待的心/可以在夜深人静时/可以在扰嚷人群中/彼此倾诉/被倾诉
我知道,她看的懂!
(五)
“咱们见面吧!”叶子从网上突然发来这句话,尽管我很早就做好了和叶子见面的准备,只不过还是有点惊异,不过我还是很镇静的打上了一句话。“OK!。淮海路唐吉柯德咖啡屋,周六晚上8:00见,”说完,断线离开,我觉得也许我的生活应该会有所改变了吧。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周末,我找了一件还算干净的衣服套上就出发了。
夜色中的唐吉柯德咖啡屋显得更加迷蒙,咖啡屋内幽幽的烛光和金碧辉煌的大门鲜明的对立着,散发出迷人的异国情调,我买了一听可乐,在台阶上面有一嗒没一嗒吸着可乐,我习惯在喝咖啡之前喝点可乐,天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了。扔掉可乐罐的时候,我看了看表:“7:49”。哦,快来了!正在我埋头踢石子的时候,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去。哦!
“嗨!两天吧!我是叶子!”,这小妮子蛮冲的,我连忙让了一步:“走吧,我们进去再说!”
落座以后,我用了5秒钟就对叶子来意了一个全身扫描加上脸部特写!,尽管我不怎么会形容女孩,但是还是认为用多少赞美的形容词在她身上都不为过,心里面不禁忿忿然:“那个大傻蛋怎么放着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就不要了呢?”
“想什么呢?愣神啦!”叶子在抗议了。
“呵呵,没什么,能不能借给我一块钱?”
“你要1块钱干什么?”叶子疑惑到。
“给我妈妈打一个电话,说我今天看见一个大大大美女!”说完,我和叶子都哈哈大笑起来。
……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闹声中,我俩之间那种陌生的感觉,完全的消融了!
(六)
自那天以后,我和叶子整日泡在一起,一直到那天,我的朋友问我是否新交了女朋友,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是她的男朋友么?她是我的女朋友么?我只不过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误闯进她的心的,这是爱么?好几天,我被这个问题搞的心烦意乱,正好学校有一个去实习的机会,要离开这个城市几个月,我想正好这一段时间可以让我想明白一些事情,那天上网,我看见了叶子,对她发了这样一段话“其实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也知道你需要时间,所以有这次机会我决定离开你一段时间,让你能够静下心来想想。其实你不必回答我,我知道你会想我的!因为我会一直一直的想你!”
我不知道是否如同一个逃兵一样的离开了这座城市,但是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我必须要离开,做为一个男人当他面对一份感情的时候他必须要有真正肩负起一生的勇气,他才能真正的面对他所喜欢的人,我承认我喜欢叶子,是那种发自真心的喜欢,可是我必须要给我自己时间,也必须要给叶子时间,只有当她心里面真正的不去怀念过去的那份爱情,我才能够真正的进入她的生活……
实习的这段时间真的很苦,我原本以为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中没有这么贫穷的地方,可是谁知道,这里别说网络,就连打一个电话都要走上好远,去邮电局,我索性将自己置身于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坐在那片山坳里独自想念叶子秀丽的样子,不知道她是否过的可好。
3个月后,我带着一身的疲倦和深深的思念回到了城市。
没顾上洗澡,我先拨通的叶子家的电话,我多么希望能听一听她的声音,告诉她没有她的这几个月我是多么的想念她,我也终于可以对她说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喜欢她,可是无论我怎么拨打,电话里面总是有着一个冷冰冰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请您核对后再拨。
没有办法,我只好上网,邮箱里面全是叶子的来信,我看了看最后的一封,距离今天已经1个多月了,我顾不上看以前的来信,忙迫不及待的打开这署名“我爱你,两天,来生一定做你的新娘”这最后的来信。
(七)
信看完了,我整个人也瘫在凳子上不能动弹,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发了疯的冲出门去,象着叶子家的方向跑去,到了她的家,我发了疯似的拍打她的家门,却没有一丝回响,隔壁的大娘看到我这个样子,没敢上来劝我,我只听见她的一声叹息:“叶子这孩子命苦亚!”
七天后,我找了叶子,不过,从此不能相见,墓碑上她的照片笑的灿烂。
原来你是触不到的恋人
[ 2007-03-25 21:28:44 | 作者: lzis ]
原来有些事情过去了,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留恋了。
当爱情凋落成一厢情愿时,是不是应该学会放手?
一个人走在漫无尽头的小路上,任风吹散凌乱的长发、吹散我的思绪……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重复着恋爱-失恋-恋爱这么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我竟没有把任何留下。或许应该这么说,我根本不想把这些记住,为记忆留下一片属于他的天地。
那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想懂的女孩,喜欢和一大群朋友去迪吧去"疯"。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迪吧里我认识了他。
原来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的。看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整个世界里只有他在我的眼里出现,只觉得一阵晕眩。我知道,我的所有思想已经在他的目光里沦陷。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经常去那个有他在的迪吧,只为看到他、看到他淡淡的微笑,却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不甘心我们只能仅限于这么一个不冷不热的关系。不甘心、也无能为力。
渐渐地,随着我去迪吧次数的增长,我和他也越来越亲近,但也只停留在无话不说的朋友的关系上。他会把一天中的快乐、伤心、喜悦、愤怒诉说给我听,我充当着默默聆听的角色。虽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却又觉得很无奈。
直到那一天……
"知道吗,今天我……"
"我有事想说",这次我并没有选择静静地听。
"怎么了?"
"我想我应该说清楚",我抬起头看着他。
"说清楚?说清楚什么呢?"
"关于我们之间的。其实我早应该说清楚。我一直都喜欢着你,我不想再充当一个聆听者了,我想真正地走近你的世界。"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忘记了周围所有的事物。
他好象一下子不会说话了,低着头看地板。许久,他才抬起头,眼神变得几许陌生。
"如果是我使你误会了的话,我真的很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只是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那我问你,你有没有爱过我?"
"……"他没有答。
没有等泪水流出,我迅速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原来泪水真的可以流在心里的。
……
往后的日子里,我再没找过他,也没有见过他,似乎这个小城在距离间变大了,思念在重重复复的日子里流逝,直至忘怀。
我并没有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为等待他而默默守侯。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也过得很好。
爱情像妖艳的火花。
当我被她的绚丽而吸引时,她却喷出了美丽而邪恶的迷雾。
在雾里,我看到了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人。当我们就在咫尺之间,我伸出手想触碰这个注定的命运时,他的微笑却随雾而去了。
我从雾里出来,不再回头……
当爱情凋落成一厢情愿时,是不是应该学会放手?
一个人走在漫无尽头的小路上,任风吹散凌乱的长发、吹散我的思绪……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重复着恋爱-失恋-恋爱这么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我竟没有把任何留下。或许应该这么说,我根本不想把这些记住,为记忆留下一片属于他的天地。
那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想懂的女孩,喜欢和一大群朋友去迪吧去"疯"。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迪吧里我认识了他。
原来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的。看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整个世界里只有他在我的眼里出现,只觉得一阵晕眩。我知道,我的所有思想已经在他的目光里沦陷。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经常去那个有他在的迪吧,只为看到他、看到他淡淡的微笑,却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不甘心我们只能仅限于这么一个不冷不热的关系。不甘心、也无能为力。
渐渐地,随着我去迪吧次数的增长,我和他也越来越亲近,但也只停留在无话不说的朋友的关系上。他会把一天中的快乐、伤心、喜悦、愤怒诉说给我听,我充当着默默聆听的角色。虽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却又觉得很无奈。
直到那一天……
"知道吗,今天我……"
"我有事想说",这次我并没有选择静静地听。
"怎么了?"
"我想我应该说清楚",我抬起头看着他。
"说清楚?说清楚什么呢?"
"关于我们之间的。其实我早应该说清楚。我一直都喜欢着你,我不想再充当一个聆听者了,我想真正地走近你的世界。"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忘记了周围所有的事物。
他好象一下子不会说话了,低着头看地板。许久,他才抬起头,眼神变得几许陌生。
"如果是我使你误会了的话,我真的很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只是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那我问你,你有没有爱过我?"
"……"他没有答。
没有等泪水流出,我迅速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原来泪水真的可以流在心里的。
……
往后的日子里,我再没找过他,也没有见过他,似乎这个小城在距离间变大了,思念在重重复复的日子里流逝,直至忘怀。
我并没有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为等待他而默默守侯。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也过得很好。
爱情像妖艳的火花。
当我被她的绚丽而吸引时,她却喷出了美丽而邪恶的迷雾。
在雾里,我看到了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人。当我们就在咫尺之间,我伸出手想触碰这个注定的命运时,他的微笑却随雾而去了。
我从雾里出来,不再回头……
总有一片爱情让你泪流满面
[ 2007-03-25 21:28:03 | 作者: lzis ]
结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那一晚他输了整个世界
[ 2007-03-25 21:27:10 | 作者: lzis ]
一对青年,热恋很久后结婚了。一天,男的要给女的买戒指,走进商厦,看着柜台上琳琅满目的首饰,她犹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个呼机吧。”在那个时候,呼机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儿,而且价格也不比首饰便宜,男人听了有点儿意外,因为他知道女朋友向来都不赶时髦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男的就用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部漂亮的汉显呼机。
两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机别到了男的腰上。男的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男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他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家,推开房门一看,他发现妻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丈夫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男的对妻子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妻子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丈夫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着妻子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妻子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丈夫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丈夫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妻子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妻子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妻子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丈夫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严”,一气之下,他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丈夫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丈夫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他觉得那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两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机别到了男的腰上。男的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男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他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家,推开房门一看,他发现妻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丈夫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男的对妻子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妻子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丈夫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着妻子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妻子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丈夫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丈夫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妻子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妻子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妻子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丈夫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严”,一气之下,他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丈夫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丈夫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他觉得那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套在心上的戒指是爱情回家的借口
[ 2007-03-25 21:26:17 | 作者: lzis ]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男人如秋,从青涩走向成熟
[ 2007-03-25 21:25:13 | 作者: lzis ]
慎读秋天,如读男人,不但要读出秋的悲壮,秋的沧桑,还要读出秋的丰硕,秋的韵味。最喜欢在初秋、深秋、晚秋时随意出游,最大的兴致是在近距离观察秋天的景色与表象,体味男人与秋天的浑然一体,以意象不断产生出丰富联想,所以用秋的诗意来阐释男人最为贴切而鲜明。
男人的高素质品味性在于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热烈、潇洒倜怅,让人钟爱。初秋的男人还带有夏的烦躁,还没有沉淀下来,脚步还不够稳健,秋意还不够浓烈。这种男人适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观赏和留意。有秋的悲壮和伤感的凝重,让女人能尽情释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让人格外的留念,特别能坦然自若地让人在秋意渐浓时踏歌起舞。这种男人适合做爱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风雅和飘逸,有深奥的理性思考,经验的积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让人感到温暖而亲切,宽厚而仁义,友爱之情满溢。这种男人最适宜做朋友。
女人欣赏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稳重的。那些烦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气不敢出,屏声敛气的终会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戏曲里的小生,这行当是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再念上几句道白,更让人如抽筋吸髓般浑身凉透,而老生、武生则让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戏曲中白脸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诈狡猾,也让人心动,而扎上靠旗的武将更是威风凛凛,阳刚十足,不必掩饰也满脸刚毅,满腹刚性。
一直以为,男人的内涵是最值得津津乐道的,是心绪思想的集中体现。不说是满腹经纶,也起码是博览群书,不说是样样精通,也该是内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事业也牛气冲天,在闲暇时节若牛郎织女近揽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男人的淡定与从容是生活积淀的结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胜。风不那么凛冽,雨不那么寒彻,阳光不那么强烈,空气不那么躁热,还如松柏那样的苍劲,绿色包裹的温暖随意流露,与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产生一种朦胧迷离的陌生美,生发出健康的心态神韵。
品味男人,在于感觉,不是名牌的彰显、不是身份的显赫、不是无休止的争论、不是小气的斤斤计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气魄,虚怀若谷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悦也是忧郁、深情的。
男人属于秋天,只有女人能读懂秋的深刻内涵,男人的诗具有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般的火热,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饱满。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饥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只有秋天果实累累挂满技头,无所隐藏地表达了丰盛与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润女人,让女人获得丰厚的回报,产生丰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诗,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读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为一流的作者。
还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日趋由沧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十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宝藏,让幸福的女人去收获吧。
男人的高素质品味性在于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热烈、潇洒倜怅,让人钟爱。初秋的男人还带有夏的烦躁,还没有沉淀下来,脚步还不够稳健,秋意还不够浓烈。这种男人适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观赏和留意。有秋的悲壮和伤感的凝重,让女人能尽情释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让人格外的留念,特别能坦然自若地让人在秋意渐浓时踏歌起舞。这种男人适合做爱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风雅和飘逸,有深奥的理性思考,经验的积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让人感到温暖而亲切,宽厚而仁义,友爱之情满溢。这种男人最适宜做朋友。
女人欣赏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稳重的。那些烦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气不敢出,屏声敛气的终会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戏曲里的小生,这行当是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再念上几句道白,更让人如抽筋吸髓般浑身凉透,而老生、武生则让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戏曲中白脸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诈狡猾,也让人心动,而扎上靠旗的武将更是威风凛凛,阳刚十足,不必掩饰也满脸刚毅,满腹刚性。
一直以为,男人的内涵是最值得津津乐道的,是心绪思想的集中体现。不说是满腹经纶,也起码是博览群书,不说是样样精通,也该是内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事业也牛气冲天,在闲暇时节若牛郎织女近揽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男人的淡定与从容是生活积淀的结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胜。风不那么凛冽,雨不那么寒彻,阳光不那么强烈,空气不那么躁热,还如松柏那样的苍劲,绿色包裹的温暖随意流露,与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产生一种朦胧迷离的陌生美,生发出健康的心态神韵。
品味男人,在于感觉,不是名牌的彰显、不是身份的显赫、不是无休止的争论、不是小气的斤斤计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气魄,虚怀若谷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悦也是忧郁、深情的。
男人属于秋天,只有女人能读懂秋的深刻内涵,男人的诗具有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般的火热,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饱满。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饥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只有秋天果实累累挂满技头,无所隐藏地表达了丰盛与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润女人,让女人获得丰厚的回报,产生丰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诗,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读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为一流的作者。
还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日趋由沧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十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宝藏,让幸福的女人去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