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当时,初相见。
一直记得初见陆了然的刹那。那天,有很好的太阳,抱一摞书从寝室出来去上公共课,路过篮球场,听到如雷的欢呼声,是一场比赛,陆了然进了一个极为漂亮的三分球,在最后8秒内,锁定胜局。在此之前,他所在的球队尚以2分之差落后。
人群中,身穿黄色背心的陆了然,身姿挺拔。
记住了,也就记住了。
从未向别人说起,包括日后的陆了然。也不会有人相信,缘于大一那场篮球赛,我会对初次见面的陆了然记忆深刻,一见钟情。
只是等我打听到他的名字后,才失望地发现,那个球场英雄已经大四毕业。那场比赛是他们的告别赛。我只是知道了他的名字,陆了然。
在那所闻名全国的大学里,我是出名的女孩,因为无懈可击的书法,还有绘画功底。那时,我还年轻,19岁,我且青春,鲜妍明媚。
于是,会收到很多的信。那些从学校寄出的信,通过邮局,在外面转一圈,再回到学校的……我的手上。我不看,很意兴阑珊。周末的时候,也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只穿了黑衣,静静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想一些心事。
冷傲的薛云离在四年后,毕业了。因为学业出类拔萃,得以留校。并有机会翻看到师兄陆了然的资料。当然,连同他家中的电话。
打了过去,温和的妇人声音,找谁?
伯母,陆了然可在家?
对方惊愕,了然现在在上海。你是?
哦,几年未见的同学。想联系到他。
你可以去他的公司找他。他的手机号码是……
挂掉电话。有片刻的怔忡。我竟,浪费了四年的光阴。那个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未有稍离。
苦思几日,一直想不到顺理成章和他通话的理由。如此几日,渐无法按捺,找到了他。
那端的声音迫近,并且沉稳,陆了然。您是?
您好,我是学校老师,在整理学生档案,对优秀生进行追踪记录,请问,您现在在何处供职?
多么蹩脚的谎言,他竟相信,从容作答。
见到他,是三天后,他所在公司附近的餐厅。距离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依然挺拔俊朗,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被他穿得整洁儒雅,世家子弟般的优雅清淡。
恰好他的公司招聘平面设计,凭借良好的美术底子,考入其中,很是顺利。于是办好学校这方的辞职手续,开始和陆了然同处一幢楼。
陆了然是这家公司老总。上班第一日,他召集全公司人员,为我和另外三个新员工开了简短的欢迎会。会罢,我故意逗留片刻,挨在后面,果然,他叫住了我,薛小姐,我看了你的简历,我们是校友。你的能力非常突出,能来我们这样规模不大的公司发展,委屈你了。
我朝他微笑,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平面设计。我会尽力做好。
他亦笑,眉宇间隐约有赞赏之意。
我在陆了然的公司很快火了起来。这是一个朝阳企业,有很多年轻人。下班后,会有人请我喝茶,吃饭,也会有人送来鲜花,不菲香水,手饰。我只拒绝。
和陆了然熟了后,他也会开我玩笑,薛云离,怎么,我们公司的小伙子,你一个也看不上?
我笑,我手头上不缺钱,不用像要找长期饭票的女人那样,功利而世故地对待一份感情。
他也笑,眼里尽是欣赏。
这是事实,但更想说的不过是,因为你。
但是有什么用呢,我来得迟了。
他早早有了彼此倾心多年的,青梅竹马的妻。曾经无意看到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他和妻子的合影,笑眯眯的两张脸孔甜蜜地凑在一起,刺得我眼睛疼。
时间久了,渐也觉得,每日面对又不可得,是一种煎熬。这样一种沉沦,很难过。那日,加班到凌晨,起身为自己冲杯咖啡,回头,迎上了副总宋振华的目光。能看得出他眼里的热切。
心一紧,没有做声,回到座位上,工作。所谓熟练,到了一个程度便可以发呆工作两不误。陆了然,陆了然,此刻,正和他心爱的妻执手相看吧。今天是他妻的生日,下午的时候,他过来很是歉意地说,晚上不能陪我们一同加班。
我心酸,语气因此刻薄,这本就是陆总的公司,不加班,还需要向我们招呼一声吗?
他一楞,深深看我一眼,沉默着,然后推门走了出去。
宋振华轻轻对我说,薛小姐,你不知,陆了然和他妻子感情极好。
我作天真状,哇,他妻子可真幸福!又装做不经意,故意问,他的妻子一定很漂亮?
宋振华摇头,不及你一半。几年前一场车祸,使她瘫痪在床,生活已无法自理。
圣诞节,公司举行晚会,很热闹。陆了然破例没有太早回家,兴致很高地喝了一些酒。等十二点钟声敲过后,他掏出手机,走出门外,趁着混乱,我跟了出去,只听到,刚才许了愿,希望你可以站起来。
是打给他的妻的。他这样爱她。
凌晨一点的时候,晚会结束。我出了公司,在这条街的拐角处,站住了,忍不住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女人在陷入痴情以后开始变得愚蠢。爱情,我的爱情,是希望全无的,却还在坚持,为什么?
这时,有一个走近来,温柔地掏出面巾纸,替我擦净。是宋振华。
沉默了一会,他道,云离,你今年多大?22岁?
不,已经24了。
唔,和我女儿同龄。
我想起他平日讲起自己的女儿,很聪明的孩子,在大学里读研究生呢,成绩很好,她的男朋友,和她同专业。
多么简单的生活和单纯的感情,没有是非,也没有伤害。一样的年龄,我却心比身先老。
想着,一时顾影自怜,心内黯然。
宋振华静静守在一边,良久才开口,云离,你遇到陆了然,以为他是你的,弄得遍体鳞伤的。可是我,当我遇到我妻子的时候,就知道她不是你,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等不了你那么久,也等不了,且又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来得太早,在你出现之前,要想办法打发掉半辈子的日子。
红颜白发。我无言。这个世界从来不符合我们的梦想。很多时候,爱情悲剧都只是有婚无爱,或者,有爱难婚。而已。
我依旧尽职地做好工作,很多事情,很多客户,需要我圆滑应对。这是逃不了的。累了的时候冲杯极苦的咖啡,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陆了然。事情已经至此了,还有什么用呢。死缠烂打只会令对方厌恶。我只能默默地想着他,默默地注视着他,所有的温情,所有颤动着的苦痛,幸福的折磨,都是无声的。
元宵节的中午,我听到很多同事说,晚上广场上要放烟花。我过去听,她们立刻邀请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笑笑,不了。然后走开。
身后传来她们的声音,她啊,真是个怪人。
晚上加完班已经将近十一点。非常倦了,披了件大衣,我走出去。路过总经理办公室,竟发现陆了然还在。
我很想过去和他说点什么,哪怕只是静静地坐在他身旁,犹豫了一会,还是隔着玻璃窗朝他挥挥手就离开了。
夜里的烟花格外璀璨。广场上有很多人,情侣们搂在一起,观看一朵又一朵烟花在高空中绽放,沉寂。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生命盛开,然后颓败,只留下一些灰烬。烟花若有灵魂,会在下世选择做一朵什么样的花呢。我站在广场的边角处,凝视着天空,然后,感觉到有人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是陆了然。刚想开口,他制止了我。他只是从我背后拥抱住我,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看烟花。
元宵节的夜,我们一起,看烟花。
夜渐阑珊。已经是凌晨时分。大街上依旧很热闹。
他牵我的手,带我离开广场,上了他泊在一旁的车。
高速公路上,我们飙车,时速非常快,刺激底下,伤心的事情似乎淡化许多,然后,我们一起去吃比萨,他给我讲笑话,我泪光迷离地大笑。
这样美好的夜,身边人亦是梦中人。只是,他是别人的。想着,叹气,叫了度数很高的酒,一杯一杯。陆了然劝我,我不听。终至酩酊。
朦胧中,听见陆了然说,傻孩子,心事这么明显。
酒醒时候,发现已经身处自己家里。转过脸,看到陆了然正在替我冲热水袋。
心里一酸。这正是我所期盼的男人,知冷知热。
但是他是别人的。
陆了然过来,将热水袋塞到我脚底下。我稍一挣,支起身拉过他,让他坐在我的身旁。他没有拒绝。
我不说话,把头靠在他的胸口,听他沉重的呼吸和心跳。他开始吻我。很久后,他才松手,点根烟,叹气。
烟雾缭绕中,他问,云离,为什么不早一点遇见你,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
为什么来不及?仅仅是因为你有了妻?
他答,是。
他的妻子,从小被他的父母收养,长大后,来爱他。这么多年来,她习惯于有他的生活,而他,也习惯了照顾她。
云离,你知道吗,认识你后,我曾陷入挣扎。可是,最终放弃。
我心一抖,为什么。
因为,你比她独立得多。你不会太难过,但她不一样。她离不开我。
陆了然,这不公平。独立就意味着一定要承受比别人更多的离别吗。就可能不会受到伤害吗。你这样说,也许只是我们之间少了同甘共苦,或者朝夕相处的生活片段做沉淀和根基,没有足够的爱,足够到你愿意因此改变选择。对吗。
你以为我的理由只是借口吗。他落寞地笑笑。
你为什么不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依从自己的意愿好好活一次呢。
我是想。可是,已经太迟。他摇头,弄灭了烟,云离,你知道她为什么瘫痪吗。那年我大二,因为想我,她不顾父母的劝阻,逃了课来上海看我。在快到学校的地方出了车祸。其实,她是非常聪明的孩子,那时还在念高三,本来是有希望考上很好的大学的。云离,这个样子,你说我怎么能离开她。云离,如果时光真能倒流,让我们由青梅竹马从头。
一直记得初见陆了然的刹那。那天,有很好的太阳,抱一摞书从寝室出来去上公共课,路过篮球场,听到如雷的欢呼声,是一场比赛,陆了然进了一个极为漂亮的三分球,在最后8秒内,锁定胜局。在此之前,他所在的球队尚以2分之差落后。
人群中,身穿黄色背心的陆了然,身姿挺拔。
记住了,也就记住了。
从未向别人说起,包括日后的陆了然。也不会有人相信,缘于大一那场篮球赛,我会对初次见面的陆了然记忆深刻,一见钟情。
只是等我打听到他的名字后,才失望地发现,那个球场英雄已经大四毕业。那场比赛是他们的告别赛。我只是知道了他的名字,陆了然。
在那所闻名全国的大学里,我是出名的女孩,因为无懈可击的书法,还有绘画功底。那时,我还年轻,19岁,我且青春,鲜妍明媚。
于是,会收到很多的信。那些从学校寄出的信,通过邮局,在外面转一圈,再回到学校的……我的手上。我不看,很意兴阑珊。周末的时候,也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只穿了黑衣,静静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想一些心事。
冷傲的薛云离在四年后,毕业了。因为学业出类拔萃,得以留校。并有机会翻看到师兄陆了然的资料。当然,连同他家中的电话。
打了过去,温和的妇人声音,找谁?
伯母,陆了然可在家?
对方惊愕,了然现在在上海。你是?
哦,几年未见的同学。想联系到他。
你可以去他的公司找他。他的手机号码是……
挂掉电话。有片刻的怔忡。我竟,浪费了四年的光阴。那个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未有稍离。
苦思几日,一直想不到顺理成章和他通话的理由。如此几日,渐无法按捺,找到了他。
那端的声音迫近,并且沉稳,陆了然。您是?
您好,我是学校老师,在整理学生档案,对优秀生进行追踪记录,请问,您现在在何处供职?
多么蹩脚的谎言,他竟相信,从容作答。
见到他,是三天后,他所在公司附近的餐厅。距离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依然挺拔俊朗,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被他穿得整洁儒雅,世家子弟般的优雅清淡。
恰好他的公司招聘平面设计,凭借良好的美术底子,考入其中,很是顺利。于是办好学校这方的辞职手续,开始和陆了然同处一幢楼。
陆了然是这家公司老总。上班第一日,他召集全公司人员,为我和另外三个新员工开了简短的欢迎会。会罢,我故意逗留片刻,挨在后面,果然,他叫住了我,薛小姐,我看了你的简历,我们是校友。你的能力非常突出,能来我们这样规模不大的公司发展,委屈你了。
我朝他微笑,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平面设计。我会尽力做好。
他亦笑,眉宇间隐约有赞赏之意。
我在陆了然的公司很快火了起来。这是一个朝阳企业,有很多年轻人。下班后,会有人请我喝茶,吃饭,也会有人送来鲜花,不菲香水,手饰。我只拒绝。
和陆了然熟了后,他也会开我玩笑,薛云离,怎么,我们公司的小伙子,你一个也看不上?
我笑,我手头上不缺钱,不用像要找长期饭票的女人那样,功利而世故地对待一份感情。
他也笑,眼里尽是欣赏。
这是事实,但更想说的不过是,因为你。
但是有什么用呢,我来得迟了。
他早早有了彼此倾心多年的,青梅竹马的妻。曾经无意看到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他和妻子的合影,笑眯眯的两张脸孔甜蜜地凑在一起,刺得我眼睛疼。
时间久了,渐也觉得,每日面对又不可得,是一种煎熬。这样一种沉沦,很难过。那日,加班到凌晨,起身为自己冲杯咖啡,回头,迎上了副总宋振华的目光。能看得出他眼里的热切。
心一紧,没有做声,回到座位上,工作。所谓熟练,到了一个程度便可以发呆工作两不误。陆了然,陆了然,此刻,正和他心爱的妻执手相看吧。今天是他妻的生日,下午的时候,他过来很是歉意地说,晚上不能陪我们一同加班。
我心酸,语气因此刻薄,这本就是陆总的公司,不加班,还需要向我们招呼一声吗?
他一楞,深深看我一眼,沉默着,然后推门走了出去。
宋振华轻轻对我说,薛小姐,你不知,陆了然和他妻子感情极好。
我作天真状,哇,他妻子可真幸福!又装做不经意,故意问,他的妻子一定很漂亮?
宋振华摇头,不及你一半。几年前一场车祸,使她瘫痪在床,生活已无法自理。
圣诞节,公司举行晚会,很热闹。陆了然破例没有太早回家,兴致很高地喝了一些酒。等十二点钟声敲过后,他掏出手机,走出门外,趁着混乱,我跟了出去,只听到,刚才许了愿,希望你可以站起来。
是打给他的妻的。他这样爱她。
凌晨一点的时候,晚会结束。我出了公司,在这条街的拐角处,站住了,忍不住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女人在陷入痴情以后开始变得愚蠢。爱情,我的爱情,是希望全无的,却还在坚持,为什么?
这时,有一个走近来,温柔地掏出面巾纸,替我擦净。是宋振华。
沉默了一会,他道,云离,你今年多大?22岁?
不,已经24了。
唔,和我女儿同龄。
我想起他平日讲起自己的女儿,很聪明的孩子,在大学里读研究生呢,成绩很好,她的男朋友,和她同专业。
多么简单的生活和单纯的感情,没有是非,也没有伤害。一样的年龄,我却心比身先老。
想着,一时顾影自怜,心内黯然。
宋振华静静守在一边,良久才开口,云离,你遇到陆了然,以为他是你的,弄得遍体鳞伤的。可是我,当我遇到我妻子的时候,就知道她不是你,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等不了你那么久,也等不了,且又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来得太早,在你出现之前,要想办法打发掉半辈子的日子。
红颜白发。我无言。这个世界从来不符合我们的梦想。很多时候,爱情悲剧都只是有婚无爱,或者,有爱难婚。而已。
我依旧尽职地做好工作,很多事情,很多客户,需要我圆滑应对。这是逃不了的。累了的时候冲杯极苦的咖啡,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陆了然。事情已经至此了,还有什么用呢。死缠烂打只会令对方厌恶。我只能默默地想着他,默默地注视着他,所有的温情,所有颤动着的苦痛,幸福的折磨,都是无声的。
元宵节的中午,我听到很多同事说,晚上广场上要放烟花。我过去听,她们立刻邀请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笑笑,不了。然后走开。
身后传来她们的声音,她啊,真是个怪人。
晚上加完班已经将近十一点。非常倦了,披了件大衣,我走出去。路过总经理办公室,竟发现陆了然还在。
我很想过去和他说点什么,哪怕只是静静地坐在他身旁,犹豫了一会,还是隔着玻璃窗朝他挥挥手就离开了。
夜里的烟花格外璀璨。广场上有很多人,情侣们搂在一起,观看一朵又一朵烟花在高空中绽放,沉寂。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生命盛开,然后颓败,只留下一些灰烬。烟花若有灵魂,会在下世选择做一朵什么样的花呢。我站在广场的边角处,凝视着天空,然后,感觉到有人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是陆了然。刚想开口,他制止了我。他只是从我背后拥抱住我,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看烟花。
元宵节的夜,我们一起,看烟花。
夜渐阑珊。已经是凌晨时分。大街上依旧很热闹。
他牵我的手,带我离开广场,上了他泊在一旁的车。
高速公路上,我们飙车,时速非常快,刺激底下,伤心的事情似乎淡化许多,然后,我们一起去吃比萨,他给我讲笑话,我泪光迷离地大笑。
这样美好的夜,身边人亦是梦中人。只是,他是别人的。想着,叹气,叫了度数很高的酒,一杯一杯。陆了然劝我,我不听。终至酩酊。
朦胧中,听见陆了然说,傻孩子,心事这么明显。
酒醒时候,发现已经身处自己家里。转过脸,看到陆了然正在替我冲热水袋。
心里一酸。这正是我所期盼的男人,知冷知热。
但是他是别人的。
陆了然过来,将热水袋塞到我脚底下。我稍一挣,支起身拉过他,让他坐在我的身旁。他没有拒绝。
我不说话,把头靠在他的胸口,听他沉重的呼吸和心跳。他开始吻我。很久后,他才松手,点根烟,叹气。
烟雾缭绕中,他问,云离,为什么不早一点遇见你,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
为什么来不及?仅仅是因为你有了妻?
他答,是。
他的妻子,从小被他的父母收养,长大后,来爱他。这么多年来,她习惯于有他的生活,而他,也习惯了照顾她。
云离,你知道吗,认识你后,我曾陷入挣扎。可是,最终放弃。
我心一抖,为什么。
因为,你比她独立得多。你不会太难过,但她不一样。她离不开我。
陆了然,这不公平。独立就意味着一定要承受比别人更多的离别吗。就可能不会受到伤害吗。你这样说,也许只是我们之间少了同甘共苦,或者朝夕相处的生活片段做沉淀和根基,没有足够的爱,足够到你愿意因此改变选择。对吗。
你以为我的理由只是借口吗。他落寞地笑笑。
你为什么不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依从自己的意愿好好活一次呢。
我是想。可是,已经太迟。他摇头,弄灭了烟,云离,你知道她为什么瘫痪吗。那年我大二,因为想我,她不顾父母的劝阻,逃了课来上海看我。在快到学校的地方出了车祸。其实,她是非常聪明的孩子,那时还在念高三,本来是有希望考上很好的大学的。云离,这个样子,你说我怎么能离开她。云离,如果时光真能倒流,让我们由青梅竹马从头。
网络不会因为一次轻舞就充满悲伤/蓝色不会因为一个痞子就代表忧郁
爱情不会因为只有两天就选择放弃/生命却会因为叶子飘落而支离破碎
我叫两天,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两天版)
(一)
我叫两天,当然不是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之所以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两天,是因为一堂哲学课,其实,我到现在唯一对哲学的感激,就是给我这个让人嗤鼻而自己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是的名字,每当我写下这个名字总会引起其他人的测目,只因为我在旁边的注解到: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很多人都会冲我说你很有意思呀,其实我知道那帮二B不定心中骂我是个白痴,但是我还是要笑,好比苏乞儿被抄家时的样子,因为这个时候,笑,能挡住人家的疑惑,还能掩饰自己的不安。
其实,我今年已经23岁了,生生死死的好几个来回了,我这个人没有什麽优点,是八杆子也够不上绅士的称号,因为本身我不是一个做作的人,想当绅士的人,必须具备3个特点:一,你要有钱,有钱的人才能有做绅士的资本,想想穿的跟赵本山差不多人家还管他叫绅士,不若说讨好,奉承。二,要有毅力做绅士要做到的就是每时每刻都要牢记自己头上的那盯帽子,如此一来,长久必要毅力二字。三,自身的条件,一提起绅士,不免想到绅士风度这几个字,有的时候風风度是自身的,装的了一次,装不下去万次。所以,我衡量来衡量去怎麽也够不上绅士的标准,所以我不是绅士,至死也不会是。其次,我不是一个禽兽,因爲我不可能那麽有自剖力说自己是禽兽,我还不够哪个标准,做禽兽的未免总会给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有点心理安慰,心想我是禽兽我做这件事情有什麽希奇,我还没有从根骨上能学习到那种精神,所以,我也算不上禽兽。我就是我,一个自大自怨自怜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家伙,一个旁人眼中的痞子类型的人。
我喜欢在漫天的飞絮下骑车出去,然後咪著眼睛看世界,朦朦胧胧的感觉在我看来才是最真实的,我讨厌那种孤单的感觉,看著大街上那些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无忌惮的样子,我的心理就有一点点难过,这更加说明我不属於禽兽系列,因为那真实的心痛会让我陷入对过去日子的怀念,此情已逝,空留长叹人。
我是一个生活琐碎的人,但是,却绝不是不是一个生命琐碎的人,我信奉生命,因为我珍爱生命。所以,我的生活才如此真实。以至于让自己有时候都不知道是否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
之所以把我自己介绍的那么详细,是因为我是一个心细的人,我不想人家误会我是一个绅士或是无赖而对我有了某种好感或者恶意,我就是我,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对于爱情里面的缘分说,我不敢苟同,我不是很相信缘分这个词,我宁愿说这个词是懒人想用来骗骗自己的一个词语,设想一下你们相遇某某时间某某地点,其实我找一个傻子天天趴哪睡觉也能偶遇个几百次,但是那天过後我却不得不相信这个词,因为她……
我们是通过最快的方式,网络中认识的,在一个聊天室里面遇到一个到处宣扬网络恋爱的家伙,我和她发了同样的话给那人:去死吧你!我喜欢女孩子说话冲冲的,至少我不喜欢那些文邹邹的淑女,在我的眼睛看起来,有点个性的女孩才和我这样的男孩相配,那些淑女留给那些绅士吧,只有他们才是社会的主流,蘼红灯下的模特。
我要了她的QQ,再看了她的自我介绍後,我才发现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聊天的人,因为那上面写著叶子,叶的正面是你,叶的背面是我……
(二)
其实我蛮喜欢上网聊天的,谁都不认识谁,有一句名言不是说哪怕网络对面是一只狗,我喜欢让我的名字心情一起挂在网上,不开心的时候去卷人,反正现在都有骂人宝典,一复制一粘贴谁都会,有的时候我特喜欢跟那些失恋的人聊天,那时候的我特深沉,每当看到她们高兴的时候我都特有荣誉感,但是我讨厌一种人,就是那些自以为自己经受了多少次爱情的打击,自以为金身不破,到头来,一次打击照样寻死觅活,照样拉根绳子去上吊,我还不喜欢人家拿那些大话来罩我,去她妈的,谁比谁懂多少,现在动不动就都说张小娴,她的爱情宝典那在手上,背诵两条好像多荣耀的事情,好像当年拿着毛主席语录一样,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爱情大哲,照样不是充当人家第三者玩,靠!这样的道理和好水手总被海潮吞没,好军人总阵亡在战场上是一个道理。
看到叶子的时候,我正在和人狂侃足球,这也好像是我们男人的通病,我们总在骂谁臭脚臭脚的时候,总管不住自己的嘴,其实,动动嘴皮子总比上脚要容易的多,她上线了,我开始收了嘴,还没等我说话,她发来一张照片,然后一句话:看的懂我么?然后,断了线离开。
我凝视了照片很久,照片里面的叶子总有一种淡淡的哀愁,那种空洞的感觉总好比一只手攥住你的心,让你随她一起跳动一样,照片的感觉有种叶落的感觉,我明显的感觉到叶子好像出什么事情了,但是我说不准,女孩的心总事变的比股市还不确定。
我在迷惑中下了网、今夜叶子怎么了……
(三)
几天没有见到叶子了,心里总是不由自主的在想这小妮子难不成将我给遗忘在这网络中,其实自己也曾经遗忘过许多的人,而且被更过的人遗忘,我总是觉得网络就是在你不开心,想倾诉的时候,随便拉过来一个将他当作拳击时候的陪练,死起白咧的将使不完的力气,用不完的劲发泄出去,当然,这也局限于个人爱好,你要是受虐狂,那没人拦你。
这天还是习惯性的上了网,说来也奇怪,每次看到网吧的时候,就开始告诉自己不要去,不要去,进来了也在骂自己不争气,不上多了,只上一个小时,只上一个小时,可是每次出网吧的时候,都能应了一句话:“月黑杀人夜”,而且,看著食堂里面人家啃猪蹄,我只能开水泡饭,我就开始为我那些在虚拟网络中所阵亡的钞票默哀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到常去的bbs上发泄一下心情,然后互相捧捧对方的臭脚,还是到常去的聊天室找那些臭屁的家伙乱侃,尽管这样可能让自己也变得臭屁了许多,还是像一只冬眠的老猫一样趴在QQ上等着那些或让你心情愉悦,或让你恶心一整天的家伙出现,就在我回复完一个帖子的同时,我突然看到叶子那家伙上线了。
赶忙一个消息发过去“你那天怎么了,我一直在想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奇怪,叶子沉默。“怎么不说话?不会是只想听我说吧?”看到叶子不说话,我又发了消息过去按照平时,我一阵风吹过去,叶子怎么也要抖动几下了,今天可好,没动静。
……
“嘿嘿,是不是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我激动的,你不是在哭吧?我有面巾纸,心相印牌的,带薄荷味的那种,要不要,五毛钱一张!不至于吧,见到偶像也不用激动成这个样子呀,你不说话,我怎么会知道你对我如此崇拜呢,你对我如此崇拜你也要说呀,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呢。”嘿,自己也有点像鸡婆唐僧了。
就在我说完一句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话以后,叶子说话了,我问了问她,她说忙是这几天没来的原因,可是我总是不那么相信,一边我的传呼在嗡嗡的响,我差点忘记了周末我和那帮狗友有饭局。所以只好找了一个礼节性欺骗的话说我好困跑下网来,临走我提醒了叶子给我写信,告诉我她的心事。
在去相聚的路上,我还一直在想叶子对我会有怎样的倾诉呢?……
(四)
叶子来信了,和预想的差不多,是她的感情生活除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在我看来男女在一起只不过是从一个人的快乐过渡到两个人的快乐,如果不快乐,每天你看我怒气冲冲,我看你泪眼汪汪,不如早点分手,可是,自己也明白,一直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哪一半,她可以不漂亮,但是不能不可爱,她可以不温柔,但不能不直爽,她可以发小姐脾气,但不能不孝敬老人,她可以天天象个孩子,但不能不下厨房,但是,我所能确定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那个女孩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在10——25岁之间。至于老天爷让我什么时候看见她,那我说了不算。通过和叶子聊天,我发觉不能单纯的用劝慰的方式来安慰她,她那种女孩不需要安慰,需要的是一针见血!
行将枯萎的叶子:
来信收到,真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我愉悦的心情,既恭喜我的预言得到了证实,也恭喜你老人家脱离苦海,重新做会你自己,你说你们的感情已经6年,呵呵,那你知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只有18个月,再往后的岁月就是惯性使然,逐渐从开始时候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习惯,你难道不觉得你为她已经受了如此长久时间的委屈,干什么,还要继续委屈自己呢,做回自己不是人生最大之乐趣么?
往往我们爱一个人,总会淡化他身上的很多缺点,开始分分秒秒都觉得妙不可言,总觉得这种感情永远不会变化,但是事实呢,时间太残酷了,他总能如同一面巨大的镜子,让你看清你自己和这个世界。
嘿嘿,再说你男朋友有什么好,放着我这么玉树临风,集潇洒与幽默,智慧同美貌并重的大大大帅哥不要,唉,真是八国联军进北京,烧光了传世的字画,扛走了满箱的珠宝——瞎了狗眼。
呵呵,有什么委屈都可以跟党说,别憋坏了!
两天信写完了,我附了一段话给她:我们的心里都放着一些事/无论悲,喜/随着时间慢慢沉淀/偶尔,想要开口倾诉/却不知从何说起/当保留的心事越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远/直到看到镜中的自己越来越陌生/才警觉我们失落了什么/于是,我们开始寻找/寻找一颗真心,一颗真诚对待的心/可以在夜深人静时/可以在扰嚷人群中/彼此倾诉/被倾诉
我知道,她看的懂!
(五)
“咱们见面吧!”叶子从网上突然发来这句话,尽管我很早就做好了和叶子见面的准备,只不过还是有点惊异,不过我还是很镇静的打上了一句话。“OK!。淮海路唐吉柯德咖啡屋,周六晚上8:00见,”说完,断线离开,我觉得也许我的生活应该会有所改变了吧。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周末,我找了一件还算干净的衣服套上就出发了。
夜色中的唐吉柯德咖啡屋显得更加迷蒙,咖啡屋内幽幽的烛光和金碧辉煌的大门鲜明的对立着,散发出迷人的异国情调,我买了一听可乐,在台阶上面有一嗒没一嗒吸着可乐,我习惯在喝咖啡之前喝点可乐,天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了。扔掉可乐罐的时候,我看了看表:“7:49”。哦,快来了!正在我埋头踢石子的时候,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去。哦!
“嗨!两天吧!我是叶子!”,这小妮子蛮冲的,我连忙让了一步:“走吧,我们进去再说!”
落座以后,我用了5秒钟就对叶子来意了一个全身扫描加上脸部特写!,尽管我不怎么会形容女孩,但是还是认为用多少赞美的形容词在她身上都不为过,心里面不禁忿忿然:“那个大傻蛋怎么放着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就不要了呢?”
“想什么呢?愣神啦!”叶子在抗议了。
“呵呵,没什么,能不能借给我一块钱?”
“你要1块钱干什么?”叶子疑惑到。
“给我妈妈打一个电话,说我今天看见一个大大大美女!”说完,我和叶子都哈哈大笑起来。
……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闹声中,我俩之间那种陌生的感觉,完全的消融了!
(六)
自那天以后,我和叶子整日泡在一起,一直到那天,我的朋友问我是否新交了女朋友,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是她的男朋友么?她是我的女朋友么?我只不过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误闯进她的心的,这是爱么?好几天,我被这个问题搞的心烦意乱,正好学校有一个去实习的机会,要离开这个城市几个月,我想正好这一段时间可以让我想明白一些事情,那天上网,我看见了叶子,对她发了这样一段话“其实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也知道你需要时间,所以有这次机会我决定离开你一段时间,让你能够静下心来想想。其实你不必回答我,我知道你会想我的!因为我会一直一直的想你!”
我不知道是否如同一个逃兵一样的离开了这座城市,但是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我必须要离开,做为一个男人当他面对一份感情的时候他必须要有真正肩负起一生的勇气,他才能真正的面对他所喜欢的人,我承认我喜欢叶子,是那种发自真心的喜欢,可是我必须要给我自己时间,也必须要给叶子时间,只有当她心里面真正的不去怀念过去的那份爱情,我才能够真正的进入她的生活……
实习的这段时间真的很苦,我原本以为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中没有这么贫穷的地方,可是谁知道,这里别说网络,就连打一个电话都要走上好远,去邮电局,我索性将自己置身于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坐在那片山坳里独自想念叶子秀丽的样子,不知道她是否过的可好。
3个月后,我带着一身的疲倦和深深的思念回到了城市。
没顾上洗澡,我先拨通的叶子家的电话,我多么希望能听一听她的声音,告诉她没有她的这几个月我是多么的想念她,我也终于可以对她说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喜欢她,可是无论我怎么拨打,电话里面总是有着一个冷冰冰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请您核对后再拨。
没有办法,我只好上网,邮箱里面全是叶子的来信,我看了看最后的一封,距离今天已经1个多月了,我顾不上看以前的来信,忙迫不及待的打开这署名“我爱你,两天,来生一定做你的新娘”这最后的来信。
(七)
信看完了,我整个人也瘫在凳子上不能动弹,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发了疯的冲出门去,象着叶子家的方向跑去,到了她的家,我发了疯似的拍打她的家门,却没有一丝回响,隔壁的大娘看到我这个样子,没敢上来劝我,我只听见她的一声叹息:“叶子这孩子命苦亚!”
七天后,我找了叶子,不过,从此不能相见,墓碑上她的照片笑的灿烂。
爱情不会因为只有两天就选择放弃/生命却会因为叶子飘落而支离破碎
我叫两天,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两天版)
(一)
我叫两天,当然不是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之所以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两天,是因为一堂哲学课,其实,我到现在唯一对哲学的感激,就是给我这个让人嗤鼻而自己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是的名字,每当我写下这个名字总会引起其他人的测目,只因为我在旁边的注解到:一天,用来生,一天,用来死。很多人都会冲我说你很有意思呀,其实我知道那帮二B不定心中骂我是个白痴,但是我还是要笑,好比苏乞儿被抄家时的样子,因为这个时候,笑,能挡住人家的疑惑,还能掩饰自己的不安。
其实,我今年已经23岁了,生生死死的好几个来回了,我这个人没有什麽优点,是八杆子也够不上绅士的称号,因为本身我不是一个做作的人,想当绅士的人,必须具备3个特点:一,你要有钱,有钱的人才能有做绅士的资本,想想穿的跟赵本山差不多人家还管他叫绅士,不若说讨好,奉承。二,要有毅力做绅士要做到的就是每时每刻都要牢记自己头上的那盯帽子,如此一来,长久必要毅力二字。三,自身的条件,一提起绅士,不免想到绅士风度这几个字,有的时候風风度是自身的,装的了一次,装不下去万次。所以,我衡量来衡量去怎麽也够不上绅士的标准,所以我不是绅士,至死也不会是。其次,我不是一个禽兽,因爲我不可能那麽有自剖力说自己是禽兽,我还不够哪个标准,做禽兽的未免总会给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有点心理安慰,心想我是禽兽我做这件事情有什麽希奇,我还没有从根骨上能学习到那种精神,所以,我也算不上禽兽。我就是我,一个自大自怨自怜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家伙,一个旁人眼中的痞子类型的人。
我喜欢在漫天的飞絮下骑车出去,然後咪著眼睛看世界,朦朦胧胧的感觉在我看来才是最真实的,我讨厌那种孤单的感觉,看著大街上那些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无忌惮的样子,我的心理就有一点点难过,这更加说明我不属於禽兽系列,因为那真实的心痛会让我陷入对过去日子的怀念,此情已逝,空留长叹人。
我是一个生活琐碎的人,但是,却绝不是不是一个生命琐碎的人,我信奉生命,因为我珍爱生命。所以,我的生活才如此真实。以至于让自己有时候都不知道是否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
之所以把我自己介绍的那么详细,是因为我是一个心细的人,我不想人家误会我是一个绅士或是无赖而对我有了某种好感或者恶意,我就是我,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对于爱情里面的缘分说,我不敢苟同,我不是很相信缘分这个词,我宁愿说这个词是懒人想用来骗骗自己的一个词语,设想一下你们相遇某某时间某某地点,其实我找一个傻子天天趴哪睡觉也能偶遇个几百次,但是那天过後我却不得不相信这个词,因为她……
我们是通过最快的方式,网络中认识的,在一个聊天室里面遇到一个到处宣扬网络恋爱的家伙,我和她发了同样的话给那人:去死吧你!我喜欢女孩子说话冲冲的,至少我不喜欢那些文邹邹的淑女,在我的眼睛看起来,有点个性的女孩才和我这样的男孩相配,那些淑女留给那些绅士吧,只有他们才是社会的主流,蘼红灯下的模特。
我要了她的QQ,再看了她的自我介绍後,我才发现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聊天的人,因为那上面写著叶子,叶的正面是你,叶的背面是我……
(二)
其实我蛮喜欢上网聊天的,谁都不认识谁,有一句名言不是说哪怕网络对面是一只狗,我喜欢让我的名字心情一起挂在网上,不开心的时候去卷人,反正现在都有骂人宝典,一复制一粘贴谁都会,有的时候我特喜欢跟那些失恋的人聊天,那时候的我特深沉,每当看到她们高兴的时候我都特有荣誉感,但是我讨厌一种人,就是那些自以为自己经受了多少次爱情的打击,自以为金身不破,到头来,一次打击照样寻死觅活,照样拉根绳子去上吊,我还不喜欢人家拿那些大话来罩我,去她妈的,谁比谁懂多少,现在动不动就都说张小娴,她的爱情宝典那在手上,背诵两条好像多荣耀的事情,好像当年拿着毛主席语录一样,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爱情大哲,照样不是充当人家第三者玩,靠!这样的道理和好水手总被海潮吞没,好军人总阵亡在战场上是一个道理。
看到叶子的时候,我正在和人狂侃足球,这也好像是我们男人的通病,我们总在骂谁臭脚臭脚的时候,总管不住自己的嘴,其实,动动嘴皮子总比上脚要容易的多,她上线了,我开始收了嘴,还没等我说话,她发来一张照片,然后一句话:看的懂我么?然后,断了线离开。
我凝视了照片很久,照片里面的叶子总有一种淡淡的哀愁,那种空洞的感觉总好比一只手攥住你的心,让你随她一起跳动一样,照片的感觉有种叶落的感觉,我明显的感觉到叶子好像出什么事情了,但是我说不准,女孩的心总事变的比股市还不确定。
我在迷惑中下了网、今夜叶子怎么了……
(三)
几天没有见到叶子了,心里总是不由自主的在想这小妮子难不成将我给遗忘在这网络中,其实自己也曾经遗忘过许多的人,而且被更过的人遗忘,我总是觉得网络就是在你不开心,想倾诉的时候,随便拉过来一个将他当作拳击时候的陪练,死起白咧的将使不完的力气,用不完的劲发泄出去,当然,这也局限于个人爱好,你要是受虐狂,那没人拦你。
这天还是习惯性的上了网,说来也奇怪,每次看到网吧的时候,就开始告诉自己不要去,不要去,进来了也在骂自己不争气,不上多了,只上一个小时,只上一个小时,可是每次出网吧的时候,都能应了一句话:“月黑杀人夜”,而且,看著食堂里面人家啃猪蹄,我只能开水泡饭,我就开始为我那些在虚拟网络中所阵亡的钞票默哀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到常去的bbs上发泄一下心情,然后互相捧捧对方的臭脚,还是到常去的聊天室找那些臭屁的家伙乱侃,尽管这样可能让自己也变得臭屁了许多,还是像一只冬眠的老猫一样趴在QQ上等着那些或让你心情愉悦,或让你恶心一整天的家伙出现,就在我回复完一个帖子的同时,我突然看到叶子那家伙上线了。
赶忙一个消息发过去“你那天怎么了,我一直在想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奇怪,叶子沉默。“怎么不说话?不会是只想听我说吧?”看到叶子不说话,我又发了消息过去按照平时,我一阵风吹过去,叶子怎么也要抖动几下了,今天可好,没动静。
……
“嘿嘿,是不是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我激动的,你不是在哭吧?我有面巾纸,心相印牌的,带薄荷味的那种,要不要,五毛钱一张!不至于吧,见到偶像也不用激动成这个样子呀,你不说话,我怎么会知道你对我如此崇拜呢,你对我如此崇拜你也要说呀,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呢。”嘿,自己也有点像鸡婆唐僧了。
就在我说完一句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话以后,叶子说话了,我问了问她,她说忙是这几天没来的原因,可是我总是不那么相信,一边我的传呼在嗡嗡的响,我差点忘记了周末我和那帮狗友有饭局。所以只好找了一个礼节性欺骗的话说我好困跑下网来,临走我提醒了叶子给我写信,告诉我她的心事。
在去相聚的路上,我还一直在想叶子对我会有怎样的倾诉呢?……
(四)
叶子来信了,和预想的差不多,是她的感情生活除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在我看来男女在一起只不过是从一个人的快乐过渡到两个人的快乐,如果不快乐,每天你看我怒气冲冲,我看你泪眼汪汪,不如早点分手,可是,自己也明白,一直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哪一半,她可以不漂亮,但是不能不可爱,她可以不温柔,但不能不直爽,她可以发小姐脾气,但不能不孝敬老人,她可以天天象个孩子,但不能不下厨房,但是,我所能确定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那个女孩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在10——25岁之间。至于老天爷让我什么时候看见她,那我说了不算。通过和叶子聊天,我发觉不能单纯的用劝慰的方式来安慰她,她那种女孩不需要安慰,需要的是一针见血!
行将枯萎的叶子:
来信收到,真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我愉悦的心情,既恭喜我的预言得到了证实,也恭喜你老人家脱离苦海,重新做会你自己,你说你们的感情已经6年,呵呵,那你知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只有18个月,再往后的岁月就是惯性使然,逐渐从开始时候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习惯,你难道不觉得你为她已经受了如此长久时间的委屈,干什么,还要继续委屈自己呢,做回自己不是人生最大之乐趣么?
往往我们爱一个人,总会淡化他身上的很多缺点,开始分分秒秒都觉得妙不可言,总觉得这种感情永远不会变化,但是事实呢,时间太残酷了,他总能如同一面巨大的镜子,让你看清你自己和这个世界。
嘿嘿,再说你男朋友有什么好,放着我这么玉树临风,集潇洒与幽默,智慧同美貌并重的大大大帅哥不要,唉,真是八国联军进北京,烧光了传世的字画,扛走了满箱的珠宝——瞎了狗眼。
呵呵,有什么委屈都可以跟党说,别憋坏了!
两天信写完了,我附了一段话给她:我们的心里都放着一些事/无论悲,喜/随着时间慢慢沉淀/偶尔,想要开口倾诉/却不知从何说起/当保留的心事越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远/直到看到镜中的自己越来越陌生/才警觉我们失落了什么/于是,我们开始寻找/寻找一颗真心,一颗真诚对待的心/可以在夜深人静时/可以在扰嚷人群中/彼此倾诉/被倾诉
我知道,她看的懂!
(五)
“咱们见面吧!”叶子从网上突然发来这句话,尽管我很早就做好了和叶子见面的准备,只不过还是有点惊异,不过我还是很镇静的打上了一句话。“OK!。淮海路唐吉柯德咖啡屋,周六晚上8:00见,”说完,断线离开,我觉得也许我的生活应该会有所改变了吧。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周末,我找了一件还算干净的衣服套上就出发了。
夜色中的唐吉柯德咖啡屋显得更加迷蒙,咖啡屋内幽幽的烛光和金碧辉煌的大门鲜明的对立着,散发出迷人的异国情调,我买了一听可乐,在台阶上面有一嗒没一嗒吸着可乐,我习惯在喝咖啡之前喝点可乐,天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了。扔掉可乐罐的时候,我看了看表:“7:49”。哦,快来了!正在我埋头踢石子的时候,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去。哦!
“嗨!两天吧!我是叶子!”,这小妮子蛮冲的,我连忙让了一步:“走吧,我们进去再说!”
落座以后,我用了5秒钟就对叶子来意了一个全身扫描加上脸部特写!,尽管我不怎么会形容女孩,但是还是认为用多少赞美的形容词在她身上都不为过,心里面不禁忿忿然:“那个大傻蛋怎么放着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就不要了呢?”
“想什么呢?愣神啦!”叶子在抗议了。
“呵呵,没什么,能不能借给我一块钱?”
“你要1块钱干什么?”叶子疑惑到。
“给我妈妈打一个电话,说我今天看见一个大大大美女!”说完,我和叶子都哈哈大笑起来。
……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闹声中,我俩之间那种陌生的感觉,完全的消融了!
(六)
自那天以后,我和叶子整日泡在一起,一直到那天,我的朋友问我是否新交了女朋友,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是她的男朋友么?她是我的女朋友么?我只不过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误闯进她的心的,这是爱么?好几天,我被这个问题搞的心烦意乱,正好学校有一个去实习的机会,要离开这个城市几个月,我想正好这一段时间可以让我想明白一些事情,那天上网,我看见了叶子,对她发了这样一段话“其实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也知道你需要时间,所以有这次机会我决定离开你一段时间,让你能够静下心来想想。其实你不必回答我,我知道你会想我的!因为我会一直一直的想你!”
我不知道是否如同一个逃兵一样的离开了这座城市,但是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我必须要离开,做为一个男人当他面对一份感情的时候他必须要有真正肩负起一生的勇气,他才能真正的面对他所喜欢的人,我承认我喜欢叶子,是那种发自真心的喜欢,可是我必须要给我自己时间,也必须要给叶子时间,只有当她心里面真正的不去怀念过去的那份爱情,我才能够真正的进入她的生活……
实习的这段时间真的很苦,我原本以为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中没有这么贫穷的地方,可是谁知道,这里别说网络,就连打一个电话都要走上好远,去邮电局,我索性将自己置身于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坐在那片山坳里独自想念叶子秀丽的样子,不知道她是否过的可好。
3个月后,我带着一身的疲倦和深深的思念回到了城市。
没顾上洗澡,我先拨通的叶子家的电话,我多么希望能听一听她的声音,告诉她没有她的这几个月我是多么的想念她,我也终于可以对她说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喜欢她,可是无论我怎么拨打,电话里面总是有着一个冷冰冰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请您核对后再拨。
没有办法,我只好上网,邮箱里面全是叶子的来信,我看了看最后的一封,距离今天已经1个多月了,我顾不上看以前的来信,忙迫不及待的打开这署名“我爱你,两天,来生一定做你的新娘”这最后的来信。
(七)
信看完了,我整个人也瘫在凳子上不能动弹,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发了疯的冲出门去,象着叶子家的方向跑去,到了她的家,我发了疯似的拍打她的家门,却没有一丝回响,隔壁的大娘看到我这个样子,没敢上来劝我,我只听见她的一声叹息:“叶子这孩子命苦亚!”
七天后,我找了叶子,不过,从此不能相见,墓碑上她的照片笑的灿烂。
原来你是触不到的恋人
[ 2007-03-25 21:28:44 | 作者: lzis ]
原来有些事情过去了,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留恋了。
当爱情凋落成一厢情愿时,是不是应该学会放手?
一个人走在漫无尽头的小路上,任风吹散凌乱的长发、吹散我的思绪……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重复着恋爱-失恋-恋爱这么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我竟没有把任何留下。或许应该这么说,我根本不想把这些记住,为记忆留下一片属于他的天地。
那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想懂的女孩,喜欢和一大群朋友去迪吧去"疯"。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迪吧里我认识了他。
原来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的。看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整个世界里只有他在我的眼里出现,只觉得一阵晕眩。我知道,我的所有思想已经在他的目光里沦陷。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经常去那个有他在的迪吧,只为看到他、看到他淡淡的微笑,却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不甘心我们只能仅限于这么一个不冷不热的关系。不甘心、也无能为力。
渐渐地,随着我去迪吧次数的增长,我和他也越来越亲近,但也只停留在无话不说的朋友的关系上。他会把一天中的快乐、伤心、喜悦、愤怒诉说给我听,我充当着默默聆听的角色。虽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却又觉得很无奈。
直到那一天……
"知道吗,今天我……"
"我有事想说",这次我并没有选择静静地听。
"怎么了?"
"我想我应该说清楚",我抬起头看着他。
"说清楚?说清楚什么呢?"
"关于我们之间的。其实我早应该说清楚。我一直都喜欢着你,我不想再充当一个聆听者了,我想真正地走近你的世界。"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忘记了周围所有的事物。
他好象一下子不会说话了,低着头看地板。许久,他才抬起头,眼神变得几许陌生。
"如果是我使你误会了的话,我真的很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只是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那我问你,你有没有爱过我?"
"……"他没有答。
没有等泪水流出,我迅速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原来泪水真的可以流在心里的。
……
往后的日子里,我再没找过他,也没有见过他,似乎这个小城在距离间变大了,思念在重重复复的日子里流逝,直至忘怀。
我并没有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为等待他而默默守侯。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也过得很好。
爱情像妖艳的火花。
当我被她的绚丽而吸引时,她却喷出了美丽而邪恶的迷雾。
在雾里,我看到了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人。当我们就在咫尺之间,我伸出手想触碰这个注定的命运时,他的微笑却随雾而去了。
我从雾里出来,不再回头……
当爱情凋落成一厢情愿时,是不是应该学会放手?
一个人走在漫无尽头的小路上,任风吹散凌乱的长发、吹散我的思绪……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重复着恋爱-失恋-恋爱这么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我竟没有把任何留下。或许应该这么说,我根本不想把这些记住,为记忆留下一片属于他的天地。
那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想懂的女孩,喜欢和一大群朋友去迪吧去"疯"。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迪吧里我认识了他。
原来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的。看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整个世界里只有他在我的眼里出现,只觉得一阵晕眩。我知道,我的所有思想已经在他的目光里沦陷。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经常去那个有他在的迪吧,只为看到他、看到他淡淡的微笑,却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不甘心我们只能仅限于这么一个不冷不热的关系。不甘心、也无能为力。
渐渐地,随着我去迪吧次数的增长,我和他也越来越亲近,但也只停留在无话不说的朋友的关系上。他会把一天中的快乐、伤心、喜悦、愤怒诉说给我听,我充当着默默聆听的角色。虽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却又觉得很无奈。
直到那一天……
"知道吗,今天我……"
"我有事想说",这次我并没有选择静静地听。
"怎么了?"
"我想我应该说清楚",我抬起头看着他。
"说清楚?说清楚什么呢?"
"关于我们之间的。其实我早应该说清楚。我一直都喜欢着你,我不想再充当一个聆听者了,我想真正地走近你的世界。"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忘记了周围所有的事物。
他好象一下子不会说话了,低着头看地板。许久,他才抬起头,眼神变得几许陌生。
"如果是我使你误会了的话,我真的很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只是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那我问你,你有没有爱过我?"
"……"他没有答。
没有等泪水流出,我迅速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原来泪水真的可以流在心里的。
……
往后的日子里,我再没找过他,也没有见过他,似乎这个小城在距离间变大了,思念在重重复复的日子里流逝,直至忘怀。
我并没有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为等待他而默默守侯。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也过得很好。
爱情像妖艳的火花。
当我被她的绚丽而吸引时,她却喷出了美丽而邪恶的迷雾。
在雾里,我看到了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人。当我们就在咫尺之间,我伸出手想触碰这个注定的命运时,他的微笑却随雾而去了。
我从雾里出来,不再回头……
总有一片爱情让你泪流满面
[ 2007-03-25 21:28:03 | 作者: lzis ]
结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那一晚他输了整个世界
[ 2007-03-25 21:27:10 | 作者: lzis ]
一对青年,热恋很久后结婚了。一天,男的要给女的买戒指,走进商厦,看着柜台上琳琅满目的首饰,她犹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个呼机吧。”在那个时候,呼机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儿,而且价格也不比首饰便宜,男人听了有点儿意外,因为他知道女朋友向来都不赶时髦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男的就用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部漂亮的汉显呼机。
两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机别到了男的腰上。男的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男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他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家,推开房门一看,他发现妻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丈夫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男的对妻子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妻子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丈夫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着妻子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妻子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丈夫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丈夫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妻子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妻子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妻子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丈夫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严”,一气之下,他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丈夫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丈夫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他觉得那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两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机别到了男的腰上。男的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男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他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家,推开房门一看,他发现妻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丈夫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男的对妻子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妻子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丈夫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着妻子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妻子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丈夫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丈夫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妻子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妻子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妻子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丈夫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严”,一气之下,他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丈夫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丈夫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他觉得那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套在心上的戒指是爱情回家的借口
[ 2007-03-25 21:26:17 | 作者: lzis ]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男人如秋,从青涩走向成熟
[ 2007-03-25 21:25:13 | 作者: lzis ]
慎读秋天,如读男人,不但要读出秋的悲壮,秋的沧桑,还要读出秋的丰硕,秋的韵味。最喜欢在初秋、深秋、晚秋时随意出游,最大的兴致是在近距离观察秋天的景色与表象,体味男人与秋天的浑然一体,以意象不断产生出丰富联想,所以用秋的诗意来阐释男人最为贴切而鲜明。
男人的高素质品味性在于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热烈、潇洒倜怅,让人钟爱。初秋的男人还带有夏的烦躁,还没有沉淀下来,脚步还不够稳健,秋意还不够浓烈。这种男人适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观赏和留意。有秋的悲壮和伤感的凝重,让女人能尽情释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让人格外的留念,特别能坦然自若地让人在秋意渐浓时踏歌起舞。这种男人适合做爱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风雅和飘逸,有深奥的理性思考,经验的积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让人感到温暖而亲切,宽厚而仁义,友爱之情满溢。这种男人最适宜做朋友。
女人欣赏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稳重的。那些烦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气不敢出,屏声敛气的终会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戏曲里的小生,这行当是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再念上几句道白,更让人如抽筋吸髓般浑身凉透,而老生、武生则让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戏曲中白脸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诈狡猾,也让人心动,而扎上靠旗的武将更是威风凛凛,阳刚十足,不必掩饰也满脸刚毅,满腹刚性。
一直以为,男人的内涵是最值得津津乐道的,是心绪思想的集中体现。不说是满腹经纶,也起码是博览群书,不说是样样精通,也该是内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事业也牛气冲天,在闲暇时节若牛郎织女近揽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男人的淡定与从容是生活积淀的结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胜。风不那么凛冽,雨不那么寒彻,阳光不那么强烈,空气不那么躁热,还如松柏那样的苍劲,绿色包裹的温暖随意流露,与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产生一种朦胧迷离的陌生美,生发出健康的心态神韵。
品味男人,在于感觉,不是名牌的彰显、不是身份的显赫、不是无休止的争论、不是小气的斤斤计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气魄,虚怀若谷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悦也是忧郁、深情的。
男人属于秋天,只有女人能读懂秋的深刻内涵,男人的诗具有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般的火热,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饱满。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饥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只有秋天果实累累挂满技头,无所隐藏地表达了丰盛与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润女人,让女人获得丰厚的回报,产生丰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诗,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读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为一流的作者。
还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日趋由沧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十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宝藏,让幸福的女人去收获吧。
男人的高素质品味性在于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热烈、潇洒倜怅,让人钟爱。初秋的男人还带有夏的烦躁,还没有沉淀下来,脚步还不够稳健,秋意还不够浓烈。这种男人适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观赏和留意。有秋的悲壮和伤感的凝重,让女人能尽情释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让人格外的留念,特别能坦然自若地让人在秋意渐浓时踏歌起舞。这种男人适合做爱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风雅和飘逸,有深奥的理性思考,经验的积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让人感到温暖而亲切,宽厚而仁义,友爱之情满溢。这种男人最适宜做朋友。
女人欣赏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稳重的。那些烦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气不敢出,屏声敛气的终会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戏曲里的小生,这行当是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再念上几句道白,更让人如抽筋吸髓般浑身凉透,而老生、武生则让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戏曲中白脸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诈狡猾,也让人心动,而扎上靠旗的武将更是威风凛凛,阳刚十足,不必掩饰也满脸刚毅,满腹刚性。
一直以为,男人的内涵是最值得津津乐道的,是心绪思想的集中体现。不说是满腹经纶,也起码是博览群书,不说是样样精通,也该是内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事业也牛气冲天,在闲暇时节若牛郎织女近揽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男人的淡定与从容是生活积淀的结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胜。风不那么凛冽,雨不那么寒彻,阳光不那么强烈,空气不那么躁热,还如松柏那样的苍劲,绿色包裹的温暖随意流露,与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产生一种朦胧迷离的陌生美,生发出健康的心态神韵。
品味男人,在于感觉,不是名牌的彰显、不是身份的显赫、不是无休止的争论、不是小气的斤斤计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气魄,虚怀若谷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悦也是忧郁、深情的。
男人属于秋天,只有女人能读懂秋的深刻内涵,男人的诗具有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般的火热,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饱满。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饥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只有秋天果实累累挂满技头,无所隐藏地表达了丰盛与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润女人,让女人获得丰厚的回报,产生丰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诗,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读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为一流的作者。
还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日趋由沧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十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宝藏,让幸福的女人去收获吧。
10年后我对你的爱与爱情无关
[ 2007-03-25 21:23:57 | 作者: lzis ]
十年,足以让一段婚姻坚固持久,同样也可以让一段婚姻瓦解坍塌,就像她和他。所有的承诺和诺言,竟然脆弱得经不起丝毫的考验,多年的感情说碎就碎了,一个瞬间而已。
终于有一天,他回来说:我爱上别人了。
一言中的,尽管残忍,但是她心里还是欣然的,他还是说了,好过欺骗。
其实有些东西早看到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真的是这样。于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无法回避时,她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女子,更不愿将就。
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抱着孩子回到父母那里,临走的时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两个人剪开,一刀下来,心也痛了,说看得开,到底是爱了这么多年,伤自然是一定的。
画面一闪,便是多年,昨日还身强体壮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脑血栓,但是却半截身子不能动弹了,新娶的那个女子开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请了人专门护理,可那细微的细节处岂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迟迟不见好转。终于,一纸离婚诉书置于病床前,一如当年,只是角色换了,他签了字,这下他倒是安心了。这个时候,孤零零的一个人,男人开始无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来,她的好也开始在每个早晨来临时折磨着他清醒的神经:一觉醒来,晨光从红色的棉布窗帘后映射过来,她已经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欢吃的豆浆和油条,见他睁开眼睛,她过来给他掖掖被角说,再睡会吧,还早呢。想起,这一切却早已成了最温暖和残酷的记忆。
住在一个城市里,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给母亲来到床边日夜守候。翻身喂饭,甚至是脱衣后的擦洗她也没有任何的难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来,他追随着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没有多话,只是说,他是孩子的父亲。
其实,有很多话在她的心里。那些相爱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搀扶走过的那段路怎么会说忘就忘了呢,牵了手便是爱人亲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说,希望可以重新开始,听了,她眼睛在别处。
这么多年,时间早已经把我们撕裂成了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永远不会了,只能这样了,如果还有其他的干系,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亲,和爱情无关。
这个时候,刘若英的那首歌飘过来: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终于有一天,他回来说:我爱上别人了。
一言中的,尽管残忍,但是她心里还是欣然的,他还是说了,好过欺骗。
其实有些东西早看到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真的是这样。于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无法回避时,她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女子,更不愿将就。
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抱着孩子回到父母那里,临走的时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两个人剪开,一刀下来,心也痛了,说看得开,到底是爱了这么多年,伤自然是一定的。
画面一闪,便是多年,昨日还身强体壮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脑血栓,但是却半截身子不能动弹了,新娶的那个女子开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请了人专门护理,可那细微的细节处岂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迟迟不见好转。终于,一纸离婚诉书置于病床前,一如当年,只是角色换了,他签了字,这下他倒是安心了。这个时候,孤零零的一个人,男人开始无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来,她的好也开始在每个早晨来临时折磨着他清醒的神经:一觉醒来,晨光从红色的棉布窗帘后映射过来,她已经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欢吃的豆浆和油条,见他睁开眼睛,她过来给他掖掖被角说,再睡会吧,还早呢。想起,这一切却早已成了最温暖和残酷的记忆。
住在一个城市里,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给母亲来到床边日夜守候。翻身喂饭,甚至是脱衣后的擦洗她也没有任何的难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来,他追随着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没有多话,只是说,他是孩子的父亲。
其实,有很多话在她的心里。那些相爱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搀扶走过的那段路怎么会说忘就忘了呢,牵了手便是爱人亲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说,希望可以重新开始,听了,她眼睛在别处。
这么多年,时间早已经把我们撕裂成了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永远不会了,只能这样了,如果还有其他的干系,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亲,和爱情无关。
这个时候,刘若英的那首歌飘过来: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爱你,就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 2007-03-25 21:23:31 | 作者: lzis ]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 说:“学业为重嘛。” 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 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 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 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问孙子, 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 说:“学业为重嘛。” 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 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 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 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问孙子, 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相见不如怀念:暗恋如梦
[ 2007-03-25 21:20:27 | 作者: lzis ]
芸不知道那次的暗恋算不算是她的初恋,她总是无法界定暗恋和初恋的区别。暗恋,就像是一朵花儿在她的心里悄悄含苞,却是永远无法开放。
芸第一次看到敏是她十七岁的那年,那年她上高二,班上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皮肤白白净净,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芸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从此她的眼光都随他的身影而动。他很优秀,长得帅,成绩好,围在他身边的女生也个个优秀的要命,芸不是,芸长的瘦小,皮肤黝黑,成绩也总是不上不下,在中游荡来荡去的。所以,芸总是站在远方,静静的注视着他,一直到中学毕业。
芸带着这份深藏心灵深处的美丽暗恋,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找了个经商成功的丈夫,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芸有了自已的车,自已的房。生活像永恒不变的钟摆,往往复复。偶尔,敏的影子会在芸记忆的一瞬间里闪过,就象蓝天上倏勿划过的飞鸽,转瞬即逝,除了空气曾有过颤动,看不到留下丝丝痕迹。
直到那一天,她从遥远的南方回到久违的家乡,分别了十几年的同学们要热闹地聚一聚。她下意识的上街做了头发,全身上下做了最精心的打扮,如今的她,虽然算不上是成功女性,但却是个绝对的自信、优雅的成熟女性,她有点埋怨上天,为什么让她到了大学才长个子,才让她发育,大学四年,她不但个子长到了一米六七,面且皮肤也变的出奇的白皙细嫩起来。
芸进来的时候,昔日的同学都“啧啧”惊讶起芸的美丽和风度,芸看到敏时,并没有认出他来,她礼节性地一一和同学自我介绍,握手打招乎,等到她快走到靠窗前的那个男人面前时,她看到那个男人站起身来,“呼噜”一声,深深的吸了一口痰,“啪”的一声,随口吐在了猩红的地毯上,然后对芸伸出手:“我是敏。”
有时美丽的回忆只是像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只能在记忆的阳光里折射出彩色的光环,千万不要想着拿现实去碰撞。
芸第一次看到敏是她十七岁的那年,那年她上高二,班上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皮肤白白净净,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芸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从此她的眼光都随他的身影而动。他很优秀,长得帅,成绩好,围在他身边的女生也个个优秀的要命,芸不是,芸长的瘦小,皮肤黝黑,成绩也总是不上不下,在中游荡来荡去的。所以,芸总是站在远方,静静的注视着他,一直到中学毕业。
芸带着这份深藏心灵深处的美丽暗恋,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找了个经商成功的丈夫,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芸有了自已的车,自已的房。生活像永恒不变的钟摆,往往复复。偶尔,敏的影子会在芸记忆的一瞬间里闪过,就象蓝天上倏勿划过的飞鸽,转瞬即逝,除了空气曾有过颤动,看不到留下丝丝痕迹。
直到那一天,她从遥远的南方回到久违的家乡,分别了十几年的同学们要热闹地聚一聚。她下意识的上街做了头发,全身上下做了最精心的打扮,如今的她,虽然算不上是成功女性,但却是个绝对的自信、优雅的成熟女性,她有点埋怨上天,为什么让她到了大学才长个子,才让她发育,大学四年,她不但个子长到了一米六七,面且皮肤也变的出奇的白皙细嫩起来。
芸进来的时候,昔日的同学都“啧啧”惊讶起芸的美丽和风度,芸看到敏时,并没有认出他来,她礼节性地一一和同学自我介绍,握手打招乎,等到她快走到靠窗前的那个男人面前时,她看到那个男人站起身来,“呼噜”一声,深深的吸了一口痰,“啪”的一声,随口吐在了猩红的地毯上,然后对芸伸出手:“我是敏。”
有时美丽的回忆只是像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只能在记忆的阳光里折射出彩色的光环,千万不要想着拿现实去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