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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日志 那一晚他输了整个世界

[ 2007-03-25 21:27:10 | 作者: lzis ]
一对青年,热恋很久后结婚了。一天,男的要给女的买戒指,走进商厦,看着柜台上琳琅满目的首饰,她犹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个呼机吧。”在那个时候,呼机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儿,而且价格也不比首饰便宜,男人听了有点儿意外,因为他知道女朋友向来都不赶时髦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男的就用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部漂亮的汉显呼机。

  两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机别到了男的腰上。男的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男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他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家,推开房门一看,他发现妻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丈夫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男的对妻子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妻子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丈夫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着妻子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妻子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丈夫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丈夫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妻子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妻子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妻子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丈夫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严”,一气之下,他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丈夫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丈夫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他觉得那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推荐日志 套在心上的戒指是爱情回家的借口

[ 2007-03-25 21:26:17 | 作者: lzis ]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推荐日志 男人如秋,从青涩走向成熟

[ 2007-03-25 21:25:13 | 作者: lzis ]
慎读秋天,如读男人,不但要读出秋的悲壮,秋的沧桑,还要读出秋的丰硕,秋的韵味。最喜欢在初秋、深秋、晚秋时随意出游,最大的兴致是在近距离观察秋天的景色与表象,体味男人与秋天的浑然一体,以意象不断产生出丰富联想,所以用秋的诗意来阐释男人最为贴切而鲜明。

  男人的高素质品味性在于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热烈、潇洒倜怅,让人钟爱。初秋的男人还带有夏的烦躁,还没有沉淀下来,脚步还不够稳健,秋意还不够浓烈。这种男人适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观赏和留意。有秋的悲壮和伤感的凝重,让女人能尽情释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让人格外的留念,特别能坦然自若地让人在秋意渐浓时踏歌起舞。这种男人适合做爱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风雅和飘逸,有深奥的理性思考,经验的积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让人感到温暖而亲切,宽厚而仁义,友爱之情满溢。这种男人最适宜做朋友。

  女人欣赏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稳重的。那些烦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气不敢出,屏声敛气的终会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戏曲里的小生,这行当是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再念上几句道白,更让人如抽筋吸髓般浑身凉透,而老生、武生则让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戏曲中白脸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诈狡猾,也让人心动,而扎上靠旗的武将更是威风凛凛,阳刚十足,不必掩饰也满脸刚毅,满腹刚性。

  一直以为,男人的内涵是最值得津津乐道的,是心绪思想的集中体现。不说是满腹经纶,也起码是博览群书,不说是样样精通,也该是内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事业也牛气冲天,在闲暇时节若牛郎织女近揽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男人的淡定与从容是生活积淀的结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胜。风不那么凛冽,雨不那么寒彻,阳光不那么强烈,空气不那么躁热,还如松柏那样的苍劲,绿色包裹的温暖随意流露,与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产生一种朦胧迷离的陌生美,生发出健康的心态神韵。

  品味男人,在于感觉,不是名牌的彰显、不是身份的显赫、不是无休止的争论、不是小气的斤斤计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气魄,虚怀若谷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悦也是忧郁、深情的。

  男人属于秋天,只有女人能读懂秋的深刻内涵,男人的诗具有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般的火热,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饱满。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饥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只有秋天果实累累挂满技头,无所隐藏地表达了丰盛与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润女人,让女人获得丰厚的回报,产生丰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诗,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读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为一流的作者。

  还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日趋由沧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十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宝藏,让幸福的女人去收获吧。

推荐日志 10年后我对你的爱与爱情无关

[ 2007-03-25 21:23:57 | 作者: lzis ]
十年,足以让一段婚姻坚固持久,同样也可以让一段婚姻瓦解坍塌,就像她和他。所有的承诺和诺言,竟然脆弱得经不起丝毫的考验,多年的感情说碎就碎了,一个瞬间而已。

  终于有一天,他回来说:我爱上别人了。

  一言中的,尽管残忍,但是她心里还是欣然的,他还是说了,好过欺骗。

  其实有些东西早看到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真的是这样。于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无法回避时,她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女子,更不愿将就。

  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抱着孩子回到父母那里,临走的时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两个人剪开,一刀下来,心也痛了,说看得开,到底是爱了这么多年,伤自然是一定的。

  画面一闪,便是多年,昨日还身强体壮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脑血栓,但是却半截身子不能动弹了,新娶的那个女子开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请了人专门护理,可那细微的细节处岂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迟迟不见好转。终于,一纸离婚诉书置于病床前,一如当年,只是角色换了,他签了字,这下他倒是安心了。这个时候,孤零零的一个人,男人开始无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来,她的好也开始在每个早晨来临时折磨着他清醒的神经:一觉醒来,晨光从红色的棉布窗帘后映射过来,她已经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欢吃的豆浆和油条,见他睁开眼睛,她过来给他掖掖被角说,再睡会吧,还早呢。想起,这一切却早已成了最温暖和残酷的记忆。

  住在一个城市里,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给母亲来到床边日夜守候。翻身喂饭,甚至是脱衣后的擦洗她也没有任何的难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来,他追随着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没有多话,只是说,他是孩子的父亲。

  其实,有很多话在她的心里。那些相爱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搀扶走过的那段路怎么会说忘就忘了呢,牵了手便是爱人亲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说,希望可以重新开始,听了,她眼睛在别处。

  这么多年,时间早已经把我们撕裂成了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永远不会了,只能这样了,如果还有其他的干系,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亲,和爱情无关。

  这个时候,刘若英的那首歌飘过来: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推荐日志 爱你,就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 2007-03-25 21:23:31 | 作者: lzis ]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 说:“学业为重嘛。” 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 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 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 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问孙子, 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推荐日志 相见不如怀念:暗恋如梦

[ 2007-03-25 21:20:27 | 作者: lzis ]
芸不知道那次的暗恋算不算是她的初恋,她总是无法界定暗恋和初恋的区别。暗恋,就像是一朵花儿在她的心里悄悄含苞,却是永远无法开放。

  芸第一次看到敏是她十七岁的那年,那年她上高二,班上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皮肤白白净净,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芸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从此她的眼光都随他的身影而动。他很优秀,长得帅,成绩好,围在他身边的女生也个个优秀的要命,芸不是,芸长的瘦小,皮肤黝黑,成绩也总是不上不下,在中游荡来荡去的。所以,芸总是站在远方,静静的注视着他,一直到中学毕业。

  芸带着这份深藏心灵深处的美丽暗恋,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找了个经商成功的丈夫,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芸有了自已的车,自已的房。生活像永恒不变的钟摆,往往复复。偶尔,敏的影子会在芸记忆的一瞬间里闪过,就象蓝天上倏勿划过的飞鸽,转瞬即逝,除了空气曾有过颤动,看不到留下丝丝痕迹。

  直到那一天,她从遥远的南方回到久违的家乡,分别了十几年的同学们要热闹地聚一聚。她下意识的上街做了头发,全身上下做了最精心的打扮,如今的她,虽然算不上是成功女性,但却是个绝对的自信、优雅的成熟女性,她有点埋怨上天,为什么让她到了大学才长个子,才让她发育,大学四年,她不但个子长到了一米六七,面且皮肤也变的出奇的白皙细嫩起来。

  芸进来的时候,昔日的同学都“啧啧”惊讶起芸的美丽和风度,芸看到敏时,并没有认出他来,她礼节性地一一和同学自我介绍,握手打招乎,等到她快走到靠窗前的那个男人面前时,她看到那个男人站起身来,“呼噜”一声,深深的吸了一口痰,“啪”的一声,随口吐在了猩红的地毯上,然后对芸伸出手:“我是敏。”

  有时美丽的回忆只是像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只能在记忆的阳光里折射出彩色的光环,千万不要想着拿现实去碰撞。

推荐日志 最后一滴泪

[ 2007-03-25 21:19:46 | 作者: lzis ]
 永远记得和阿志初次见面的时候,那种熟悉的感觉让我在刹那间就相信了:人,是有前世的,而我和阿志是前世就熟识着的。

  阿志从容而略带些纯真的微笑仿佛一直存活在我心底,从前世到今生一直未曾变过。而他也仿佛涉过了万水千山,走遍了海角天涯,突然从前世走到了今生,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我知道,我和阿志之间会有一个故事,一个在前世未曾演绎完的故事。

  我从没有问过阿志,他当初见我时,是否也是在短短几秒内就从心底接纳了我,就如同儿时接纳一个未曾谋面的亲人。因为我固执地认为这种感觉不会是我单方面一个人有的。其实问不问与有没有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由陌生到熟稔,再到推心置腹。

  我和阿志就在那种神奇的熟悉感的支配下,开始了我们之间的种种纠缠。

  什么时候爱上阿志的,已是不可考的了。也许,那种感觉是从前世一直延续到今生的,只知道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无法自拔了,而阿志在那时正残忍的告诉我,他喜欢上了我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的,在刹那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隐瞒了自己的感情,并宣称自己要帮阿志抓住他的幸福。

  也许爱的越深,就越矛盾。我一面希望阿志能够快乐,一面又希望能够独占阿志。那种矛盾的心态,在那时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让我日渐消瘦,而阿志就在那时点破了我的心思。

  那时的我和阿志,是时常有着书信往来的,虽然我和他当时根本就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而阿志就在一次的信中写到:“……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你心里并非‘无有人’,那个‘无有人’只不过是你掩盖事实的一种手段,……你是一个被情所网住的俘虏,你心里有他,而他的心里不光有你,还有一个与你同等重要的人。于是,你忧心重重,想用虚伪的笑来掩饰一切,想要忘了他。可是到目前为止,你始终未能如愿……”我没有承认,我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块浮木就再也不肯松手一样,一口咬定阿志是错的。

  再后来,阿志被那个女孩拒绝了,这时我才敢承认我自己的感情。我知道我对阿志的感情已经太深,深到只要他肯接受我,那么即使我只是一个幻影一个替身都不在乎了。然而,阿志也同样的拒绝了我,他说在他的心中,我只是一个妹妹,永远永远不会改变。

  阿志也许永远不会了解,他的那个“不”字给我的世界带来了怎样的冲击。就在那一刹那,我的世界褪去了它全部的颜色,所剩的只有苍白。

  那段日子不知是如何走过的,阿志的刻意疏远让我更加颓废。我开始恨,恨与阿志的相遇;恨阿志曾对我的细心体贴;恨阿志点破我的心思给我希望……我恨一切我认为自己可以恨的,然而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依然忘不了阿志。

  时间就在那种极复杂的感情下滑过了,我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对一切都不在意起来。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为了阿志的疏远,我和阿志闹了两次绝交。当然,是带着几分孩子气的闹意气,也有几分背水一战的感觉。之后,我们就又好了起来,只是不提感情。那时,我把每一个和阿志有一点相像的男孩当作阿志,我对他们好,好到连我也不知是不是在喜欢他们。不过,随着时间慢悠悠的过去,我也渐渐地了解,在我的心底,始终只有阿志。

  但是,我知道因为不提感情,我和阿志才有这样的平静与和谐。于是我压抑自己的感情,直到自己麻木不仁。然而,就在这时,阿志却投下了一颗“炸弹”,他说其实他是喜欢我的!心已经麻木的我,反应平平,只淡淡的喔了一声。直到几天后,这颗“炸弹”才在我的心中及脑中爆炸!

  虽然我不知道,他所谓的喜欢指的是什么,但是他的这句话还有那天的温柔体贴以及似乎带着深情的眸子,又一次搅乱了我的心。只是,我不敢有太多的幻想,因为我怕一切只是自己会错意。

  再以后的日子似乎真的有一点恋爱的味道。我要远行,阿志知道了会紧张的嘱咐我这嘱咐我那;我会在某次与阿志的通话中爱娇地说想他,让他不停的说话给我听,而阿志竟也依我;当我坦白的告诉阿志,我嫉妒他身边的女孩时,他也只是笑却不会像以前一样因此而冷淡我……在这样的情景下,仿佛回到了我们曾经最初的那个年代,那个带着几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觉的年纪,直到有一天的一个突发事件。

  那天之前,阿志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提议想和我见面,我很高兴的同意了他的提议。我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预知所会发生的事,我不会答应阿志去看他——两天后是我生日,我们就会见面了——至少我不会带别人一起去。可惜我不能预知未来,于是我去了,而且,为了在两天后我的生日会上,阿志不会只认识一、两个人,在征得阿志的同意之后,和几个会在我生日会上出现的、平日里和我很好的女孩一起,快快乐乐的上路了。

  然而事情就那样发生了,直到今天我都不明白是怎么发生的,只知道我们突然就吵起来了。这是我们认识六年以来唯一的一次面对面的吵架,不是冷战,是真正的吵架,两个人就站在大街上相互瞪着眼睛,指着对方大吵起来!我是口拙的,而阿志是能说会道的,于是我怒极的转身就跑,甚至扔下了在一旁已经看呆了的几个朋友。

  手袋是阿志替我拎着的,身无分文的我一边哭着一边决定走回家。背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回头,是阿志,他的脸上有怒气,也有无可奈何。将摩托车开到我的身边,他凝视我,有些咬牙切齿地:“小醋桶!就这么跑了?把我们都扔下,我和你的朋友都不熟,你不是要我难堪吗?”我瞪着泪眼,只是不说话。阿志又说:“真不知道你到底怎么了,说就走,也得给我留一点面子吗。跟我回去!”我瘪瘪嘴,心里有无限的委屈,却还是和阿志一起回去了,可是默契不复存在。

  我的生日会,阿志终于没有来。我哭了,却终于知道,这一次,什么都变了,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我和阿志永远不可能成为陌路人,但在那一次吵架中,我们又一次地疏远了对方。

  数月后,阿志和我终于很平静地通了电话,谁也不提曾经的那次争吵,都只轻轻地说声:“你好吗?我很想你。”

  放下电话,我凝视相片中的阿志与我,里面的我巧笑嫣兮,环着阿志的颈,而阿志的双手握着我的,眼中尽是宠溺与温柔……曾经的美丽岁月啊!

  泪又轻轻滑落,我没有动,心里却知道,这泪将是与阿志这长长数年纠缠里存在的最后一滴,含着我刻骨铭心的爱的泪。因为我知道,我的初恋已经是谢幕的时候了,尽管我很舍不得,然而幕已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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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8:44 | 作者: lzis ]
如同平时一样打开我的OUTLOOK,看到了我期盼已久并寻找半生的她,我还以为她永远不会和联系了。。。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今天看到她写的MAIL,仿佛是她在徐徐的面对我讲着幸福的人生,太熟悉了的文字表达,淡淡依稀了的面孔。

  我和芳是从小学一起的同学,两家也是‘世交’,自然我们的关系和其他小伙伴的关系不一般,我总是来充当她的保护神,不允许别人欺负她,更不允许她不开心。。。并且我们是从小学三年级就是同桌,结果小学毕业后我就顺利的考上镇重点中学,她也是为了读重点中学,不得不留级,其实也是我给她的主意。总的来说芳是那种比较笨一点点的女生,又很多愁善感,因为她是家里的最小,所以娇气很重,其实她比我还大一岁。

  我的成绩从小学都是很出众,其实我也是真的没有用心去学习多一天,本来我认为学习本身就是的一种快乐的事情,很自然的就可以学好,不用补课,也不用家教。因为农村的农活很多,我又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不得不提前来帮助父母来分担家务;到了初中,我的成绩也是十分的优异,特别是英语,每次考试都是级段第一,全县第一。。。芳也在第二年考上了我在读的初中,只是低我一届,她的成绩一直是平平,开心的是我们可以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同时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给她讲了许多的学习方法,但是到了她那里几乎没有什么效果。慢慢地我发现自己不可以一天看不到她,或者是一天听不到她的声音;当然芳还是像小鸟一样天天叽叽咋咋地和我形影不离,哪怕是刮风下雨或者是白天黑夜,我总是把她先送回家,然后才放心的回家。在学校也是我们在一起聊天,一起玩耍。。。很多人都说我们在谈‘恋爱’,可是我当时还没有真正的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但是我知道我很喜欢她,看到别的男生和她聊天我就感觉心里不舒服,就生气不理她;她也是看到我和别的女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问清楚原因。。。

  就是这样青梅竹马的相爱了,我们也知道了我们是在恋爱,我们曾经期盼着快快长大结婚,生孩子,过日子。。。计划了我们的美好人生。也许是太年轻,也许是太单纯,我们各自都保持着这个秘密,等待将来某一天实现。也许是我们的亲密表现早早地让我们一起上学的伙伴和村里看出了,大家都说我们是一对;我们听到都是很开心,很希望有一天尽快实现我们的梦想。恰恰在这个时间里,我的成绩也是不如以前了,整天都是看着芳的脸色过时间,她开心,我开心,她不开心,我也无心学习。慢慢的我们双方家里人也知道了,开始是父亲的一顿骂我不给他争气,不能够给弟弟妹妹树立一个榜样,这么小就考虑以后的婚姻,真的是没有出息;当然她也是和我同样的命运,被奚落,被骂。。。但是我们还是偷偷的在一起,但是都是透过我们村的女生伙伴去她家里叫她出来玩,我在外面等她;因为我比芳提前一年读初中,顺利成章的是我又一次好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这样是把我们彻底的分开了,因为我要到县城里去读书,至少一个礼拜才可以回来,我去县城高中读书的前一个晚上,我又一次透过我们村的小伙伴把芳约了出来,这次她哭了,真的哭的很伤心,哭的我不知所措,她告诉要好好读书,在高中等她,同时也要我答应她一定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并且每一个礼拜天都要回来看她,她会在这个地方等我。。。

  就是这样,我怀着芳的思念,怀着父母亲的期望,听这李春波的《小芳》去读了县上最有希望的大学‘预科班’---县重点高中。在那个陌生的高中里,别人都把这所学校看作是通向天堂的驿站,但是我除了对芳的思念,还是思念,每天都期盼着周日的到来。但是随着高中的学习安排紧张,我是无法每个礼拜都回家了,只有一个月和三个礼拜,那是绝对的对我和芳的思念的折磨和考验,每次一个月回去之后看到我就扑在我怀里哭。。。我也很心痛;更另我们失望的事情发生了,她第一年的中考失败,没有考到我所在读的重点高中,我鼓励她,我安慰她从新来一年。。。这样我们又被折磨了一年,同样的结果发生了;她不得不从新进行选择,开始是在家里没有事情做,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帮她哥哥照顾小孩去了,也是为了散散心.

  这样让我们无法见面了,只有书信来往(至今我还保存着我们所有的信函,大约500封);给我的打击也是非常的,我学会了喝酒,吸烟,打架。。。的一些恶习,再也无法安心学习,但是每次我还是告诉她我的成绩很好。。。答应她一定可以考上大学。其实我内心是无比的痛苦和辛酸,我对不起父母亲,对不起日夜思念我的人;我几乎不可自拔了,我的很多同学和朋友(社会上的)都知道我很义气,有什么事情都找我出面,我打过无数次架,也打伤过无数个人。。。后来他们有的更过分去收保护费,但是我知道这是个不轨路,但是我也是无法逃脱他们的纠缠和依赖,多行不义必自毙,在一次打架中有人失手把一个学生打成残废,我们这个所谓的‘十二浪子’帮会也被政府铲平了,有的被判刑,有的拘留,最后我还是有父亲托人找关系被拘留十五天后放人的结果,回到学校收到的答案是被开除。

  我感觉无比的惭愧和丢人现眼,我已经没有脸面再次回到生我养我的村子了,因为我的事情早已经被传的沸沸扬扬,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没有人能够看的起我,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他们面对我的只是沉默和叹气;我更是不敢看看弟弟妹妹那双似懂非懂的眼神。。。我更没有脸面去面对我爱的人---芳。我选择了出走,并且留下了一封长长的信告诉父亲母亲我的不对和我自己要走的路,他们回应我的依旧是沉默,我没有勇气告诉芳所发生的一切,我没有任何勇气告诉任何人我要去干什么。。。

  我去了一个外省的城市,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干什么?所以就去建筑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苦累更是不可言语,还要受大工的骂,吃的也是更差,几十个人集住在一个工棚里,臭汗熏天。。。我忍受了,我在反省,是否要这样苦苦干一辈子来逃避家人和我爱的人,还是要重镇旗鼓?我思考着,我努力的干着苦力。。。终于我考虑清楚了,我不能够把十几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也要给父母亲和芳一个交代。第二天,我去找工头结算了工钱,一共是940.60(我清楚的记得),就偷偷的回到我们县的第二高中,找到一些朋友帮忙,买一些东西给教导主任送了;在距离高考还有三个半月的时间里,我终于回到了教室复读,当时也有很多的学生认识我,都知道我是原‘一高’的大哥成,也是没有人敢惹我,去食堂打饭和排队买票,几乎所有的人都让着我,可是我感觉很难看,也不在乎这些了。我心里只有如何赢得高考来回答芳和我的父母亲。几个月的苦力劳动和接下来三个半月的苦读直到高考我也瘦了15斤,结果是让人满意的,果然不辜负自己所望,我考取了本省一所知名大学的外语系国际商务英语专业;等我拿着大学通知书回家告诉我父母时候,他们也表现出了无法掩饰的喜悦,也是在当天第一次和我父亲我们一起喝了半斤白酒。一夜辗转反侧,我要去告诉芳我已经考上大学,我知道她当时已经回到我们村小学当了一名小学教师,想着她看到我开心的笑容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小学门口等她,她看到我也有几分的惊讶。。。是高兴还是出呼意料?没有答案。然后我告诉她所发生的一切,她也不顾很多小学生来来往往的就泪一直往下落。。。然后转身就跑掉了。后来我找人去约她几次都没有结果,只是让人给我带来了一封信,告诉她在这近一年里是如何对我的思念和苦等,还有她父母亲的对我的不信任,认为我是个有劣根性的人,小小年龄都犯下如此的错误,还不定将来如何?还是让我们等一等吧。。。其实我也知道等是意味着什么?我也鼓足了勇气去找了芳的父亲,得到的是同样的结果,让我们以事业为重,等等以后再说。

  就这样我经历了我的初恋和人生,三年的大学,除了对芳的思念就是专心读专业,每个礼拜都写信给芳,但是只是收到十几封回信后再也没有因讯了,后来才知道是她父母亲全部截取了我给她的信,也铸就了芳对我的误解,一直认为我是当代‘陈世美’。。。

  今天收到芳的MAIL让我思绪万千。。。她告诉是在一个小学同学那里知道我的MAIL地址,并知道我在深圳一家美国公司从事翻译工作。她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小BABY,老公是个军官,目前她也是个专职的太太,没有事情的时候就上网聊聊天,给好友发发MAIL。很高兴知道了她的一切,我也将详细的告诉她过去所发生的一切。真的为她高兴,并且会告诉她我不是当代‘陈世美’,我还是单身。。。在这个喧哗都市里努力为我的事业奋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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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7:27 | 作者: lzis ]
去图书馆上自习,常能看到一个女孩勤奋的身影,纤秀安静,长发垂肩。后来知道,她叫木杉。

  真正了解木杉是在一次去婺源旅游的途中。婺源被誉为“中国最美的乡村”,民风古朴文景鼎盛。在大巴车上,同学们谈笑风生,只有木杉默默地吃着橘子,但掩饰不住痛苦的表情。我走过去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有点晕车,所以猛吃橘子以求缓解。我见她脸色煞白,就说我这里有晕车药,你吃一点,再掐一下人中和虎口两个穴位。照我说的方法做了,她脸上渐渐有了红晕。她笑起来很好看,有种桂花盛开的感觉,彻底打破了她那冰雪般的矜持。

  晚上木杉要吃橘子,我陪她到老乡家去买。黑夜的乡村异乎寻常地温柔,温柔得像一个怀抱,可以让人忘却一切凡俗的烦恼。婺源的景致确实不错,石桥朦胧,流水潺潺,烟雾连绵仿佛一幅上好的山水画。我站在村头的石桥上,看木杉剥开橘子,把橘瓣一个个掏出来,慢慢放进嘴里。我眯起眼睛望向远山,幽幽地对木杉说:“你说山的那边是什么?”“应该是海吧。”“海的那边呢?”“那就是山了。”“为什么?”“有些东西或许就应该是个轮回。”

  于是我们不再说话,这里的意境太美了,惟恐声音会将它打破。木杉站在清寒的溪边,把橘皮放进去让它随水而去……木杉不是特别漂亮的女孩,但那一刻,我忽然发现,她非常有味道,淡雅而纯真,还有几分书卷气。

  在石桥上,我闻到一些气息:温柔的惆怅、美丽的邂逅、一次神秘的幽会、一丝甜蜜的忧伤!

  木杉要去《聊斋》的拍摄景地,去见识一下蒲松龄笔下人物的生活状态。

  婺源山路多,景点散,我们在县城租了一辆“摩的”。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向前飞奔,我和木杉坐在后面车座上,山路的颠簸使我不由得抱住了她的腰,握紧了她的手。一路行来好风光,李坑的小桥流水、江湾的伟人故里、晓起的空幽古巷……一一在身边闪过,我们高声地喊叫,兴奋地欢呼,甚至放纵地大笑。长发飘飘的木杉,握着她的手,像是握着千年的契约,我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沉静温柔的女孩,就是上一辈子我所欠的人。

  摩的师傅把我们当做一对情侣,在经过自家门口的时候,邀我们到他那里坐坐。小院花香弥漫,正是八月桂花遍地开的时节,木杉是北方人,见到这么一片桂树,自然欣喜不已,但又不好索要。摩的师傅看出她的心思,笑呵呵地给木杉折了一抱桂花。怀抱桂花的木杉笑意盈盈,我不由呆住了,好一个“人面桂花”!从来没有闻过这么清雅的桂花香,它在空气中,在云朵上,在溪水中,在两旁的树叶上,散落在我俩的身上和心里。

  就在那桂花香中,我有一种想吻木杉的冲动——我好像听到了天籁般美丽的声音,圣洁如天使;好像看到了爱情的花朵在绽放,就像小小的桂花,芳香幽幽。可是,我并没有那样做。两个人一时无话,时间仿佛停滞了……

  就这样我们和大家一起回来了,一切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几次邀木杉出来吃饭,她都婉言拒绝。我开始给她写信,一封又一封,可木杉对此并没什么反应。一天晚上我打电话给她,有些语无伦次。木杉说,我们下去谈吧。

  清凉如水的月色中,木杉娓娓相诉:“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爱情,请原谅我。也许这样会伤害你,但我必须把这个想法告诉你,这也是我做人的原则。我不想像别的女孩那样,为了暂时的虚荣,浪费也亵渎了感情,你认为呢?”

  一时间我不知说什么好,木杉独立决断的个性为我欣赏,但这决定又使我难以接受,我非常矛盾。之后的那段日子,我无所适从,生活像失去了重心变得杂乱无章。然而经过两个月的思考,才渐渐明白那刻骨铭心的感情并非我认为的爱情。我悟到了它的内涵:在特定的情境下,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回忆。

  我过生日那天,木杉请我吃北方的饺子,像老朋友一样祝我生日快乐。望着明净欢愉的木杉,我说假如可能,毕业后你可不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

  木杉未置可否地笑笑,给我讲了这样的故事:有两个小蜗牛,不小心掉到一个玻璃瓶中,于是他们惺惺相惜,莫名其妙地相爱了。可是一天,瓶子被人不小心打破了,它们见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又有了各自的情感归宿。当两个蜗牛老了,它们再度相聚,回首当初不禁感慨万千,说那时候它们不懂爱情。

  木杉说完后,静静地望着我。我好像有点释然了,虽然喜欢的人近在咫尺,但已不像原来那么无助和伤心。如果有一天,她选择了我,我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如果有一天,她告诉我有了中意的男友,我会永远为她祝福。

  因为那时,我或许不懂爱情,才有了不懂爱情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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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1:17:00 | 作者: lzis ]
 一、

  考大学的时候,考虑到回家改善生活方便,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本市的大学.

  报道那天,我起来晚了,来到学校的时候写着名字的黑板已经被围得密不透风.有只苍蝇想挤进去,结果被踩死了.我还没有醒透,有点傻的望着校园里这片歌舞升平的景象,想着那只苍蝇的惨死,愈发困了.正要梦游般的渐渐睡去,脚面上却忽然突然平白无故多了一百多斤重量!本美女还没有来得及尖叫,就它背影被吓了一跳,MY GOD,这个MM怎么这么高?!定睛一看穿着拖鞋的脚指头上长长的脚毛,原来是男的:)真够BT的,头发留那么长!这个家伙仿佛习惯了坑坑洼洼的道路,居然毫无反应的径直走了.....

  就这样我大学的第一天,看见了一只死苍蝇,被踩了一脚,就发生了这么多.

  后来发现那个家伙原来和我是一个学院的.有天在楼门口看见了他,刘海还是挡住了2/3的脸.我咬了口雪糕想,真衰!那家伙突然回过头找着什么,目光涣散,然后看了雪糕一眼,走了.

  后来才知道他叫SUNNY,是男的.

  你相信缘分吗? 我信.

  有天他在我前面走,忽然"啪"的一声有东西掉到地上,一定是头发太长的缘故导致他反应迟钝,竟然没有发现,直直的走过去.我天生非常善良:)跑过去叫住他

  "喂,东西掉了!"

  他终于转过来,我发现这个迷糊的家伙眼睛居然很明亮,透过长长的头发直盯着我,我突然手足无措起来.我不明白这个乱七八糟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明亮的眼睛,好象有特异功能可以看穿人心.我开始想要跑.

  "你,哪班的?"他终于说话了.

  "干什么?" MD 什么态度啊,我翻着眼睛说"大一的".

  "脚没事吧?"他笑的诡异.啊? 原来是故意的!!

  我正发愣,他居然说"那帮我把书送到203教室去吧".

  转眼间,手里多了几本大厚书.我可不想再吃哑巴亏,一把拉住他衣服."凭什么啊"喊完马上后悔了,这个家伙这么象女人说不定会打我.

  他却眯起眼睛,笑着看我,不说话,我突然觉得----好帅啊J

  由于一时好色,忘了说话,他就转身走了.55~~

  二、

  我感觉自己现在就好象是一个年迈的老婆婆,正做在摇椅上,迷迷糊糊的回忆着自己当年的故事.(如果再配上大明宫词中那个苍老的独白声音就更完美了)

  我第二次和SUNNY说话是在开学后快1个月的时候,我去交定月票的照片,当时是傍晚.我站在走廊里等老师来,他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很温和的看着我,仿佛换了一个人,没有了跋扈的神情,象个大哥哥在对一个学妹说话.他问我的名字,问我原来的学校,我的专业…….我也记不得都说了什么,我被溺在他温和的声音中,恍恍惚惚.我分明记得当时有红色的夕阳照在我们中间,可是后来我自己又去过好多次那个地方,那里根本就不可能有阳光.我和SUNNY之间发生的故事有很多都是这个样子的,记忆可能出了问题,可是感觉不会忘记,不会错.

  后来等了很久老师也没有来,学校的效率一向都是这个样子.

  后来,他忽然说:我叫SUNNY.

  SUNNY? 阳光!

  三、

  有的时候我怀疑过,SUNNY 也可能不是我们学院的或者根本就不是我们学校的,我很少在校园里看见他.我九月开学,到了冬天,十一月,我就见过他以上几次.

  天气渐渐冷了,晚自习也越来越难以忍受.我坐在窗边,看着灰蓝色的天空,心里无聊起来,琢磨怎样打发下自习后的晚上.突然间,我看见天空中渐渐飘落着白色的小东西,下雪了.上大学以后的第一场雪.

  晚自习终于结束了,大家都雀跃的冲了出去,我都不知道他们在高兴什么,不就是下雪了么,你们都是南方人啊,真TMD难以理解.我慢慢的穿上大衣,一圈圈的围上围巾,感觉凄凄冷冷的,简直快要哭出来了.

  “TT”

  啊,是SUNNY,他怎么出现了?我差点没乐出声

  我快速的向他跑过去,就跟刚才被我嘲笑的那些人一样.

  可是跑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想,这样太不淑女了(虽然我根本也就不是淑女),但是我还是装得非常优雅的停了下来,尽量神秘的微笑着,看着他.

  请想象一下当时我是多么的恬静啊!再加上我当时是大一,正当年啊 ,多清纯!哪个男人会不为之所动?!

  可是,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往往是最准确的,在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就觉得他象女人,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不解风情,不懂怜香惜玉!他竟然看都不看一样我好不容易才微出来的笑,拉着我的围巾,拖着我边走边说,你快点,我带你出去走走,下雪了.我晕,又是下雪了.怎么大家都…..再说你干嘛使劲拉我,MD,我跟你很熟吗?

  可是,你看人家SUNNY只是走的很快,跟本没跑,你说是不是?J

  我连跑带颠的跟着他后边,在大风雪中前进,让我想起了”咪咪流浪记”的主题曲.

  “落雨也不怕,落雪也不怕……”

  就这样,我乐颠颠的跟在他后边,跑步前进了20来分钟,他忽然转过来说,到了.

  我拼命的想看到一点什么浪漫别致的东西,可是我只看到了一个冒气的小摊.

  老板热情的招呼我们“来吃地瓜饼啊,热乎的”.我扑打着眼睛看着SUNNY,不明白他想做什么,难道是这个是他爸?

  他也看着我,我发现他的脸居然有一点红,我开始紧张起来,这就见家长了,太快了吧?!

  “我…”他支吾了一下,我更紧张了.

  “我觉得你和这里的地瓜饼的感觉很象,所以就带你来了”

  ?!我睁大眼睛使劲看着那个金黄色的冒气的小东西,看不出我很它有任何雷同之处.相信所有思维正常的人们都能理解我当时的感受!

  不过,小不忍则乱大谋.我做了一件让我从心底佩服自己的事情.

  我微微笑着眼睛,很温柔的点点头,说”那我们尝尝吧”

  老板把小饼放到我手里,对SUNNY说”呵呵,很好的小姑娘啊,要抓紧哦”

  哈哈,老头,有眼光,我以后一定天天来给你捧场,我当时心里那个美啊,我们很象情侣么?像么?啊?哈哈!(这个场景熟悉吗?J)

  我抬起头,看着SUNNY,他只是微微笑着,眼睛里边什么都没有,我无端的失望起来.

  雪慢慢停了,风也小了,我手里握着热的小饼,跟着他往回走,我们都没有说话,好象目的就是走回学校似的.我开始还想,他为什么不拉我的手呢?后来发现原来我两只手都捧着小饼,MD,拼了,我快速的吃掉了它们.边吃边想,他要是拉我,我就顺势靠过去,哈哈.

  可是,直到到了寝室门口,也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天晚上,我由于呛风吃了地瓜饼,肚子疼了好久.

  四、

  我们再见面是下第二场雪的时候,早上他给我打电话,于是我和SUNNY去了一个公园。

  对于这次约会,我的印象里有两个东西。一个是皑皑的白雪,另一个是我和SUNNY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那个公园是一处古迹,有一个很高很古老的塔,据说是为了纪念什么建造的。塔的每个角上都挂着铜铃,有风吹来的时候,整个塔上所有的铜铃错落的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颇为壮观。班驳的塔身也神秘了起来。围绕这个塔,人们修建了一堆花花草草以及小喷泉什么的。

  公园的后门出去,有一个小陡坡,从这里可以抄近路回去学校。我们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

  我们在公园里逛了一会,阴冷阴冷的。就打算回去学校了。走到小坡那里,他突然指着树上挂的不知道什么东西说“看,地瓜!”

  我是有点傻,也没有什么常识,但是我也知道地瓜不长在树上。我抬着头看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植物,说“你当我那么笨啊,地瓜才不长树上呢!”

  我是真得意啊,正想埋汰他几句,你要知道,从我看见他那天起,所有的事情我都没有占过上风,可是我忘了,天刚刚下过雪,我还在下坡。。。。。。

  我突然感觉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后仰去,结结实实的倒在SUNNY怀里。

  “就这还不笨呢”他笑,表情怪怪的。

  好啊,这个死人!耍我!我抬头瞪他,却看见他下巴上有2、3根特别长的胡子,嘿嘿,这个家伙胡子长的很特别啊,哈哈。不要怪我太狠毒啦。1秒钟以后,在SUNNY的惨叫声中,它们到了我的手里。

  我甜甜的看着SUNNY说“留个纪念,纪念长在树上的地瓜。”

  后来他就一直搂着我的腰走完了那个小坡,现在想起来我还记得那时侯腰部肌肉僵硬的感觉。

  再后来搬寝室的时候,他的胡子被我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