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午后两点的阳光,懒洋洋的滑进茶色玻璃里,让整个人也懒洋洋起来,其实今天应该是下雨的,然而我却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或许今天可能会有爱情,或许继续着一切,无聊与寂寞。过滤过的阳光分外可爱,可爱得我想站在黑暗里膜拜。我不喜欢阳光。这与兴趣无关,因为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已经很差了,已经不能够适应阳光的炫目耀眼,知道使得我走起路时想在梦游。
依稀觉得这个夏天不太热,如果夏天不太热,就是说这个季节很容易被我们遗忘了,因为上帝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忘了加些叫炎热的东西。
②
“是啊!突然下得好大。刚进来时还差一点跌倒呢!”两个男孩好奇的望着我。
“还好,没什么!你们没怎么样。”
“对了,刚才我说到哪了?哦,雨,下雨。”
回忆慢慢在夏日午后的一场大雨中绽放。
就像现在,在像酒吧里的咖啡店里和咖啡,雨后的下午。
《Yesterday once more》,过去的气息扑面而来。所有的快乐,不快乐,浪漫和忧伤。
如同在网络里给我的感觉一样。
③
05.7.4日,我要永远都记得这日子。当我静静的坐在那里品着咖啡的时候,突然闯入的两个男孩。抬眼看他们的时候对着他们笑,我知道。我要等的人来了。他们两个仿佛很紧张的样子,于是开始找些话来做开场白。我叫着那个光头声音却又很好听的大男孩小哥哥,他与想象中的一样,应该说是跟我一样,我们都是病孩子。而另一个男孩仿佛很默然的样子,我听小哥哥叫他:“狗娃子。” 我想当时我一定滑稽极了,大声的叫了一声狗娃子。连发音都跟小哥哥的一模一样。然后,我们三个人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
这一路走来收获了什么?伤口和成长,我们的心已经老了。网络上我们是快乐的孩子,而今恢复到现实,如同平常一样,我们都只是自己。伪装的快乐不能从网络里带到现实里来。彼此心知肚明。
④
“我知道吸血鬼,一个神秘的种族,发展后裔很有趣,听说要把自身的血输给被吸血者,这叫“初次拥抱”——THE EMBRACE。一个很奇怪而且奇妙的过程,不过被吸血者可以不成为吸血鬼,也就是说他可以成为只以动物的血作为食物,专门……”
“YES,专门裂杀吸血鬼的,那是有名的吸血鬼猎人。”
“你让人怀疑——我是说你的目的,说那么一大堆,会不会是想为吸血鬼家族发展下线?”小哥哥打断了我的话,背对着阳光对我笑。我突然很认真的对他说:“因为你们两个家伙就是吸血鬼,而我就是吸血鬼猎人。” 忽而听到狗娃子的声音:“你会吗?柔弱的让人心疼。嘻……”为着这句话,我开始对他另眼相看,心里暗地里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叫他狗娃子,要像网络上一样叫他宝贝,或,亲爱。
⑤
我们三个人走在一起,像极了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不是从网络里走到现实,甚至是刚谋面的人。其实说起来有谁会相信网络里的爱情?如果不是现在我们真实的彼此感觉着彼此的气息,打死我也不会信。然而,正是曾经的不相信开始让我现在变的迷茫起来。我喜欢眼前这个高高瘦瘦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大男孩。虽然每次跟小哥哥都极其不雅的叫他狗娃子,但现实里,他竟然是一个帅气的大男孩。
你在何处?我们所恋慕的明天?
不论老少,贫富,衰弱或强健,我们总是透过欢乐,透过烦忧。
无休止的寻觅你的笑颜——
但是,在你的位置上,啊,可怜。
找到的总是我们所逃避的:今天。
——雪莱
⑥
“我们要去哪呢?好不容易见一次,总不能就这样分离了把?”我开始撒娇似的问那两个家伙。他们相互眨眨眼睛懒洋洋的说:“现在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好好的睡一觉。呜,坐了两天的火车都累死了。”“切,你们还算是男人吗?坐了两天的火车就在这里嚷嚷。哼。那再然后去哪?”我憋着一肚子疑问不停的缠着他们问这问那。 “吵死了,怎么你总是那样,跟只苍蝇似的的。我告诉你,再然后我们去南京。”
小哥哥开始心烦意乱起来。他开始臭骂我是一苍蝇。而我竟然没有生气。真是奇迹。或许因着这称呼跟着他在网上嫌我烦时一样。 “那我们去吃烧烤好不好?然后我们去逛街。想想我都好久没出门了呢。正好你们两个陪我。” 然后,我听见有两个尖叫的声音传进我耳朵。 偷笑。
⑦
其实,我并不想做一个再也爱不上任何人的人,也不想成为一个吸血鬼猎人。因为你是吸血鬼。
午后两点的阳光,懒洋洋的滑进茶色玻璃里,让整个人也懒洋洋起来,其实今天应该是下雨的,然而我却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或许今天可能会有爱情,或许继续着一切,无聊与寂寞。过滤过的阳光分外可爱,可爱得我想站在黑暗里膜拜。我不喜欢阳光。这与兴趣无关,因为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已经很差了,已经不能够适应阳光的炫目耀眼,知道使得我走起路时想在梦游。
依稀觉得这个夏天不太热,如果夏天不太热,就是说这个季节很容易被我们遗忘了,因为上帝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忘了加些叫炎热的东西。
②
“是啊!突然下得好大。刚进来时还差一点跌倒呢!”两个男孩好奇的望着我。
“还好,没什么!你们没怎么样。”
“对了,刚才我说到哪了?哦,雨,下雨。”
回忆慢慢在夏日午后的一场大雨中绽放。
就像现在,在像酒吧里的咖啡店里和咖啡,雨后的下午。
《Yesterday once more》,过去的气息扑面而来。所有的快乐,不快乐,浪漫和忧伤。
如同在网络里给我的感觉一样。
③
05.7.4日,我要永远都记得这日子。当我静静的坐在那里品着咖啡的时候,突然闯入的两个男孩。抬眼看他们的时候对着他们笑,我知道。我要等的人来了。他们两个仿佛很紧张的样子,于是开始找些话来做开场白。我叫着那个光头声音却又很好听的大男孩小哥哥,他与想象中的一样,应该说是跟我一样,我们都是病孩子。而另一个男孩仿佛很默然的样子,我听小哥哥叫他:“狗娃子。” 我想当时我一定滑稽极了,大声的叫了一声狗娃子。连发音都跟小哥哥的一模一样。然后,我们三个人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
这一路走来收获了什么?伤口和成长,我们的心已经老了。网络上我们是快乐的孩子,而今恢复到现实,如同平常一样,我们都只是自己。伪装的快乐不能从网络里带到现实里来。彼此心知肚明。
④
“我知道吸血鬼,一个神秘的种族,发展后裔很有趣,听说要把自身的血输给被吸血者,这叫“初次拥抱”——THE EMBRACE。一个很奇怪而且奇妙的过程,不过被吸血者可以不成为吸血鬼,也就是说他可以成为只以动物的血作为食物,专门……”
“YES,专门裂杀吸血鬼的,那是有名的吸血鬼猎人。”
“你让人怀疑——我是说你的目的,说那么一大堆,会不会是想为吸血鬼家族发展下线?”小哥哥打断了我的话,背对着阳光对我笑。我突然很认真的对他说:“因为你们两个家伙就是吸血鬼,而我就是吸血鬼猎人。” 忽而听到狗娃子的声音:“你会吗?柔弱的让人心疼。嘻……”为着这句话,我开始对他另眼相看,心里暗地里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叫他狗娃子,要像网络上一样叫他宝贝,或,亲爱。
⑤
我们三个人走在一起,像极了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不是从网络里走到现实,甚至是刚谋面的人。其实说起来有谁会相信网络里的爱情?如果不是现在我们真实的彼此感觉着彼此的气息,打死我也不会信。然而,正是曾经的不相信开始让我现在变的迷茫起来。我喜欢眼前这个高高瘦瘦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大男孩。虽然每次跟小哥哥都极其不雅的叫他狗娃子,但现实里,他竟然是一个帅气的大男孩。
你在何处?我们所恋慕的明天?
不论老少,贫富,衰弱或强健,我们总是透过欢乐,透过烦忧。
无休止的寻觅你的笑颜——
但是,在你的位置上,啊,可怜。
找到的总是我们所逃避的:今天。
——雪莱
⑥
“我们要去哪呢?好不容易见一次,总不能就这样分离了把?”我开始撒娇似的问那两个家伙。他们相互眨眨眼睛懒洋洋的说:“现在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好好的睡一觉。呜,坐了两天的火车都累死了。”“切,你们还算是男人吗?坐了两天的火车就在这里嚷嚷。哼。那再然后去哪?”我憋着一肚子疑问不停的缠着他们问这问那。 “吵死了,怎么你总是那样,跟只苍蝇似的的。我告诉你,再然后我们去南京。”
小哥哥开始心烦意乱起来。他开始臭骂我是一苍蝇。而我竟然没有生气。真是奇迹。或许因着这称呼跟着他在网上嫌我烦时一样。 “那我们去吃烧烤好不好?然后我们去逛街。想想我都好久没出门了呢。正好你们两个陪我。” 然后,我听见有两个尖叫的声音传进我耳朵。 偷笑。
⑦
其实,我并不想做一个再也爱不上任何人的人,也不想成为一个吸血鬼猎人。因为你是吸血鬼。
1。
常常的走过夕阳狭窄阴暗的过道,没有路灯。曾听人说过这里闹鬼。偶尔肢体的某一部位难免会碰到墙壁,那种坚硬的冰冷即使是隔着衣服也是可以感觉到的。我的脑子里就会闪出一个念头;自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废物。
他的屋子是干净的,也是冰冷的。因为,每个周都会有一个脸色苍白,皮肤干燥的年轻女子来收拾他扔点的啤酒罐和我抽的烟头。他从没给过好脸色她。
我喜欢赤裸着脚在他干净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寻找着我还存在的感觉。最后走出阳台,看着那棵枯萎了的血色玫瑰。拿出一根烟,在被污染了的空气里点燃,俯身向下看,头发在风中飘扬,那感觉极好。这样也把他吓得半死。
他紧张的出来把我拉起来大声说;你疯拉?我看着他的眼睛,诡异的笑了笑,吸一口烟,极慢极慢的说;我没疯,我只是想感受在这个腐败的城市的上空是什么感觉,什么味道。
他松了口气回到了屋子里,继续他刚才的工作。我忽然的受冷落,我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有时候,手里的烟燃到尽头时,我就把烟头从阳台上扔下去,看着它往下缓缓地坠落,消失。
失眠是痛苦的。我需要大量的安眠药。要是他家里没有,我就睡不着,感觉在梦中会有一双修长且苍白的手掐住我的脖子,让我无法呼吸。我就看着睡得香甜的他。抚摸着他那张漂亮的脸,再吻吻他那如黑色蝴蝶双翅的眼睫毛。走下床,喝水、抽烟。
水是冰冻的,在冷风习习的夜里,我的牙齿在打冷颤。就像一个站在阳光下的人突然到了冰天雪地里。无法自住的发抖。
有时候,我讨厌睡觉。觉得一睡了就会像妈妈一样一睡不醒。和我睡在一起的男人和我同样是寂寞的,彼此接受并默默的付出。
2。
他是一个干净的男人。如他的房子,干净、冰冷。他有着一头浓密如海藻般的黑发和一双漂亮会发光的眼睛。没完没了地在黑夜里闪动。他是个只喝酒不抽烟的男人。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看了我一眼才缓和的说;因为,她不喜欢我抽烟。
凌晨,从噩梦中醒来。梦里的撕喊与拼了命也挣扎不脱的恐惧让我深深的绝望,那一刻才感觉到在就快饿死的时候而又想生存的欲望。额头上的汗水滑落经过眼、鼻进入嘴。原来汗水与泪水一样是咸的。咸涩的像海水。
现在。凌晨2点。
放CD。偶尔的我也会听一些疯狂的音乐。那是自欺欺人鬼魅凄凉的高唱,起码不会让我感到孤寂。
他醒了。是音乐吵到他了吗?他开灯,走过来,抱着我。把头埋在我白哲的勃间,我冷漠的接受。不在是无言的抗议了,那是没用的,他清楚我每一个动作、神态。他是另一个我。
他皱着眉头,随即松开了抱着我的手。
把灯关了,你知道,我属于黑暗的。我说。
那你就把音乐关了。我讨厌这嚎啕的音乐。他的声音有些浑浊,但很轻柔,他知道我的骨子里是歇斯底里。我想起,那个夜晚,他疯狂的和我做爱,然后,我抽烟……他用古怪的声音对我说;我害得他感冒了。
公平?还有这样幼稚的交易?!他以为感情是可以放在天平上的吗?我抓了抓短碎又凌乱的头发。他厌恶我常常像个无助的小孩那样抓着头发。可我偏偏喜欢做一切让他讨厌的事。我喜欢,他注意我。
他几乎以为我是冰冷的一尊雕塑而不是一个有感情的人。我的血是冷的,心是硬的,除了身体是柔软的他几乎感觉不到我一点的感情。我的克制超出了他的记忆,他终于承认对我的好奇与不明的情绪了。
有时候,我们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就这样搂着对方。他突然的摸摸我的头爱怜的说;葬,你应该听我的。否则,你会像一个失明的瞎子一样,找不到回来的路。
我只是冷笑着,冷笑着他的话。没有任何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清楚自己,我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只是我还没有厌倦,到那时我想我会消失得无踪无影的。
3。
我必须找一份工作,这样我才能养活我自己,至少不必被饿死。我微笑着。自从那次吵架后,我常常这样微笑着,令人寒冷的微笑。
夕阳看着我,她永远也不会离开烟的。弄不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有时候,她是柔和的,有时候,是石头的坚硬。
难道,你不知道你根本不适合工作?你的思想笨拙。他把脚翘起。环抱着双手。
我只是告诉你,没有要你同意。我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猛吸过头,烟灰掉到手背上,疼得我皱起眉头。看着他起身,最后是关门的声音。我轻轻的一笑。灿烂得犹如开在三月里的花。
我在酒吧里找到一份工作,很轻易的。
我喜欢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不同的男人和不同的女人。我知道相爱的人是不能用任何一种方式可以牵连在一起,不,应该是手段。比如接吻,口水与口水的交流,抚摸,甚至在肮脏的地方做爱。
夕阳的身体停顿下来,我懒懒地看他,他的身体是温暖的。可他永远也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可以做到给我。
最后一次做爱是在凌晨一点,他粗暴得像野兽。他喜欢抱着我的感觉。我是瘦弱的。
你就像离不开水的鱼,要离开我就像晒干了的鱼一样,停止呼吸。夕阳说。
我看着他那双销了我的魂的眼睛一字一字清楚的说;你、错、了。我没有谁都可以话得下去。
我可以随时把你扔掉,就像扔掉那些没有的废品一样简单。他可能渴了。他放开了我。看着他那的那个杯子,觉得好象是和他一样在超市里买牙膏时赠送的。
该结束了。他说。这正是我所要说的。好笑的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我们在一起三年了的时间,只需要四个字就抹杀了那三年里的感情。
烟,我抽烟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恢复。起身的时候,打翻了他喝水的杯子。哐啷的一声,杯子连带水一起碎在地上闪亮亮的同时 也听到了自己的心也哐啷的一声碎了,不知碎在什么地方了。
他一直有喝水的习惯,我喜欢。我沉默着收拾着18岁时带了爱的东西,全部整完后,我才发觉可以带走的东西竟然少得可怜。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落在他的身上了,带也带不走,留下了思念的疼痛。
4。
一月的天气是寒冷的。路上已经没有人了。 我不知道该在那停下来。往角处有一家网吧,我想上网。在路上的时候,才发现,和他这么多年了。自己竟然是无处可存在的。这是多么荒谬的爱呀!
网上并没有一个人是可以诉说的。只有文字,文字可以缓解我身上的疼痛,可是并不能治好。
忽然的Q上出现了一个另我惊愣的名字。远走不高飞,女。
我说;为什么,只是远走而不高飞呢?
她说;我少了一只翅膀,飞不起了。
我说;那只翅膀遗弃了你吗?
她说;是的。在什么地方我忘记了它,在什么地方它遗弃了我。
我说;黑暗的人儿。
她说;生命和死亡如此接近。让我迷失在隔离的世界。
我下了线。心口在疼痛着。失去了一只翅膀。
我来到了一几旅馆,因为这里比较便宜。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墙壁脏得泛着清色,墙角潮湿得像尿迹。
我安静的像一朵凋谢的花朵,散发出腐败的味道。
黑暗中只是猛抽着烟,偶尔翻翻身,发出一些打破寂静的声音。
失眠一直到天亮,原来,我需要的不是安眠药,我需要的安眠药是夕阳。
早晨,我在街道的上乱逛。经过一家首饰店的时候,我停了下来。走进去,为自己买了一枚戒指。忽然的,只是想起了手指永远的是寂寞的。
天空很蓝,像湖水,蓝得忧郁。我不知道湖水是什么样子的,我曾想象,一个我深爱着的男人会牵着我的手带我去看湖水。想象里,是接近死亡的颜色。
从首饰店里出来,阳光让我睁不开眼睛。我想用手挡住强烈的光线,我觉得自己是黑暗的,就像僵尸并不能照着阳光。在光线的照射中,我看到了久违的妈妈。
5。
看到了。我在镜子里面看到了,我只一只翅膀,左边带着戒指的手臂后面是空荡荡的。没有白色羽毛的翅膀。
原来,在三年里,我早就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夕阳。为了爱他,把自己的另一只白色羽毛的翅膀折断了。
常常的走过夕阳狭窄阴暗的过道,没有路灯。曾听人说过这里闹鬼。偶尔肢体的某一部位难免会碰到墙壁,那种坚硬的冰冷即使是隔着衣服也是可以感觉到的。我的脑子里就会闪出一个念头;自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废物。
他的屋子是干净的,也是冰冷的。因为,每个周都会有一个脸色苍白,皮肤干燥的年轻女子来收拾他扔点的啤酒罐和我抽的烟头。他从没给过好脸色她。
我喜欢赤裸着脚在他干净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寻找着我还存在的感觉。最后走出阳台,看着那棵枯萎了的血色玫瑰。拿出一根烟,在被污染了的空气里点燃,俯身向下看,头发在风中飘扬,那感觉极好。这样也把他吓得半死。
他紧张的出来把我拉起来大声说;你疯拉?我看着他的眼睛,诡异的笑了笑,吸一口烟,极慢极慢的说;我没疯,我只是想感受在这个腐败的城市的上空是什么感觉,什么味道。
他松了口气回到了屋子里,继续他刚才的工作。我忽然的受冷落,我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有时候,手里的烟燃到尽头时,我就把烟头从阳台上扔下去,看着它往下缓缓地坠落,消失。
失眠是痛苦的。我需要大量的安眠药。要是他家里没有,我就睡不着,感觉在梦中会有一双修长且苍白的手掐住我的脖子,让我无法呼吸。我就看着睡得香甜的他。抚摸着他那张漂亮的脸,再吻吻他那如黑色蝴蝶双翅的眼睫毛。走下床,喝水、抽烟。
水是冰冻的,在冷风习习的夜里,我的牙齿在打冷颤。就像一个站在阳光下的人突然到了冰天雪地里。无法自住的发抖。
有时候,我讨厌睡觉。觉得一睡了就会像妈妈一样一睡不醒。和我睡在一起的男人和我同样是寂寞的,彼此接受并默默的付出。
2。
他是一个干净的男人。如他的房子,干净、冰冷。他有着一头浓密如海藻般的黑发和一双漂亮会发光的眼睛。没完没了地在黑夜里闪动。他是个只喝酒不抽烟的男人。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看了我一眼才缓和的说;因为,她不喜欢我抽烟。
凌晨,从噩梦中醒来。梦里的撕喊与拼了命也挣扎不脱的恐惧让我深深的绝望,那一刻才感觉到在就快饿死的时候而又想生存的欲望。额头上的汗水滑落经过眼、鼻进入嘴。原来汗水与泪水一样是咸的。咸涩的像海水。
现在。凌晨2点。
放CD。偶尔的我也会听一些疯狂的音乐。那是自欺欺人鬼魅凄凉的高唱,起码不会让我感到孤寂。
他醒了。是音乐吵到他了吗?他开灯,走过来,抱着我。把头埋在我白哲的勃间,我冷漠的接受。不在是无言的抗议了,那是没用的,他清楚我每一个动作、神态。他是另一个我。
他皱着眉头,随即松开了抱着我的手。
把灯关了,你知道,我属于黑暗的。我说。
那你就把音乐关了。我讨厌这嚎啕的音乐。他的声音有些浑浊,但很轻柔,他知道我的骨子里是歇斯底里。我想起,那个夜晚,他疯狂的和我做爱,然后,我抽烟……他用古怪的声音对我说;我害得他感冒了。
公平?还有这样幼稚的交易?!他以为感情是可以放在天平上的吗?我抓了抓短碎又凌乱的头发。他厌恶我常常像个无助的小孩那样抓着头发。可我偏偏喜欢做一切让他讨厌的事。我喜欢,他注意我。
他几乎以为我是冰冷的一尊雕塑而不是一个有感情的人。我的血是冷的,心是硬的,除了身体是柔软的他几乎感觉不到我一点的感情。我的克制超出了他的记忆,他终于承认对我的好奇与不明的情绪了。
有时候,我们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就这样搂着对方。他突然的摸摸我的头爱怜的说;葬,你应该听我的。否则,你会像一个失明的瞎子一样,找不到回来的路。
我只是冷笑着,冷笑着他的话。没有任何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清楚自己,我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只是我还没有厌倦,到那时我想我会消失得无踪无影的。
3。
我必须找一份工作,这样我才能养活我自己,至少不必被饿死。我微笑着。自从那次吵架后,我常常这样微笑着,令人寒冷的微笑。
夕阳看着我,她永远也不会离开烟的。弄不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有时候,她是柔和的,有时候,是石头的坚硬。
难道,你不知道你根本不适合工作?你的思想笨拙。他把脚翘起。环抱着双手。
我只是告诉你,没有要你同意。我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猛吸过头,烟灰掉到手背上,疼得我皱起眉头。看着他起身,最后是关门的声音。我轻轻的一笑。灿烂得犹如开在三月里的花。
我在酒吧里找到一份工作,很轻易的。
我喜欢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不同的男人和不同的女人。我知道相爱的人是不能用任何一种方式可以牵连在一起,不,应该是手段。比如接吻,口水与口水的交流,抚摸,甚至在肮脏的地方做爱。
夕阳的身体停顿下来,我懒懒地看他,他的身体是温暖的。可他永远也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可以做到给我。
最后一次做爱是在凌晨一点,他粗暴得像野兽。他喜欢抱着我的感觉。我是瘦弱的。
你就像离不开水的鱼,要离开我就像晒干了的鱼一样,停止呼吸。夕阳说。
我看着他那双销了我的魂的眼睛一字一字清楚的说;你、错、了。我没有谁都可以话得下去。
我可以随时把你扔掉,就像扔掉那些没有的废品一样简单。他可能渴了。他放开了我。看着他那的那个杯子,觉得好象是和他一样在超市里买牙膏时赠送的。
该结束了。他说。这正是我所要说的。好笑的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我们在一起三年了的时间,只需要四个字就抹杀了那三年里的感情。
烟,我抽烟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恢复。起身的时候,打翻了他喝水的杯子。哐啷的一声,杯子连带水一起碎在地上闪亮亮的同时 也听到了自己的心也哐啷的一声碎了,不知碎在什么地方了。
他一直有喝水的习惯,我喜欢。我沉默着收拾着18岁时带了爱的东西,全部整完后,我才发觉可以带走的东西竟然少得可怜。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落在他的身上了,带也带不走,留下了思念的疼痛。
4。
一月的天气是寒冷的。路上已经没有人了。 我不知道该在那停下来。往角处有一家网吧,我想上网。在路上的时候,才发现,和他这么多年了。自己竟然是无处可存在的。这是多么荒谬的爱呀!
网上并没有一个人是可以诉说的。只有文字,文字可以缓解我身上的疼痛,可是并不能治好。
忽然的Q上出现了一个另我惊愣的名字。远走不高飞,女。
我说;为什么,只是远走而不高飞呢?
她说;我少了一只翅膀,飞不起了。
我说;那只翅膀遗弃了你吗?
她说;是的。在什么地方我忘记了它,在什么地方它遗弃了我。
我说;黑暗的人儿。
她说;生命和死亡如此接近。让我迷失在隔离的世界。
我下了线。心口在疼痛着。失去了一只翅膀。
我来到了一几旅馆,因为这里比较便宜。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墙壁脏得泛着清色,墙角潮湿得像尿迹。
我安静的像一朵凋谢的花朵,散发出腐败的味道。
黑暗中只是猛抽着烟,偶尔翻翻身,发出一些打破寂静的声音。
失眠一直到天亮,原来,我需要的不是安眠药,我需要的安眠药是夕阳。
早晨,我在街道的上乱逛。经过一家首饰店的时候,我停了下来。走进去,为自己买了一枚戒指。忽然的,只是想起了手指永远的是寂寞的。
天空很蓝,像湖水,蓝得忧郁。我不知道湖水是什么样子的,我曾想象,一个我深爱着的男人会牵着我的手带我去看湖水。想象里,是接近死亡的颜色。
从首饰店里出来,阳光让我睁不开眼睛。我想用手挡住强烈的光线,我觉得自己是黑暗的,就像僵尸并不能照着阳光。在光线的照射中,我看到了久违的妈妈。
5。
看到了。我在镜子里面看到了,我只一只翅膀,左边带着戒指的手臂后面是空荡荡的。没有白色羽毛的翅膀。
原来,在三年里,我早就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夕阳。为了爱他,把自己的另一只白色羽毛的翅膀折断了。
1.如果你想被别人爱,你首先必须使自己值得爱,不是一天,一个星期,而是永远。
2.要是一个人在自己最心爱的人面前总遮遮掩掩,不让他(她)知道自己对她(他)有意思,那么她(他)就可能没有机会博得他(她)的欢心;那么,就是把天下人都蒙在鼓里,也无补于事。
3.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流露两分。
4.年轻的姑娘们遇到人家第一次求婚(求爱),即使心里愿意答应,口头上总是拒绝,有时候甚至回绝他两次三次。
5.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6.小伙子们,特别是那些先生们,他们喜欢的是女性的诱惑,而不是那些让他们等得恼火的女人。
7.眼泪是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男人唯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
8.一个女人必须了解和牢记,男人--只要他是是男人,无论老幼,他都爱漂亮的女人。
9.恋爱的女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她所爱的男人承认她是他的一部分。
10.恋爱中的女人要求她的情人是英雄、巨人,一个半神的人,又要求自己不全属于他,所以只有完全占有了他,她才会快乐。
11.女人很少愿意去反问自己:他真的爱我吗?可她会问自己100遍:他在爱另一个女人吗?
12.女人会在快乐的爱情中忽视自己,当她预感到有危险时,会重新开始关心自己的仪态、衣着、打扮,重新开始整理房间,积极出没于社交场所,这架势有如在打仗。
13.跟女人打交道,最终总是这个结局:应该把爱献给她;对所有的女人,都应该给予特有的爱。
14.每个女人内心里都向往着爱情,渴望获得受人钟爱的快乐。希望得到保护、提高、同情,这是女人的一种特性。再加上多愁善感和情不自禁,往往使女人很难拒绝对方。这使她们认为自己是在恋爱。
15.获取女人欢心的要素大概是:坚定的意志、决断、勇气,以及亲切、正直诸品质,反之,智慧上的优异对女性不发生任何直接或本能的力量……
16.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17.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18.女人是男人前程上的一大障碍。爱上一个女人,想再做什么事情就不容易了。要便利地爱上一个女人,不受她的一点妨碍,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结婚。
19.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20.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21.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22.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23.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24.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25.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2.要是一个人在自己最心爱的人面前总遮遮掩掩,不让他(她)知道自己对她(他)有意思,那么她(他)就可能没有机会博得他(她)的欢心;那么,就是把天下人都蒙在鼓里,也无补于事。
3.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流露两分。
4.年轻的姑娘们遇到人家第一次求婚(求爱),即使心里愿意答应,口头上总是拒绝,有时候甚至回绝他两次三次。
5.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6.小伙子们,特别是那些先生们,他们喜欢的是女性的诱惑,而不是那些让他们等得恼火的女人。
7.眼泪是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男人唯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
8.一个女人必须了解和牢记,男人--只要他是是男人,无论老幼,他都爱漂亮的女人。
9.恋爱的女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她所爱的男人承认她是他的一部分。
10.恋爱中的女人要求她的情人是英雄、巨人,一个半神的人,又要求自己不全属于他,所以只有完全占有了他,她才会快乐。
11.女人很少愿意去反问自己:他真的爱我吗?可她会问自己100遍:他在爱另一个女人吗?
12.女人会在快乐的爱情中忽视自己,当她预感到有危险时,会重新开始关心自己的仪态、衣着、打扮,重新开始整理房间,积极出没于社交场所,这架势有如在打仗。
13.跟女人打交道,最终总是这个结局:应该把爱献给她;对所有的女人,都应该给予特有的爱。
14.每个女人内心里都向往着爱情,渴望获得受人钟爱的快乐。希望得到保护、提高、同情,这是女人的一种特性。再加上多愁善感和情不自禁,往往使女人很难拒绝对方。这使她们认为自己是在恋爱。
15.获取女人欢心的要素大概是:坚定的意志、决断、勇气,以及亲切、正直诸品质,反之,智慧上的优异对女性不发生任何直接或本能的力量……
16.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17.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18.女人是男人前程上的一大障碍。爱上一个女人,想再做什么事情就不容易了。要便利地爱上一个女人,不受她的一点妨碍,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结婚。
19.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20.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21.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22.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23.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24.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25.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从前,在一个国家的皇城里,住着一个女孩。女孩从小失去了妈妈,她和爸爸跟继母生活在一起。象所有的继母一样,女孩的继母也对她很不好。打她,骂她,不给她好看的衣服穿,不给她吃好东西,弟弟也象对待佣人一样对待她,欺负她。女孩从小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使她有了异于常人的性格,面对继母和弟弟时的忍耐和屈辱反过来使她在另外的方面形成了一种异常的倔强和执着。但是,一个女孩子,她的天地能有多宽呢?她们家也只不过是一个搓麻绳的小作坊。然而,在那样一个年代里,有许多事是我们无法想象的,那个时代里,麻绳是一种特殊的生活用品,无论如何男女老少,人人都需要它,倒是刚出生的孩子不太用得上,因为婴儿都是不穿衣服的,稍大一些的孩子也多数是光着屁股满街跑,麻绳这种东西对他们来说,就几乎没有什么用处了。
女孩子在继母和弟弟的欺压下,在生产麻绳的劳作中逐渐长大。她是一个有着特异秉赋的人,以致她没有在日复一日的压抑中趋于痿顿,反而充满了一种顽强的蓬勃。这样蓬勃在她继母日益的衰老中显得越发茂盛,渐渐地,事情似乎悄悄发生了变化。也许她的继母已经发觉她的威力已经无法在这个女孩身上奏效,于是她悄然退却了,以一种最不易为人知的方式给了女孩以自由。她们似乎达到了一种默契,一个退让,另一个却配合着并不显出得胜者的面目以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由于年代久远,我们已无法考证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哪些身体和心灵上的层层蜕变,但是,由于后来被记录下来的事情,使我们知道了一些确切发生过的事,才使得我们这个故事得以在今天被讲述出来。我们要感谢故事的记录者和传播者,如果不是他们的努力,我们就无法了解在过去的久远年代曾经发生过的这样一些奇异的事。
故事的起初是源于送货。也许你们都无法相信,在那么遥远的过去,商业活动就是一门最发达的社会行为。虽然麻绳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但是生产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女孩子的家里,女孩似乎是天生最富有商业头脑的人,她在一个早晨忽然产生了一个伟大的念头:送货!把麻绳送到每家每户,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使她的竞争者们处在了劣势。而当那些竞争者发现了她的这一商业秘密以后,她又迅速把送货的对象圈在了富人阶层,并且以最谦卑的笑脸(也许是在对她继母和弟弟的斗争中取得的最宝贵的经验)和最卑微的半蹲姿势(大概相当于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某些跪式服务的场面)赢得了那些有钱的主顾们的欢心,所以富人们大多成了她的客户,而她也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当人意满志得的时候,人是非常容易表现出善良的,因为善良是需要资本的,女孩此时就有了一点这样的资本。关于她的善良的记事,在记录中大致是这样的:
因为麻绳是生活必需品,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它,如果没有的话,人就会赤身#体,而寒冷就会威胁到他的生命。那个地方的寒冷大致就和今天的纽约相当,或者就和今天的中国的黑龙江省差不多。那天,意满志得的女孩刚从一个富人家里出来,因为刚刚做成了一笔大生意,女孩高兴得不禁哼着歌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的眼风随着心的飞扬而四处飘荡,就在这时,她看见了一个躲在墙角的男孩。她看得很清楚,那个男孩身上的布是分散着的,他不得不用手东支西张的护住布片在他身上,以抵御秋季的凉风。女孩看着男孩,心里的恻隐之心动了一下,也许是想起了年幼时所受到的刻薄对待吧,她不禁可怜起这个男孩,刚好她手里有一卷刚才没有被卖出去有点质量问题的麻绳,于是,她把麻绳扔到了男孩眼前的地上,对他说,把你的衣服连起来吧。说完,还饶有兴趣地看着男孩怎样把身上的布放在地上,用针(该国的居民即使再穷,也是每个人都有一根针,随身携带着)把布缝了起来,即使是在男孩用衣服挡着解开了围在身体下面的布时还是没有移开她的眼光。
我在这里要郑重声明,你们千万不要把女孩这种行为想象成与淫秽色情有关啊,因为我绝对相信,一个在那样受压迫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女孩是绝对不会有太多歪念头的,我想她只是在享受在另一个人面前的优越感,一种仁者的尊崇,一种摆脱了困境以后看着别人受苦而似乎对使自己受苦的人实行了报复的那样的快感。女孩很享受这一刻,以致她的眼光看上去有些迷离,而这迷离的眼光也使那个男孩产生了一些错觉,他以为她喜欢她,而她又是他的恩人,所以这个男孩很老土的不能免俗地认为,他也该喜欢她。当女孩发觉她已经做完了她该做的事情以后便转身离开了,而男孩迟疑着跟在她的后面。女孩发觉了,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对男孩说,你是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而我是这个皇城里最年轻有为的商界女强人。你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你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不搬块豆饼照照你那副德性!哼,还有一个我的客户家的翩翩公子哥摸了我的屁股一下呢!我要嫁也是嫁给他呀,怎么会嫁给你这个臭要饭的呢!说完,重重的吐了一口唾沫在男孩的脸上,扬长而去。
虽然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但是总归女孩是给了那个男孩一卷麻绳,所以那男孩虽然也怨恨她吐了他一口,但他还是什么也没说,擦干了唾沫离开了。
我们这个故事要讲述的重点并不是关于这个女孩的善良,而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惊人的故事。所以说它惊人,是因为它的确冲破了平常人所拥有的勇气,才使得当时的人们要把它记录并流传下来,成为我们今天的一个寓言。并且,根据世界上最优秀的古代语言学家的著作的的解释,似乎那件事就是后来我们所使用的“#奔”这个词的最原始的词根。因此,我们不得不对此事的重大性给予正视,重视,对这一古老事件产生出莫名的敬意。
在讲述这个事件本身以前,我们有必要对这个女孩的一些事加以交代。就象我在前文中所说的那样,她的家庭对她的打击给她造成的最主要的影响就是使她产生了超乎寻常的倔强和执着,当然,倔强和执着有时候看起来好象是一回事,但是其实它们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前者是指对待别人的意见不听从而坚持己意,而后者并不一定是别人加以反对的事,当然也可能是先前不是别人反对的而后来变成了别人反对的事,而使执着转化为倔强,或者是先前是别人反对的而后来变成了别人不反对的事,而使倔强转变成了执着。但是,不管是倔强还是执着,总之,我们的这位女孩是坚定不移的在这二位一体之间晃动着再晃动着。
咱们书归正传,还是继续说这个女孩究竟做了什么。其实,这还要从女孩那个早晨的灵犀一现开始。那个早晨,当她从马桶上站起来时,因为坐得太久了,猛然站起,以致产生了大脑的暂时性昏迷,当然这个昏迷的时候是非常非常短暂的,否则咱们的主人公就不会是现在这个结局了,她也许在那个时候把自己摔成了一个鼻子趴趴的黄脸婆了(她要是向后仰倒的话可能刚好撞翻了马桶的圆圈把她的鼻子砸塌了呢。人家那个时候卫浴设备还是很先进的哩,都是抽水马桶),那也就不会有后来咱们的这个故事了。
我发现我变得越来越罗嗦了,其实我是有苦衷的,因为下面要讲到的那些事实在是令我为女孩感到难堪,但是我既然已经对祖先传承和守护这一故事使其不致失传的伟大精神产生了使命感,我就无论如何也要把它讲完。
故事是这样的,在那个早晨,女孩没有摔倒而成为一个面部变形的丑陋女人,而是在暂时性的昏迷中产生了思维的飞跃。据说在佛法的教训中有类似的理论,证明:当人的大脑思维陷入停顿时,可能会产生意识上的一次质变。我们的女孩是幸运的,她不是变成了丑女人,而是有了那个使她成了成功的麻绳制作和销售商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念头。她就从那个早晨开始了她的行销计划,她去见很多很多的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她见到了穷人和富人,她最终的选择是与富人结成了“一帮一”对子,她出卖,富人收买。她是成功的,因为她那最谦卑的笑和最卑微的半蹲(她要用麻绳去比在富人的身后量富人的裤长,以帮助富人确定他该买的麻绳的尺寸,所以半蹲是她一个最惯常的姿势)。
她也要帮富人量胸宽的,于是她有机会站在富人的面前。富人中有一种贵族,他们的通常饰物是项链,由珍珠,玛瑙,琥珀,玉石,甚至钻石串起的。那个国家当时的国王是很开明的,并没有禁止穷人或贵族以外的富人戴项链,但是因为通常人们认为项链就是要由那些珍贵的东西才能做成,所以穷人是戴不起项链的。至于不是贵族的富人们,倒觉得那是贵族们一种多余的东西,所以他们也不屑于去戴,所以后来慢慢就变成只有贵族戴项链。贵族们的项链都是国王赋予的,在那个国家里,只要是贵族,一出生就会由国家发一条项链,直到他死去,才收回,藏在一个国家宝藏的宫殿里。据说那个国家的宝藏宫里藏了数不清的数以亿记的珍宝,但是任何人没有国王的特许谁也无法得到哪怕其中最小的一件,宫殿是由一种幽灵把守,就是象哈利·波特所遇到的摄魂怪那样的幽灵。所以根本没有人能把珍宝偷出来,甚至根本没有人会去那么想,哪怕一下。
女孩经常给富人们量胸宽,所以她就经常见到项链这种东西。以前她在自己家里时从来没见过,她的生活里除了对付继母和弟弟的阴谋以外没有什么令她费神的东西了。但是在富人胸前所看到的那个东西却着实令她大伤脑筋,它亮亮的,色彩鲜艳,好象在闪着夺人心魄的光,女孩在看到项链的第一刻起就立即敏感的察觉到自己一直所缺少的好象就是这种夺人心魄的东西,有了它,她的继母便不敢再对她非打即骂,弟弟也不会拿她当下女使唤。那个闪着亮光的圈圈仿佛象一个圣母,会使人一下子从卑贱升为至高,那就是她渴望已久的感觉,她要在她的继母面前,弟弟面前,在所有人的面前成为最高的那个,她要所有人都被她踩在脚下,似乎这就是她活着的动力,当她拥有了这种感觉,她将使她有生以来所受到的所有的屈辱都扫除干净,她甚至要把富人也当成下人使唤,就象她弟弟曾经奴役她的那样。她要报复,她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因为两个人对她的不公,她甚至恨上了每一个人。
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她那不知是由倔强转为执着还是从执着变成倔强的那种品格开始急剧爆发出来!----她成了一个小偷!
如果只是成为一个小偷,这还不是她最大的不幸,她最不幸的是她爱上了一个贵族家的男孩。
那个男孩是个很善良的孩子,他并不对贫穷的人张开白眼,他对女孩子还特别的平易近人(据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另一个故事传说,那个男孩是一种特殊性取向者,他似乎曾经成为国王的首相的情敌)。据我猜想,那个男孩之所以对这个女孩比平常人更为亲切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在身边的异性那里找不到认同感,毕竟从古到今大家都懂得一个道理:兔子不吃窝边草,就算是兔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不管怎样,我们这个女孩是被感动了,震动了,激动了,心动了,情动了。然而就象绝大多数的豪门与贫家之间上演的故事一样,这段可怜可叹的爱情便是飘飘忽忽的无疾而终了。
这段失败的爱情可能正是导致她成为一个小偷的直接根源,当她单方失恋后,那个富人胸前的圈圈再一次强烈地刺激了她的眼球,她就成了一个窃贼。
照理说,戴在富人兄前的项链是没有理由被偷走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富人们没有一个察觉自己失窃了。在这里,我不得不解释一下,在那个古老年代存在的很多神奇事迹中,项链也是一件神奇的物件。我已经说过它们的材质,却没有说它们是由什么穿缀起来的。这种项链的链子就象看守宝藏宫殿的摄魂怪一样,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就象一阵烟,你可以穿过它,但是它随即又会收拢到一块儿。因为它的这种性质,才使女孩的偷窃成为可能。说到偷窃,我还要为女孩辩护几句,起初她并不是有意识的要成为一个窃贼的。真正的事实是,当她失去自以为是的爱情,她的心里万念俱灰,那时只有项链是唯一能进入她的眼睛的物品,这种唯一性的眼球占有率激发了原本在她心里对项链上那些小珠珠的强烈渴望,于是乎,在她恍恍惚惚的时候,趁着在富人身后从蹲姿站起的当儿,她的手伸向了项链上的一颗小珠。然而,就是她自己也不曾想到的是,那颗小珠珠竟象是跳进了她的手指间。啊,那个瞬间啊,那个历史性的一瞬间,那夹着珍宝的纤纤小指该是多么地美。但它却是一只盗贼的手,指是盗贼的指,连我们骂狗屁不是的干部瞎指挥时的那一指都不如!真是罪恶的小指啊!竟然还那么美!
女孩是不可能知道项链的链子的性质的,只是由于恍惚,由于她心里那压倒一切的剧烈渴望才使她把手伸向了项链。项链上的珠珠自然是不会跳到她指间来,是她自己去夹的,是她把珠珠夹向了自己的胸前。
在那一个惊人的瞬间,没有时间可以容许我这么多的叙述,它只是发生了,一切都在瞬间完成,也许女孩在那一刻也根本无暇去思考自己做了些什么,她匆匆离开了贵族的家。
盗窃这种事就和做爱一样容易上瘾,不易戒除。何况是对女孩来说,何况是对是一个女孩失去自己的最爱(单方面的爱)来说。以后的事就可想而知了,女孩一偷再偷,终于有一天,她认为自己已偷到了足够的珠珠,她决心为自己串一条项链。可是因为她所偷的珠珠只是每个项链上的一个,而项链那种如烟的性质是附着在项链整体内的,离开了整体的珠珠便不再具有自动连接的能力。女孩没有别的东西可以选择的,因为她从小就只知道生产麻绳,她的生活里除了麻绳还是麻绳,她只能用麻绳来串起那些小珠珠。可是麻绳的表面是不光滑的,麻绳又比较粗,所以她穿的项链最后就变成了一个打着好多结的奇怪的东西,一个个珍珠,玛瑙,琥珀,玉石制成的小珠珠被那些难看的结隔断。但是没有办法,这是女孩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了。女孩对此并不太在意,麻绳是带给她荣誉和财富的东西,她是不会觉得麻绳难看的,她把自己制作的难看的项链戴在了胸前,在她继母和弟弟惊讶而张口结舌的表情中昂然地走出家门去,向每一个人展示她的项链。
街上那些人,都知道她是个有钱的商人,都想巴结她,看见她向他们询问自己的项链漂不漂亮,自然都异口同声的说,漂亮啊,太漂亮了,你现在和贵族哪里还有两样啊!那些真正的贵族是不会走到街上来的,而那些不是贵族的富人从来不会对自己不关心的事情产生一点兴趣,当然不屑于评论她了。于是她就这样疯狂的在街上走着,向每一个人炫耀她的项链。
当她走到遇见那个她给了他一卷麻绳的男孩的街角时,她又看见了那个男孩,那个男孩也看见了她胸前的项链,他感觉那很丑,于是他就对女孩说,你的项链很丑,你把它摘下来吧。男孩觉得,她曾经给过他一卷麻绳,所以他应该告诉她真相,他这么做是为了她好。女孩听到男孩的话立即疯狂发作,大骂男孩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因为追不到她而心生仇恨,故意贬低她的项链来报复她。
女孩说着说着就很疯狂,扯断了身上缝着衣服的麻绳在街上狂奔起来,一直一直的就只向人炫耀她的项链。
国王知道了这件事,就派人把她关进了疯人院,而她那件自制的项链就和本故事的文献一起被保存在国家档案馆,即使在文革期间也被一些有伟大献身精神的贵族保存了下来,直到今天,我又把它们公诸世人。
这就是一个女孩和她的项链的故事,听我讲到这个故事的人们啊,你们莫要笑我疯癫,实在是这世上有人对此事看不穿。所以我要在此把这件事讲上三遍又三遍,为的就是这疯狂的悲剧不要再重演。不要再重演,不要再重演,不要.....
女孩子在继母和弟弟的欺压下,在生产麻绳的劳作中逐渐长大。她是一个有着特异秉赋的人,以致她没有在日复一日的压抑中趋于痿顿,反而充满了一种顽强的蓬勃。这样蓬勃在她继母日益的衰老中显得越发茂盛,渐渐地,事情似乎悄悄发生了变化。也许她的继母已经发觉她的威力已经无法在这个女孩身上奏效,于是她悄然退却了,以一种最不易为人知的方式给了女孩以自由。她们似乎达到了一种默契,一个退让,另一个却配合着并不显出得胜者的面目以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由于年代久远,我们已无法考证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哪些身体和心灵上的层层蜕变,但是,由于后来被记录下来的事情,使我们知道了一些确切发生过的事,才使得我们这个故事得以在今天被讲述出来。我们要感谢故事的记录者和传播者,如果不是他们的努力,我们就无法了解在过去的久远年代曾经发生过的这样一些奇异的事。
故事的起初是源于送货。也许你们都无法相信,在那么遥远的过去,商业活动就是一门最发达的社会行为。虽然麻绳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但是生产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女孩子的家里,女孩似乎是天生最富有商业头脑的人,她在一个早晨忽然产生了一个伟大的念头:送货!把麻绳送到每家每户,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使她的竞争者们处在了劣势。而当那些竞争者发现了她的这一商业秘密以后,她又迅速把送货的对象圈在了富人阶层,并且以最谦卑的笑脸(也许是在对她继母和弟弟的斗争中取得的最宝贵的经验)和最卑微的半蹲姿势(大概相当于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某些跪式服务的场面)赢得了那些有钱的主顾们的欢心,所以富人们大多成了她的客户,而她也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当人意满志得的时候,人是非常容易表现出善良的,因为善良是需要资本的,女孩此时就有了一点这样的资本。关于她的善良的记事,在记录中大致是这样的:
因为麻绳是生活必需品,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它,如果没有的话,人就会赤身#体,而寒冷就会威胁到他的生命。那个地方的寒冷大致就和今天的纽约相当,或者就和今天的中国的黑龙江省差不多。那天,意满志得的女孩刚从一个富人家里出来,因为刚刚做成了一笔大生意,女孩高兴得不禁哼着歌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的眼风随着心的飞扬而四处飘荡,就在这时,她看见了一个躲在墙角的男孩。她看得很清楚,那个男孩身上的布是分散着的,他不得不用手东支西张的护住布片在他身上,以抵御秋季的凉风。女孩看着男孩,心里的恻隐之心动了一下,也许是想起了年幼时所受到的刻薄对待吧,她不禁可怜起这个男孩,刚好她手里有一卷刚才没有被卖出去有点质量问题的麻绳,于是,她把麻绳扔到了男孩眼前的地上,对他说,把你的衣服连起来吧。说完,还饶有兴趣地看着男孩怎样把身上的布放在地上,用针(该国的居民即使再穷,也是每个人都有一根针,随身携带着)把布缝了起来,即使是在男孩用衣服挡着解开了围在身体下面的布时还是没有移开她的眼光。
我在这里要郑重声明,你们千万不要把女孩这种行为想象成与淫秽色情有关啊,因为我绝对相信,一个在那样受压迫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女孩是绝对不会有太多歪念头的,我想她只是在享受在另一个人面前的优越感,一种仁者的尊崇,一种摆脱了困境以后看着别人受苦而似乎对使自己受苦的人实行了报复的那样的快感。女孩很享受这一刻,以致她的眼光看上去有些迷离,而这迷离的眼光也使那个男孩产生了一些错觉,他以为她喜欢她,而她又是他的恩人,所以这个男孩很老土的不能免俗地认为,他也该喜欢她。当女孩发觉她已经做完了她该做的事情以后便转身离开了,而男孩迟疑着跟在她的后面。女孩发觉了,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对男孩说,你是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而我是这个皇城里最年轻有为的商界女强人。你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你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不搬块豆饼照照你那副德性!哼,还有一个我的客户家的翩翩公子哥摸了我的屁股一下呢!我要嫁也是嫁给他呀,怎么会嫁给你这个臭要饭的呢!说完,重重的吐了一口唾沫在男孩的脸上,扬长而去。
虽然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但是总归女孩是给了那个男孩一卷麻绳,所以那男孩虽然也怨恨她吐了他一口,但他还是什么也没说,擦干了唾沫离开了。
我们这个故事要讲述的重点并不是关于这个女孩的善良,而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惊人的故事。所以说它惊人,是因为它的确冲破了平常人所拥有的勇气,才使得当时的人们要把它记录并流传下来,成为我们今天的一个寓言。并且,根据世界上最优秀的古代语言学家的著作的的解释,似乎那件事就是后来我们所使用的“#奔”这个词的最原始的词根。因此,我们不得不对此事的重大性给予正视,重视,对这一古老事件产生出莫名的敬意。
在讲述这个事件本身以前,我们有必要对这个女孩的一些事加以交代。就象我在前文中所说的那样,她的家庭对她的打击给她造成的最主要的影响就是使她产生了超乎寻常的倔强和执着,当然,倔强和执着有时候看起来好象是一回事,但是其实它们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前者是指对待别人的意见不听从而坚持己意,而后者并不一定是别人加以反对的事,当然也可能是先前不是别人反对的而后来变成了别人反对的事,而使执着转化为倔强,或者是先前是别人反对的而后来变成了别人不反对的事,而使倔强转变成了执着。但是,不管是倔强还是执着,总之,我们的这位女孩是坚定不移的在这二位一体之间晃动着再晃动着。
咱们书归正传,还是继续说这个女孩究竟做了什么。其实,这还要从女孩那个早晨的灵犀一现开始。那个早晨,当她从马桶上站起来时,因为坐得太久了,猛然站起,以致产生了大脑的暂时性昏迷,当然这个昏迷的时候是非常非常短暂的,否则咱们的主人公就不会是现在这个结局了,她也许在那个时候把自己摔成了一个鼻子趴趴的黄脸婆了(她要是向后仰倒的话可能刚好撞翻了马桶的圆圈把她的鼻子砸塌了呢。人家那个时候卫浴设备还是很先进的哩,都是抽水马桶),那也就不会有后来咱们的这个故事了。
我发现我变得越来越罗嗦了,其实我是有苦衷的,因为下面要讲到的那些事实在是令我为女孩感到难堪,但是我既然已经对祖先传承和守护这一故事使其不致失传的伟大精神产生了使命感,我就无论如何也要把它讲完。
故事是这样的,在那个早晨,女孩没有摔倒而成为一个面部变形的丑陋女人,而是在暂时性的昏迷中产生了思维的飞跃。据说在佛法的教训中有类似的理论,证明:当人的大脑思维陷入停顿时,可能会产生意识上的一次质变。我们的女孩是幸运的,她不是变成了丑女人,而是有了那个使她成了成功的麻绳制作和销售商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念头。她就从那个早晨开始了她的行销计划,她去见很多很多的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她见到了穷人和富人,她最终的选择是与富人结成了“一帮一”对子,她出卖,富人收买。她是成功的,因为她那最谦卑的笑和最卑微的半蹲(她要用麻绳去比在富人的身后量富人的裤长,以帮助富人确定他该买的麻绳的尺寸,所以半蹲是她一个最惯常的姿势)。
她也要帮富人量胸宽的,于是她有机会站在富人的面前。富人中有一种贵族,他们的通常饰物是项链,由珍珠,玛瑙,琥珀,玉石,甚至钻石串起的。那个国家当时的国王是很开明的,并没有禁止穷人或贵族以外的富人戴项链,但是因为通常人们认为项链就是要由那些珍贵的东西才能做成,所以穷人是戴不起项链的。至于不是贵族的富人们,倒觉得那是贵族们一种多余的东西,所以他们也不屑于去戴,所以后来慢慢就变成只有贵族戴项链。贵族们的项链都是国王赋予的,在那个国家里,只要是贵族,一出生就会由国家发一条项链,直到他死去,才收回,藏在一个国家宝藏的宫殿里。据说那个国家的宝藏宫里藏了数不清的数以亿记的珍宝,但是任何人没有国王的特许谁也无法得到哪怕其中最小的一件,宫殿是由一种幽灵把守,就是象哈利·波特所遇到的摄魂怪那样的幽灵。所以根本没有人能把珍宝偷出来,甚至根本没有人会去那么想,哪怕一下。
女孩经常给富人们量胸宽,所以她就经常见到项链这种东西。以前她在自己家里时从来没见过,她的生活里除了对付继母和弟弟的阴谋以外没有什么令她费神的东西了。但是在富人胸前所看到的那个东西却着实令她大伤脑筋,它亮亮的,色彩鲜艳,好象在闪着夺人心魄的光,女孩在看到项链的第一刻起就立即敏感的察觉到自己一直所缺少的好象就是这种夺人心魄的东西,有了它,她的继母便不敢再对她非打即骂,弟弟也不会拿她当下女使唤。那个闪着亮光的圈圈仿佛象一个圣母,会使人一下子从卑贱升为至高,那就是她渴望已久的感觉,她要在她的继母面前,弟弟面前,在所有人的面前成为最高的那个,她要所有人都被她踩在脚下,似乎这就是她活着的动力,当她拥有了这种感觉,她将使她有生以来所受到的所有的屈辱都扫除干净,她甚至要把富人也当成下人使唤,就象她弟弟曾经奴役她的那样。她要报复,她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因为两个人对她的不公,她甚至恨上了每一个人。
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她那不知是由倔强转为执着还是从执着变成倔强的那种品格开始急剧爆发出来!----她成了一个小偷!
如果只是成为一个小偷,这还不是她最大的不幸,她最不幸的是她爱上了一个贵族家的男孩。
那个男孩是个很善良的孩子,他并不对贫穷的人张开白眼,他对女孩子还特别的平易近人(据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另一个故事传说,那个男孩是一种特殊性取向者,他似乎曾经成为国王的首相的情敌)。据我猜想,那个男孩之所以对这个女孩比平常人更为亲切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在身边的异性那里找不到认同感,毕竟从古到今大家都懂得一个道理:兔子不吃窝边草,就算是兔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不管怎样,我们这个女孩是被感动了,震动了,激动了,心动了,情动了。然而就象绝大多数的豪门与贫家之间上演的故事一样,这段可怜可叹的爱情便是飘飘忽忽的无疾而终了。
这段失败的爱情可能正是导致她成为一个小偷的直接根源,当她单方失恋后,那个富人胸前的圈圈再一次强烈地刺激了她的眼球,她就成了一个窃贼。
照理说,戴在富人兄前的项链是没有理由被偷走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富人们没有一个察觉自己失窃了。在这里,我不得不解释一下,在那个古老年代存在的很多神奇事迹中,项链也是一件神奇的物件。我已经说过它们的材质,却没有说它们是由什么穿缀起来的。这种项链的链子就象看守宝藏宫殿的摄魂怪一样,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就象一阵烟,你可以穿过它,但是它随即又会收拢到一块儿。因为它的这种性质,才使女孩的偷窃成为可能。说到偷窃,我还要为女孩辩护几句,起初她并不是有意识的要成为一个窃贼的。真正的事实是,当她失去自以为是的爱情,她的心里万念俱灰,那时只有项链是唯一能进入她的眼睛的物品,这种唯一性的眼球占有率激发了原本在她心里对项链上那些小珠珠的强烈渴望,于是乎,在她恍恍惚惚的时候,趁着在富人身后从蹲姿站起的当儿,她的手伸向了项链上的一颗小珠。然而,就是她自己也不曾想到的是,那颗小珠珠竟象是跳进了她的手指间。啊,那个瞬间啊,那个历史性的一瞬间,那夹着珍宝的纤纤小指该是多么地美。但它却是一只盗贼的手,指是盗贼的指,连我们骂狗屁不是的干部瞎指挥时的那一指都不如!真是罪恶的小指啊!竟然还那么美!
女孩是不可能知道项链的链子的性质的,只是由于恍惚,由于她心里那压倒一切的剧烈渴望才使她把手伸向了项链。项链上的珠珠自然是不会跳到她指间来,是她自己去夹的,是她把珠珠夹向了自己的胸前。
在那一个惊人的瞬间,没有时间可以容许我这么多的叙述,它只是发生了,一切都在瞬间完成,也许女孩在那一刻也根本无暇去思考自己做了些什么,她匆匆离开了贵族的家。
盗窃这种事就和做爱一样容易上瘾,不易戒除。何况是对女孩来说,何况是对是一个女孩失去自己的最爱(单方面的爱)来说。以后的事就可想而知了,女孩一偷再偷,终于有一天,她认为自己已偷到了足够的珠珠,她决心为自己串一条项链。可是因为她所偷的珠珠只是每个项链上的一个,而项链那种如烟的性质是附着在项链整体内的,离开了整体的珠珠便不再具有自动连接的能力。女孩没有别的东西可以选择的,因为她从小就只知道生产麻绳,她的生活里除了麻绳还是麻绳,她只能用麻绳来串起那些小珠珠。可是麻绳的表面是不光滑的,麻绳又比较粗,所以她穿的项链最后就变成了一个打着好多结的奇怪的东西,一个个珍珠,玛瑙,琥珀,玉石制成的小珠珠被那些难看的结隔断。但是没有办法,这是女孩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了。女孩对此并不太在意,麻绳是带给她荣誉和财富的东西,她是不会觉得麻绳难看的,她把自己制作的难看的项链戴在了胸前,在她继母和弟弟惊讶而张口结舌的表情中昂然地走出家门去,向每一个人展示她的项链。
街上那些人,都知道她是个有钱的商人,都想巴结她,看见她向他们询问自己的项链漂不漂亮,自然都异口同声的说,漂亮啊,太漂亮了,你现在和贵族哪里还有两样啊!那些真正的贵族是不会走到街上来的,而那些不是贵族的富人从来不会对自己不关心的事情产生一点兴趣,当然不屑于评论她了。于是她就这样疯狂的在街上走着,向每一个人炫耀她的项链。
当她走到遇见那个她给了他一卷麻绳的男孩的街角时,她又看见了那个男孩,那个男孩也看见了她胸前的项链,他感觉那很丑,于是他就对女孩说,你的项链很丑,你把它摘下来吧。男孩觉得,她曾经给过他一卷麻绳,所以他应该告诉她真相,他这么做是为了她好。女孩听到男孩的话立即疯狂发作,大骂男孩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因为追不到她而心生仇恨,故意贬低她的项链来报复她。
女孩说着说着就很疯狂,扯断了身上缝着衣服的麻绳在街上狂奔起来,一直一直的就只向人炫耀她的项链。
国王知道了这件事,就派人把她关进了疯人院,而她那件自制的项链就和本故事的文献一起被保存在国家档案馆,即使在文革期间也被一些有伟大献身精神的贵族保存了下来,直到今天,我又把它们公诸世人。
这就是一个女孩和她的项链的故事,听我讲到这个故事的人们啊,你们莫要笑我疯癫,实在是这世上有人对此事看不穿。所以我要在此把这件事讲上三遍又三遍,为的就是这疯狂的悲剧不要再重演。不要再重演,不要再重演,不要.....
和她分手了,是因为我横穿马路
[ 2007-03-25 21:55:22 | 作者: lzis ]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从明天起做一个好男人
[ 2007-03-25 21:55:02 | 作者: lzis ]
傍晚,我从公司的办公楼下来。晚霞洒满西边的天空。我的腰很酸,我习惯了这种忙碌的生活。在这家广告公司里,我干了6年的策划员。帮助一个秃了顶的老头干活。他是我的经理,脾气暴躁。不管怎么说,他对我很好,有器重我的意思,所以,我有一份不错的薪水。这年头,体面的活下来,很艰难。也就是说,十年后的上海,对于一个毕业的本科生而言,足以让那些硕导们羡慕了。要知道,在上海的街道卖茶鸡蛋都必须通过英语6级。我见过的多了,那些老头老太太因为不会说英语,经常晕倒在摊铺边。
我老婆在家经常和我大吵大闹,说我没有出息。还拿别人老公的权势来刺激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一般不予理会。女人嘛,不找点缺点,就不叫生活。她们活在你的怀抱里,却还指三到四,给你添乱。或者打击。
7点35分,上海的街道,霓虹灯早已闪烁。万家灯火亮起来,我拉开车门。准备早点时间回家和老婆团聚。我老婆最近老是怀疑我有否有过越轨行为,原因,是在前几天的一个朋友的晚会上,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冲我使尽的抛媚眼的时候,刚好被我老婆看见。回家之后,我老婆问我与该女人的关系,我说我不认识她,我老婆说我学会了顶嘴。又哭又闹。甚至,还要和我离婚。我这人胆子小,经不起折腾,立即向她保证,晚上8点钟之前必须回家,否则,罚我晚上不准和她亲热。我老婆这才破涕为笑,放了我。
我驾驶着奔驰行驶在埔东的高速公路上跑道190码。我这个人很喜欢速度的快感,唯一的缺憾就是当我把这种快感,带到与我老婆房事的时候,总是带来讨厌的早泄。我老婆对此很不满。
我的爱好很多,飙车只是其中的一种,每当车速超过190码的时候,我总爱播放莫扎特的曲子。它能够给我带来某种灵感和快乐。让我想起曾经有过的梦想和一个女人。既然话题已经说了,那么,就有必要让大家都能够知道,甚至,为这个故事而难过或者激动。
这个我所不能忘记的女人,其实是我高中时候的女友,前几天,她还我公司找过我,只不过我老婆不知道而已。对于她的出现,我很诧异。要知道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已经和她断了联系。真不知道这女人怎么会找到这里的。这个女人此刻的出现,对于我现在的生活到底有多大,我不知道。我领着她穿过众人鄙夷的目光,走出公司。我知道她们肯定恨一个喜欢玩弄女人的男人,或是,一个不务正业,专靠色情诱骗男人的女人。
我带她去了一家叫做思凡的咖啡厅。我选择了靠里墙的座位,我不大喜欢招人耳目。以免被更多的人误会。服务生端上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的时候,她正趴在玻璃桌子上。用胳膊肘支着桌面,双手托着腮帮子,思考什么东西。此刻,我真感到不好意思,我觉得我无话可说。
我对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说的很勉强,甚至,脸上开始发热。
她懒散地抬起头望着我。没有一丝的表情流露出来。然后,她发话了。
她说:我没有事的时候,不可以找你吗?然后,她从桌子上直起腰。我仿佛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对于我是如此的陌生。
此刻,我看清了她的面容:依旧美丽的脸。我说不好她到底是瘦了还是胖了。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了少女时代的灵性,却多了一份暗淡的愁丝。她穿着一件洁白的纯面外套,肩上挎着红色的皮包,猩红配苍白。很别致。她身材娇好,甚至,比高中时代更具丰润,成熟和线条。我不忍再去观察她,我总能想起我们的过去,一切值得回味的东西,包含着美好和叛逆。
那一晚,她躺在我的身边,赤裸着身子。皮肤白皙,乳房高挺。她的脸微红,像喝了酒一样。脸上荡漾着迷人的微笑。我趴在她的身上,喘着粗气,她的全身散发这诱人的体香。在这个女人不断痛苦的呻吟声音中,我献出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处男身。我到如今也不能明白,这个女人喜欢我的原因。她应该找一个比我优秀的男人做他的男朋友,我知道,许多男人看见她都会流口水,都会裤裆顶的难受。这让我很感动,可惜的是,最终的这股感动,却化做了我对这个女人的背叛,我又爱上了别的女人。
我不能再去回忆以前的错事,或是幼稚的伤害。我看着眼前的她。
她说:告诉我,你现在过的好吗?
我说:恩,很好。我摊开双手,漫不经心的回答她的话。我说:我妻子和你一样。很贤惠。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就是这样的。
她笑笑:你想知道我找你的原因吧。她将皮包从肩上取下来,搂在怀里。
我说:恩,那是当然。说吧。我抠着手指。不去看她。
她说:好吧,在此之后,我有一个幸福的家,一个爱我的丈夫。她甚至,比你帅,但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都结束了。她喘口气,重复着刚才说的话。她说:他背叛了我,爱上了别的女人。可惜,他还是死在了女人的手里。她说完后,脸上荡漾着诡秘的笑。
我很不安,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我的脸很烫,我想当时我的表情一定很尴尬。
她说:你好象有心事?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努努嘴,耸耸肩。以来证明我的轻松。我说:没有。
我看着外面的马路,行人匆匆的走过,一脸的忙碌。玻璃窗外,有两个一男一女的孩子在打闹。嬉戏。无忧无虑。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咖啡厅里播放的是刀郎的曲子。《2015年的第一场雪》,自从2002年起,刀郎每年总要下一场雪。翻唱到现在,唱的双鬓如雪。我觉得很荒唐,扯淡。从2002年以后,我们就没见过雪的样子了。有人还在报上说是刀郎破坏了风水。想到这里,我很想笑,但又不能。我真不想听这女人的故事,我怕我进入圈套,不能自拔。
面对这个女人,我爱莫能助。我以前是喜欢过她,甚至,我背叛了她。所以,我不能走以前的老路,这对谁都不公平。尽管我的想法很暧昧。可是,人总是在无数个暧昧的想法中做出蠢事。我想离开这里。这里的是非之所。
我说:你对你的婚姻很后悔了?我试探着问她。
她说:不,这个男人不值得我这样做。他骗了我很多次,我曾经选择过原谅他,但是,有的男人对于你的宽容,会使他更加放纵。他是自取灭亡。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噙满泪水。嘴唇在剧烈的颤抖。
我不敢看她的脸,我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内心是如此的空虚。也许,此刻,她所需要的是一个男人对她的爱抚和安慰。
我说:你可以再找一个爱你的男人,或者………………
她说:没有或者。我讨厌男人,一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很愤怒。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我没有选择去安慰她,对于一个好墙的女人,一切安慰都是徒劳的。
她趴在桌子上哭泣。我坐在那儿沉默。过了很久,她止了哭泣,抬头打量我。
她说:你现在过的幸福吗?她的表情很奇怪。
我说:恩,我爱她们,她们也爱我。我很满足。我缓缓的说。
她苦笑了一下,笑声很怪异。让人窒息。我打了个冷颤。仿佛这笑声里包含了她所有的不幸。
而后,又是沉默。她用长勺一圈圈地搅着咖啡。
他说话了:好吧,她突然站起来,对我说,我们就聊到这里吧。谢谢你听了我的故事。我不会去打搅你的生活。记住:让你的妻子幸福!
我低着头,呆若木鸡。那女人的话在我的耳边飘荡。像孤魂一样。
然后,我听见那女人推门的声音。她很快消失在匆忙的人群里。
好了,我的故事打算到此为止。现在是7点50分,我加快了车速,开足马力。一定要在8点之前出现在我老婆面前。我脑子里出现里种种想法。也许,下次她再抱怨我的话,我肯定默不做声,不惹她生气。而且,我决定从明天起,拼命的工作,升职。让老婆像别人一样幸福。
我老婆在家经常和我大吵大闹,说我没有出息。还拿别人老公的权势来刺激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一般不予理会。女人嘛,不找点缺点,就不叫生活。她们活在你的怀抱里,却还指三到四,给你添乱。或者打击。
7点35分,上海的街道,霓虹灯早已闪烁。万家灯火亮起来,我拉开车门。准备早点时间回家和老婆团聚。我老婆最近老是怀疑我有否有过越轨行为,原因,是在前几天的一个朋友的晚会上,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冲我使尽的抛媚眼的时候,刚好被我老婆看见。回家之后,我老婆问我与该女人的关系,我说我不认识她,我老婆说我学会了顶嘴。又哭又闹。甚至,还要和我离婚。我这人胆子小,经不起折腾,立即向她保证,晚上8点钟之前必须回家,否则,罚我晚上不准和她亲热。我老婆这才破涕为笑,放了我。
我驾驶着奔驰行驶在埔东的高速公路上跑道190码。我这个人很喜欢速度的快感,唯一的缺憾就是当我把这种快感,带到与我老婆房事的时候,总是带来讨厌的早泄。我老婆对此很不满。
我的爱好很多,飙车只是其中的一种,每当车速超过190码的时候,我总爱播放莫扎特的曲子。它能够给我带来某种灵感和快乐。让我想起曾经有过的梦想和一个女人。既然话题已经说了,那么,就有必要让大家都能够知道,甚至,为这个故事而难过或者激动。
这个我所不能忘记的女人,其实是我高中时候的女友,前几天,她还我公司找过我,只不过我老婆不知道而已。对于她的出现,我很诧异。要知道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已经和她断了联系。真不知道这女人怎么会找到这里的。这个女人此刻的出现,对于我现在的生活到底有多大,我不知道。我领着她穿过众人鄙夷的目光,走出公司。我知道她们肯定恨一个喜欢玩弄女人的男人,或是,一个不务正业,专靠色情诱骗男人的女人。
我带她去了一家叫做思凡的咖啡厅。我选择了靠里墙的座位,我不大喜欢招人耳目。以免被更多的人误会。服务生端上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的时候,她正趴在玻璃桌子上。用胳膊肘支着桌面,双手托着腮帮子,思考什么东西。此刻,我真感到不好意思,我觉得我无话可说。
我对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说的很勉强,甚至,脸上开始发热。
她懒散地抬起头望着我。没有一丝的表情流露出来。然后,她发话了。
她说:我没有事的时候,不可以找你吗?然后,她从桌子上直起腰。我仿佛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对于我是如此的陌生。
此刻,我看清了她的面容:依旧美丽的脸。我说不好她到底是瘦了还是胖了。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了少女时代的灵性,却多了一份暗淡的愁丝。她穿着一件洁白的纯面外套,肩上挎着红色的皮包,猩红配苍白。很别致。她身材娇好,甚至,比高中时代更具丰润,成熟和线条。我不忍再去观察她,我总能想起我们的过去,一切值得回味的东西,包含着美好和叛逆。
那一晚,她躺在我的身边,赤裸着身子。皮肤白皙,乳房高挺。她的脸微红,像喝了酒一样。脸上荡漾着迷人的微笑。我趴在她的身上,喘着粗气,她的全身散发这诱人的体香。在这个女人不断痛苦的呻吟声音中,我献出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处男身。我到如今也不能明白,这个女人喜欢我的原因。她应该找一个比我优秀的男人做他的男朋友,我知道,许多男人看见她都会流口水,都会裤裆顶的难受。这让我很感动,可惜的是,最终的这股感动,却化做了我对这个女人的背叛,我又爱上了别的女人。
我不能再去回忆以前的错事,或是幼稚的伤害。我看着眼前的她。
她说:告诉我,你现在过的好吗?
我说:恩,很好。我摊开双手,漫不经心的回答她的话。我说:我妻子和你一样。很贤惠。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就是这样的。
她笑笑:你想知道我找你的原因吧。她将皮包从肩上取下来,搂在怀里。
我说:恩,那是当然。说吧。我抠着手指。不去看她。
她说:好吧,在此之后,我有一个幸福的家,一个爱我的丈夫。她甚至,比你帅,但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都结束了。她喘口气,重复着刚才说的话。她说:他背叛了我,爱上了别的女人。可惜,他还是死在了女人的手里。她说完后,脸上荡漾着诡秘的笑。
我很不安,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我的脸很烫,我想当时我的表情一定很尴尬。
她说:你好象有心事?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努努嘴,耸耸肩。以来证明我的轻松。我说:没有。
我看着外面的马路,行人匆匆的走过,一脸的忙碌。玻璃窗外,有两个一男一女的孩子在打闹。嬉戏。无忧无虑。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咖啡厅里播放的是刀郎的曲子。《2015年的第一场雪》,自从2002年起,刀郎每年总要下一场雪。翻唱到现在,唱的双鬓如雪。我觉得很荒唐,扯淡。从2002年以后,我们就没见过雪的样子了。有人还在报上说是刀郎破坏了风水。想到这里,我很想笑,但又不能。我真不想听这女人的故事,我怕我进入圈套,不能自拔。
面对这个女人,我爱莫能助。我以前是喜欢过她,甚至,我背叛了她。所以,我不能走以前的老路,这对谁都不公平。尽管我的想法很暧昧。可是,人总是在无数个暧昧的想法中做出蠢事。我想离开这里。这里的是非之所。
我说:你对你的婚姻很后悔了?我试探着问她。
她说:不,这个男人不值得我这样做。他骗了我很多次,我曾经选择过原谅他,但是,有的男人对于你的宽容,会使他更加放纵。他是自取灭亡。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噙满泪水。嘴唇在剧烈的颤抖。
我不敢看她的脸,我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内心是如此的空虚。也许,此刻,她所需要的是一个男人对她的爱抚和安慰。
我说:你可以再找一个爱你的男人,或者………………
她说:没有或者。我讨厌男人,一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很愤怒。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我没有选择去安慰她,对于一个好墙的女人,一切安慰都是徒劳的。
她趴在桌子上哭泣。我坐在那儿沉默。过了很久,她止了哭泣,抬头打量我。
她说:你现在过的幸福吗?她的表情很奇怪。
我说:恩,我爱她们,她们也爱我。我很满足。我缓缓的说。
她苦笑了一下,笑声很怪异。让人窒息。我打了个冷颤。仿佛这笑声里包含了她所有的不幸。
而后,又是沉默。她用长勺一圈圈地搅着咖啡。
他说话了:好吧,她突然站起来,对我说,我们就聊到这里吧。谢谢你听了我的故事。我不会去打搅你的生活。记住:让你的妻子幸福!
我低着头,呆若木鸡。那女人的话在我的耳边飘荡。像孤魂一样。
然后,我听见那女人推门的声音。她很快消失在匆忙的人群里。
好了,我的故事打算到此为止。现在是7点50分,我加快了车速,开足马力。一定要在8点之前出现在我老婆面前。我脑子里出现里种种想法。也许,下次她再抱怨我的话,我肯定默不做声,不惹她生气。而且,我决定从明天起,拼命的工作,升职。让老婆像别人一样幸福。
妈妈,我能为你做什么
[ 2007-03-25 21:54:39 | 作者: lzis ]
妈妈日渐衰老了,这一点,不单从鬓角的白发,从爱唠叨的程度,可以看出,从她一次比一次久的凝视爸爸的遗像,在夕阳下呆呆的看天,更感觉到她的悲凉,有时候,我所能做的,只是陪着她,静静的坐着,相对无言,很想说点什么,对她,嘴巴却噜怩着,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爱她的心,回到自己的房里,却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告诉她,我很爱她,懊恼自己可以对另外的人说很煽情的话,对自己的母亲,却那么吝啬。
每个妈妈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在做了母亲之后,体验深刻,这个小人儿,装在了妈妈的心里,她的冷暖,她的一举一动,她的喜怒,她的每个微笑,她的成长过程中每个惊喜,长高,长胖,换牙,梦呓,无不牵缠妈妈的心。而我的童年,虽然贫苦,因为有妈妈陪伴,却也不失快乐,没有兄弟姐妹,也不觉得孤单,记忆里,我家住在郊外一所小学,妈妈是学校的老师,爸爸也是工人,过着早出晚归的日子,每天,我总是攀爬到矮墙边,看太阳升起来,红彤彤的,爸爸骑着自行车的影子越来越远,然后,带个小板凳,乖乖的跟在妈妈后面去她的教室当旁听。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能做些什么,才能慢慢抚平妈妈这颗因亲人离去苍凉的心,陪着她慢慢的街市走走,她会像个小孩,告诉我,那时,和爸爸老在这里散步。陪着她看电视,她总是喜欢换一个武打动作片,说,你爸爸就喜欢看这个。妈妈就象一部老放映机,随时准备播放和爸爸走过的岁月片段,他们的爱情,不是这个时代的速食面爱情。妈妈也象一根快燃尽的蜡,再也禁不起一点点风吹,一丁点打击,甚至一句重话。冬天很冷,我要给她买棉裤,她总说,不要,留着钱吧,你有多少钱啊,节约一点,妈妈有。待到买来,妈妈却又高兴的责怪我几句,很快的穿上,并逢人就讲,我女儿给买的,很暖和哦,笑的脸上一朵菊花。
知道妈妈才是最关心自己的贴心的人,是那个晚上,看书到很深了,突然的,胃痉挛,头慢慢的晕了,然后,呕吐,吐的天昏地暗,桌边,卫生间全是,难受到极点,给老公打电话,没有人接,再打,他却关机了,心就凉了,不想打扰别人,我挣扎着站好,拿个手电,想一个人下楼去24小时诊所,腿没有一点力气,手机响,来电显示,是我的妈妈,原来,我慌乱之中,曾按了她的手机号,响了一下,我的妈妈在睡梦中,听见了这一声微弱的手机歌声,牵挂她的孩子,打了过来,后来,自不必说,感激和明白母女的心灵相通,感谢我的妈妈。
我想对我的妈妈说,我可以为你做一切,只要你快乐起来,只要你知道,我也不能没有你。
每个妈妈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在做了母亲之后,体验深刻,这个小人儿,装在了妈妈的心里,她的冷暖,她的一举一动,她的喜怒,她的每个微笑,她的成长过程中每个惊喜,长高,长胖,换牙,梦呓,无不牵缠妈妈的心。而我的童年,虽然贫苦,因为有妈妈陪伴,却也不失快乐,没有兄弟姐妹,也不觉得孤单,记忆里,我家住在郊外一所小学,妈妈是学校的老师,爸爸也是工人,过着早出晚归的日子,每天,我总是攀爬到矮墙边,看太阳升起来,红彤彤的,爸爸骑着自行车的影子越来越远,然后,带个小板凳,乖乖的跟在妈妈后面去她的教室当旁听。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能做些什么,才能慢慢抚平妈妈这颗因亲人离去苍凉的心,陪着她慢慢的街市走走,她会像个小孩,告诉我,那时,和爸爸老在这里散步。陪着她看电视,她总是喜欢换一个武打动作片,说,你爸爸就喜欢看这个。妈妈就象一部老放映机,随时准备播放和爸爸走过的岁月片段,他们的爱情,不是这个时代的速食面爱情。妈妈也象一根快燃尽的蜡,再也禁不起一点点风吹,一丁点打击,甚至一句重话。冬天很冷,我要给她买棉裤,她总说,不要,留着钱吧,你有多少钱啊,节约一点,妈妈有。待到买来,妈妈却又高兴的责怪我几句,很快的穿上,并逢人就讲,我女儿给买的,很暖和哦,笑的脸上一朵菊花。
知道妈妈才是最关心自己的贴心的人,是那个晚上,看书到很深了,突然的,胃痉挛,头慢慢的晕了,然后,呕吐,吐的天昏地暗,桌边,卫生间全是,难受到极点,给老公打电话,没有人接,再打,他却关机了,心就凉了,不想打扰别人,我挣扎着站好,拿个手电,想一个人下楼去24小时诊所,腿没有一点力气,手机响,来电显示,是我的妈妈,原来,我慌乱之中,曾按了她的手机号,响了一下,我的妈妈在睡梦中,听见了这一声微弱的手机歌声,牵挂她的孩子,打了过来,后来,自不必说,感激和明白母女的心灵相通,感谢我的妈妈。
我想对我的妈妈说,我可以为你做一切,只要你快乐起来,只要你知道,我也不能没有你。
在那个丁字街头,我又遇见你,当年的深沉变成了现在的忧郁,微曲的背没有了过去的宽阔,我知道,你从不会为了我而跑遍某个城市,我是你记忆里曾经的一道浓香,只是希望能奢望比烟花更加绚烂。
Turn forward
雨后的咖啡厅总是有些晦暗,可能外面的天气过于晴朗,负离子游荡在潮湿的水气里,犹如江南女子的蕴。
我有泡咖啡厅的习惯,总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工作和放松。侍应的脸永远纯真的在我面前闪过,我只能报以淡淡的微笑,像个无知的孩子。你去好残忍的踏进我的印象里。
认识你才知道你的沉默,即使认真也只是嘴角的抽动。我问你为什么不对我微笑,然后你对我笑笑,告诉我,因为对我微笑需要勇气。我疑惑,却再没有追问,我曾想做了解你的女人,我以为那样变可以实现。
Replay
我有一把透明的蓝伞,每次下雨去咖啡厅都会带它,蓝色的伞灰色的天,显得有些涂尘。
“小姐几位?”
“一位。”
来来回回的问答,生活只是不停的倒带。
你从容的走近来,递给侍应你黑色的大伞。水顺着伞骨滴落在门廊外的花砖上。
“先生几位?”
“一位。”
反反复复的侧目,我只是一个观众。
音乐总是在有故事发生的时候响起。《Memory》的旋律……
“可以吗?”你亮褐色的西装衬出了你身份的高贵,偶尔看得见物质的光彩。
“嗯?”我并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也许,从这一刻开始,我从未了解过你。
“这有人坐吗?”
“没有。”你很自然的坐了下来。
不约而同的放下了手中的咖啡杯,终于眼神的飘忽不定让我们对视。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眼神,瞳孔里有着快要迸发的欲望,但你却经常眯着眼,眼角微微的下垂,眼里没有一点清澈,但却并不浑浊,它是清晰的,目标明确的,忽然让我想起了一种动物叫狼。
跳舞,好吗?”你将手幽雅的伸向我。
我起身和你步入舞池,你深灰色的西服和黑色的皮鞋看起来与我极不相称。我只是一身素色和白色的高跟鞋。
我并没有觉得可以发生什么,一切都是那么无聊和让人疲倦,我回家了。
半个月中,我再没有去过那家咖啡厅,理由是天没有再下雨。
后来,又是一个雨天,对于水的偏爱,又去了那家咖啡厅。
“小姐几位?”
“一位。”我看见你已坐在上次的位置,我不希望只是来回和反复。
“可以吗?”
“请坐。”
你为我点了红酒,透明中高贵的流动,红色的艳丽刺出你鲜明的欲望。
“《Love is blue》,跳舞吗?”
我将手伸向你,用动作来回应。
“你的手很冷。”你用没有表情的语气告诉我这个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事实。
“下雨了。”我回答着,似乎是孩子在为自己偷吃了糖找着什么借口。
“是因为我吗?”你眼角高高挑起,浓密的眉毛和高耸的鼻梁靠得很近的问我。
“什么?”我有些不明白。
“两个星期没有来。”语气异常平静,但是我却听出了那深沉声音里面期待的旋涡。
我没有回答。你也没有再追问。
旋转的舞池成了我的房间,音符的跳动变成了那柔软洁白的床单。
在惊愕和一些自然之间,发生了故事。你的腰间多了一跟与我家门锁匹配的钥匙。
每次醒来,已是天亮,裸露的肩膀,觉得冰凉,你总是站在透明的窗前,向外凝望,微微皱眉,看着楼下过了又来,来了又走的车轮,安静得沉闷,空气似乎凝固。我没有问你是否在思考,我以为自己会是了解你的女人,像你心底的旋涡。
当你低着头走出了我的公寓,我没有看到你的眼神,却感觉到你的恍惚和怅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学会了运用感觉。
Stop
有阳光的一天,奢侈的洒进我的房间,我白色的衬衫越发刺眼,空气越发膨胀。
清脆的铃声激起空气中安静的压抑,那预示着终止的电话。
里面传来粗俗不堪的语言,和超出自然分贝的噪音,一个女人尖刻的痛斥和久久不能动容的无奈憎恶。可我并不在意那低贱鄙陋的骂音,可衣领渐渐透明,脸庞的冰凉只有两道风的感觉,让我心痛的只是女人对于我来说特殊的身份。
窗外模糊一片,夺目的光线隐隐告诉自己我在流泪,阳光显得那么空洞和残忍,仿佛一切都已没有意义。
Delete
已经是冬天了,夏天和秋天都已经在生活中留下了回忆。
我没有勇气再去见你,我并非一个勇敢的女人。
“她找过你,对吗?”你没有任何胆怯和自责的问我,这就是我所熟悉的。
“是的,就这样吧。”我很婉转。
“给我一点时间,好吗?”你的挽留,但并不是我所想要看到的。
“不。”我的拒绝,并且没有给你任何理由,转身走了。你并不知道,我走,是因为我的眼眶已经湿润。
一周后,你我电话,告诉我,你已经离婚。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扣上电话,那道裂痕已经化开,像每次雨夜后风湿的疼痛。
在每个下雨的夜晚,空中的雨水代替了眼中的泪水。
我想给你发一封E-mail,却不知道该写什么。原以为,生命中又多了一个不了了知。
七年后,你却又出现在这个丁字街头。希望你不曾遗忘。当年,我们就这么算了。
你依然沉着的眼神代替了你遇见我时的不安,我知道,也许我们根本不该相遇。
上苍是溺爱迟到的顽童,在不该相遇的时候让我们站在落寞的街头。
风就这么吹,带走一些水气,倒希望此时是夏天,炎热得可以不需要思考,但是,秋风显得如此萧瑟和晦朔,隐约感到了它的无际和不可能的重复。
你向我走来,没有了从前那种踏进我记忆时的稳健和苍劲。
“还好吗?”
我也没有了从前望着你如水默契的冲动。“都很好,你呢?”
“不怎么好,自从你离开以后。”
你什么时候变得面对离别如此多疑和凝重?你为什么要问我好不好?我好你高兴吗?我不好你又会心疼吗?在你离开之后我死了你又会怎样?这么久你找过我吗?我的眼泪干涸的时候你又在哪里?离婚了,离婚了你还来再找过我吗?
“是吗?那你多保重。”为什么现在还要说这种没有用的话,我又为什么能看着你如此的镇定?只因为时间是治疗的药吗?还是,我已经不再爱你。
“一起喝咖啡好吗?”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原来我们站的地方就是从前雨天的停歇地。
进去吗?也许会有新的故事可以发生,也许还有七年前我想要的延续,七年前我想要的却没有发生过的。不进吗?也许我会错过更多,七年前,我错过的一切,现在……
“最后一次好吗?”你的深情让我错愕,什么时候,你学会了屈服和祈祷,七年前那个不屑的你呢?七年前那个不在乎我的你呢?七年前那个没有再找过我的你呢?
“算了好吗?我还有事,改天吧。”我知道没有改天,你不会为我而改变什么,七年里,我也学会了不再去追究什么,就像当年我没有去追究过你是否在思考的时候,当我决定将你从生活中抹去时,是那么的坚定和无悔,我想,我不会因为和你的再次相遇而改变什么,你也是。
你缓缓的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我看见你眼里的闪烁,我惊讶于你的疼痛为什么表露得这么明显,从前,你的寂然呢?
“那我走了,你自己保重。”丢下身后的你,希望故事到此结束。
Turn forward
雨后的咖啡厅总是有些晦暗,可能外面的天气过于晴朗,负离子游荡在潮湿的水气里,犹如江南女子的蕴。
我有泡咖啡厅的习惯,总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工作和放松。侍应的脸永远纯真的在我面前闪过,我只能报以淡淡的微笑,像个无知的孩子。你去好残忍的踏进我的印象里。
认识你才知道你的沉默,即使认真也只是嘴角的抽动。我问你为什么不对我微笑,然后你对我笑笑,告诉我,因为对我微笑需要勇气。我疑惑,却再没有追问,我曾想做了解你的女人,我以为那样变可以实现。
Replay
我有一把透明的蓝伞,每次下雨去咖啡厅都会带它,蓝色的伞灰色的天,显得有些涂尘。
“小姐几位?”
“一位。”
来来回回的问答,生活只是不停的倒带。
你从容的走近来,递给侍应你黑色的大伞。水顺着伞骨滴落在门廊外的花砖上。
“先生几位?”
“一位。”
反反复复的侧目,我只是一个观众。
音乐总是在有故事发生的时候响起。《Memory》的旋律……
“可以吗?”你亮褐色的西装衬出了你身份的高贵,偶尔看得见物质的光彩。
“嗯?”我并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也许,从这一刻开始,我从未了解过你。
“这有人坐吗?”
“没有。”你很自然的坐了下来。
不约而同的放下了手中的咖啡杯,终于眼神的飘忽不定让我们对视。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眼神,瞳孔里有着快要迸发的欲望,但你却经常眯着眼,眼角微微的下垂,眼里没有一点清澈,但却并不浑浊,它是清晰的,目标明确的,忽然让我想起了一种动物叫狼。
跳舞,好吗?”你将手幽雅的伸向我。
我起身和你步入舞池,你深灰色的西服和黑色的皮鞋看起来与我极不相称。我只是一身素色和白色的高跟鞋。
我并没有觉得可以发生什么,一切都是那么无聊和让人疲倦,我回家了。
半个月中,我再没有去过那家咖啡厅,理由是天没有再下雨。
后来,又是一个雨天,对于水的偏爱,又去了那家咖啡厅。
“小姐几位?”
“一位。”我看见你已坐在上次的位置,我不希望只是来回和反复。
“可以吗?”
“请坐。”
你为我点了红酒,透明中高贵的流动,红色的艳丽刺出你鲜明的欲望。
“《Love is blue》,跳舞吗?”
我将手伸向你,用动作来回应。
“你的手很冷。”你用没有表情的语气告诉我这个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事实。
“下雨了。”我回答着,似乎是孩子在为自己偷吃了糖找着什么借口。
“是因为我吗?”你眼角高高挑起,浓密的眉毛和高耸的鼻梁靠得很近的问我。
“什么?”我有些不明白。
“两个星期没有来。”语气异常平静,但是我却听出了那深沉声音里面期待的旋涡。
我没有回答。你也没有再追问。
旋转的舞池成了我的房间,音符的跳动变成了那柔软洁白的床单。
在惊愕和一些自然之间,发生了故事。你的腰间多了一跟与我家门锁匹配的钥匙。
每次醒来,已是天亮,裸露的肩膀,觉得冰凉,你总是站在透明的窗前,向外凝望,微微皱眉,看着楼下过了又来,来了又走的车轮,安静得沉闷,空气似乎凝固。我没有问你是否在思考,我以为自己会是了解你的女人,像你心底的旋涡。
当你低着头走出了我的公寓,我没有看到你的眼神,却感觉到你的恍惚和怅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学会了运用感觉。
Stop
有阳光的一天,奢侈的洒进我的房间,我白色的衬衫越发刺眼,空气越发膨胀。
清脆的铃声激起空气中安静的压抑,那预示着终止的电话。
里面传来粗俗不堪的语言,和超出自然分贝的噪音,一个女人尖刻的痛斥和久久不能动容的无奈憎恶。可我并不在意那低贱鄙陋的骂音,可衣领渐渐透明,脸庞的冰凉只有两道风的感觉,让我心痛的只是女人对于我来说特殊的身份。
窗外模糊一片,夺目的光线隐隐告诉自己我在流泪,阳光显得那么空洞和残忍,仿佛一切都已没有意义。
Delete
已经是冬天了,夏天和秋天都已经在生活中留下了回忆。
我没有勇气再去见你,我并非一个勇敢的女人。
“她找过你,对吗?”你没有任何胆怯和自责的问我,这就是我所熟悉的。
“是的,就这样吧。”我很婉转。
“给我一点时间,好吗?”你的挽留,但并不是我所想要看到的。
“不。”我的拒绝,并且没有给你任何理由,转身走了。你并不知道,我走,是因为我的眼眶已经湿润。
一周后,你我电话,告诉我,你已经离婚。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扣上电话,那道裂痕已经化开,像每次雨夜后风湿的疼痛。
在每个下雨的夜晚,空中的雨水代替了眼中的泪水。
我想给你发一封E-mail,却不知道该写什么。原以为,生命中又多了一个不了了知。
七年后,你却又出现在这个丁字街头。希望你不曾遗忘。当年,我们就这么算了。
你依然沉着的眼神代替了你遇见我时的不安,我知道,也许我们根本不该相遇。
上苍是溺爱迟到的顽童,在不该相遇的时候让我们站在落寞的街头。
风就这么吹,带走一些水气,倒希望此时是夏天,炎热得可以不需要思考,但是,秋风显得如此萧瑟和晦朔,隐约感到了它的无际和不可能的重复。
你向我走来,没有了从前那种踏进我记忆时的稳健和苍劲。
“还好吗?”
我也没有了从前望着你如水默契的冲动。“都很好,你呢?”
“不怎么好,自从你离开以后。”
你什么时候变得面对离别如此多疑和凝重?你为什么要问我好不好?我好你高兴吗?我不好你又会心疼吗?在你离开之后我死了你又会怎样?这么久你找过我吗?我的眼泪干涸的时候你又在哪里?离婚了,离婚了你还来再找过我吗?
“是吗?那你多保重。”为什么现在还要说这种没有用的话,我又为什么能看着你如此的镇定?只因为时间是治疗的药吗?还是,我已经不再爱你。
“一起喝咖啡好吗?”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原来我们站的地方就是从前雨天的停歇地。
进去吗?也许会有新的故事可以发生,也许还有七年前我想要的延续,七年前我想要的却没有发生过的。不进吗?也许我会错过更多,七年前,我错过的一切,现在……
“最后一次好吗?”你的深情让我错愕,什么时候,你学会了屈服和祈祷,七年前那个不屑的你呢?七年前那个不在乎我的你呢?七年前那个没有再找过我的你呢?
“算了好吗?我还有事,改天吧。”我知道没有改天,你不会为我而改变什么,七年里,我也学会了不再去追究什么,就像当年我没有去追究过你是否在思考的时候,当我决定将你从生活中抹去时,是那么的坚定和无悔,我想,我不会因为和你的再次相遇而改变什么,你也是。
你缓缓的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我看见你眼里的闪烁,我惊讶于你的疼痛为什么表露得这么明显,从前,你的寂然呢?
“那我走了,你自己保重。”丢下身后的你,希望故事到此结束。
(1)
黑暗里,一条红光,打破了云的梦境,接着电话铃声响起……什么,云半梦半醒着接着电话,只听到风在那里大声说到,我出车祸了,我在一医。
口气里让云感觉到风的慌恐,云还算冷静,感觉这时风特别需要安慰,于是他迅速的奔向医院。
一路上,云一直在想我的梦怎么又变成了现实。从小云就有一种特别的意志力,往往对身边的人有一种特别的预感,有些人要生孩子,是男是女云全都说对了,令人大为吃惊,云也常常呼风唤雨,当下雨的时候,他要出去玩,他总可以让雨停下。
而从小云就很少做梦,每次做梦都会成为现实,这种能力一直伴随着云至今。
到了医院,只见风的亲戚都来了,小小的接待室有好多人,还有好多其它病人的亲戚,很少到医院的云,感觉原来医院的人好多呀!生老病死是人知常情,看似不经意的东西,往往一分种就有好多生死故事。
风在那里,还好他没有出什么事,可是身上的衣服全是血,腿也一瘸一瘸的,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说着:没有事吧!花他怎么了。
在急救室里,风无力的说道(这时的他完全傻了)。
如果花去了,我们不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吗!一个念头从云的脑海中闪过(记得他出事那天他还和风亲近过,并警告过风你出门要小心,我梦到不好的东西,可风不相信)。
这时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和风一起在外面等待消息,好久好久,这里送花的还真多,小小招待室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
大概有二个多时辰,护士让风去看花,而且一次只许进三个人,云和风还有花的母亲三人进入了无菌病房,云是第一次进入这样的特护病房,他感觉有点不舒服,看见这里只有三个病人,每个病人身边都围着一大群医生,左边的那个男病人在那里颤抖,感觉有点心惊肉跳的,右边的那个情况稍微好一点,而花就在中间,头发已经被剃光,头一边已经没有了形状,完全凹下去了,脸上苍白毫无血丝,和手上的闪光指甲油形成了鲜明对比,这时风哭了,云也哭了,花的母亲还很坚强,云想她的母亲肯定已经哭过了,不想在别人面前表现长辈的懦弱吧!风拿起花的手,这生与死的场面让云好感动,心一下被这感人的场面撕裂了,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由心而生,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云也要摸一下花的手,并为她“做法”,让她快点好起来,(后来花真的奇迹般好了),并不停的在心中说着,奇妙的光在整个房间闪闪发光,只是人们看不到而以。
看望的时间到了,护士让家属们出去,这时外面又有些看望的人送来花和安慰金,云看着他们都送,云也拿出200元给风,说这是他的心意。风收下了……
云和风到了监护房里睡在一个床上,他们没有说什么,彼此安慰着,已经很晚了,可云放在风身上的手可以感觉他还在惊诧中未平静,医院的房间很热,很快天就亮了,云要上班就只有和风告别,说下个星期我再来看你。
(2)
时间如飞车,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云又来到了医院,他一身的桔红色的衣服,希望让大家都充满希望,他预言花好了,真的花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一切都很安静,处处都是美丽的花篮,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经过一番询问,风说花还在观察期,一期手术还算比较成功,现在头里的淤血已经排除。下面就要观察一段时间,云这才知道花已经做了手术,现在就等待脑部恢复,看着花的头一边大一边小,就让人心寒。
花看我来了,她不能起身和我打招呼,可她眼中的泪水,云明白了一切,这就是生存和爱的力量,经过死亡的人是最不怕死的,而且她也知道了生命的宝贵,生与死往往是一线之间,爱却穿梭其中,让人弹来弹去如同弹簧。
云握着花的手,一股暖流直流向花的身体,花停止了哭,露出了微笑,风则在旁边和其他亲属谈话,云从谈话中才知道,花已经做了脑部手术,头上的一块盖骨已经取下来,换上的是临时性的支撑人造膜,等待脑部完全好了后,再做手术补上那块头盖骨。
云则再次做法,为花祈福,让花好起来,云很感动,看到花受了如此的苦,看到风和花的夫妻情从这件事一下子显露出来,俗语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风和花还是很相爱的,只不过风有种说不出来对男生的渴望,加上每个人在一起久了,都会发生的矛盾,使风更渴望和心仪的男子谈情说爱了,一切的一切如同前世注定了,风、云、花有如此的结果,从情人变成朋友,也许是人生最大的收获。
云早就明白自己的结果,可他还是不甘心,他想得到快乐,快乐得到了,可是快乐也不不会天天都有,快乐是创造的,创造快乐需要自己对生活的积累,积累越多,快乐越多。
时间不早了,虽然风、云、花都没有说什么话,可从眼睛的交流中好像说了好多,这些是外人所不明白的,还爱一个空间,让他们自由,云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是要退出的时候了,云放手了,为他们再次祈福……
走时云又拿出200元让风收下,说自己没有什么可帮助的,又不知道送什么好,这点钱算是尽一点心意吧,要知道这个病房一天的租金就是200呀!平常人是住不起的。这都没有办法,从牙缝里挤出的血汗钱,为的就是救人命,为的就是一家团聚,为的就是不让白发人送黑发人。
云走了,放爱一条生路,从情人变成朋友,他对风说,等待花好了我再来看她吧!
云走了,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他知道,花会好起来的,而自己的爱也变味成了另一种爱,是升华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只有等待下个故事的开始,让自己好好把握。
(3)
云从网吧出来,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不一会看见对方走来一个人,正是朝思暮想的风,他们对这样的偶见感觉好兴奋,两人一下子就说到一起,要不是旁边有人,他们都要抱起来了,不过他们还是用手把脖子互相拦在一起,这时的风正在吃“亲嘴”糖,并让云请他上网,云说才上过网,不想再上了,好累呀!
风强拉着云,一起进了网吧,可惜网吧没有座位,他们不得不又换了一家,就这样他们投入了网络冲浪的境界,忘了时间。
一会就到了凌晨二点,风有点累了,决定回家,可云回不了家,家里的大门锁上了,不过云也不想回家,好久没有和风亲密接触了,好想好想。
风其实也想,不过没有说,于是他们到了医院,去陪护花。
花早已经睡了,云悄悄看了看,她还是老样子。
风则在卫生间洗脸,云也挤进去了,和他一起洗脸,嘻嘻!
一会他们俩出来了,开始睡觉了,云向窗户外看去,晚上的夜景真是美丽呀!
云看着星星,感觉眼睛也亮晶晶,他靠在风的怀里,尽力享受这难忘的气息,怕下一分钟就消失,再也感觉不到。
云感觉风开始热起来了,云脱下了风的裤子,慢慢的靠着,可风不想做什么,就这样一直到天亮了,可正是这种温存,让他们感觉好满足。
早上,花醒来看到云,感觉到好惊讶,不过也很开心,她很明白这种感觉,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那,风则帮助她洗理,一会花的妈妈和姐姐给她送来了早点,走时,云依然给风200元钱,可风死活不要,一边的姐姐也说人情到就好了,都知道一个月工资就那么点,还要用,云没有办法,只好收起钱,说了一点注意身体之类的话,则和风一起到下面过早去了。还是云请风,因为他们很开心。
云走了,他在等待花的健康信息,相信好人会有好报。
云在路上,想起很多美丽的回忆,那种滋味说不出来,好像一首动人的歌在身边回绕。
回忆……啊!回忆……
我们回忆,那些美丽的往事,在回忆中化成一片片的云。
回忆,回忆那些动人的话和美丽的诗。
回忆……啊!回忆………
把那记忆都撕碎,那我只有停在回忆中,慢慢的等待。
回忆……啊!回忆……
回忆……回忆
所有的幸福都在这里传递
……
云在路上想着,心中唱着,一幕幕的往事如同放电影一样,映过他的眼睛,眼睛的瞳孔也放大了许多,一切的感觉都在无言中,等待着、盼望着花和风生命的春天,他们的幸福,他们的未来。
所有的感动都在云的脑袋里冲撞,一股神奇的力量飞向了地狱,让花得到幸福,因为欠她的,所以要还给她。
时间还在那里继续他的故事,云也等待花好了,再来看她……
(4)
一个电话打来,只听到对方的风对云高兴的说道:花出院了。
云高兴的对风说到,我来看你们好不。
于是很快云很快就到了风的家,只见风在那里,花也早早睡觉了。
风说花的病情已经稳定,就等待在家中做补骨手术。
云也为花高兴,高兴花终于好了起来。
风也很高兴,说今天就不要回去了,在我这里睡吧,云明白风的意思,他好久没有发泄本能,云也是,彼此很渴望。
两人脱光了所有的衣服,抱在一起,也许太久没有在一起,彼此都很兴奋。
很快风就进入了主题,尝试以前没有过的亲热方式,彼此温存一起进入了梦乡。
黑夜总是要过去的,天又亮了。
风到学校上课,不能在家照顾花和儿子,就让云帮助照顾半天,云答应了。
从来没有照顾孩子的云,也不知道那里来的热情,很快进入了角色,带着小风去花园里玩,感觉好累,抱上抱下的,从来没有体会带小孩的云,感觉好稀奇,同时也感觉好累,小孩子喜欢乱跑,还喜欢让你给他买各种看见的东西,有时还要随地大小便,最重要的是,要一直抱着他走路,真是让人头大,带了半天小孩的云,终于体会到了做父母的幸苦。以后一定到多珍惜亲情,多为父母着想才对。
半天很快过去了,风下课回家了,他没有说什么,云就此和他告别,其实云的生日快要到了,等待下次和风在相逢。
6月28日是云的生日,那天星期五,风打电话说要请云吃饭,并说要送东西给云,云听了好感动,不枉自己爱一场。
到了28日那天晚上,云身着红色小背心,打扮的很性感,他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他们约好在龙泉公园的门口的狮子前见面,云等待半个小时,风来了。
风着一件黑色的文化杉和云相映成趣,好像他们就是一对情侣,不对他们就是一对情侣,
他们很快就到了一家夜市,这里的火锅很便宜,才8元钱,然后风点了一个鸡肉火锅,两杯扎啤,两人就痛快的干起杯来,幸福的时间总是短暂的,花的姐姐打来电话,说他们在广场等风,让风快来和她们见面,风让云快点吃,就这样短暂的幸福还是感动着云,云根本不想吃,随便吃了几下就结束了这次生日约会。
风送给云一个包装精致的东西,让云回家再打开看,云很好奇,也很感动,毕竟从小到大送他的东西的人很少,而且这种时候又有另外一种感觉。其实这是云和风最后的晚餐,后来云才知道,感觉后悔不已。
于是他们为了赶时间,就打了一个的士,赶到天鹅广场,看见花和姐姐都在那里散步,云有礼貌和她们打招呼,最后还请她们唱卡拉OK,第一次听到风歌声的云好激动,云一会用假声唱了一个“长相依”,一会唱了张洪量的“莫名我就喜欢你”,再接着唱了一个张学友的“心碎了无痕”,最后唱了一个刘德华的“真永远”,而风唱了六首歌,由于云没有在意歌,所以不记得,好像是“愚公移山”之类的歌曲,在风的大声喊下,也别有滋味。
一切都如花似锦,云有点醉了,他看到花她们都走开了,就对风说别唱了,回家吧,风和云回家了,可风没有让云到他家里坐,就这样云结束了自己和风的故事,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的美丽景色云没有心情看,整个人还在幸福的回忆中慢慢的游荡着秋千。
(5)
风又打电话来了,说要钱,可云没有钱,加上风有钱也是乱花,云拒绝了风,风很不高兴,连着几天都向云要钱,可云感觉累了,决定放弃了,有花的原因,也有别的原因,就这样结束了风云传说……
时间在飞转,有事的人总感觉时间不够长,有爱的人总感觉时间不够多,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其实人们都知道,可人们都说不知道,说你不知道天高地厚,说你无知,可落到自己头上,总是说我知道,我怎么不知道,天不就有70多公里,地不也就有70多公里吗。骗不了人也骗不了自己,的确是如此。
世界就根本没有永远的爱情,只不过有的人早分手,有的人晚分手;有人用死亡分手,有人用谎言分手,有人用不快乐分手,不论你是伟大或惊天动地的爱,可是迟早是要分手,什么死后同葬,阴间在会,都是骗人的谎言,根本没有什么永远的东西,只不过是人生这一站,际遇了让你动人的人,他的作用就是和你度过一个旅程,你对他的作用也是一样的道理,每当梦划过记忆的碎片,有人欢喜有人愁,无论是什么结局,人都只想忘记,让时间忘记空间,让空间唤起平静,一轮一轮的梦与现实的交织,现实虚了,梦真实了,梦虚了,现实又回来了,这光明与黑暗的交织,如同日月交替一样,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演绎出故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永远的没完没了,只有现实和梦在等待不见不散。
相信风云还会在街道上相见,他们会会心一笑,打个招呼,就这样永远成了梦的主角,留在记忆中忘记,忘记那现实中的缠绵,只有梦中永远不分不离,快乐似天堂。
一声闪电,雨下了起来,一切如同雨洗去铅华,绿色的叶子,上面的雨珠闪闪发亮,故事好像是完了,有好像是没有完,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在发生什么故事,回归平静的人都松了一口气,爱情真是累人,难怪有那么多的单身群体在那里搞简约主义,看来不无道理,这世上的事谁也不想说对与错,只要快乐,生存本生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梦里飘,心里摇,每当梦划时风云的记忆,他们会在梦中一起飞翔,因为美好的梦是永远的童话,他们化身为梦中的情人,传说中的月老为世上不快乐的人牵红线搭鹊桥,世界从此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远的红色恋人,永远的绿色传说,在一片片白色的梦中,永远奏响生命的恋歌……
黑暗里,一条红光,打破了云的梦境,接着电话铃声响起……什么,云半梦半醒着接着电话,只听到风在那里大声说到,我出车祸了,我在一医。
口气里让云感觉到风的慌恐,云还算冷静,感觉这时风特别需要安慰,于是他迅速的奔向医院。
一路上,云一直在想我的梦怎么又变成了现实。从小云就有一种特别的意志力,往往对身边的人有一种特别的预感,有些人要生孩子,是男是女云全都说对了,令人大为吃惊,云也常常呼风唤雨,当下雨的时候,他要出去玩,他总可以让雨停下。
而从小云就很少做梦,每次做梦都会成为现实,这种能力一直伴随着云至今。
到了医院,只见风的亲戚都来了,小小的接待室有好多人,还有好多其它病人的亲戚,很少到医院的云,感觉原来医院的人好多呀!生老病死是人知常情,看似不经意的东西,往往一分种就有好多生死故事。
风在那里,还好他没有出什么事,可是身上的衣服全是血,腿也一瘸一瘸的,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说着:没有事吧!花他怎么了。
在急救室里,风无力的说道(这时的他完全傻了)。
如果花去了,我们不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吗!一个念头从云的脑海中闪过(记得他出事那天他还和风亲近过,并警告过风你出门要小心,我梦到不好的东西,可风不相信)。
这时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和风一起在外面等待消息,好久好久,这里送花的还真多,小小招待室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
大概有二个多时辰,护士让风去看花,而且一次只许进三个人,云和风还有花的母亲三人进入了无菌病房,云是第一次进入这样的特护病房,他感觉有点不舒服,看见这里只有三个病人,每个病人身边都围着一大群医生,左边的那个男病人在那里颤抖,感觉有点心惊肉跳的,右边的那个情况稍微好一点,而花就在中间,头发已经被剃光,头一边已经没有了形状,完全凹下去了,脸上苍白毫无血丝,和手上的闪光指甲油形成了鲜明对比,这时风哭了,云也哭了,花的母亲还很坚强,云想她的母亲肯定已经哭过了,不想在别人面前表现长辈的懦弱吧!风拿起花的手,这生与死的场面让云好感动,心一下被这感人的场面撕裂了,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由心而生,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云也要摸一下花的手,并为她“做法”,让她快点好起来,(后来花真的奇迹般好了),并不停的在心中说着,奇妙的光在整个房间闪闪发光,只是人们看不到而以。
看望的时间到了,护士让家属们出去,这时外面又有些看望的人送来花和安慰金,云看着他们都送,云也拿出200元给风,说这是他的心意。风收下了……
云和风到了监护房里睡在一个床上,他们没有说什么,彼此安慰着,已经很晚了,可云放在风身上的手可以感觉他还在惊诧中未平静,医院的房间很热,很快天就亮了,云要上班就只有和风告别,说下个星期我再来看你。
(2)
时间如飞车,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云又来到了医院,他一身的桔红色的衣服,希望让大家都充满希望,他预言花好了,真的花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一切都很安静,处处都是美丽的花篮,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经过一番询问,风说花还在观察期,一期手术还算比较成功,现在头里的淤血已经排除。下面就要观察一段时间,云这才知道花已经做了手术,现在就等待脑部恢复,看着花的头一边大一边小,就让人心寒。
花看我来了,她不能起身和我打招呼,可她眼中的泪水,云明白了一切,这就是生存和爱的力量,经过死亡的人是最不怕死的,而且她也知道了生命的宝贵,生与死往往是一线之间,爱却穿梭其中,让人弹来弹去如同弹簧。
云握着花的手,一股暖流直流向花的身体,花停止了哭,露出了微笑,风则在旁边和其他亲属谈话,云从谈话中才知道,花已经做了脑部手术,头上的一块盖骨已经取下来,换上的是临时性的支撑人造膜,等待脑部完全好了后,再做手术补上那块头盖骨。
云则再次做法,为花祈福,让花好起来,云很感动,看到花受了如此的苦,看到风和花的夫妻情从这件事一下子显露出来,俗语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风和花还是很相爱的,只不过风有种说不出来对男生的渴望,加上每个人在一起久了,都会发生的矛盾,使风更渴望和心仪的男子谈情说爱了,一切的一切如同前世注定了,风、云、花有如此的结果,从情人变成朋友,也许是人生最大的收获。
云早就明白自己的结果,可他还是不甘心,他想得到快乐,快乐得到了,可是快乐也不不会天天都有,快乐是创造的,创造快乐需要自己对生活的积累,积累越多,快乐越多。
时间不早了,虽然风、云、花都没有说什么话,可从眼睛的交流中好像说了好多,这些是外人所不明白的,还爱一个空间,让他们自由,云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是要退出的时候了,云放手了,为他们再次祈福……
走时云又拿出200元让风收下,说自己没有什么可帮助的,又不知道送什么好,这点钱算是尽一点心意吧,要知道这个病房一天的租金就是200呀!平常人是住不起的。这都没有办法,从牙缝里挤出的血汗钱,为的就是救人命,为的就是一家团聚,为的就是不让白发人送黑发人。
云走了,放爱一条生路,从情人变成朋友,他对风说,等待花好了我再来看她吧!
云走了,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他知道,花会好起来的,而自己的爱也变味成了另一种爱,是升华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只有等待下个故事的开始,让自己好好把握。
(3)
云从网吧出来,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不一会看见对方走来一个人,正是朝思暮想的风,他们对这样的偶见感觉好兴奋,两人一下子就说到一起,要不是旁边有人,他们都要抱起来了,不过他们还是用手把脖子互相拦在一起,这时的风正在吃“亲嘴”糖,并让云请他上网,云说才上过网,不想再上了,好累呀!
风强拉着云,一起进了网吧,可惜网吧没有座位,他们不得不又换了一家,就这样他们投入了网络冲浪的境界,忘了时间。
一会就到了凌晨二点,风有点累了,决定回家,可云回不了家,家里的大门锁上了,不过云也不想回家,好久没有和风亲密接触了,好想好想。
风其实也想,不过没有说,于是他们到了医院,去陪护花。
花早已经睡了,云悄悄看了看,她还是老样子。
风则在卫生间洗脸,云也挤进去了,和他一起洗脸,嘻嘻!
一会他们俩出来了,开始睡觉了,云向窗户外看去,晚上的夜景真是美丽呀!
云看着星星,感觉眼睛也亮晶晶,他靠在风的怀里,尽力享受这难忘的气息,怕下一分钟就消失,再也感觉不到。
云感觉风开始热起来了,云脱下了风的裤子,慢慢的靠着,可风不想做什么,就这样一直到天亮了,可正是这种温存,让他们感觉好满足。
早上,花醒来看到云,感觉到好惊讶,不过也很开心,她很明白这种感觉,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那,风则帮助她洗理,一会花的妈妈和姐姐给她送来了早点,走时,云依然给风200元钱,可风死活不要,一边的姐姐也说人情到就好了,都知道一个月工资就那么点,还要用,云没有办法,只好收起钱,说了一点注意身体之类的话,则和风一起到下面过早去了。还是云请风,因为他们很开心。
云走了,他在等待花的健康信息,相信好人会有好报。
云在路上,想起很多美丽的回忆,那种滋味说不出来,好像一首动人的歌在身边回绕。
回忆……啊!回忆……
我们回忆,那些美丽的往事,在回忆中化成一片片的云。
回忆,回忆那些动人的话和美丽的诗。
回忆……啊!回忆………
把那记忆都撕碎,那我只有停在回忆中,慢慢的等待。
回忆……啊!回忆……
回忆……回忆
所有的幸福都在这里传递
……
云在路上想着,心中唱着,一幕幕的往事如同放电影一样,映过他的眼睛,眼睛的瞳孔也放大了许多,一切的感觉都在无言中,等待着、盼望着花和风生命的春天,他们的幸福,他们的未来。
所有的感动都在云的脑袋里冲撞,一股神奇的力量飞向了地狱,让花得到幸福,因为欠她的,所以要还给她。
时间还在那里继续他的故事,云也等待花好了,再来看她……
(4)
一个电话打来,只听到对方的风对云高兴的说道:花出院了。
云高兴的对风说到,我来看你们好不。
于是很快云很快就到了风的家,只见风在那里,花也早早睡觉了。
风说花的病情已经稳定,就等待在家中做补骨手术。
云也为花高兴,高兴花终于好了起来。
风也很高兴,说今天就不要回去了,在我这里睡吧,云明白风的意思,他好久没有发泄本能,云也是,彼此很渴望。
两人脱光了所有的衣服,抱在一起,也许太久没有在一起,彼此都很兴奋。
很快风就进入了主题,尝试以前没有过的亲热方式,彼此温存一起进入了梦乡。
黑夜总是要过去的,天又亮了。
风到学校上课,不能在家照顾花和儿子,就让云帮助照顾半天,云答应了。
从来没有照顾孩子的云,也不知道那里来的热情,很快进入了角色,带着小风去花园里玩,感觉好累,抱上抱下的,从来没有体会带小孩的云,感觉好稀奇,同时也感觉好累,小孩子喜欢乱跑,还喜欢让你给他买各种看见的东西,有时还要随地大小便,最重要的是,要一直抱着他走路,真是让人头大,带了半天小孩的云,终于体会到了做父母的幸苦。以后一定到多珍惜亲情,多为父母着想才对。
半天很快过去了,风下课回家了,他没有说什么,云就此和他告别,其实云的生日快要到了,等待下次和风在相逢。
6月28日是云的生日,那天星期五,风打电话说要请云吃饭,并说要送东西给云,云听了好感动,不枉自己爱一场。
到了28日那天晚上,云身着红色小背心,打扮的很性感,他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他们约好在龙泉公园的门口的狮子前见面,云等待半个小时,风来了。
风着一件黑色的文化杉和云相映成趣,好像他们就是一对情侣,不对他们就是一对情侣,
他们很快就到了一家夜市,这里的火锅很便宜,才8元钱,然后风点了一个鸡肉火锅,两杯扎啤,两人就痛快的干起杯来,幸福的时间总是短暂的,花的姐姐打来电话,说他们在广场等风,让风快来和她们见面,风让云快点吃,就这样短暂的幸福还是感动着云,云根本不想吃,随便吃了几下就结束了这次生日约会。
风送给云一个包装精致的东西,让云回家再打开看,云很好奇,也很感动,毕竟从小到大送他的东西的人很少,而且这种时候又有另外一种感觉。其实这是云和风最后的晚餐,后来云才知道,感觉后悔不已。
于是他们为了赶时间,就打了一个的士,赶到天鹅广场,看见花和姐姐都在那里散步,云有礼貌和她们打招呼,最后还请她们唱卡拉OK,第一次听到风歌声的云好激动,云一会用假声唱了一个“长相依”,一会唱了张洪量的“莫名我就喜欢你”,再接着唱了一个张学友的“心碎了无痕”,最后唱了一个刘德华的“真永远”,而风唱了六首歌,由于云没有在意歌,所以不记得,好像是“愚公移山”之类的歌曲,在风的大声喊下,也别有滋味。
一切都如花似锦,云有点醉了,他看到花她们都走开了,就对风说别唱了,回家吧,风和云回家了,可风没有让云到他家里坐,就这样云结束了自己和风的故事,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的美丽景色云没有心情看,整个人还在幸福的回忆中慢慢的游荡着秋千。
(5)
风又打电话来了,说要钱,可云没有钱,加上风有钱也是乱花,云拒绝了风,风很不高兴,连着几天都向云要钱,可云感觉累了,决定放弃了,有花的原因,也有别的原因,就这样结束了风云传说……
时间在飞转,有事的人总感觉时间不够长,有爱的人总感觉时间不够多,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其实人们都知道,可人们都说不知道,说你不知道天高地厚,说你无知,可落到自己头上,总是说我知道,我怎么不知道,天不就有70多公里,地不也就有70多公里吗。骗不了人也骗不了自己,的确是如此。
世界就根本没有永远的爱情,只不过有的人早分手,有的人晚分手;有人用死亡分手,有人用谎言分手,有人用不快乐分手,不论你是伟大或惊天动地的爱,可是迟早是要分手,什么死后同葬,阴间在会,都是骗人的谎言,根本没有什么永远的东西,只不过是人生这一站,际遇了让你动人的人,他的作用就是和你度过一个旅程,你对他的作用也是一样的道理,每当梦划过记忆的碎片,有人欢喜有人愁,无论是什么结局,人都只想忘记,让时间忘记空间,让空间唤起平静,一轮一轮的梦与现实的交织,现实虚了,梦真实了,梦虚了,现实又回来了,这光明与黑暗的交织,如同日月交替一样,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演绎出故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永远的没完没了,只有现实和梦在等待不见不散。
相信风云还会在街道上相见,他们会会心一笑,打个招呼,就这样永远成了梦的主角,留在记忆中忘记,忘记那现实中的缠绵,只有梦中永远不分不离,快乐似天堂。
一声闪电,雨下了起来,一切如同雨洗去铅华,绿色的叶子,上面的雨珠闪闪发亮,故事好像是完了,有好像是没有完,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在发生什么故事,回归平静的人都松了一口气,爱情真是累人,难怪有那么多的单身群体在那里搞简约主义,看来不无道理,这世上的事谁也不想说对与错,只要快乐,生存本生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梦里飘,心里摇,每当梦划时风云的记忆,他们会在梦中一起飞翔,因为美好的梦是永远的童话,他们化身为梦中的情人,传说中的月老为世上不快乐的人牵红线搭鹊桥,世界从此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远的红色恋人,永远的绿色传说,在一片片白色的梦中,永远奏响生命的恋歌……
忘记那个对你微笑的女人
[ 2007-03-25 21:52:58 | 作者: lzis ]
我是一个懒人,我没有什么爱好,妈妈送我去学钢琴,说女孩会谈钢琴才会看着有气质,我记不住那些所谓的1234567,只好老是念一二三四五六七,去了一个月,谈得最好的也就是<两只老虎>,1231 1231 345 345……
我喜欢肖邦,喜欢那个头发微微卷起,音乐宁静中具有爆炸气息的男人,我曾经也梦想着练好钢琴,谈着肖邦着《g小调夜曲》做个有气质的女孩……
可后来,我发现,原来打字和谈钢琴有些某种的神似,反正都是敲键盘,可是打字比练琴容易的多,没有多长时间,我打字已经如飞了……
我常常会在夜晚泡在一起叫 蝶蝶的聊天室里,那里面的人很多,我在里面有很多朋友,淘气的咋哇,晕晕的小号,还有傻傻的迷情……
迷情是一个30岁的北京女人,开着一间叫 忆的酒吧,她会在午夜3点的时候,轻轻的敲开QQ的门,然后对我发一个笑脸,丫头,我来了……
我喜欢叫迷情笨笨,在我的心里,她便是一个傻傻的女人,她被一个有钱的男人养着,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她说自己以前是学舞蹈的,她跳很多舞,包括蛇舞……
我不懂跳舞,因为我说过,我是一个懒人,听迷情说,其实蛇舞,和我们所说的艳舞差不多,我告诉她,我没有进过舞厅,我只知道,跳艳舞的女人,衣服穿得很凉快……
然后她笑,你真是一个健康的孩子。
迷情酒吧的生意不是很好,可是她总说没有关系,酒吧,只是让她感觉她是存在着的,钱,对她来说,显得那样的一文不值……我问她,你爱那个男人吗?
她说,爱,可是那个男人不会娶她,我说,为什么……
她说,因为我不是一个值得他来娶的女人……
我是一个懒人,我早就说过,所以,我懒得去想这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
迷情给我说话的时候,喜欢用红色的字体,她说,她喜欢红色,因为红色,让人感觉温暖……她说,她住在一间很大的房子里,很寂寞,男人,不会经常来看她……
我说,我羡慕你,我都想住在大的房子里,浴间要有客厅那么大,不必像现在我们家一样,浴间像个火柴盒一样,进去一会就要缺氧……
我喜欢和迷情说话,听她说着我根本不可能去体会的故事,她说,其实,她只是一层油漆,男人只需用另外一层浅浅的颜色就能将她抹去,她说,她的家乡,在一个叫做南德的县里,那里,开满了罂粟花,她说,她从家里出来闯的时候,她穿着棉质的裙子,想想那时,自己稚嫩的像个放牛的丫头……
迷情电脑装摄像头的时候,我等她到晚上5点多,我会记得很清楚,那样一个极漂亮的女人,她对着我微笑,眼睛里闪着一种别样的光彩……
很长时间,我在聊天室里看不到她,我彻夜的上网,我的QQ再也不会因为她的到来,而哇哇做响,所以,再也没有人提醒我,在深夜4点的时候,吃药,只有她知道,我身体不好……
我在她的信箱里留言,告诉她我的手机号码,可是,过了很久的时候,我的信箱里,仍然没有她的支字片语……
她仿佛是消失了,没有人记得她……
我告诉小号和咋哇,迷情找不到了,他们说, K,你不会是同性恋吧……
我说,你们滚开,你们根本不能体会这样一种友情……
一天晚上,我趴在电脑桌上睡着的时候,迷情终于打电话过来,她说,乖,我离开了那个男人,离开了北京,现在我过得很好,我虽然很穷……
我不知道怎么样去说,去安慰,或许,我,根本无法安慰……
我淡淡的说,祝你幸福……
然后我听到她笑了,她说,丫头,你真是一个好女孩……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迷情,我再也没有找她,因为我知道,她肯定过得很好……
其实我的手机上,有那天她打电话过来的区号,我保存着,却没有去查找……
我说过,我只是一个懒人,我想,无论她在哪里,她都知道,我希望她幸福……
她藏了起来,是想不被打扰,我懒,所以,我不去找她……
我会忘记这个,曾经在黑夜里,对着我微笑的女人……
我喜欢肖邦,喜欢那个头发微微卷起,音乐宁静中具有爆炸气息的男人,我曾经也梦想着练好钢琴,谈着肖邦着《g小调夜曲》做个有气质的女孩……
可后来,我发现,原来打字和谈钢琴有些某种的神似,反正都是敲键盘,可是打字比练琴容易的多,没有多长时间,我打字已经如飞了……
我常常会在夜晚泡在一起叫 蝶蝶的聊天室里,那里面的人很多,我在里面有很多朋友,淘气的咋哇,晕晕的小号,还有傻傻的迷情……
迷情是一个30岁的北京女人,开着一间叫 忆的酒吧,她会在午夜3点的时候,轻轻的敲开QQ的门,然后对我发一个笑脸,丫头,我来了……
我喜欢叫迷情笨笨,在我的心里,她便是一个傻傻的女人,她被一个有钱的男人养着,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她说自己以前是学舞蹈的,她跳很多舞,包括蛇舞……
我不懂跳舞,因为我说过,我是一个懒人,听迷情说,其实蛇舞,和我们所说的艳舞差不多,我告诉她,我没有进过舞厅,我只知道,跳艳舞的女人,衣服穿得很凉快……
然后她笑,你真是一个健康的孩子。
迷情酒吧的生意不是很好,可是她总说没有关系,酒吧,只是让她感觉她是存在着的,钱,对她来说,显得那样的一文不值……我问她,你爱那个男人吗?
她说,爱,可是那个男人不会娶她,我说,为什么……
她说,因为我不是一个值得他来娶的女人……
我是一个懒人,我早就说过,所以,我懒得去想这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
迷情给我说话的时候,喜欢用红色的字体,她说,她喜欢红色,因为红色,让人感觉温暖……她说,她住在一间很大的房子里,很寂寞,男人,不会经常来看她……
我说,我羡慕你,我都想住在大的房子里,浴间要有客厅那么大,不必像现在我们家一样,浴间像个火柴盒一样,进去一会就要缺氧……
我喜欢和迷情说话,听她说着我根本不可能去体会的故事,她说,其实,她只是一层油漆,男人只需用另外一层浅浅的颜色就能将她抹去,她说,她的家乡,在一个叫做南德的县里,那里,开满了罂粟花,她说,她从家里出来闯的时候,她穿着棉质的裙子,想想那时,自己稚嫩的像个放牛的丫头……
迷情电脑装摄像头的时候,我等她到晚上5点多,我会记得很清楚,那样一个极漂亮的女人,她对着我微笑,眼睛里闪着一种别样的光彩……
很长时间,我在聊天室里看不到她,我彻夜的上网,我的QQ再也不会因为她的到来,而哇哇做响,所以,再也没有人提醒我,在深夜4点的时候,吃药,只有她知道,我身体不好……
我在她的信箱里留言,告诉她我的手机号码,可是,过了很久的时候,我的信箱里,仍然没有她的支字片语……
她仿佛是消失了,没有人记得她……
我告诉小号和咋哇,迷情找不到了,他们说, K,你不会是同性恋吧……
我说,你们滚开,你们根本不能体会这样一种友情……
一天晚上,我趴在电脑桌上睡着的时候,迷情终于打电话过来,她说,乖,我离开了那个男人,离开了北京,现在我过得很好,我虽然很穷……
我不知道怎么样去说,去安慰,或许,我,根本无法安慰……
我淡淡的说,祝你幸福……
然后我听到她笑了,她说,丫头,你真是一个好女孩……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迷情,我再也没有找她,因为我知道,她肯定过得很好……
其实我的手机上,有那天她打电话过来的区号,我保存着,却没有去查找……
我说过,我只是一个懒人,我想,无论她在哪里,她都知道,我希望她幸福……
她藏了起来,是想不被打扰,我懒,所以,我不去找她……
我会忘记这个,曾经在黑夜里,对着我微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