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愿意对我以前做过的事情仟悔,但是我实在找不出为什么要仟悔;如果可以,我愿意再从新好好爱你,但实在找不出我哪里不爱你,我狠不得把脑袋给你当板凳坐.一个人的无间道,你别逼我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我恰是一只落魄的飞鸟,盘旋在暗谈的天空中,直到再也拍不动翅膀为止.
我最不喜欢一天里的傍晚时刻,今夜,注定要我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走着.看着身旁年轻的情侣们,我的心都要碎了.多少无奈住心头,多少心酸往外流.
我深深地记得我们初逢的一刹那.你虽不那是美丽,但却很可爱,让人见到会使对方砰然心动,至少我就是这么感受.去年的盛夏,你穿着一套浅粉色的裙子,一双红色的鞋子,再加上那顺直的披肩发,衬托出可爱的脸庞,真让我心动.是你,加速了我的心跳,不过,我可没说过让你负责呀!
“对不起,小组.请你把脚抬起来好吗?你踩到我的宣传单了.“我很客气地说了这句话.
“啊?噢,对不起.“你的小脸一红,轻盈地抬起了那只踩到宣传单的右脚.
“没关系.“我还有一大堆在包里呢!可惜这句话我没说出来.
“小姐,你叫什么名字,认识一下好吗?“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爱情亦如此.
“我,啊...叫我桔子吧.“你说.
“我叫顾笑,有事儿您找我.“我说.
“我不买东西啊!“我晕!看你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当时差点没笑出来.“我只是想和你认识一下,做个朋友好吗?“我这是长这么大头一次跟一个女孩子说这样的话,今后都不可能说了,因为这样的话只留给你听.面对你,我很勇敢,我坚信你就是我的爱情.
嗯,以上就算我们认识的开始吧!正是去年夏天,我利用工休期帮人推销洗发水,你不小心踩到了洗发水的产品宣传单,我们才得以相识.你简直就是上帝送给我的盛夏的果实.
这差不多一年来,我们有过欢笑,有过争吵,有过互不理会,有过恋恋不舍,我们和所有情侣经历过的一样.我知道我很俗,不能让你得到所谓的浪漫之恋.可是我实在找不出我哪里犯了错.
由于工作的需要,我被调往天津.在天津工作的两个月里,我经常会想起你,你那句对我不知说了多少遍的“你傻啊!“时常在我的耳盼响起.我们在前一个月里通过电话联系,但感觉上不是那么回事儿,而在后一个月里因工作太忙实在是抽不出身,连电话都没空打,我知道这是我不好.
那一天,我乘天津到大连的轮船,经过218海里的路程,匆匆赶到大连去看你,可是到了大连见到你后,你跟我说要分手.我问你原因你却又说出了那三个字“你傻啊“.是,是,是,我很傻.我简直就像个弱智,问你分手的原因.你二话不说从包里拿出一张男人的照片,然后告诉我在我们分开的两个月里你跟他在一起,随即我也二话不说调身就走,我最讨厌喜新厌旧的女孩!记得曾经我问过你一个问题,“假如分手,咱们谁会甩谁?“你笑而不答,而我说我肯定不会先甩你.没想到你的笑而不答里藏着一把利箭,在角落里放出来后扎的我欲哭无泪.我知道中了你的暗然消魂掌.
218海里与我对你的喜欢作比价简直就相差十万八千里.回望天津到大连的路程让我想起这一年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知道了失恋的痛楚是什么滋味,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表白清楚的.我早已习惯在黑暗中摸索,在失去方向时横闯.
过去的就过去,失去的不能拾起.那么就请你在我面前永远消失,让我们短暂的爱情在往后的日子里消逝.
我恰是一只落魄的飞鸟,盘旋在暗谈的天空中,直到再也拍不动翅膀为止.
我最不喜欢一天里的傍晚时刻,今夜,注定要我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走着.看着身旁年轻的情侣们,我的心都要碎了.多少无奈住心头,多少心酸往外流.
我深深地记得我们初逢的一刹那.你虽不那是美丽,但却很可爱,让人见到会使对方砰然心动,至少我就是这么感受.去年的盛夏,你穿着一套浅粉色的裙子,一双红色的鞋子,再加上那顺直的披肩发,衬托出可爱的脸庞,真让我心动.是你,加速了我的心跳,不过,我可没说过让你负责呀!
“对不起,小组.请你把脚抬起来好吗?你踩到我的宣传单了.“我很客气地说了这句话.
“啊?噢,对不起.“你的小脸一红,轻盈地抬起了那只踩到宣传单的右脚.
“没关系.“我还有一大堆在包里呢!可惜这句话我没说出来.
“小姐,你叫什么名字,认识一下好吗?“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爱情亦如此.
“我,啊...叫我桔子吧.“你说.
“我叫顾笑,有事儿您找我.“我说.
“我不买东西啊!“我晕!看你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当时差点没笑出来.“我只是想和你认识一下,做个朋友好吗?“我这是长这么大头一次跟一个女孩子说这样的话,今后都不可能说了,因为这样的话只留给你听.面对你,我很勇敢,我坚信你就是我的爱情.
嗯,以上就算我们认识的开始吧!正是去年夏天,我利用工休期帮人推销洗发水,你不小心踩到了洗发水的产品宣传单,我们才得以相识.你简直就是上帝送给我的盛夏的果实.
这差不多一年来,我们有过欢笑,有过争吵,有过互不理会,有过恋恋不舍,我们和所有情侣经历过的一样.我知道我很俗,不能让你得到所谓的浪漫之恋.可是我实在找不出我哪里犯了错.
由于工作的需要,我被调往天津.在天津工作的两个月里,我经常会想起你,你那句对我不知说了多少遍的“你傻啊!“时常在我的耳盼响起.我们在前一个月里通过电话联系,但感觉上不是那么回事儿,而在后一个月里因工作太忙实在是抽不出身,连电话都没空打,我知道这是我不好.
那一天,我乘天津到大连的轮船,经过218海里的路程,匆匆赶到大连去看你,可是到了大连见到你后,你跟我说要分手.我问你原因你却又说出了那三个字“你傻啊“.是,是,是,我很傻.我简直就像个弱智,问你分手的原因.你二话不说从包里拿出一张男人的照片,然后告诉我在我们分开的两个月里你跟他在一起,随即我也二话不说调身就走,我最讨厌喜新厌旧的女孩!记得曾经我问过你一个问题,“假如分手,咱们谁会甩谁?“你笑而不答,而我说我肯定不会先甩你.没想到你的笑而不答里藏着一把利箭,在角落里放出来后扎的我欲哭无泪.我知道中了你的暗然消魂掌.
218海里与我对你的喜欢作比价简直就相差十万八千里.回望天津到大连的路程让我想起这一年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知道了失恋的痛楚是什么滋味,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表白清楚的.我早已习惯在黑暗中摸索,在失去方向时横闯.
过去的就过去,失去的不能拾起.那么就请你在我面前永远消失,让我们短暂的爱情在往后的日子里消逝.
被老头子骂的时候只剩下微笑,弄的一向苛刻的老头子也没了脾气,随便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就挥了挥手,放我回来了。
央央你怎么了?一下子变的那么安安静静的,很不习惯啊!
我淡淡的笑着,然后摇了摇头,转身丢下木木,一个人走开了。
窗外,有花开的声音。
顶楼的风很大。不过阳光很好,可以躺在地上晒太阳。
心里面没有疼痛,没有伤悲,却有很多很多清澈的凛冽的温暖。
没有人会猜到我在这儿。这真让人开心。
记日记的时候觉得有很多话要说,等写完了才发现写了足足8页纸!准备睡觉的时候西西打来电话,铃声响啊响啊,吵得整栋楼都快醒了。
我从冰箱里拿出大罐的果汁,然后甩掉鞋子,钻进被窝里,掏出手机来快乐的打游戏。那铃声终于发觉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工作,放弃了吵闹,最终归于平静。一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除了我的果汁。它只剩下了一半,被我丢进了垃圾筒。我想它大概是我很久以前买回来的那罐。时间太久远,忘记扔掉,变得味道奇特。
春天逐渐炎热,有时会下雨。
早晨去散步,回来的时候,手心里,藏着一只小鸡。嫩黄色尖嘴,嫩黄色绒毛,半闭着眼睛恐惧的叫。
这是病鸡,养不活的。母亲说。
我微笑,把它放进铺满羊绒的小纸盒子里面,喂它牛奶。它于是很快安定下来,并逐渐兴奋,高昂着头嘹亮的叫。
我叫它小乖。它却并不是个乖巧的小东西,有着过于旺盛的生命力,所以总是高亢的吵闹。夜里,它的声音透过客厅长长的走廊,清晰的传到我的耳朵里。于是,苦恼了我很久的失眠又多了一个棘手的理由。
闲下来的时候,喜欢在家里看卡通片。
常看的是迪士尼的《风中奇缘》。美丽的印地安女孩儿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风里夹杂的永无止境的思念,让人心疼。
卡通片并不是小孩子的专属。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孤单。就像一个对世界完全绝望了的孩子。
就像小乖。在我离开家的那一个钟头里,因为莫名的原因,僵直了身体。
它还太小,吃东西没有节制,撑死了。母亲的声音遥远的飘了过来。没有温度。如同小乖的身体。
纸盒里,泡软的小米还没有吃完。
牛奶也剩下很多。
决定去找一找BJORK的CD。
这个猫样的冰岛的女歌手拥有破碎的如丝缎般令人伤感的声音。清澈的,辽远的,让人沉沦。
但是。她同样是倔强而任性的孩子,怀着不肯轻易妥协的理想。所幸,她的灵性和野性都足以维系她不羁的成长。尽管伤痕累累。
同样喜欢的还有恩雅的新纪元音乐。温暖的,可以忘却疼痛。这才是真正的发自灵魂深处的声音,没有任何的喧嚣,只是倾诉。淡淡的倾诉。
凌晨的时候从梦中惊醒。摸黑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一口气喝下去,身上的冷汗渐渐褪去。有一点凉。窗外,夜色依然沉静。黑暗隐匿了太多未知的惶恐和不安,所以,容易产生依赖。
了无睡意。索性去冲凉。一直坚持用冷水,因为想理智的思考。房间空荡荡的,突兀的是流水的声音。安静。太安静了,反而让人觉得寒冷,反而迫切的需要一点点喧嚣,哪怕是重重的鼾声也好。至少能够产生一种错觉: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没有孤单。
慢慢的把头缩进水里,张开眼睛,真是美丽。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仿佛伸手一碰就会消失。沉到水底,坐下,放弃呼吸。因为严重的金属过敏,左手腕上出现星罗棋布的红疹子。那些小东西就像一个个破碎的愿望,鲜红得可爱。
氧气耗尽,变得清醒。开冰箱,倒果汁,放CD。然后闭了眼,什么也不去想。
瞬间空白。
突然,莫名的,决心过简单的生活。忘记曾经,舍弃坚持。学会微笑,只剩下微笑。不再倔强任性,不再想一辈子只要自己照顾自己。变得乖巧温顺,安心的,对着窗台上怒放的天堂鸟喝牛奶,然后,消失在所爱的男人的回忆里,驻守在爱自己的人身边,把心里面残存的温情统统耗尽,干涸。最后,悄悄的老去。
一辈子,不孤单。
央央你怎么了?一下子变的那么安安静静的,很不习惯啊!
我淡淡的笑着,然后摇了摇头,转身丢下木木,一个人走开了。
窗外,有花开的声音。
顶楼的风很大。不过阳光很好,可以躺在地上晒太阳。
心里面没有疼痛,没有伤悲,却有很多很多清澈的凛冽的温暖。
没有人会猜到我在这儿。这真让人开心。
记日记的时候觉得有很多话要说,等写完了才发现写了足足8页纸!准备睡觉的时候西西打来电话,铃声响啊响啊,吵得整栋楼都快醒了。
我从冰箱里拿出大罐的果汁,然后甩掉鞋子,钻进被窝里,掏出手机来快乐的打游戏。那铃声终于发觉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工作,放弃了吵闹,最终归于平静。一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除了我的果汁。它只剩下了一半,被我丢进了垃圾筒。我想它大概是我很久以前买回来的那罐。时间太久远,忘记扔掉,变得味道奇特。
春天逐渐炎热,有时会下雨。
早晨去散步,回来的时候,手心里,藏着一只小鸡。嫩黄色尖嘴,嫩黄色绒毛,半闭着眼睛恐惧的叫。
这是病鸡,养不活的。母亲说。
我微笑,把它放进铺满羊绒的小纸盒子里面,喂它牛奶。它于是很快安定下来,并逐渐兴奋,高昂着头嘹亮的叫。
我叫它小乖。它却并不是个乖巧的小东西,有着过于旺盛的生命力,所以总是高亢的吵闹。夜里,它的声音透过客厅长长的走廊,清晰的传到我的耳朵里。于是,苦恼了我很久的失眠又多了一个棘手的理由。
闲下来的时候,喜欢在家里看卡通片。
常看的是迪士尼的《风中奇缘》。美丽的印地安女孩儿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风里夹杂的永无止境的思念,让人心疼。
卡通片并不是小孩子的专属。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孤单。就像一个对世界完全绝望了的孩子。
就像小乖。在我离开家的那一个钟头里,因为莫名的原因,僵直了身体。
它还太小,吃东西没有节制,撑死了。母亲的声音遥远的飘了过来。没有温度。如同小乖的身体。
纸盒里,泡软的小米还没有吃完。
牛奶也剩下很多。
决定去找一找BJORK的CD。
这个猫样的冰岛的女歌手拥有破碎的如丝缎般令人伤感的声音。清澈的,辽远的,让人沉沦。
但是。她同样是倔强而任性的孩子,怀着不肯轻易妥协的理想。所幸,她的灵性和野性都足以维系她不羁的成长。尽管伤痕累累。
同样喜欢的还有恩雅的新纪元音乐。温暖的,可以忘却疼痛。这才是真正的发自灵魂深处的声音,没有任何的喧嚣,只是倾诉。淡淡的倾诉。
凌晨的时候从梦中惊醒。摸黑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一口气喝下去,身上的冷汗渐渐褪去。有一点凉。窗外,夜色依然沉静。黑暗隐匿了太多未知的惶恐和不安,所以,容易产生依赖。
了无睡意。索性去冲凉。一直坚持用冷水,因为想理智的思考。房间空荡荡的,突兀的是流水的声音。安静。太安静了,反而让人觉得寒冷,反而迫切的需要一点点喧嚣,哪怕是重重的鼾声也好。至少能够产生一种错觉: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没有孤单。
慢慢的把头缩进水里,张开眼睛,真是美丽。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仿佛伸手一碰就会消失。沉到水底,坐下,放弃呼吸。因为严重的金属过敏,左手腕上出现星罗棋布的红疹子。那些小东西就像一个个破碎的愿望,鲜红得可爱。
氧气耗尽,变得清醒。开冰箱,倒果汁,放CD。然后闭了眼,什么也不去想。
瞬间空白。
突然,莫名的,决心过简单的生活。忘记曾经,舍弃坚持。学会微笑,只剩下微笑。不再倔强任性,不再想一辈子只要自己照顾自己。变得乖巧温顺,安心的,对着窗台上怒放的天堂鸟喝牛奶,然后,消失在所爱的男人的回忆里,驻守在爱自己的人身边,把心里面残存的温情统统耗尽,干涸。最后,悄悄的老去。
一辈子,不孤单。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黯淡 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有人说大学生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我不是神,无法超然世外;身为男儿,也不想成为变态,所以我选择恋爱。
爱情和友情,在同性之间是两个绝对无法等同的词汇;而在异性之间却是难以割舍的感动感激和感情。人,作为灵长类动物的代表,说起来也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通俗地说,有的时候简直就是弱智到了不可思议地地步。人,常常会因为感动而产生依恋,常常会因为感激而对某一异性产生好感,常常会因为这种好感有了一种想爱地冲动。男人一旦动起情来,就会成为一头蠢驴。而我,就曾经心甘情愿的作了一头蠢驴。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要找到四个人。首先是自己,然后是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最后一个是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寻找自我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找共度一生的人还没到那个时候。有人说,男人一旦踏入社会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女人。我虽然对这句话保持怀疑,但却害怕这种情况的出现。我要寻找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感动,会有一些让人无法割舍难以忘怀的情感。而这些情感在一生中并不是常常能遇到的。如果你浪费了,那么就一定会得到报应,而这种报应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我寻找爱情,却无意中错过一些爱我的人或者说曾经爱我的人,而我最痛苦的则是错过一个我爱的人。上天给我的报应就是一生的煎熬。
错过金是我大学四年最大的遗憾,当然除去混过四年青春年华的宝贵光阴。
金在我眼中是完美的。虽然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但没办法,情人眼中出西施嘛。她年轻漂亮,活泼开朗;最让我欣慰地是来自上海地她从不对来自外省山区的我说让我费解的沪语,也从不笑话我听不懂上海话,让我感到一种由衷的亲切。她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我有些自惭形秽的‘仰视'她。但她给我的感动已在我心中拨下了爱的种子,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气候',而被我苦苦压抑着。
我没有抓住这份感情是我最大的错误。我们慢慢交往,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跟她最快乐的是一起在街边吃烤红薯(善良的她总说她最喜欢吃烤红薯,而不是巧克力什么的);最浪漫的事情是千禧年元旦一起熬通宵在海边等待日出。她跑800米,我陪她跑完全程;我跑1000米,她在场边为我加油;她参加朗诵比赛,我为她指导;我参加篮球比赛,她在场下为我鼓劲。最怀念的是在毛毛细雨中,不撑伞一起漫步。这些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这些打上了她烙印的同甘共苦,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记。
快乐总是短暂,留下的是无尽的悲伤。你不能指望一个女孩子会为你一生守候,更何况她对我没有任何承诺。那三个字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得多。就在我仍然在迟疑是否对她诉说的时候,这份感情渐渐离我远去了。毕业临近,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她不再住在学校,我慢慢失去了她的消息。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在离开上海的前一个夜里,我决定对她说那三个字,可是我用尽所有的办法都无法找到的她。给她发了封mail,把我想说的话都说了。发完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毫无睡意。来到她们宿舍楼下,望着黑洞洞的窗户,我心里默默的说:金,我爱你。
过完年回到上海,我收到了她的回复。她说:“人生在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至于你我,还是朋友,但对我来说,最知心的人是我的BF。希望你能明白。”
我怎么会不明白你的心意。除了对你的爱,我一无长物。然而,我可以将每粒种子都掘起,将每条河流都切断,让心里的荒芜延伸到无限远。金,是的,我爱你。正因为我爱你,所以当你选择离去时,我不会要你留下。你时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可能有一天,我能将你忘记。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有人说大学生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我不是神,无法超然世外;身为男儿,也不想成为变态,所以我选择恋爱。
爱情和友情,在同性之间是两个绝对无法等同的词汇;而在异性之间却是难以割舍的感动感激和感情。人,作为灵长类动物的代表,说起来也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通俗地说,有的时候简直就是弱智到了不可思议地地步。人,常常会因为感动而产生依恋,常常会因为感激而对某一异性产生好感,常常会因为这种好感有了一种想爱地冲动。男人一旦动起情来,就会成为一头蠢驴。而我,就曾经心甘情愿的作了一头蠢驴。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要找到四个人。首先是自己,然后是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最后一个是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寻找自我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找共度一生的人还没到那个时候。有人说,男人一旦踏入社会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女人。我虽然对这句话保持怀疑,但却害怕这种情况的出现。我要寻找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感动,会有一些让人无法割舍难以忘怀的情感。而这些情感在一生中并不是常常能遇到的。如果你浪费了,那么就一定会得到报应,而这种报应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我寻找爱情,却无意中错过一些爱我的人或者说曾经爱我的人,而我最痛苦的则是错过一个我爱的人。上天给我的报应就是一生的煎熬。
错过金是我大学四年最大的遗憾,当然除去混过四年青春年华的宝贵光阴。
金在我眼中是完美的。虽然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但没办法,情人眼中出西施嘛。她年轻漂亮,活泼开朗;最让我欣慰地是来自上海地她从不对来自外省山区的我说让我费解的沪语,也从不笑话我听不懂上海话,让我感到一种由衷的亲切。她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我有些自惭形秽的‘仰视'她。但她给我的感动已在我心中拨下了爱的种子,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气候',而被我苦苦压抑着。
我没有抓住这份感情是我最大的错误。我们慢慢交往,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跟她最快乐的是一起在街边吃烤红薯(善良的她总说她最喜欢吃烤红薯,而不是巧克力什么的);最浪漫的事情是千禧年元旦一起熬通宵在海边等待日出。她跑800米,我陪她跑完全程;我跑1000米,她在场边为我加油;她参加朗诵比赛,我为她指导;我参加篮球比赛,她在场下为我鼓劲。最怀念的是在毛毛细雨中,不撑伞一起漫步。这些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这些打上了她烙印的同甘共苦,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记。
快乐总是短暂,留下的是无尽的悲伤。你不能指望一个女孩子会为你一生守候,更何况她对我没有任何承诺。那三个字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得多。就在我仍然在迟疑是否对她诉说的时候,这份感情渐渐离我远去了。毕业临近,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她不再住在学校,我慢慢失去了她的消息。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在离开上海的前一个夜里,我决定对她说那三个字,可是我用尽所有的办法都无法找到的她。给她发了封mail,把我想说的话都说了。发完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毫无睡意。来到她们宿舍楼下,望着黑洞洞的窗户,我心里默默的说:金,我爱你。
过完年回到上海,我收到了她的回复。她说:“人生在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至于你我,还是朋友,但对我来说,最知心的人是我的BF。希望你能明白。”
我怎么会不明白你的心意。除了对你的爱,我一无长物。然而,我可以将每粒种子都掘起,将每条河流都切断,让心里的荒芜延伸到无限远。金,是的,我爱你。正因为我爱你,所以当你选择离去时,我不会要你留下。你时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可能有一天,我能将你忘记。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
我的爱,留在那年冬天
[ 2007-03-25 16:52:45 | 作者: lzis ]
不子说他以后会送我一个最好的随身听,他正儿八经地说了,于是我们就正儿八经地拉了勾,很前卫的那种方式,小指勾小指,大指顶大指,然后顺着掌心转上一圈,最后紧紧地握住。
这算是一种承诺吗?
我从来都不肯承认和不子认识是因为缘分,我宁愿相信他是故意望着我笑才使我心慌才使我下车的时候忘记带包。他来还包,说他望着我笑是因为他有强烈的预感我要落下东西,结果成真的了。我说这种蹩脚的谎话根本骗不了女孩子,你有什么企图吗?我如此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语言在全盘吐出前就被他有点愤怒地打断了,“我要对任何人有企图也不会对你,不然朋友会笑我眼光太差的……包拿好,别再丢了。”我觉得他的话好像有点过分,又觉得自己的小女子思想实在是太重了,权衡半天,决定大度一次以推翻他的“企图”论时,发现他已一声不吭地走了好远,于是朝着他的背影使劲地喊:“听随身听那个,喂,前面那个,刚才对不起啦,有点误会。”不子转过身,把一只耳机取出来,然后又塞进去,笑着,点头。
我和不子成了朋友。
其实,不子是很真诚的,他不隐藏自己的感觉,想说就说,想闹就闹,只有心情不好时坐在大榕树下一言不发,把随身听声音开得老大,烟一根一根地猛抽。不子总是笨嘴笨舌地问东问西,又笨手笨脚地帮这帮那。总是在我是困难的时候呆在我的身边,伸出他的两只大手问需要用我的吗?风光的时候,却一盆冷水泼下来,害得我想请他吃饭庆祝一下的兴致完全消失,心里却默默地一遍一遍地对他说:“不子,你真好!”
我和不子成了很好的朋友。
如果优秀不包括追求女孩子的能力的话,不子算得上非常优秀的大小孩。学校的学习部长年级的足球队长,又是校电视台的节目总编,特别是音乐节目,他做得可是得心应手。我笑他你这么有实力,为什么没见女孩子追?他却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他收到七个人的那个了。我问哪个?他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你作贼似得盯着我:你能不能小声点。我又很张狂地笑:不选一个?
没兴趣,也没勇气啊!
那和我就这么随便?给我个理由吧。
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先听假的。
那是因为你不像个女孩子。大大咧咧的,五官也乱七八糟,是个男坯。
不子,我要掐死你!
来了吧,来了吧,说你你还不信。
大不了我以后温柔一点点。那真话呢?
就是因为你不像个女孩子,所以和你在一起轻松随便,没有压抑感,无忧无虑的。
不子,……
别抒情,我还没说完,一个优秀的人总得找个影响市容的来衬托吧,所以,哈哈……
不子,你完了,我要把你踢进太平洋!
……
我和不子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总是在想,遇上我的白马王子会是在一个飘着雨的午后,他拿着玫瑰花丫在街头,在人群的涌动中抓住与他擦肩的我的手,说我等的人终于来了。那该是多以浪漫。不子很夸张地捧着肚子蹲在地上大叫,你神经病啦。我捶他的背,踢他的脚,说臭不子你听你的歌干嘛偷听人家说话,不子装着很委曲地瞅着我,怪我冤枉他,明明只有两个人,我说话肯定是说给他听的,怎么能叫偷听。我辩驳我内心独白不可以吗?他笑得更加夸张,衬着脑袋指着我嚷嚷,独白?有点花痴,哈哈!
不子在我的印象里一直都这样,随时都挂着随身听边听边晃头;随时都堆着满脸的傻傻的笑;随时都很不要风度地说些不讨人喜欢的话。我说不子我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他疑惑地望着我。“你一点儿也不浪漫,笑声太大,不像个男孩子,还有,你跟别人在一起时总挂着随身听,说话的时候也不取掉,这样女孩子是无法接近你的。”我毫不客气地加以报复,不子什么都没说,还是傻傻地笑着,傻傻地点着头。
不子每个星期天准时地出现,带着他的随身听,带着他的欢笑与快乐,也带来他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消息。我想我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就学他也堆傻傻的笑,说不子你得请客。不子摸他的后脑勺,摸出兜里皱巴巴的票子,换来一大包的德芙往我嘴里塞。我还是笑,甜甜的那种,心里却不由得失落起来,为什么成功都是他的,我呢?
痛啊,我的虚荣。
日子无聊地过,每次的努力留给我的却是更大的差距。我有些茫然,有些无助,更多的是力不从心的感觉。我说不子我很烦。不子蹦跳着走在前面,转过头来很玩笑地看着我。我很沉很沉地重复着这句话,不子就问怎么了,带着笑,很尴尬的那种,然后慢慢地朝我走来。不子的每一步都在敲击着我虚荣的心,无名之火终于在瞬间肆意地爆发了。我盯着不子狠狠地说,“怎么了!你知不知道,在你面前我觉得自己好渺小,你太优秀了,和你相比,我又算得了什么,还有,我讨厌你一直在我面前挂着随身听,冷冷的,我受够了。”
其实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不子,只是身边有个太完美的朋友,我不甘心。我很自私地希望他能制造些缺点留给我。
我知道我的喜怒无常给他带来了多大的伤害;我知道他咬着嘴唇,手指重重地把耳机往里压,想说什么却始终没说出口;我知道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走,看着我逃似的背影在黑暗里消失;我知道那夜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好大好大,封了房顶,封了树,封了大地,也封了他的热情。
只可惜我的知道都是在对他的伤害以后。
他不再来找我,只是每周通电话,说些无关紧要的,我很小心翼翼地问着关于他的事,我听得见,电话那头他的回答,在笑,很苦。
收到他的信是在一个月以后,我和阿木转了操场,回来就看见它躺在课桌上。
信很短,是不子的风格。
“依儿:我真的很笨,我以为经常在你面前吹牛能激励你更好地努力,我以为能在你的阴天里替你收走乌云,可是我却从没考虑过你的感受,原谅我好吗?”
尽管不子和我的学校之间只有十他钟的路程,可这封信却在路上漂泊一个月了。不子从没有在电话里提起过它,而只是有些干涩地问我: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原来他是在等我的回答。
我有些激动地拿起电话,想说都是我不好,是我莫名其妙地发了脾气。想问没等到我回答是不是很失望,想告诉他,你一直都是我最最好的朋友。没想脱口而出的竟是:“不子,我恋爱了。”
那时,阿木站在我的身边,很畅然地笑。
认识阿木真的是在街头,不小心地踩到他的脚,他却很玩笑地问我疼吗?我听着傻了,使劲地摇头。他就笑,很灿烂的那种,和不子的不一样。阿木是个很浪漫很会讨女孩子开心的人,这也和不子不同。和不子在一起总是朋友间的轻松,然而和阿木呆着感受的却是一丝甜蜜和幸福。
难道这就是爱情?
不子久久地不说话,我提高嗓门问了一声,你还在吗?
听见有东西落地,砸在地面很沉很闷地响。又听见什么和什么撞在一起,有水,泼了一地。然后才听到不子轻轻地问,他对你好吗?
我赶紧问不子,没事吧?不子回答好好的,寝室的人闹着玩,把鱼缸打破了。然后又说了很多,可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脑子里不停在想,是我送他那只鱼缸吗?那两只金鱼呢?
我说阿木在这儿,不子要他听电话。我问干嘛,他说听他说两句就知道他对我是不是真诚的。我笑,那好吧,随手把听筒给阿木,就看见阿木一直在点头,有笑,很迷人的那种。
放下电话,我问阿木不子都说了些什么。阿木神秘地笑,说不子好像很关心你喔。我不耐烦地拉他的手,“最好的哥们儿当然得关心我啦。他说了些什么,你倒是快说啊。”阿木突然变得很严肃,两手按在我的肩上,目光里的郑重与真诚让我觉得好暖。
依儿,不子要我好好地对你,我说,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在你的身边,绝不离开,依儿,你相信我吗?我会用一生去爱你。
那时的我,感动地一塌糊涂。
不子还是没来过,只是电话里会很温柔地问上一句你过得好吗?我说不子你怎么知道关心女孩子了,不子笑,呵呵和哈哈混杂在一起。我说我过得很好,就听见不子那头如释重负的一声哦跟着时间散步,发觉日子很随意地从指间溜走。我以为我有了阿木,有了不子,有了他们的鼓励和关心,我就拥有了一切的幸福和快乐。我好想告诉不子,你们在,我什么烦恼都没了。不子却说,他要走了。
不子的学业快要结束,他要到南边去闯闯。
我说我想来看看你。不子执意不让我去,说他会来找我的,我嘴里应着好吧,却还是在那天下午第一次来到了不子的寝室。
不子不在,有个胖子在听他的随身听,看见我来了,很热情地招呼,我问他知道不子在哪儿吗?他说不子每个星期都到音像店打工,现在应该在那儿,你坐着等会儿吧。我看见有个床头挂着一个塑料口袋,里面有水,有我送他的两条金鱼。“不知他怎么搞的,有次听着电话就把鱼缸给砸了,鱼却被捡了起来,像宝贝一样贡着。”我觉得有些奇怪,不是说在室友们玩闹的时候打破的吗?
坐在不子很凌乱的床上,发现枕头边有个老大的盒子,我很好奇地打开它,是整整一盒子的磁带,上面贴着纸条,写着日期。6月14日,是我和不子认识的那天。6月21日,6月28日……我一盒一盒地翻看,是每一个星期天!胖子看到了我的疑惑,就说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录的都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他说要把缘分开头的整一年的星期天记下来,再作为礼物送给女孩,可惜到了去年12月,就断了……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让我的泪肆无忌惮地流。胖子吓坏了,手忙脚乱地递来一张手帕,然后在我面前来回晃悠。我说我走了,他有些解脱地问了一句,你就是那个女孩吗?
我终于明白了,那么多个快乐的日子他为什么总是用傻笑来代替回答,让我尽情地说,尽情地闹;为什么挂着他的耳机从不肯放下;为什么一直不让我知道他在听什么。他只是想给我留下回忆,只是想确保这份回忆能够清晰,只是想让这份回忆能成为惊喜。
晚上的电话里我疯了似地吼,不子,爱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你甘心我成为别人的新娘吗?不子很安静地说,想告诉你的那天晚上,下了好大的一场雪,你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黑暗里,然后就再没勇气出口了。我告诉他在认识阿木前我是喜欢他的,虽然我从不愿面对这现实,可这是真的!不子说现在提它有什么用呢,只要让我知道你很快乐,一切都不重要了。我有话哽在喉咙里,他说到此为止吧,听我给你唱歌好吗?电话里传出他很用心很用心的歌声:用辛酸微笑去原谅了,也翻越了,而昨天还是好的,但明天是自己的,开始懂了,快乐是选择。
有泪,从我的指尖滑过。
见到不子时,是他要离开这个城市的前一天,他说他终于领到薪水,买了这最好的随身听给我。我说谢谢你,不子。不子就笑,还是很傻的,我也笑,只是淡淡的那种,因为身边有我的阿木,牵着我的手。
这算是一种承诺吗?
我从来都不肯承认和不子认识是因为缘分,我宁愿相信他是故意望着我笑才使我心慌才使我下车的时候忘记带包。他来还包,说他望着我笑是因为他有强烈的预感我要落下东西,结果成真的了。我说这种蹩脚的谎话根本骗不了女孩子,你有什么企图吗?我如此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语言在全盘吐出前就被他有点愤怒地打断了,“我要对任何人有企图也不会对你,不然朋友会笑我眼光太差的……包拿好,别再丢了。”我觉得他的话好像有点过分,又觉得自己的小女子思想实在是太重了,权衡半天,决定大度一次以推翻他的“企图”论时,发现他已一声不吭地走了好远,于是朝着他的背影使劲地喊:“听随身听那个,喂,前面那个,刚才对不起啦,有点误会。”不子转过身,把一只耳机取出来,然后又塞进去,笑着,点头。
我和不子成了朋友。
其实,不子是很真诚的,他不隐藏自己的感觉,想说就说,想闹就闹,只有心情不好时坐在大榕树下一言不发,把随身听声音开得老大,烟一根一根地猛抽。不子总是笨嘴笨舌地问东问西,又笨手笨脚地帮这帮那。总是在我是困难的时候呆在我的身边,伸出他的两只大手问需要用我的吗?风光的时候,却一盆冷水泼下来,害得我想请他吃饭庆祝一下的兴致完全消失,心里却默默地一遍一遍地对他说:“不子,你真好!”
我和不子成了很好的朋友。
如果优秀不包括追求女孩子的能力的话,不子算得上非常优秀的大小孩。学校的学习部长年级的足球队长,又是校电视台的节目总编,特别是音乐节目,他做得可是得心应手。我笑他你这么有实力,为什么没见女孩子追?他却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他收到七个人的那个了。我问哪个?他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你作贼似得盯着我:你能不能小声点。我又很张狂地笑:不选一个?
没兴趣,也没勇气啊!
那和我就这么随便?给我个理由吧。
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先听假的。
那是因为你不像个女孩子。大大咧咧的,五官也乱七八糟,是个男坯。
不子,我要掐死你!
来了吧,来了吧,说你你还不信。
大不了我以后温柔一点点。那真话呢?
就是因为你不像个女孩子,所以和你在一起轻松随便,没有压抑感,无忧无虑的。
不子,……
别抒情,我还没说完,一个优秀的人总得找个影响市容的来衬托吧,所以,哈哈……
不子,你完了,我要把你踢进太平洋!
……
我和不子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总是在想,遇上我的白马王子会是在一个飘着雨的午后,他拿着玫瑰花丫在街头,在人群的涌动中抓住与他擦肩的我的手,说我等的人终于来了。那该是多以浪漫。不子很夸张地捧着肚子蹲在地上大叫,你神经病啦。我捶他的背,踢他的脚,说臭不子你听你的歌干嘛偷听人家说话,不子装着很委曲地瞅着我,怪我冤枉他,明明只有两个人,我说话肯定是说给他听的,怎么能叫偷听。我辩驳我内心独白不可以吗?他笑得更加夸张,衬着脑袋指着我嚷嚷,独白?有点花痴,哈哈!
不子在我的印象里一直都这样,随时都挂着随身听边听边晃头;随时都堆着满脸的傻傻的笑;随时都很不要风度地说些不讨人喜欢的话。我说不子我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他疑惑地望着我。“你一点儿也不浪漫,笑声太大,不像个男孩子,还有,你跟别人在一起时总挂着随身听,说话的时候也不取掉,这样女孩子是无法接近你的。”我毫不客气地加以报复,不子什么都没说,还是傻傻地笑着,傻傻地点着头。
不子每个星期天准时地出现,带着他的随身听,带着他的欢笑与快乐,也带来他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消息。我想我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就学他也堆傻傻的笑,说不子你得请客。不子摸他的后脑勺,摸出兜里皱巴巴的票子,换来一大包的德芙往我嘴里塞。我还是笑,甜甜的那种,心里却不由得失落起来,为什么成功都是他的,我呢?
痛啊,我的虚荣。
日子无聊地过,每次的努力留给我的却是更大的差距。我有些茫然,有些无助,更多的是力不从心的感觉。我说不子我很烦。不子蹦跳着走在前面,转过头来很玩笑地看着我。我很沉很沉地重复着这句话,不子就问怎么了,带着笑,很尴尬的那种,然后慢慢地朝我走来。不子的每一步都在敲击着我虚荣的心,无名之火终于在瞬间肆意地爆发了。我盯着不子狠狠地说,“怎么了!你知不知道,在你面前我觉得自己好渺小,你太优秀了,和你相比,我又算得了什么,还有,我讨厌你一直在我面前挂着随身听,冷冷的,我受够了。”
其实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不子,只是身边有个太完美的朋友,我不甘心。我很自私地希望他能制造些缺点留给我。
我知道我的喜怒无常给他带来了多大的伤害;我知道他咬着嘴唇,手指重重地把耳机往里压,想说什么却始终没说出口;我知道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走,看着我逃似的背影在黑暗里消失;我知道那夜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好大好大,封了房顶,封了树,封了大地,也封了他的热情。
只可惜我的知道都是在对他的伤害以后。
他不再来找我,只是每周通电话,说些无关紧要的,我很小心翼翼地问着关于他的事,我听得见,电话那头他的回答,在笑,很苦。
收到他的信是在一个月以后,我和阿木转了操场,回来就看见它躺在课桌上。
信很短,是不子的风格。
“依儿:我真的很笨,我以为经常在你面前吹牛能激励你更好地努力,我以为能在你的阴天里替你收走乌云,可是我却从没考虑过你的感受,原谅我好吗?”
尽管不子和我的学校之间只有十他钟的路程,可这封信却在路上漂泊一个月了。不子从没有在电话里提起过它,而只是有些干涩地问我: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原来他是在等我的回答。
我有些激动地拿起电话,想说都是我不好,是我莫名其妙地发了脾气。想问没等到我回答是不是很失望,想告诉他,你一直都是我最最好的朋友。没想脱口而出的竟是:“不子,我恋爱了。”
那时,阿木站在我的身边,很畅然地笑。
认识阿木真的是在街头,不小心地踩到他的脚,他却很玩笑地问我疼吗?我听着傻了,使劲地摇头。他就笑,很灿烂的那种,和不子的不一样。阿木是个很浪漫很会讨女孩子开心的人,这也和不子不同。和不子在一起总是朋友间的轻松,然而和阿木呆着感受的却是一丝甜蜜和幸福。
难道这就是爱情?
不子久久地不说话,我提高嗓门问了一声,你还在吗?
听见有东西落地,砸在地面很沉很闷地响。又听见什么和什么撞在一起,有水,泼了一地。然后才听到不子轻轻地问,他对你好吗?
我赶紧问不子,没事吧?不子回答好好的,寝室的人闹着玩,把鱼缸打破了。然后又说了很多,可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脑子里不停在想,是我送他那只鱼缸吗?那两只金鱼呢?
我说阿木在这儿,不子要他听电话。我问干嘛,他说听他说两句就知道他对我是不是真诚的。我笑,那好吧,随手把听筒给阿木,就看见阿木一直在点头,有笑,很迷人的那种。
放下电话,我问阿木不子都说了些什么。阿木神秘地笑,说不子好像很关心你喔。我不耐烦地拉他的手,“最好的哥们儿当然得关心我啦。他说了些什么,你倒是快说啊。”阿木突然变得很严肃,两手按在我的肩上,目光里的郑重与真诚让我觉得好暖。
依儿,不子要我好好地对你,我说,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在你的身边,绝不离开,依儿,你相信我吗?我会用一生去爱你。
那时的我,感动地一塌糊涂。
不子还是没来过,只是电话里会很温柔地问上一句你过得好吗?我说不子你怎么知道关心女孩子了,不子笑,呵呵和哈哈混杂在一起。我说我过得很好,就听见不子那头如释重负的一声哦跟着时间散步,发觉日子很随意地从指间溜走。我以为我有了阿木,有了不子,有了他们的鼓励和关心,我就拥有了一切的幸福和快乐。我好想告诉不子,你们在,我什么烦恼都没了。不子却说,他要走了。
不子的学业快要结束,他要到南边去闯闯。
我说我想来看看你。不子执意不让我去,说他会来找我的,我嘴里应着好吧,却还是在那天下午第一次来到了不子的寝室。
不子不在,有个胖子在听他的随身听,看见我来了,很热情地招呼,我问他知道不子在哪儿吗?他说不子每个星期都到音像店打工,现在应该在那儿,你坐着等会儿吧。我看见有个床头挂着一个塑料口袋,里面有水,有我送他的两条金鱼。“不知他怎么搞的,有次听着电话就把鱼缸给砸了,鱼却被捡了起来,像宝贝一样贡着。”我觉得有些奇怪,不是说在室友们玩闹的时候打破的吗?
坐在不子很凌乱的床上,发现枕头边有个老大的盒子,我很好奇地打开它,是整整一盒子的磁带,上面贴着纸条,写着日期。6月14日,是我和不子认识的那天。6月21日,6月28日……我一盒一盒地翻看,是每一个星期天!胖子看到了我的疑惑,就说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录的都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他说要把缘分开头的整一年的星期天记下来,再作为礼物送给女孩,可惜到了去年12月,就断了……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让我的泪肆无忌惮地流。胖子吓坏了,手忙脚乱地递来一张手帕,然后在我面前来回晃悠。我说我走了,他有些解脱地问了一句,你就是那个女孩吗?
我终于明白了,那么多个快乐的日子他为什么总是用傻笑来代替回答,让我尽情地说,尽情地闹;为什么挂着他的耳机从不肯放下;为什么一直不让我知道他在听什么。他只是想给我留下回忆,只是想确保这份回忆能够清晰,只是想让这份回忆能成为惊喜。
晚上的电话里我疯了似地吼,不子,爱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你甘心我成为别人的新娘吗?不子很安静地说,想告诉你的那天晚上,下了好大的一场雪,你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黑暗里,然后就再没勇气出口了。我告诉他在认识阿木前我是喜欢他的,虽然我从不愿面对这现实,可这是真的!不子说现在提它有什么用呢,只要让我知道你很快乐,一切都不重要了。我有话哽在喉咙里,他说到此为止吧,听我给你唱歌好吗?电话里传出他很用心很用心的歌声:用辛酸微笑去原谅了,也翻越了,而昨天还是好的,但明天是自己的,开始懂了,快乐是选择。
有泪,从我的指尖滑过。
见到不子时,是他要离开这个城市的前一天,他说他终于领到薪水,买了这最好的随身听给我。我说谢谢你,不子。不子就笑,还是很傻的,我也笑,只是淡淡的那种,因为身边有我的阿木,牵着我的手。
毕业没两年,蝴蝶已换了三份工作,四个男友。蝴蝶有时独处时也会反省自己,究竟是什么,使自己的生活如此动荡。
蝴蝶从事的是广告行业,工作稳定是没得指望了。所以从毕业时,蝴蝶就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稳妥的男友,使生活安定下来。她希望男友是个靠得住的人,靠得住的涵义是,第一,人老实。第二,诱惑要少。
蝴蝶毕业后的第一个男友是一个内科医生。她一向对这个职业怀有敬意,因为她小时得过一场严重的肺病,多亏医生把她救了回来。医生工作了好几年,儒雅,亲切,特别会照顾女孩子。也许是他的职业习惯,他会叮嘱蝴蝶吃蜂蜜治失眠,喝板兰根防肝炎,蝴蝶偶有微恙就会带她去看病。
一次蝴蝶去医院等医生下班,由于到了稍早了些,医生就让蝴蝶坐在一边看报。蝴蝶一开始饶有兴趣地看他怎么给人看病,然后她便听到了他用同样亲切的语调和病人说话。就诊的是一个长个很洋气的女孩,衣着时髦。过一会儿,医生和女孩到屏风后给她作检查,蝴蝶听见女孩嗲声嗲气地问医生好多问题,医生一律温柔地作答,蝴蝶心里就有点不舒服。
这天回家后,蝴蝶越想越不快。不知道他每天会碰到多少漂亮的女病人呢?他们会不会有什么事呢?后来就和医生一点点淡了。
第二个男友是斯文的大学教师,兴许是因为自己没出校门多久,每每说起学校里的事情,两人总是谈得很投机。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在男友借给她看的一本书里,竟发现了一封署名小倩的情书,言词烫人,情深意长。蝴蝶马上找到男友兴师问罪,男友却苦笑着说,我也没办法,是他班里的女生,早就劝过她了……
敢情老师就容易有艳遇?蝴蝶想起从前去北京新东方学校上托福,竟有女生对着教室里的老师大喊:XXXX我爱你!成为轰动一时的轶闻。如果男友每年都有一个学生爱上他,蝴蝶想她可对付不了这么多的情敌;而万一有一次他抗不住,自己不就成了牺牲品?
第三个男友是律师。和前两个一样,这个男友也没能撑多久。律师会遇到很多女当事人的,平时应酬又多,他面对的不仅是锦绣的前程,还有数不清的诱惑。蝴蝶又怎能放心。
回望毕业后的多灾情路,蝴蝶其实心里也明白,从前的男友并无不忠,而是自己一直在患得患失。真正主宰蝴蝶的,不是世事无常,而是她自己的心魔。
如今蝴蝶的男友是一个程序员。中规中矩,工作繁忙,蝴蝶最满意的是,他的职业不用和太多人打交道,公司里女孩子也极少。这样的男朋友算是很有安全感了吧。
一天晚上蝴蝶在床上用laptop上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会不会有很多女网友?……蝴蝶生气地拍拍自己的脑袋,怎么又开始疑神疑鬼了?于是她关了电脑,一翻身就睡了……
蝴蝶从事的是广告行业,工作稳定是没得指望了。所以从毕业时,蝴蝶就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稳妥的男友,使生活安定下来。她希望男友是个靠得住的人,靠得住的涵义是,第一,人老实。第二,诱惑要少。
蝴蝶毕业后的第一个男友是一个内科医生。她一向对这个职业怀有敬意,因为她小时得过一场严重的肺病,多亏医生把她救了回来。医生工作了好几年,儒雅,亲切,特别会照顾女孩子。也许是他的职业习惯,他会叮嘱蝴蝶吃蜂蜜治失眠,喝板兰根防肝炎,蝴蝶偶有微恙就会带她去看病。
一次蝴蝶去医院等医生下班,由于到了稍早了些,医生就让蝴蝶坐在一边看报。蝴蝶一开始饶有兴趣地看他怎么给人看病,然后她便听到了他用同样亲切的语调和病人说话。就诊的是一个长个很洋气的女孩,衣着时髦。过一会儿,医生和女孩到屏风后给她作检查,蝴蝶听见女孩嗲声嗲气地问医生好多问题,医生一律温柔地作答,蝴蝶心里就有点不舒服。
这天回家后,蝴蝶越想越不快。不知道他每天会碰到多少漂亮的女病人呢?他们会不会有什么事呢?后来就和医生一点点淡了。
第二个男友是斯文的大学教师,兴许是因为自己没出校门多久,每每说起学校里的事情,两人总是谈得很投机。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在男友借给她看的一本书里,竟发现了一封署名小倩的情书,言词烫人,情深意长。蝴蝶马上找到男友兴师问罪,男友却苦笑着说,我也没办法,是他班里的女生,早就劝过她了……
敢情老师就容易有艳遇?蝴蝶想起从前去北京新东方学校上托福,竟有女生对着教室里的老师大喊:XXXX我爱你!成为轰动一时的轶闻。如果男友每年都有一个学生爱上他,蝴蝶想她可对付不了这么多的情敌;而万一有一次他抗不住,自己不就成了牺牲品?
第三个男友是律师。和前两个一样,这个男友也没能撑多久。律师会遇到很多女当事人的,平时应酬又多,他面对的不仅是锦绣的前程,还有数不清的诱惑。蝴蝶又怎能放心。
回望毕业后的多灾情路,蝴蝶其实心里也明白,从前的男友并无不忠,而是自己一直在患得患失。真正主宰蝴蝶的,不是世事无常,而是她自己的心魔。
如今蝴蝶的男友是一个程序员。中规中矩,工作繁忙,蝴蝶最满意的是,他的职业不用和太多人打交道,公司里女孩子也极少。这样的男朋友算是很有安全感了吧。
一天晚上蝴蝶在床上用laptop上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会不会有很多女网友?……蝴蝶生气地拍拍自己的脑袋,怎么又开始疑神疑鬼了?于是她关了电脑,一翻身就睡了……
男孩失恋了,女孩选择了别人。他好不甘心,每一天都沉迷在烟酒之中,荒度着生命,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已没有意义,生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除了痛苦,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了。
就在这个时候,上帝出现了,不知是因为同情,或者是怜悯。“你有什么愿望吗?”上帝问。
“带我到一个没有情的地方吧,我愿用自己的一生来换取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世界,已再也没有我存在的理由。”男孩沮丧地说。
“好吧。”上帝考虑了一下:“确实有这样一个世界,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当你想要回来的时候,只要在这一个月内,让一个女子对你说‘我爱你',那么你就可以返回这里。”
“我不会想要回来的。”男孩说。他笑着闭上了眼睛,迎接着那个新的世界,那个他自认不会再痛苦的世界,也不会再有爱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反应,眼前的一切都没有色彩,但这或许正是男孩想要的世界吧。不会再痛苦了。于是,男孩就这样住了下来,平静的接受,平静地等待着死亡。
直到那一天,平静却被打破了,他看到了那个女孩,那个与他深爱着的女孩有着极其相似的相貌,甚至连声音,连习惯,连性格都如此相似的人,他愣住了,知道自己逃不开了,不管自己呆在任何的地方,无论是曾经的世界,或者是这个灰色世界,自己永远都深爱着这个女孩,永远都忘不了。他想起了上帝给他的机会,于是告诉自己:“反正是无法忘记对她的感情了,那不要再放弃了,她在那个世界甩了我一次,那我就在这个世界将她追回吧,然后将她带回去。我们一起回去。”
从此以后,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白天去她的花店买一束灰色的玫瑰送她,晚上就站在她的窗台下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每一天都没有变过。可是女孩却从来没有答应过,除了一口拒绝,连犹豫都没有过。男孩不明白,自己绝对不算差,女孩又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不肯答应他?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曾?莫非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于是,男孩终于忍不住问女孩:“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呢?”
“因为,这里的玫瑰是没有红色的呀。”女孩的回答中并不带任何的感情,却也不像在开玩笑。
男孩却更不明白了,灰色世界之中,永远只有灰色,又何来红色呢?可是,爱一个人,又与玫瑰的颜色有什么关系?如果爱情的价值只是用玫瑰的颜色就可以衡量,那么,他又何必独自痛苦,又何必用一生来换取一月?他只知道,从认识以来,女孩从没对他笑过,总是冷言冷语,更别说对自己说“我爱你”了,反而自己却在这个本应没有感情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为什么?这里不是应该没有痛苦吗?为什么会觉得如此的心痛?莫非,自己被上帝耍了么?用一生的生命,却换来一个月的痛苦,为什么?
男孩狂笑着跑出了花店,独留下女孩一人,没有再回头看,却也因此,错过了女孩脸上的那一份无奈,一份痛苦,一份想要抓住他的冲动,女孩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
那一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男孩躺在床上,等待著自己的死亡。这些日子,他再也没有去找过女孩,想要忘记,却忘不掉。心中不停的浮现出女孩的身影,是无奈,是痛苦,或者,只是对那个女孩的爱呢?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来说,一切都不会显得重要。
房间的门却在这时被推开了,而走进来的人,居然是那个他深爱着的女子,而她的手上,提着一篮已经谢去的灰色玫瑰。他知道,那是他每天送给她的。男孩惊讶得说不出话,“为什么?你为什么会来?”明知女孩并不爱自己,可是心中仍然不免一阵感动。
“傻瓜!”第一次,女孩不再用那冰冷的声音对他说话:“你的期限只有一个月,如果我今天不来,不就是再也见不到了吗?”
“你走吧,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怜,”男孩的眼中流露出一丝痛苦,居然一直到最后,他还是无法抓住自己心爱的东西:“我的路是由我自己选择的。”
“那么,你后悔过吗?后悔来到这里?”女孩问他。
“后悔。选择来到这里,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仍然无法不去爱上你,无法忘记你,无法不痛苦,也无法让你爱上我!”男孩的声音中隐藏着一份哭泣,可是却没人听得出,除了女孩。
“还不明白吗?再很早以前,我就已经爱上你了呀!”女孩笑了,笑中隐含着一份苦涩,却也带有一份轻松。
男孩不可置信地望着她,好一会儿,突然怒吼:“我说过我是不需要同情的!你根本不需要拿这种谎话来骗我!”
“我并没有骗你呀。”女孩站在那里,望着男孩:“自从一开始,我已经爱上你了,从你买走第一朵灰色的玫瑰开始。”
“不可能的。”男孩摇摇头:“否则,你为什么不早说,而一定要等到今天呢?”
“因为……”女孩凄然一笑:“我想要多和你在一起呀,想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多在一起,在你们的世界,应该没有错吧?”
男孩摇摇头,他不明白,说与不说同在一起有什么关系呢?
“你忘记了你曾经的愿望吗?你要的是一个无情的世界。”女孩停住了,然后露出了她那最美的笑容,她知道,这是男孩一直想要看到的笑容,那是她送给男孩的最后一份礼物:“而在这个灰色世界里,除非是与上帝有过契约之人,像我这样的人,爱上一个人,并对他说那三个字的意义,就代表着生命的终结。”
男孩愣住了,在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之时,女孩轻轻地对他说:“我不要你死去,所以,我爱你,只有今生,只在这里。”男孩猛地伸出手,想要抓住女孩,但却在风吹起的一瞬间,抓住了一把灰色的沙。灰色的玫瑰花瓣轻轻地飘落,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灰色的沙上。
静静地捏着,紧紧地捏着,男孩终于知道自己犯了多么大的一个错误。他轻轻的用刀划开自己的手臂,只想用血染红那灰色的玫瑰,但是却看到,即使是自己的血,也已经变成了灰色的了,只是缓缓地渗入那细细的灰沙之中。
“你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吗?”上帝总是来得最迟的一人。
男孩默然的抬起头,望着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原来,最棒的世界还是原来的那一个呢!只因为,不管有多么的痛苦,那里,至少还拥有希望呀!”他说,望着那灰色的花瓣,却笑了,这是他自从失恋以来的第一个笑容。
“是吗?现在她已经对你说过我爱你,你可以回去了。”上帝笑着准备送他回去。
“已经不用了。因为,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要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来。”望着手中的细纱与花瓣,“我的心,已经遗落了,回不去了。”
男孩站起来,问上帝:“可以给我一朵红色的玫瑰吗?”
“你忘了吗?灰色世界是不能有红色的。”
“是吗?看来我真的要求得太多了。”望着墙上的时钟,男孩将手中的细沙捏得更紧了,还有那灰色的玫瑰花瓣。
时钟敲了12下,一切都不再存在了,只剩下随风飘动的细沙。远处飞来一张破纸,隐约地现出了当天的新闻。没有人知道,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在墙角的沙堆之中,竟生出了一支红色的玫瑰,那样的鲜红,就像血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上帝出现了,不知是因为同情,或者是怜悯。“你有什么愿望吗?”上帝问。
“带我到一个没有情的地方吧,我愿用自己的一生来换取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世界,已再也没有我存在的理由。”男孩沮丧地说。
“好吧。”上帝考虑了一下:“确实有这样一个世界,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当你想要回来的时候,只要在这一个月内,让一个女子对你说‘我爱你',那么你就可以返回这里。”
“我不会想要回来的。”男孩说。他笑着闭上了眼睛,迎接着那个新的世界,那个他自认不会再痛苦的世界,也不会再有爱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反应,眼前的一切都没有色彩,但这或许正是男孩想要的世界吧。不会再痛苦了。于是,男孩就这样住了下来,平静的接受,平静地等待着死亡。
直到那一天,平静却被打破了,他看到了那个女孩,那个与他深爱着的女孩有着极其相似的相貌,甚至连声音,连习惯,连性格都如此相似的人,他愣住了,知道自己逃不开了,不管自己呆在任何的地方,无论是曾经的世界,或者是这个灰色世界,自己永远都深爱着这个女孩,永远都忘不了。他想起了上帝给他的机会,于是告诉自己:“反正是无法忘记对她的感情了,那不要再放弃了,她在那个世界甩了我一次,那我就在这个世界将她追回吧,然后将她带回去。我们一起回去。”
从此以后,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白天去她的花店买一束灰色的玫瑰送她,晚上就站在她的窗台下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每一天都没有变过。可是女孩却从来没有答应过,除了一口拒绝,连犹豫都没有过。男孩不明白,自己绝对不算差,女孩又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不肯答应他?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曾?莫非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于是,男孩终于忍不住问女孩:“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呢?”
“因为,这里的玫瑰是没有红色的呀。”女孩的回答中并不带任何的感情,却也不像在开玩笑。
男孩却更不明白了,灰色世界之中,永远只有灰色,又何来红色呢?可是,爱一个人,又与玫瑰的颜色有什么关系?如果爱情的价值只是用玫瑰的颜色就可以衡量,那么,他又何必独自痛苦,又何必用一生来换取一月?他只知道,从认识以来,女孩从没对他笑过,总是冷言冷语,更别说对自己说“我爱你”了,反而自己却在这个本应没有感情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为什么?这里不是应该没有痛苦吗?为什么会觉得如此的心痛?莫非,自己被上帝耍了么?用一生的生命,却换来一个月的痛苦,为什么?
男孩狂笑着跑出了花店,独留下女孩一人,没有再回头看,却也因此,错过了女孩脸上的那一份无奈,一份痛苦,一份想要抓住他的冲动,女孩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
那一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男孩躺在床上,等待著自己的死亡。这些日子,他再也没有去找过女孩,想要忘记,却忘不掉。心中不停的浮现出女孩的身影,是无奈,是痛苦,或者,只是对那个女孩的爱呢?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来说,一切都不会显得重要。
房间的门却在这时被推开了,而走进来的人,居然是那个他深爱着的女子,而她的手上,提着一篮已经谢去的灰色玫瑰。他知道,那是他每天送给她的。男孩惊讶得说不出话,“为什么?你为什么会来?”明知女孩并不爱自己,可是心中仍然不免一阵感动。
“傻瓜!”第一次,女孩不再用那冰冷的声音对他说话:“你的期限只有一个月,如果我今天不来,不就是再也见不到了吗?”
“你走吧,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怜,”男孩的眼中流露出一丝痛苦,居然一直到最后,他还是无法抓住自己心爱的东西:“我的路是由我自己选择的。”
“那么,你后悔过吗?后悔来到这里?”女孩问他。
“后悔。选择来到这里,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仍然无法不去爱上你,无法忘记你,无法不痛苦,也无法让你爱上我!”男孩的声音中隐藏着一份哭泣,可是却没人听得出,除了女孩。
“还不明白吗?再很早以前,我就已经爱上你了呀!”女孩笑了,笑中隐含着一份苦涩,却也带有一份轻松。
男孩不可置信地望着她,好一会儿,突然怒吼:“我说过我是不需要同情的!你根本不需要拿这种谎话来骗我!”
“我并没有骗你呀。”女孩站在那里,望着男孩:“自从一开始,我已经爱上你了,从你买走第一朵灰色的玫瑰开始。”
“不可能的。”男孩摇摇头:“否则,你为什么不早说,而一定要等到今天呢?”
“因为……”女孩凄然一笑:“我想要多和你在一起呀,想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多在一起,在你们的世界,应该没有错吧?”
男孩摇摇头,他不明白,说与不说同在一起有什么关系呢?
“你忘记了你曾经的愿望吗?你要的是一个无情的世界。”女孩停住了,然后露出了她那最美的笑容,她知道,这是男孩一直想要看到的笑容,那是她送给男孩的最后一份礼物:“而在这个灰色世界里,除非是与上帝有过契约之人,像我这样的人,爱上一个人,并对他说那三个字的意义,就代表着生命的终结。”
男孩愣住了,在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之时,女孩轻轻地对他说:“我不要你死去,所以,我爱你,只有今生,只在这里。”男孩猛地伸出手,想要抓住女孩,但却在风吹起的一瞬间,抓住了一把灰色的沙。灰色的玫瑰花瓣轻轻地飘落,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灰色的沙上。
静静地捏着,紧紧地捏着,男孩终于知道自己犯了多么大的一个错误。他轻轻的用刀划开自己的手臂,只想用血染红那灰色的玫瑰,但是却看到,即使是自己的血,也已经变成了灰色的了,只是缓缓地渗入那细细的灰沙之中。
“你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吗?”上帝总是来得最迟的一人。
男孩默然的抬起头,望着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原来,最棒的世界还是原来的那一个呢!只因为,不管有多么的痛苦,那里,至少还拥有希望呀!”他说,望着那灰色的花瓣,却笑了,这是他自从失恋以来的第一个笑容。
“是吗?现在她已经对你说过我爱你,你可以回去了。”上帝笑着准备送他回去。
“已经不用了。因为,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要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来。”望着手中的细纱与花瓣,“我的心,已经遗落了,回不去了。”
男孩站起来,问上帝:“可以给我一朵红色的玫瑰吗?”
“你忘了吗?灰色世界是不能有红色的。”
“是吗?看来我真的要求得太多了。”望着墙上的时钟,男孩将手中的细沙捏得更紧了,还有那灰色的玫瑰花瓣。
时钟敲了12下,一切都不再存在了,只剩下随风飘动的细沙。远处飞来一张破纸,隐约地现出了当天的新闻。没有人知道,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在墙角的沙堆之中,竟生出了一支红色的玫瑰,那样的鲜红,就像血一样……
风,是我生命里最珍爱的女孩。三年前,我和风还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然而,三年后,当秋天来临的时候,风已远走。幸福的感觉随风而逝,遥不可及。
认识风是在四年前念高中补习班的时候。那时与她相恋四年之久的男友弃她而去,给她造成了深刻的伤害。那时的风美丽而忧伤,很让人怜惜。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大家在滑冰场上滑冰,而我对滑冰一窍不通,这时,风出现在我身边,轻轻拉着我的手说:“我教你吧!”。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在那个温柔而浪漫的晚上,我第一次握住了风的纤纤素手,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待风,不要让她再受到任何伤害!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克服了许多常人想像不到的困难,在别人异样的眼神中,我们互相支持,互相鼓励。那年高考,我们双双进入全县文科前十名,而我则以超过文科重点分数线46分的成绩摘取了当年文科状元的称号!那年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背上简单的行李来到同一所城市上大学。风考取的是一所中医学院,而我上的是另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在这片完全属于我们的新天地里,我们开始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大学之旅。
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有些好强,也有些任性。由于个性上的差异,许多不愉快的情节就这样毫无准备地在我们的故事里铺开了。风上的学校不是很理想,经常过来找我诉说心中的郁闷。而我在学校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发展,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身边优秀的女孩着实不少,这无形之中给风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那时的我对风百般宠爱、百般呵护,从不忍心对风责怪半句。然而,也许是由于心态上的不平衡,风一度对我的依赖非常之深。而且,风在我面前有一种自卑感,她担心她过去的感情故事会影响到我们的现在和未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风,从不触及她心中的伤痕,为的就是怕她受到伤害。然而,我对风越好,给她的压力反而越大,风对我的依赖愈深了。慢慢地,爱蜕化成了一种负累,一种责任。 我和风都是非常敏感的人,生活中一些不经意的细节也会令我们心生芥蒂。我的脾气变得暴躁起来,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终于,在大二时一次激烈的争吵中,我们提出了分手——这可怕的两个字把我们的心割得鲜血淋漓!我清楚地记得,那年深秋我赶到风的学校,我们装作平静地互道“珍重”,风在立交桥上远远地目送我离去。公交车开了一段之后,我忍不住回头,风依然伫立在立交桥上,黑色的风衣在风中飞舞,风显得如此的无助!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我再也控制不了对风的感情,我怎么可以如此狠心地置风于不顾呢?我拼命叫司机停车,疯了般跳下了车,冲到立交桥上,在风面前站定。我看到风的表情有些不知所措,眼角闪着泪光。我将风轻拥入怀,轻轻吻去她睫毛上的泪花,泪水一遍一遍地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在心里说“宝贝,我再也不要让你受到任何伤害!”风在我怀里不住地颤抖,呢喃着说:“阳,原谅我的任性,我有忧郁症,别离开我,好吗?”我将风搂得更紧了。我暗暗发誓:风,我一定要让你幸福起来,快乐起来! 一转眼到了大四,我毕业分配到了珠海工作。而风由于上的是中医学院,需要学习五年。我毕业时,风被学校推荐到深圳一所中医院实习一年。深圳、珠海一地之遥,我们都怀着同一个幸福的梦想:我工作一年之后,风正好毕业,到时努力让风留在珠海或深圳工作,这样离我们相守一生的目标就很近了!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许多悲伤的情节在我们最甜蜜的时候展开了,百分之一的距离有时候穷尽一生也无法企及啊!风比我早一个月去深圳实习。5月23日那天晚上,我去火车站送风。我跟风事先作了约定,我告诉风我喜欢看她笑着上火车,笑着离开,我们都不要哭。那个晚上,风在车厢里隔着玻璃不舍地望着我,我在车厢外做着手势。我们把手放在玻璃上,掌心相对,用眼神默默地传递着爱意。我们都没有说话,然而,通过眼神,通过无声的手势,我们都读懂了彼此的心意,读懂了一生一世的爱意!
火车开动的瞬间,我努力扭过头,不让风看见我眼里将要滑落的泪水。然而,我怎么也无法想到,从此一别,我们竟形同路人。情何以堪,叫人怎不心碎?
风去了深圳之后,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也不习惯。刚开始的两个星期,风经常来电话,诉说心中的思念,汇报在深圳的情况。后来,慢慢地,风的电话越来越少,几乎都失去了联络。我承认,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直觉告诉我,我跟风之间的感情似乎出现了危险的信号。然而,我相信风,相信我们患难与共的四年感情!终于熬到了六月底,毕业论文答辩一结束,第二天我就踏上了南下深圳的火车。我带上了风喜欢吃的花生,带上了替风准备的求职材料,带上了亲自为她录下的歌曲,我在歌带的最后还录入了我的一段独白,其中有一句我怎么也无法忘记:“风,无论前面有多大的风雨,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 到了深圳,风来火车站接我,没有想象中的欣喜,我一时也没在意。一切安顿下来之后,我猛然发觉风已经不象以前一样亲近我了。她告诉我有人已闯入了她的世界!这句话宛如惊天霹雳,把我的心碎成了千片万片,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风泪光莹莹地说:“阳,别怪我,我们个性都太敏感,我在你面前压力很大,很沉重,怎么也快乐不起来!”我哭了,怎么会是这样呢?这几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稳定上升,风来深圳的时候正是我们感情最甜蜜的时候啊!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在我心里留下温柔的伤口呢?我没有责怪风,这么多年我从不舍得真正责怪过风。我也终于承认,也许我对风太好了,过分的爱怜成了一种负累,一直在风的心里沉甸甸地搁着! 我第二天来到了珠海上班,我跟风约定给彼此一段时间冷静地思考。没有风的日子,我在珠海度日如年,我对风的思念已不能用言语表述。风,是我生命中最珍爱的女孩,我说过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和快乐,我怎可以说放手就放手呢?我几次提出去深圳看风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她也甚少跟我联络,我心里的恐惧愈加深重了。终于,来珠海一个月之后,也就是离我生日只有一个星期时,我鼓起勇气拨通了风的电话。风在电话那头轻轻地叹息,“阳,你为什么还对我那么好呢?”一听到这句话,我什么都明白了,眼泪一下子涌上了眼眶。“一切都已无可挽回了吗?”我哽咽着问道。“我也不知道以后是否会后悔一辈子,可我现在真的很开心,很轻松,阳,原谅我好吗?”风,憔悴的声音刀一样划过我的心,我似乎听见了心被撕裂的声音。我说;“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那就这样吧,祝福你!”放下电话,我几乎已崩溃,泪水一遍又一遍地埋葬了自己,我终于控制不了哭出声。我终于失去了风! 8月8日,我清晰地记得,在秋天来临的时候,在那个伤心的晚上我终于与风擦肩而过!那个晚上,我把所有关于我和风的相片、信件、资料、物品都装在了一个纸箱里,第二天早上我把这个纸箱连同1000元钱都寄给了风。我不是一个习惯收拾残局的人,既然这份感情已经结束,我不会让它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我告诉自己:深圳不相信眼泪,珠海也不相信眼泪。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熬过了那段最痛苦的时光,心情已平静下来。我对风没有恨意,以前没有责怪过风,现在也不会,将来更不会了。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我清楚她对感情的态度,如果不是因为在我身边感觉压力很大,她是不会离开我的,四年来的同甘共苦证明了这一点。她有权利去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快乐,我不会因此而看轻她。我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怀想过往的一切,我心里铭记着风曾经对我的好,衷心祝愿她一生幸福、平安! 在这个秋天的季节里,风轻轻地走过,吹落一段无悔的爱情。我在岁月的长廊里眺望:谁将成为我一生的爱人?
认识风是在四年前念高中补习班的时候。那时与她相恋四年之久的男友弃她而去,给她造成了深刻的伤害。那时的风美丽而忧伤,很让人怜惜。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大家在滑冰场上滑冰,而我对滑冰一窍不通,这时,风出现在我身边,轻轻拉着我的手说:“我教你吧!”。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在那个温柔而浪漫的晚上,我第一次握住了风的纤纤素手,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待风,不要让她再受到任何伤害!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克服了许多常人想像不到的困难,在别人异样的眼神中,我们互相支持,互相鼓励。那年高考,我们双双进入全县文科前十名,而我则以超过文科重点分数线46分的成绩摘取了当年文科状元的称号!那年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背上简单的行李来到同一所城市上大学。风考取的是一所中医学院,而我上的是另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在这片完全属于我们的新天地里,我们开始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大学之旅。
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有些好强,也有些任性。由于个性上的差异,许多不愉快的情节就这样毫无准备地在我们的故事里铺开了。风上的学校不是很理想,经常过来找我诉说心中的郁闷。而我在学校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发展,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身边优秀的女孩着实不少,这无形之中给风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那时的我对风百般宠爱、百般呵护,从不忍心对风责怪半句。然而,也许是由于心态上的不平衡,风一度对我的依赖非常之深。而且,风在我面前有一种自卑感,她担心她过去的感情故事会影响到我们的现在和未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风,从不触及她心中的伤痕,为的就是怕她受到伤害。然而,我对风越好,给她的压力反而越大,风对我的依赖愈深了。慢慢地,爱蜕化成了一种负累,一种责任。 我和风都是非常敏感的人,生活中一些不经意的细节也会令我们心生芥蒂。我的脾气变得暴躁起来,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终于,在大二时一次激烈的争吵中,我们提出了分手——这可怕的两个字把我们的心割得鲜血淋漓!我清楚地记得,那年深秋我赶到风的学校,我们装作平静地互道“珍重”,风在立交桥上远远地目送我离去。公交车开了一段之后,我忍不住回头,风依然伫立在立交桥上,黑色的风衣在风中飞舞,风显得如此的无助!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我再也控制不了对风的感情,我怎么可以如此狠心地置风于不顾呢?我拼命叫司机停车,疯了般跳下了车,冲到立交桥上,在风面前站定。我看到风的表情有些不知所措,眼角闪着泪光。我将风轻拥入怀,轻轻吻去她睫毛上的泪花,泪水一遍一遍地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在心里说“宝贝,我再也不要让你受到任何伤害!”风在我怀里不住地颤抖,呢喃着说:“阳,原谅我的任性,我有忧郁症,别离开我,好吗?”我将风搂得更紧了。我暗暗发誓:风,我一定要让你幸福起来,快乐起来! 一转眼到了大四,我毕业分配到了珠海工作。而风由于上的是中医学院,需要学习五年。我毕业时,风被学校推荐到深圳一所中医院实习一年。深圳、珠海一地之遥,我们都怀着同一个幸福的梦想:我工作一年之后,风正好毕业,到时努力让风留在珠海或深圳工作,这样离我们相守一生的目标就很近了!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许多悲伤的情节在我们最甜蜜的时候展开了,百分之一的距离有时候穷尽一生也无法企及啊!风比我早一个月去深圳实习。5月23日那天晚上,我去火车站送风。我跟风事先作了约定,我告诉风我喜欢看她笑着上火车,笑着离开,我们都不要哭。那个晚上,风在车厢里隔着玻璃不舍地望着我,我在车厢外做着手势。我们把手放在玻璃上,掌心相对,用眼神默默地传递着爱意。我们都没有说话,然而,通过眼神,通过无声的手势,我们都读懂了彼此的心意,读懂了一生一世的爱意!
火车开动的瞬间,我努力扭过头,不让风看见我眼里将要滑落的泪水。然而,我怎么也无法想到,从此一别,我们竟形同路人。情何以堪,叫人怎不心碎?
风去了深圳之后,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也不习惯。刚开始的两个星期,风经常来电话,诉说心中的思念,汇报在深圳的情况。后来,慢慢地,风的电话越来越少,几乎都失去了联络。我承认,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直觉告诉我,我跟风之间的感情似乎出现了危险的信号。然而,我相信风,相信我们患难与共的四年感情!终于熬到了六月底,毕业论文答辩一结束,第二天我就踏上了南下深圳的火车。我带上了风喜欢吃的花生,带上了替风准备的求职材料,带上了亲自为她录下的歌曲,我在歌带的最后还录入了我的一段独白,其中有一句我怎么也无法忘记:“风,无论前面有多大的风雨,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 到了深圳,风来火车站接我,没有想象中的欣喜,我一时也没在意。一切安顿下来之后,我猛然发觉风已经不象以前一样亲近我了。她告诉我有人已闯入了她的世界!这句话宛如惊天霹雳,把我的心碎成了千片万片,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风泪光莹莹地说:“阳,别怪我,我们个性都太敏感,我在你面前压力很大,很沉重,怎么也快乐不起来!”我哭了,怎么会是这样呢?这几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稳定上升,风来深圳的时候正是我们感情最甜蜜的时候啊!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在我心里留下温柔的伤口呢?我没有责怪风,这么多年我从不舍得真正责怪过风。我也终于承认,也许我对风太好了,过分的爱怜成了一种负累,一直在风的心里沉甸甸地搁着! 我第二天来到了珠海上班,我跟风约定给彼此一段时间冷静地思考。没有风的日子,我在珠海度日如年,我对风的思念已不能用言语表述。风,是我生命中最珍爱的女孩,我说过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和快乐,我怎可以说放手就放手呢?我几次提出去深圳看风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她也甚少跟我联络,我心里的恐惧愈加深重了。终于,来珠海一个月之后,也就是离我生日只有一个星期时,我鼓起勇气拨通了风的电话。风在电话那头轻轻地叹息,“阳,你为什么还对我那么好呢?”一听到这句话,我什么都明白了,眼泪一下子涌上了眼眶。“一切都已无可挽回了吗?”我哽咽着问道。“我也不知道以后是否会后悔一辈子,可我现在真的很开心,很轻松,阳,原谅我好吗?”风,憔悴的声音刀一样划过我的心,我似乎听见了心被撕裂的声音。我说;“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那就这样吧,祝福你!”放下电话,我几乎已崩溃,泪水一遍又一遍地埋葬了自己,我终于控制不了哭出声。我终于失去了风! 8月8日,我清晰地记得,在秋天来临的时候,在那个伤心的晚上我终于与风擦肩而过!那个晚上,我把所有关于我和风的相片、信件、资料、物品都装在了一个纸箱里,第二天早上我把这个纸箱连同1000元钱都寄给了风。我不是一个习惯收拾残局的人,既然这份感情已经结束,我不会让它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我告诉自己:深圳不相信眼泪,珠海也不相信眼泪。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熬过了那段最痛苦的时光,心情已平静下来。我对风没有恨意,以前没有责怪过风,现在也不会,将来更不会了。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我清楚她对感情的态度,如果不是因为在我身边感觉压力很大,她是不会离开我的,四年来的同甘共苦证明了这一点。她有权利去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快乐,我不会因此而看轻她。我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怀想过往的一切,我心里铭记着风曾经对我的好,衷心祝愿她一生幸福、平安! 在这个秋天的季节里,风轻轻地走过,吹落一段无悔的爱情。我在岁月的长廊里眺望:谁将成为我一生的爱人?
“他是个才子啊!”有人指着他告诉她。她不经意瞥了一眼,却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了两秒钟,之后坦然地冲他笑了一下。
“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
“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笑自己。
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啊。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赢。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 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
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了。他当然要陪她在校园里四处转转。转到化学系楼下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她。
“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制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的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
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呢?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 “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上像蒙了一层雾,让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
“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
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他有些后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小说,不知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 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就吵。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地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却笑着拒绝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那句话:“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 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
看着前女友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的。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没有,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 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
“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
“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笑自己。
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啊。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赢。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 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
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了。他当然要陪她在校园里四处转转。转到化学系楼下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她。
“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制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的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
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呢?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 “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上像蒙了一层雾,让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
“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
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他有些后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小说,不知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 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就吵。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地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却笑着拒绝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那句话:“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 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
看着前女友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的。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没有,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 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
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
[ 2007-03-25 16:49:58 | 作者: lzis ]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准备午睡了。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哩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 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浑浊的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走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般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喝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人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感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可离开她的日子,却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趁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俏俏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伯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嚅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技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么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哩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 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浑浊的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走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般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喝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人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感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可离开她的日子,却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趁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俏俏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伯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嚅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技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么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当我和丈夫因为另一个女人大吵一架,准备因其离婚时,我忽然醒了一般,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动着我这样的女子,从感性中走向无法承受的死亡边缘。望着丈夫怕我死去,不得不承受我,又用冷酷的双眼望着我的时候,我的心死了。
怎么了?来到深圳的丈夫?
这里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到如此吗?
你说着一个又一个同学的离婚,要是还生活在幸福中的我,可能根本无所谓,可是,现在一听到这些,我的心就紧紧收缩,发着冷颤,难道事业也包括离婚吗?
在上网之前,我爱你是那么坚定,不懂得花心,只到有一天,一个网友说,如果我是你的丈夫,我就不会让你上网。我问为什么,他说,这里就象到深圳、广州的男人、女人一样,人在这上面都会变复杂的。我一开始不相信,因为我想你应该知道啊,如果是这样,你不会让我上网的,不是吗?可是,你让我上网说明,里面好玩,但不象他讲的那样。可是,变了,真的变了,在网上,我接收到一个又一个爱的信号,大多是你没有说过的情话,开始时,我是害怕接受,后来,象吃毒品一样让我着迷,只到有一天,我生日那天,我发现,我的生活中没有了你,你躲的远远的。我开始问自已,我还爱着你吗?就因为结果很令我吃惊,我还爱着你。于是,我痛哭,我用酒来麻醉没有你的生日之夜,我买来的是认识你时,我们喝的红酒,是那红酒把你放进了我的生活,如今只有它来伴着我了。
元旦,你回来了,我恨你,我想让你也偿偿一个人守空房的感觉,可是,你却把这两个人的事告诉了我父母。
我始终觉得,从你让我上网到我给你一个孤单的元旦,都是一个不可言传的阴谋,可是,我并不傻,或许,大智者太能把这些看清楚吧,而又装着很愚笨的样子,可是,我看清了,又能怎么样呢?想要挣脱,可是,世人又给我上了一个又一个的枷锁,他们没有一个人会相信,我离开你,而认为是你利用了我,然后把我抛弃,这一切是何苦呢?
你说我们没有爱过?
是吗?是吗?陪你度过的那些艰难的岁月,没有爱,我们能撑过来吗?我相信是不能的,就因为有了爱,我们才能携手共度那如讨饭一般的岁月。自古道:糟糠之妻不下堂,可是,这可怕的爱情流行病——离婚的阴影却紧紧相随着我的身后,仔细思来,这么开化的我,在这婚姻面前,我变得如此的古董,是古董,还是因为我还是爱着你?
如果没有爱着你,这次暑假之行,我就不会把自已回去的路给堵塞了,我没有了退路。那么多人在我的自信中相信我们是相爱的,那么多人相信因为有爱,我会在这里有立足之地的,那么多人相信,我有能力调和好我们俩人的感情,可是,就因为一个外人,一个本就陌生的人,闯入到我们生活中,何况,她什么也没有付出,就要夺走我的一切,我的心能承受得了吗?
本就不道德的男女游戏,你却让我无故的人来承受,你却让一个为你付出如此之多的妻子来承受,你还是原来我爱过的你吗?你说我无素质,什么是有素质?就是利用感情孤独时,利用别人的爱偶不在身边时,夺别人的爱夫,就是有素质吗?何况,她也有自已的爱人,只不过,丈夫不在身边而已。
我没有骂她,我也不想骂她,不值得,一个喜欢玩这种游戏的女人不配我骂,我也不会骂,从娘肚子出生以来,我没有学会骂街,但是,在文学中,我学会的是利用语言警告对方,不要再玩了,难道,她就连这一点都承受不起吗?你因为她的委屈来责备一心一意为你的爱妻,你的良心真的没有了吗?
你就这样承受不了孤单寂寞吗?
你是大男人啊!
你想过我的孤独吗?你想过一个爱说爱笑的女孩子把她的青春放在一个空洞大房子里的感受吗?为了你的尊严,她死守住那个阵地,因为,她不想让你受伤害,可是,你回报给她的是什么啊?她为你守老了她的容颜,她在憔悴中渴望着,渴望着那份执着能换来的是长相厮守,可是,你给了她的是什么啊?
都说爱是无价的,你不要想着用金钱把这份纯真的夫妻感情来买断,不能,你买不了,你如果再这样执迷不悟,我还能输掉什么呢?我的青春没了,我的爱没了,我的尊严没了,我还需要什么呢?不要告诉我,以后还有会更辉煌的事业在等着我,那些就象网络一样,我能得到,但我不需要,我要的是以前那份执爱的婚姻,我要的是你和我有不同和相同的执携,我要的是你疼我的感觉,没了这些,我真的什么都没了。
当她毫无意思,只是想玩地把别人的丈夫从妻子的手中抢走时,她胜利了,在游戏中,她胜利了。可是,她在人格中,她失败了,因为,她将永远和你一起背付着道德的十字架走完这艰难的人生,她的婚姻也将在这阴影中裂变,两个家庭就因为一场游戏变得支离破碎,值得吗?
我流着泪写着这一切,我流着泪,伴着惠特尼休斯顿的《I WILL ALWAYS LOVE YOU》来写完这些。我想这篇文章你能看懂。
我想要你知道,我们俩是怎么从最艰难中走出来的,我想要你知道,裂变的婚姻不应该属于我们俩,我们不是没有基础的婚姻,也不是你说的那样很糟回忆的婚姻,因为,原先的我们是很幸福的。我们一起并肩到你同学家里去玩,一起在湖边散步,一起放那个风筝,我们有过很美好的以前,你顶住了别人的胡言乱语,因为,我认为那时,你是相信我的。
可是,这一切从什么时候变起的呢?
我不要爱情流行病,我想让你醒来,回来我身边来,我也相信,只有我才能给你幸福和一切。
怎么了?来到深圳的丈夫?
这里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到如此吗?
你说着一个又一个同学的离婚,要是还生活在幸福中的我,可能根本无所谓,可是,现在一听到这些,我的心就紧紧收缩,发着冷颤,难道事业也包括离婚吗?
在上网之前,我爱你是那么坚定,不懂得花心,只到有一天,一个网友说,如果我是你的丈夫,我就不会让你上网。我问为什么,他说,这里就象到深圳、广州的男人、女人一样,人在这上面都会变复杂的。我一开始不相信,因为我想你应该知道啊,如果是这样,你不会让我上网的,不是吗?可是,你让我上网说明,里面好玩,但不象他讲的那样。可是,变了,真的变了,在网上,我接收到一个又一个爱的信号,大多是你没有说过的情话,开始时,我是害怕接受,后来,象吃毒品一样让我着迷,只到有一天,我生日那天,我发现,我的生活中没有了你,你躲的远远的。我开始问自已,我还爱着你吗?就因为结果很令我吃惊,我还爱着你。于是,我痛哭,我用酒来麻醉没有你的生日之夜,我买来的是认识你时,我们喝的红酒,是那红酒把你放进了我的生活,如今只有它来伴着我了。
元旦,你回来了,我恨你,我想让你也偿偿一个人守空房的感觉,可是,你却把这两个人的事告诉了我父母。
我始终觉得,从你让我上网到我给你一个孤单的元旦,都是一个不可言传的阴谋,可是,我并不傻,或许,大智者太能把这些看清楚吧,而又装着很愚笨的样子,可是,我看清了,又能怎么样呢?想要挣脱,可是,世人又给我上了一个又一个的枷锁,他们没有一个人会相信,我离开你,而认为是你利用了我,然后把我抛弃,这一切是何苦呢?
你说我们没有爱过?
是吗?是吗?陪你度过的那些艰难的岁月,没有爱,我们能撑过来吗?我相信是不能的,就因为有了爱,我们才能携手共度那如讨饭一般的岁月。自古道:糟糠之妻不下堂,可是,这可怕的爱情流行病——离婚的阴影却紧紧相随着我的身后,仔细思来,这么开化的我,在这婚姻面前,我变得如此的古董,是古董,还是因为我还是爱着你?
如果没有爱着你,这次暑假之行,我就不会把自已回去的路给堵塞了,我没有了退路。那么多人在我的自信中相信我们是相爱的,那么多人相信因为有爱,我会在这里有立足之地的,那么多人相信,我有能力调和好我们俩人的感情,可是,就因为一个外人,一个本就陌生的人,闯入到我们生活中,何况,她什么也没有付出,就要夺走我的一切,我的心能承受得了吗?
本就不道德的男女游戏,你却让我无故的人来承受,你却让一个为你付出如此之多的妻子来承受,你还是原来我爱过的你吗?你说我无素质,什么是有素质?就是利用感情孤独时,利用别人的爱偶不在身边时,夺别人的爱夫,就是有素质吗?何况,她也有自已的爱人,只不过,丈夫不在身边而已。
我没有骂她,我也不想骂她,不值得,一个喜欢玩这种游戏的女人不配我骂,我也不会骂,从娘肚子出生以来,我没有学会骂街,但是,在文学中,我学会的是利用语言警告对方,不要再玩了,难道,她就连这一点都承受不起吗?你因为她的委屈来责备一心一意为你的爱妻,你的良心真的没有了吗?
你就这样承受不了孤单寂寞吗?
你是大男人啊!
你想过我的孤独吗?你想过一个爱说爱笑的女孩子把她的青春放在一个空洞大房子里的感受吗?为了你的尊严,她死守住那个阵地,因为,她不想让你受伤害,可是,你回报给她的是什么啊?她为你守老了她的容颜,她在憔悴中渴望着,渴望着那份执着能换来的是长相厮守,可是,你给了她的是什么啊?
都说爱是无价的,你不要想着用金钱把这份纯真的夫妻感情来买断,不能,你买不了,你如果再这样执迷不悟,我还能输掉什么呢?我的青春没了,我的爱没了,我的尊严没了,我还需要什么呢?不要告诉我,以后还有会更辉煌的事业在等着我,那些就象网络一样,我能得到,但我不需要,我要的是以前那份执爱的婚姻,我要的是你和我有不同和相同的执携,我要的是你疼我的感觉,没了这些,我真的什么都没了。
当她毫无意思,只是想玩地把别人的丈夫从妻子的手中抢走时,她胜利了,在游戏中,她胜利了。可是,她在人格中,她失败了,因为,她将永远和你一起背付着道德的十字架走完这艰难的人生,她的婚姻也将在这阴影中裂变,两个家庭就因为一场游戏变得支离破碎,值得吗?
我流着泪写着这一切,我流着泪,伴着惠特尼休斯顿的《I WILL ALWAYS LOVE YOU》来写完这些。我想这篇文章你能看懂。
我想要你知道,我们俩是怎么从最艰难中走出来的,我想要你知道,裂变的婚姻不应该属于我们俩,我们不是没有基础的婚姻,也不是你说的那样很糟回忆的婚姻,因为,原先的我们是很幸福的。我们一起并肩到你同学家里去玩,一起在湖边散步,一起放那个风筝,我们有过很美好的以前,你顶住了别人的胡言乱语,因为,我认为那时,你是相信我的。
可是,这一切从什么时候变起的呢?
我不要爱情流行病,我想让你醒来,回来我身边来,我也相信,只有我才能给你幸福和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