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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日志 我和校花一起成长

[ 2007-03-25 20:58:45 | 作者: lzis ]
序言

  七点:朋友们都叫我七点,因为我是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晚上七点整出生的,只有她叫我七七,从小到大。

  九月:我出生在丹桂飘香的九月,父亲说他刚把墙上的日历翻到九月的时候我就呱呱落地了,那是一九八三年九月一号,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林九月,只有他叫我九九,从小到大。

  七七九九:今年的夏天来的很快,所有的树枝都郁郁葱葱的时候,知了开始叫了,我手心握着下午的火车票,身边经过的人都肩负着或多或少的包袱,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的回头:有些人有些事会很快的忘掉我们,而我们却要用一生去回忆。

  这片到处流溢着青草味道的校园,我们在这个夏天毕业了。

  小七:

  谢谢所有读我的文字、喜欢我的文字的朋友,

  如果没有你们的欣赏和喜欢,

  我只能一直像一个被丢弃的孩子,

  在某一座孤岛、

  某一个阴湿的角落,

  一个人难过。

  因为有了你们

  我是如此幸福和快乐

  你们是我深爱的人!

  九九:

  小时侯的时间像蜗牛散步,

  长大以后它开始飞驰……

  飞驰而去的瞬间出现了很多的东西,我们来不及拥有。

  写完这个故事我和小七毕业了。

  小七最后起了这个名字我很不喜欢

  但是他说时下已经不存在酒香不怕巷深的真理了

  名字也要,足够噱头

  谢谢所有坚持看完故事的朋友

  谢谢!真诚的。

  一、迷藏

  那些年代淹没在人海曾经唱过的歌有几首剩下来我们站在汹涌的人海曾经种下的花有多少还在开我眼睛睁不开没有人留下来……

  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

  却想不起谁曾经爱过谁

  九月篇:

  小时候我很喜欢迷藏,喜欢给别人足够的时间等他藏好之后被我找出的那种感觉,就是喜欢在那种感觉里得意洋洋自我陶醉,而我似乎天生就有轻易找出别人的能力。每次我用不了五分钟就能轻松找出藏在角落里的小七,阴湿的角落、小七无助的眼神,我开心的大呼小叫;“小样,看你往哪躲!”

  梅寒是个自我陶醉的丫头,所以她宁愿躲在干净的地方等着被人发现,也不会找一个隐蔽却阴暗的地方藏起来。所以我和小七常常笑话她如果是只动物早就被食肉动物消化了。

  小七玩迷藏的时候总是像只沙漠里的动物,那种动物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头埋进沙子里面,可是肉眼都可以看见它把自己肥硕丰满的美臀暴露在太阳底下,所以我和梅寒常常对别人说天底下有一种鸟和一个人,藏身的时候总是把屁股翘在最显眼的位置等待别人发现。

  他们分别是沙漠里的鸵鸟和我们班的小七。

  所以以后梅寒就给小七起了新的名字:一个相似鸵鸟的人。

  “以后就简单的称呼你为鸟人吧,多诗情画意鸟语花香。”梅寒如是说。

  七点篇:

  有一天,天很蓝。一个自大的小丫头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小七,我们玩捉迷藏吧,你只能藏在这个花园里,如果让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她的马尾巴辫子摆来摆去,于是我就同意了。

  花园不大,所以我很快就找到藏身之地。自大的小丫头很久都没有找到我。因为身边太凉快宜人我就睡着了,睡到天黑,醒来以后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嘤咛的哭泣声。

  从那一天以后我们痴迷上迷藏,每一次我都要尽心找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地,藏在里面谁也找不到我。五分钟以后我又暴露自己让那个自大的小丫头找到我。

  梳着马尾自大而骄傲的小丫头叫林九月,我从小就叫她九九。

  那一年我们七岁,我知道有一个叫九九的女孩如果找不到我她就会无助的哭泣。

  二、童年

  “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历史,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什么时候才能像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七点篇

  我们家那个小区,一到傍晚就有一个收破烂的老头进来,驼着背扯着嗓子吆喝:“收酒瓶废纸、收酒瓶废纸啊。”这是我小时侯最爱听的声音。

  我爸爸早上上班去的时候,总是用钥匙把门反锁上,我就被关在家里练字、练琴、还要看完桌上的书,我最纯真懵懂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一本一本藏满生字的书,一本一本描不完的描红本,一本一本看都看不懂的琴谱中流失了。

  楼底下每天都有同龄的小孩嬉闹的声音,那时我虽然摊开白纸也写不出:“外面的世界真精彩,里面的世界多无奈”的句子。可是却用身心体会着这些真谛。记忆里在我上学之前的每一天都是阴霾的天气,天空阴沉沉的,只有我听到老头的吆喝声:“收酒瓶废纸、收酒瓶废纸啊。”天空才出现彩虹,因为我爸总是在这个时候下班,听见他用钥匙转动锁眼的声音,我就可以下楼去玩了。

  其中有一天我刚被从家里放出来,看见收破烂的老头把车停在一个大院门口,然后提着一只袋子走进院子里,接着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对我说:“我们来偷酒瓶好不好,卖了钱就去买雪糕吃。”

  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不同意,但是别看我当时虽然很小,可是有些很深刻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早就明白:在这样的夏天想吃雪糕的欲望不理睬是不行的。只是也没有很快就答应她,我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女孩,皮肤好像很白嫩,不过太胖了点,衣服特别好看,是一条类似当今流行的那种波西米亚风格的裙子,可惜它的主人一点也不好看。

  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为什么在我最纯洁的幼年就跟着一个不漂亮的女孩走上了偷窃的道路,现在想来极可能是当时整天被关在家里太空虚寂寞的缘故吧。

  那天我站在院子门口替她把风,她踮着脚去三轮车上偷啤酒瓶,一手拿着一个然后开始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对我笑。年幼的我审美条件并不高,看着她笑的样子竟然还会脸红,心跳也加快,好像她偷的酒瓶都藏在了我怀里。

  很快她就跑回来偷第三和第四只酒瓶,远处的一棵树上一只知了悄悄的哼着曲子,她又一边跑一边回头对我笑,偷足八个酒瓶她走过来竖着两根手指头对我笑:“够了,一二两根雪糕。”

  等到收酒瓶的老头出来,她就蹦蹦跳跳的上去问:“爷爷爷爷,要瓶子吗?多少钱一个?”

  卖酒瓶换来的钱,我们买了两杯珍珠奶茶,当时我看着一杯紫色一杯棕色的饮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我宁愿不懂装懂也不会去问女生。我用吸管吸着觉得特别好喝,然后就一厢情愿去叫那个女孩姐姐:“姐姐,我五岁了,你呢?”“我也五岁,以后就叫我姐姐吧!”“不行!你也五岁,那我就不能叫你姐姐。”“虽然我们都是五岁可是我的五岁也比你的五岁大啊。”那女孩蛮横的要我叫她姐姐。

  这个女孩就是林九月。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天喝的是珍珠奶茶。里面黑黑圆圆的东西叫珍珠,从那以后,林九月每次都强迫我叫她姐姐,当然不愿意,我是读书人,读书人要有气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你又不比我大,我死也不叫你姐姐。后悔莫及的是因为一杯巧克力奶茶,我唯一一次错叫了她姐姐,她见人便说:“这是我弟弟,小的时候总跟在我后面叫我姐姐姐姐的,现在长大再也不叫了。”

  除了瞪眼我只有咬牙切齿。幼小的心灵燃着的火焰窜的很高很旺,后来等我读到一段文字也就能不跟她斤斤计较了。那段文字是:“如果你被强奸了,却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去享受吧。”呵呵,很奇怪竟然想到这样的比喻,如果被九九看见我就死定了。

  小时侯时间很漫长,我焦急的等着长大,每天早晚都要量次身高,看见小学生就会很羡慕,看见初中生就会崇拜,希望自己的身体像泡在水里豆子突然会膨胀,希望和他们一样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去体验他们的生活与快乐。

  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开始期盼快点长大,我的期盼像只勤劳的蜜蜂,繁忙的穿梭在漫长的幼年。

  九月篇

  小的时候,小七还叫我姐姐的,现在长大了他就不叫了。上幼儿园的时候不管我怎么努力得到的小红花一直没有小七的多,连上了小学成绩也不能超越他,后来我和梅寒约在一起商量对策,我们决定对小七痛下杀手,不能怪我的,嫉妒是每一个女孩的天性嘛。

  于是一个晴朗的傍晚,我和梅寒牵着小七的手,对他说:“你是不是讨厌写作业啊?以后我帮你写作业吧!”小七那时候不懂什么叫:“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所以小头点的像小鸡啄米。

  我也知道这是残害祖国的花朵,可是既然做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接着我对小七说:“你想不想去玩游戏机?”“我不去,我爸知道会杀了我的。”“不让他知道不就行了吗?”“那也不行啊,我没有钱的。”梅寒说:“我有,我给你吧。”

  他执拗的本性从小就有的,可是我们怎么会这样轻松放过你,用当时的话就是“你说不去就不去,那我还混个P,”最后我抓住了七点的弱点……:“走吧,我请你去喝奶茶。”喝着奶茶,我们诱拐着小七钻进一个巷子,拐了一个又一个弯,进了一个游戏厅,我握着梅寒的手,手心里都渗出汗珠,咬了牙就冲了进去,“要达到目的,是要有所牺牲的。”

  上帝原谅我们,再乖的孩子也会犯错。

  从游戏厅出来的时候,小七满脸通红,眼睛里注满了兴奋的光芒。我突然感觉他变的很陌生了,梅寒约他明天再来的时候,他一口答应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立刻松开梅寒的手大声的说:“小七,你以后再敢来游戏厅我就告诉你爸。”

  小七和梅寒都傻了眼。我觉得梅寒是生气了。她丢下我们一个人跑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又买了两杯珍珠奶茶,一杯巧克力的一杯香芋的。我吸着一口一口的香芋奶茶问小七:“好喝吗?”小七认真的点头:“好喝。”我看见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来的颜色,清澈而明亮。

  一路上有很多初中生骑着车放学,看着他们觉得很羡慕,什么时候能像他们那样有张成熟和长大的脸,能像他们那样经历喜怒哀乐……

  长大很美但是也有代价,如果它让我掉下眼泪,令我丢失现在的快乐,我很害怕。

  九九:小七,或许连我自己也不懂得可能我不是真的嫉妒你,以后我们会在一起慢慢长大,希望能和你一起努力,一起把梦想实现。

推荐日志 项链

[ 2007-03-25 20:58:03 | 作者: lzis ]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

  有一天,男孩女孩牵着手去逛街。当经过一家首饰店门口时,女孩一眼看见了摆在玻璃柜中里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心想:我的脖子这么白,配上这条项链一定好看。

  男孩看见了女孩眼中的那依依不舍的目光,他摸摸自己的钱包,脸红了,拉着女孩走开了。

  几个月后,女孩的20岁生日到了。

  在女孩的生日宴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才敢把给女孩的生日礼物拿出来,那正是女孩心仪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

  女孩高兴地当众吻了一下男孩的脸。

  过了半晌,男孩才憋红着脸,搓着手,嗫嚅地说:“不过,这、这项链是……铜的……”

  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客厅里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

  女孩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把正准备戴到自己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的项链揉成一团随便放在了牛仔裤的口袋里。

  “来,喝酒 !”

  女孩大声说,直到宴会结束,女孩再也没看男孩一眼。

  不久后,一个男人闯进了女孩的生活。男人说,他什么也没有,只有钱。

  当他把闪闪发光的金首饰戴到女孩身上时,同时也俘虏了女孩那颗爱慕虚荣的心。

  他们很快便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男人对女孩百依百顺,女孩暗暗庆幸自己在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选择。

  对于女孩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

  但是好景不长,在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的同时,也发现男人失踪了。

  当房东再一次来催她缴房租时,她只得走进了当铺,把自己所有的金首饰摆在了柜台上。

  老板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说:“你拿这么多镀金首饰来干什么?”

  女孩一下子愣住了。

  接着老板的眼睛一亮,扒开一堆首饰,拿出最下面的那条项链说:“嗯,这倒是一条真金项链,值一点钱。”

  女孩一看,这不正是男孩送她的那条假金项链吗?

  当铺老板把玩着那条心形的项链问:“喂,你打算当多少钱”

  女孩忽然一把夺过那条项链就走了。

推荐日志 当左手爱上右手

[ 2007-03-25 20:57:22 | 作者: lzis ]
我的灵魂比我的身体忠实,因为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

  我的皮肤并非完美无缺,在某些地方布满了疤痕,我不认为自己有自虐的倾向,可是在某个阶段我总会发狂的糟踏他们,疼痛的快感驱使我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认为和同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是这一代里很少见的独子,我从小衣食无忧,我的家庭美满,从小父母一直溺爱我。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会让我自己爱上自己的奇怪。我走在大街上会乱扔垃圾,可是我从不乱丢塑料制品,我会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掖进口袋,直到找到垃圾桶为止,哪怕就是烟盒刚拆开的拉线我仍会让其归类,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不可降解再生的。我拒绝一切带叶子的蔬菜,可当它们和肉类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小心的避开它们对肉块进行围剿,我讨厌大蒜的味道,这使得我更加彻头彻尾的不像一个山东人。

  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自言自语,两种不同声线的声音交错对话。其实那样的声音只是在电影里面见过,如果我们一心想着那样的声音,我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来。我并不寂寞,可是我孤独,寂寞是一种感觉,孤独是一种生活状态,当我无法与身边的人交流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孤独将我蔓延,此时我迫切的需要一个键盘,敲下我心里的每一个符号。我喜欢阅读,只要是书,不论任何内容我都会如醉如痴的沉浸在其中,我用各种颜色的笔在上面勾勒注释,所有的内容就这样一点一滴的交融在了我的脑细胞里,可是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它们,我如饥似渴的去阅读,阅读书籍,阅读身边的男男女女,于是我成了一个对任何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怪人。我喜欢阳光,讨厌雨天,阴霾会让我焦躁不安,我会在房间里翻出一盒盒火柴,也许会一把点燃,也许会排列成各种形状,看着它们燃尽,我嗜爱它们燃烧后的灰烬而不是那个闪亮的瞬间。

  我的双手出奇得粗短,但是不乏秀巧,两个完全对立的词藻却在我的双手上组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概念的一种嘲笑。经过细致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左手在长度和握东西力度上要大于右手,这不能不归功于我14岁就学会的那种自我释放方式,环形的套弄方法曾经是治疗我失眠的好办法。我的右手手纹有个很醒目的断掌纹,妈妈说:这孩子打人很狠。这个预言在我少年时无数次群殴和被殴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我习惯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狭隘的空间,抱着双腿蜷缩在墙角,然后突然的站起来跳着,或许那仅仅是跳,不能被称为舞步,比做上50个俯卧撑出的汗还要多,(想起来了,曾经有个女孩说过,很喜欢闻我的汗味。)那一刻整个房间都充斥的激发出来的荷尔蒙,我迷恋这种感觉。有时候我很麻木,麻木的可怕,有时候我很感性,感性的可怜。

  我幻想自己有翅膀,是昆虫那样的膜翅,薄薄的透明的,很脆弱。如同苍蝇一般没头没脑的四处扎,或许我更像一个牛虻,对生活环境充满了依赖性的寄生驻扎,我不想让自己飞的过高,我想那样稀薄的空气会让我窒息,而且半空中一定有很多精灵古怪的东西在飘浮,融入了他们中间会显得我更加平凡。我会有无数个复眼,映照出世间的百态,然后用我那高于一切生物智商的大脑把他们组合拼凑。

  我是个适合在夜晚生存的生物,交错在现实和虚幻之中,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安全的。我在夜晚裸睡,我不让自己的身体再有任何束缚的去放松,我有一个傲人的臀部,我会经常在镜子中端详它,它比我的脸要可爱,我甚至会在上面用笔勾画出一张脸庞,它很白皙很细嫩,它没有一点残缺,它能把我所有的牛仔裤撑的鼓鼓的,它会不失时机的扭动。

  我对身边的人和事表示的很淡漠,我不会为一部片子去流泪,不会为一个朋友的离去而伤感。一切的烦恼都是徒增的,我不希望一切计划外的东西打乱我有秩的生活,我为自己规划着明天,仅仅是明天,太远会让我恐慌和迷茫,我把我的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过,这样我就没有理由去挥霍时间。

  我蔑视常人的智商,不屑他们的思考方式,尼采曾经也被认为是个偏执狂,可如今成了哲人,我和他一样充满了虚荣,但我比他拥有更多的无奈。我甘愿做小波门下的一条忠实走狗,并用波霸作为我不变的ID隐藏在那个充满哲理的社区,我向往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思考方式,我用兽眼看人生。

  我迷恋锁骨,锁骨已经是我的图腾。凹凸不平的沟壑更加突出了它的骨质,人的身体上它是最唯美的。我恋乳,所有的男人都恋乳,无非是承认与不承认罢了,但我们从那个阴暗潮湿拥挤的空间释放出来的一刻,伴随着我们的就是美丽的乳fang,这个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会滋生恋乳情结。我不是女人,可我想女人也会依然宠爱这个尤物。

  我的左手又伸向了夹着烟的右手,他们十指交错的握在了一起,是不由自主的。凌晨四点我的左手向我的右手求爱;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键盘上拥吻舞动;凌晨四点,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的躯壳;凌晨四点,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男人告诉我自恋是一种美德。

推荐日志 教育你们好好做人。爱情?

[ 2007-03-25 20:56:06 | 作者: lzis ]
人嘛。一生能谈几次恋爱呢?做人要厚道,花心的男人不叫男人,那叫下贱的人类。

  花心的女人不叫女人。那叫脱离世俗的新人类。

  也许人生不能相同。我对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好追求的,只希望有那么一天,遇到真心喜欢的人。好好的爱她,那才叫一辈子,我不是在强求什么,也许是自己张的太丑了,呵呵,也许我是天才?也是我是人才,也许是我煞笔?也许是我傻子,但是我想我还是在寻找真正的喜欢我的人,不是喜欢我的钱,而是真心的喜欢我,我这样写并是我是家有钱,平不是我有钱,我卖QQ号码,卖了1万多快钱。着点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我们学校很垃圾的女人,我们班的人都很乖的,至少我在我眼中,我有好的朋友,好的哥们,好的同学。在我的眼中目前缺少的是我的一棵肋骨。传说造物住造了男人怕男人太寂寞然后从男人的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制造了女人,男人活着就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肋骨。

  现在早恋的人还是蛮多的,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他门经常对对方说“我爱你”傻子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爱么? 谁知道的告诉我,

  也许他告诉你她喜欢你?

  我认为喜欢不等于爱,你可以喜欢很多的电影明星或者是很多的人,或者是很多的事或者物,但爱却只能爱一个人,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可能都不太了解喜欢于爱的差别,我觉得就算我到了50岁也分不清着中间的界线。,爱一个人可能是你愿意为她付出,,你可以喜欢喜欢他的眼睛或者个性,但爱却是喜欢她的一切,

  其实我并是不一个浪漫的人,也想不出什么太浪漫的事。我发先我还是蛮苯的哈。

  我没有特别喜欢什么样的女生,让我新动的人生不能光看外表,不过也没有一个特定的样子,只要气质好就行,当然缘分也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现在的做法,我应该会是晚婚的人,可能三十岁以后吧,对于婚姻,其实我有点恐惧,恐惧不是对方而是我自己,我觉得我现在的心还定不下来,结婚有是在办家家酒而是一辈子的事,在三十岁以后,,心境比较成熟了才适合走入婚姻吧,

  我希望我的令一半是个回做家事。小鸟伊人。喜欢听音乐,不见得要回唱歌,只要回欣赏就可以了。,要健康、要温柔、话不多、要识大体。我觉得我要求太多了拉~!

  还是顺奇自然好了

  现在失恋的朋友不要放弃,也许你们还没有找到你们的目标。

推荐日志 红杏出墙的困惑

[ 2007-03-25 20:55:28 | 作者: lzis ]
也许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很俗套,因为从古至今几乎所有的爱情都被演示过了,现今的恋人们不过在一遍一遍的重复别人的故事。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即使同样的事这个世界上发生过千百次,可是对于每一个人的一生来说,可能只能有一次,所以刻骨铭心。
  
  我们的相遇,和很多很多人一样,是在网上,只不过是两个几乎从来不聊天的人(我的ID还是刚刚注册的,而他则根本没有ID用的是朋友的),在同一个深夜,几乎是同一时刻,进入同一个聊天室,那天我的心情非常低落,一晚上都在听桃晶莹的《太委屈》,一边听一边落泪,因为我的老公喜欢上了别的女孩,那天晚上本该陪我的他却抛下我去陪那个女孩,我真的很伤心,有一种即将崩溃的疯狂,我觉得再不释放一下我就要疯了,于是我注册了一个ID打算去聊天室呆会儿,随便和一个人聊天聊什么都行,在这之前我已经有一年多没去聊天室了,我的ID是“没有脚的小鸟”,一进去就呆在角落里,看人家聊,谁也不认识,正琢磨是不是随便点个人聊聊,有个人和我打招呼了“你好!可以聊聊吗?”是一个随便拼的英文名字,我说“可以啊”
  之后他很快发现我情绪不佳,我并没有告诉他我的事情,但是他还是耐心而真诚地安慰了我很长时间,开始我的态度是冷淡和怀疑的,因为我知道网上有很多无聊的人,以前我也遇见过,聊了很久以后才发觉对方原来是个有不良企图的家伙,后来就特失望不愿再上网聊天了,谁知道今天遇见的这个是不是呢?我开门见山地问他是不是那种无聊的人,他先是反问我什么是无聊的人,然后告诉我他不是,之后我们聊的还算开心,至少我不那么一个人陷入悲伤无力自拔了,这个在网上偶然邂逅的人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给了我一些些温暖,于是我对他便有了一种特别的亲切,想和他成为朋友,哪怕是网上的一个蓝颜知己也好。
  也许他也有同样的想法,最后分别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MSN号,相约有时间在MSN上聊天,于是,我们相识了。
  
  先发一段再继续写,怕呆会儿死机就没了,第一次写自己的故事,真的需要一些勇气,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听。

推荐日志 奈河桥上等3年

[ 2007-03-25 20:55:05 | 作者: lzis ]
叶萋萋刚满10岁,聪明美丽已经在江南传遍。从15岁开始,门槛已被络绎不绝的媒人踏烂。如果你看到某一天江南的很多才子遍及大街小巷,那肯定是叶萋萋出外的日子。叶萋萋就象江南那青青小湖早上带着露水的荷花,娇娇羞羞带着清澈的美丽。

  叶萋萋嫁给风的那一年18岁,花苞象要绽放。

  不用形容风的诸般好,因为他娶的是江南最美最有才气最巧的叶萋萋。

  嫁给风后,叶萋萋才成为一朵完全绽放的花朵,他们是当时最相爱的一对。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97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风写下这些,画上叶萋萋的图象。叶萋萋常常配上江南的小调吟唱,在自己的画像旁加上风的模样。

  “自古红颜多薄命。”没有等到百年,甚至没有等到97岁,叶萋萋病倒了,自此一病不起。风奔走全国为她求医寻药,但仍然没有挽留住叶萋萋。

  叶萋萋走的那天,面容苍白。她叫:“风。”风含泪:“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叶萋萋接上:“谁若97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风,我等你。”风大叫一声:“萋萋!”叶萋萋含笑逝去,面容瞬间娇俏无比。

  那时候社会流行续弦,但风拒绝接受任何一个女人。风迅速消瘦,不到三年时间,他便一病不起,且拒绝任何治疗。临去的时候,他对床边的家人说:“萋萋恐怕已等我太久。别为我伤心,我是极为快乐的。”风走的时候面容竟是幸福无比。

  那是江南传唱很久的故事。

  奈何桥畔,阴风阵阵。美丽女子叶萋萋孤身等待。只愿见你,何惧一切险恶?

  风来的那天,叶萋萋单薄如纸的身体一下丰盈,奈何桥上那天下的是江南深情的雨,那是湖上荷花幸福的泪。

  风和叶萋萋转世的那一天,两人相约:“坚决不喝孟婆汤!”他们要做生生世世相爱的人。

  但是他们当时是怎么也想不到,奈何桥上艰难地等待已把叶萋萋前世的灵气消磨完。他们仍是以为自己的来生仍然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推荐日志 浸在血中的千纸鹤

[ 2007-03-25 20:54:40 | 作者: lzis ]
两个世界的泪

  小优是大学文艺系里的一位文静的女生,在她文静的背后也像其她女生一样有着朦胧的暗恋。她一直喜欢班里的体育课代表齐浩,齐浩是位很受女生欢迎的帅哥,他的篮球打得很棒,他在体育课上总是那么活跃。想着想着,小优的脸上就浮出了微笑,可这微笑非常的短暂,当她想到齐浩早与班花方梅出双入对,而自己又是那么平凡时,心里不禁隐隐作痛。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小优萌动的暗恋也在与日俱增。终于有一天她鼓起勇气给齐浩写了一封情书,小优把一封写满自己感情的信,悄悄地塞进了齐浩的课桌里。小优紧张得看着他在打开那封信,而齐浩看完后,竟无情的把信扔进了垃圾筒里。小优充满泪水的眼一直盯着那个垃圾筒,她在心中告诉自己不能器,但不争气的眼泪还是流了出来。从此,小优再也不敢奢望什么了,但她还是那么深爱着他,只是这爱只能埋在心底永远见不得阳光了。从此,小优再也没有笑过。

  体育课上,男生们在打复球,齐浩的球技与流川枫一样优雅娴熟,操场上的女生都在疯狂地为他加油,也只有在这时小优的心情才会开朗些,因为她可以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突然,齐浩在众人面前倒了下去,脸色苍白,所有人都围了上去,只有小优还傻傻地站在,那她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齐浩倒下了,不争气的泪水又一次在眼里打转了。等小优回过神时,齐浩早已被送进医院。第二天,一向是好学生的她第一次逃课了,她找到齐浩的病房。他在病床上安静的睡着,小优把千纸鹤挂满病房,还特地为他买了一束他最喜欢的鲜花摆放在床头。一切都做好后,他还是安静地睡着,小优不希望吵醒他便悄悄地离开了。下午放学,小优开心的带着水果又去医院看他,当她走到病房门口时,看见齐浩与方梅有说有笑,还谢谢方梅为他准备的纸鹤和花,方梅居然说那是她该做的。后来他们说的话小优没听清楚,她茫然走走开了!

  经医生的确诊,齐浩的病需要大量的输血,而且活的机会很渺茫。齐浩的血型很特殊,很难找到与他血弄相符的血源,现在医院又缺这种血型。得到消息后同学们都为之震惊。两天后,学校传来消息说方梅得知齐浩的病可能无法医治后就和他分手啦!小优知道齐浩现在一定很伤心,因为他是那么地爱方梅,但自己又不能去安慰他。她记得医生说过,只要大量输血就有机会。于是小优便为他四处寻找献血者,可是好不容易找到两位,但是有一位已经过世了,另一位是刚满周岁的小孩根本无法为齐浩献血。就在小优伤心时,她忽然想到了自己,赶紧去医院化验,没想到自己的血型竟与他的吻合,她激动不已,自己终于可以为他做些事了。

  小优找到了齐浩的主治医生,她向医生说明自己的血型并愿为齐浩献血。医生听后说:“你想清楚了吗?齐浩的病是需要大量献血的,如你一个人献的硫磺多可能会影响你的健康。”小优听后丝毫也没有犹豫就说:“只要他能好起来,我愿意付出一切!”听了小优的恳求下医生答应她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每星期为齐浩献次血。

  两个多月过去了,可能是奇迹也可能是小优无悔的爱打动了上帝。在她又一次去医院献血时,医生告诉她齐浩的病有很大的好转,她以后不必再献血了。小优听到齐浩的病有好转时憔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那久违的笑,然而这一笑也是最后一笑,小优倒下去了。小优的暗恋情感是刻骨铭心的,她独自一人在这场情感的泥沼中挣扎,然而她陷入的太深了,甚至到了无法自拔的境地……

  出院的那一在,齐浩跑去找医生,希望医生能告诉他是谁为自己献的血,他一定要重谢那人。医生虽答应小优不把这件事告诉齐浩,但他认为小优太善良太可怜了,便告诉齐浩事情的经过。齐浩听到小优的名字时非常震惊,由于他急切想见到小优,以至医生接下来的话他根本没听见。

  他买了一束红玫瑰,向同学打听到了小优的住址。红玫瑰在太阳的照耀下像鲜血一般的红。敲响了门,开门的是一们憔悴的妇女,似乎是小优乎的母亲。“小优在家吗?”齐浩问,小优的母亲扶住了齐浩,哽咽着说:“小优她,她,她走了!”顿时,齐浩愣住了,手中的玫瑰不知何时已掉在了地上。这时,小优母亲递给齐浩一包东西:“这是小优留给你的。”齐浩接过来,原来是一叠玫瑰色的千纸鹤和一封信。

  浩:

  你知道吗?一个女孩主动地说出自己的感情,那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然而你拒绝了她,我原来蔚蓝的天空一下变得昏暗了,但我不会怪你。喜欢你使我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美丽的天堂里,可是我知道你的天堂里没有我!于是,我每天折一对千纸鹤许愿,希望你能来到我身边。日子一天天的在流逝,许愿在失望中逝去。浩,我走了。我想说谢谢你,在我的记忆里,你为我的生命涂抹了一笔最美好的回忆……

  齐浩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底狂呼小优的名字,冲出门口,泪流满面。他站在雨里,拿出纸鹤打开一看,上面竟写满了字,都是“齐浩我爱你”。齐浩任雨水冲刷着自己的脸。迷蒙的雨蒙胧里,玫瑰色的纸鹤飞落在了雨幕的黄昏……

  雨一直在下,好像又是小优那水晶般的泪,而这次却是饱含了辛酸但却幸福的泪!

推荐日志 我 弟弟

[ 2007-03-25 20:53:49 | 作者: lzis ]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弟弟。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知道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

  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我一直在恨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为了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俩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母亲偷偷地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咋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巴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个纸条:姐,你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弟。

  我握着那张字条,趴在炕上,失声痛哭。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里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大三。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梅子,有个老乡在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身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咋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啊?

  他笑着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这辈子不管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我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收拾得这么干净啊?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

  他说,不疼。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我结婚以后,住在城里,几次和丈夫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他们都不肯,说离开那村子就不知道干啥了。弟弟也不同意,说姐,你就全心照顾姐夫的爸妈吧,咱爸妈有我呢。

  丈夫升上厂里的厂长,我和他商量把弟弟调上来管理修理部,没想到弟弟不肯,执意做了一个修理工。

  一次弟弟登梯子修理电线,让电击了住进医院。我和丈夫去看他。我抚着他打着石膏的腿埋怨他,早让你当干部你不干,现在,摔成这样,要是不当工人能让你去干那活儿吗?

  他一脸严肃地说,你咋不为我姐夫着想着想呢?他刚上来,我又没文化,直接就当官,给他造成啥影响啊?

  丈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也哭着说,弟啊,你没文化都是姐给你耽误了。他拉过我的手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那一年,弟弟26岁,我29岁。

  弟弟30岁那年,才和一个本分的农村姑娘结了婚。在婚礼上,主持人问他,你最敬爱的人是谁,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姐。

  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我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以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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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0:52:36 | 作者: lzis ]
是谁说?美丽的开端往往不会有完满的结局。楚觉得这句话真的是至理名言。

  楚最喜欢秋季,天高云淡神清气爽,楚更喜欢秋天的大学校园,清幽而闲散,随处可以找到一块可以躺下来的青草地,仰看黄叶飘零、北雁南飞。

  也是秋天的一个周末傍晚,毕业已有数月,楚返校去看读研究生的好友颖。周末的校园总是热闹的,颖也不知去哪里热闹了,寝室里空无一人。

  篮球房权且充当了舞厅,听着强劲的Disco音乐,楚不由自主地融入到这些热闹中去。15分钟的群魔乱舞之后,楚也准备启足,悄悄地离开渐渐昏暗下来的舞池。楚是不跳四步的,那样的舞曲只适合与恋人共舞,否则只会让自己局促和难堪。可是--已经有高高的影子驻立在她眼前了,那样晶亮的眼睛,如夜空闪烁的星星,楚突然有点害怕,害怕自己无法抗拒这样的诱惑,即便是魔鬼的邀请。

  楚坚持着,而那双晶亮的眼睛也坚持依旧,在长长的舞曲中一直熠熠生辉,若有所待。终于换了一首三步舞曲,解救了他也给了楚一个台阶,楚将自己完全交付于他,滑入舞池。每一步起承转折,默契得如同练过千遍万遍,楚从未觉得身子有如此地轻盈,眼光互相纠缠着,楚渐渐迷惑了,那是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无穷无尽,要把自己吸入。

  是张学友的歌喉,轻唱着《忘记你,我做不到》,楚第一次和陌生人跳起了四步。她想,不会有以后了,是的,只要驻留住这一刻的光芒,还要些什么呢?

  世界上的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的,如果不是他记住了楚的手机号码,这样美丽的开始也是美丽的终结。随后的日子里,楚知道他已经有了相交6年的女朋友,看到楚时的心悸让他无法自持,向来以为平平淡淡就是真的他,那一刻才悲哀地发现爱原来真的可以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楚相信他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过将来,楚也根本不想要将来。只是曲终人散,他还是得回到家乡的那个小镇,和女友结婚,归属于小镇平凡的生活,不能背弃责任。

  两年后,他又拨了个电话给楚,说初相遇的那晚,如一组循环的慢镜头,常常在深夜里在他心头绽放,这样的结局,在他回去的那一天就已料想到了。人生的悲哀,就是无可奈何地任由自己顺水漂流,否则,就要化为灰烬。

  许久以后,楚才忽然想到,飞蛾扑火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自己生命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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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5 20:51:02 | 作者: lzis ]
女孩的泪:我把安串一串放在记忆的身边,我用它造成城堡,我的心就在里面,晶莹而又朦胧你的谁能看得见?

  女孩无论以前摔得多重,摔得多痛,她都是那么的坚强,因为她有男孩。男孩就是她的动力!

  转眼间14年过去了,男孩女孩为了求学而分开了,但是他们之间有个约定......男孩不变心女孩就为他永远的保持那种性格。由于女孩的坚强在别人的眼里把她当做男孩子看待,她的开朗活泼她的大方以及她的善解人意,让每个人都难忘。男孩喜欢的就是她这种性格,可是14年以后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将她们的感情淡化了。

  曾经她们以为可以那样牵着对方的手一直走下去,可是当放手后才明白大家也是相逢末路,也是各有天涯女孩真的好伤心,好痛苦。可是有种痛不能说出只能自己忍着,直到能够淡忘。有种爱即使不舍也只能选择放弃。也许他们的放弃能成全彼此的追求!他就不知道他们的约定?他是女孩的初恋,叫女孩怎样忘了他?人说:“一分钟能认识一个人;一小时有了解一个人;一天能爱上一个人;但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他——男孩!

  男孩以为他的一走,女孩就会乖乖的对他招手,就能够忘记,他以为离开是万能的含糊剂,破碎的心能在岁月里慢慢愈合,他以为不再提起就没有人知道?他没想到当再次见到女孩时候女孩只是眉关深锁,多的只是几分忧郁,男孩想不到他的离开让女孩变了个人,不再那么讨他好,讨他笑甚至拒绝与他吃顿饭。女孩变得沉默冷淡,忧愁了!

  女孩18了,听到别人说在你18岁的时候有人送你枚戒指你会幸福,18岁生日那天男孩来了,当男孩看到那大大蛋糕上的字时,男孩呆了,因为男孩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男孩还是鼓起勇气把那枚戒指给女孩,女孩只是淡淡的笑了,然后将它带到了边指而不是中指,女孩真的开心了吗?男孩失约了,他真的忘了女孩。也许那是女孩拥有男孩在一起过的最后一个生日吧!

  男孩找女孩合好,可是女孩拒绝了他,在女孩的内心她一直深爱着男孩,可是他呢?在爱的海洋里容得下不爱,但容不下一丝的背叛!时间会淡化一切,时间久了,感情也就淡化了,该散的人也就散了,或许男孩以为风把沙吹起,那痕迹就不曾存在,天上的雨能洗掉他们共同走过的足迹,可是却洗不掉女孩心中残害的阴影。以前女孩等待的就是这一天,可是当这天到来的时候女孩却拒绝了他。但女孩还是在默默地祝福着男孩,也许男孩听不到也不明了直到男孩拥有幸福结婚为止!

  男孩觉得女孩好冷酷,心像封起来了一样,也许是女孩铁了心不跟他好,心一直冰冷永远不能融化一样,男孩为女孩不再理他了,忧郁沉默中过了几年...

  当男孩28岁结婚时,男孩真希望女孩能来参加他的婚礼,可是他知道女孩不会来了,尤其是让女孩亲眼看到他与别人结婚那更不可能因为都是他的错,但男孩还是对女孩抱有一线希望,男孩并不喜欢眼前这个女孩,但男孩又不得不结婚,男孩在沉默伤心中静静等待了女孩12年,他深深知道他没有了女孩他不会过得幸福,可是他不能再伤害第二个女孩,至少她是爱他的。

  新婚的晚上男孩收到了无数封E-mail,其中一封是女孩写给他的:

  “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溜走的小鱼总是最可爱的,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失去的人总是最爱的,也许此时你是我一生最遗憾的。你不是想要我的祝福吗?男孩你终于结婚了我对你的爱也该到终点了,但你要明白我从未变心,我一直都是爱你的!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看到别人一对对幸福的走进婚礼的殿堂,多想找个人结婚,但是我心里放不下你,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爆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中有纠缠的爱与恨当割爱就不能像拈去一片花叶一般轻松微笑!我最放不下的还是你。

  如果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我愿滑落在你的双唇间,因为我真的很想吻你;如果你是我眼中的泪,我今生不会哭泣,因为我怕失去你。可我不争气哭了...但我至少看到你幸福了,你可以像别人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她像我一样是爱你的。好好对她好吗?一辈子有多长我不知道,缘份有多少没有人可以明了,这条路有多远其实并不重要,就算陪你走不到天涯海角,我却珍惜有你做我朋友的每一秒!作为朋友我再此祝福你!

  ~男孩愿你永远幸福快乐!我会记得你的。~”

  当男孩看到女孩的“我会记得你的”这几个字时,男孩的泪水只是静静地流淌,女孩记得他,可他却遗忘了女孩,也许这就是他们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也许这就是对他遗忘的惩罚。但值得欣慰的是女孩原谅了他,至少他明白了……女孩是爱他的!